县政府办公室: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住建局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怀宁县物业管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物业管理工作不断创新工作举措,扎实推进落实,全面完成皖美红色物业“四个100%”目标,辖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得到较大提升,物业管理工作在全市年度考核中位于前列,并多次在全市物业管理点评会上作交流发言。会议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应到30人,实到29人,该项报告得“满意”21票、“基本满意”7票、“不满意”1票,测评结果为“满意”等次。
会议指出,我县物业管理还存在部分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水平不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较难、非机动车入户充电和飞线充电、业委会未成立、物业费收缴难等问题,并提出以下审议意见,现交予研究处理: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各级责任
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重要指标批示精神,进一步推动物业管理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要进一步压实物业管理责任,进一步厘清、明晰政府各部门、乡镇、村(社区)、物业企业的管理职责,进一步理顺物业管理工作机制,在统筹推进城市社区治理中,推进党的领导与居民自治有机融合,动员党员和群众参与小区管理,不断提升我县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和基层治理能力。
二、优化监管措施,提升服务水平
要持续开展物业管理服务提升专项行动、“夜话物业”、住宅小区“红黄榜”、物业服务质量考核测评、企业信用评价等工作。要推进物业服务转型升级,通过引入外地优质物业服务企业,促进本土物业服务企业更新管理理念和工作方式,增强怀宁物业企业市场竞争力。
三、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居民物业管理意识
要利用小区内建成的公告栏、电子显示屏、业主微信群等平台广泛宣传《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使广大业主全面了解物业管理与服务有关政策规定,增强业主依法行使权利的意识,树立有偿物业服务观念,切实履行居民应尽义务。要组织开展创建文明楼栋、文明小区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物业管理氛围,共同维护和改善小区环境。
四、加强协调联动,扩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覆盖面
针对一些无物业公司进驻管理的拆迁安置小区和县直机关单位宿舍等小区,县政府要严格按照《怀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政办秘【2022】21号)、《怀宁县“皖美红色物业”扩大物业覆盖面专项行动方案》(政办秘[2023]17号)文件要求,督促县直相关部门与属地乡镇、村(社区)的联动配合,开展相关无物业小区的物业管理。要破解维修基金使用难问题,优化维修基金使用流程,畅通使用渠道,并探索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推动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提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及满意度测评办法》,请于两个月内就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征求县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意见后,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怀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