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产跃旗等同志辞去县十七届人大代表
职务的决定
(2021年5月17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怀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产跃旗、严忠、李曹林、余峰、汪言平、陈刚、凌睿怀、盛加节、盛春林、谢忠谋等十位同志辞去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
皖公网安备 340822020002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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