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8月18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高河举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董晓月主持会议,副主任方茂盛、宗秀丽、陈鑫杰和委员共27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了2016年县本级决算;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乡镇建设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打击刑事犯罪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在审议县审计局局长郑三玲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县财政局局长郝金龙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时,会议认为,2016年,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预算法,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较好地完成了县人大批准的预算。审计部门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工作深入细致扎实,列出了预算编制、执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政府性债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
会议同意这两个报告。会议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应到28人,实到27人,《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得“满意”20票,“基本满意”7票,“不满意”0票,测评结果为“满意”等次;《关于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得“满意”20票,“基本满意”5票,“不满意”2票,测评结果为“满意”等次。下步工作,一要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要鼓劲奋进,全力以赴,保质保量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二要规范决算编报,加强预算管理。要按照预算法的要求,进一步改进决算编报工作,完善决算的报告内容;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三要深化财税改革,防范债务风险。要扎实推进县级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县经开区财政体制改革、完善乡镇财政体制;要处理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做好存量债务置换工作,合理使用新增债券资金,加强债务风险防控。四要确保审计质量,加强成果运用。要把“三个区分”落到实处,不断创新审计方式方法,拓展审计的深度和广度;要落实部门整改责任,不断健全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审计结果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在审议县林业局局长江厚平受县政府委托作的《关于<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时,会议认为,自《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县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各乡镇贯彻落实,做了大量的工作,全县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总体情况良好,全县49万亩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会议同意这个报告。会议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应到28人,实到27人,该项报告得“满意”23票,“基本满意”3票,“不满意”1票,测评结果为“满意”等次。下步工作,一要明确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健全防治工作机制,加强防治体系建设;二要细化监测责任,增强预警预报能力,减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的概率;三要严格监管,把好植物检疫关,防范外地检疫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传入与定植,阻止本地林业有害生物扩散蔓延;四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加强防治队伍建设,鼓励公众参与,为防治工作提供保障。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李木林,县法院副院长汪增杰,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卢晓阳,县政府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黄龙镇、清河乡、小市镇、凉亭乡人大主席及4名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关于怀宁县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
审计工作报告
怀宁县审计局局长 郑三玲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县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评价
(一)财政收入在面临多重不利因素的影响下,实现了稳步增长,但持续增长的压力很大
2016年我县受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全面“营改增”等财税体制改革政策性减收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长压力加大。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财税等有关部门积极应对挑战,财政收入保持了稳定增长。2016年公共预算总财力达371618万元,比上年增长52129万元,增幅16.32%。为县域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提供了坚实基础。但是由于我县财政收入受宏观经济结构调整、供给侧改革减税政策和财政收入结构性缺陷等多种因素影响,持续增长的压力很大。
(二)财政预算管理在确保预算平衡和全县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情况下,得到了进一步规范,但部门预算管理和乡镇预算管理仍有待完善。
1.预算绩效管理深入推进。2016年县财政部门采取多种措施继续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在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我评价的基础上,对县教育局等10个单位进行了重点评价。但预算绩效管理也存在绩效评价体系不完善、绩效管理成果利用率不高、预算约束力不强等问题。
2.财政资金信息化管理步入正轨。2016年县财政局加大信息化管理力度,要求所有预算单位的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单位往来资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全部纳入平台一体化管理,改变了预算指标管理主要依靠纸质单据控制、财政支付主要通过实拨方式办理的状况,财政信息系统应用水平不断提升。但审计发现仍有部分平台管理的财政资金支出没有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等现象。
3.部门预算编制逐渐完善,编制流程趋于规范。但精细化、精准化程度不深,指标变更、追加频繁等现象仍未根除。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运行不规范,乡镇财政预决算管理有待加强。
(三)财政改革在面临风险与挑战的情况下,继续稳步推进,但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1.预算公开评审稳步推进。进一步创新评审方式,采取“先实地、后集中”,即评审组、中介机构先实地查看项目实施条件,在单位绩效自评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价,然后集中评审。2016年,对司法局等10个单位的部门预算进行了评审,核减项目18个,核减金额3680.42万元。但评审工作仍处于试点阶段,评审的形式、内容和范围等方面尚有很大的改进空间。
2.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一步强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覆盖县乡两级193个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性资金,实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2016年度县财政预算单位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平台累计支出631860.8万元,其中直接支付361528.13万元、授权支付208.8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的额度进一步增加。但仍有部分资金支出未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平台支付。
3.存量资金清理持续开展。截止2016年底,收回存量资金4884万元,但截止2016底财政局包括社保基金在内各项财政资金存款合计174544.2万元,财政专户和部门单位存量资金清理的任务仍很繁重。
二、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一)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1.公共预算收支及财力平衡情况。
2016年,我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5378万元,加上债券转贷资金62723万元、各类转移支付补助163033万元、调入资金15000万元,上年结余5484万元,总财力371618万元。结余2551万元。
2016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366134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362211万元的101.73%;当年公共预算支出365483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365420万元的100.02%。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我县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后预算数108377万元;2016年执行数111396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102.79 %。
2016年我县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后预算数108377万元;2016年执行数111396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102.79 %。
3.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县财政局账面数据反映,2016年度县级社会保险基金(含省统筹资金)完成收入830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1.66%。实际支出69095万元,完成预算的 95.12%,比上年增长2.6%。当年收支结余1390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06440万元。
(二)2016年度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总预算账面往来资金长期挂账。其中:借出款项中含县文化委700万元、高河镇政府400万元、县城投公司1158.2万元,均未按规定及时收回。
2.国库集中支付结余金额较大。其中:一般预算支出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转列支47795.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转列支6407.8万元,上年结转9606.4万元。
3.预算指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指标追加金额较大。2016年公共预算本年本级追加指标8998.7万元;基金预算本年本级追加指标59783.5万元。
(2)动用预备费程序不规范。2016年动用“预备费”4000万元,只有财政部门根据政府追加支出进行预备费科目调整,没有系统地提出预备费动用方案。
4.预算绩效管理存在的问题。
(1)预算绩效管理质量有待提高。部分预算单位的少数项目的绩效目标设定不合理,绩效自我评价更像是项目总结验收,绩效管理质量不高。
(2)评价结果应用机制有待完善。部分单位少数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仅仅停留在反映情况、指出问题等层面,未能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起来。
(3)预算执行约束力有待提升。部分预算单位未能严格按照支出经济分类款、项级科目执行,资金互相挤占、改变用途等现象仍然存在。
(4)亟需建立全面有效和更具操作性的预算绩效管理和考核体系。
5.财政资金信息化管理存在的问题。
(1)部分指标未纳入预算管理平台一体化管理。如6016号指标单中县级追加小河流治理资金389万元没有通过平台拨款等。
(2)部分非预算管理单位财政补助经费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部分资金没有支付到最终收款方。如人武部、武警、消防等单位其指标和支出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管理,而是通过实拨支出。
6.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存在的问题。
(1)基金预算的编制不够细化。基金预算没有编列到项级,没有细化到具体支出项目和用款单位,项目支出没有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具体活动。难以科学、准确地反映政府性基金的收支状况。
(2)基金预算的编制准确性不高。2016年基金收入年初预算为33380万元,调整后预算数为80210万元,决算草案数为82325万元; 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24849万元,调整后预算数为78956万元,决算草案数为74975万元。
7.社保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社会保障资金年末银行存款余额为50878.11万元,未能有效发挥各项资金的社会效益及提高其保值增值率。
三、2016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及问题
(一)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1.2016年全县部门预算收入安排270452万元,财政经常性拨款安排171478.9万元,公共支出安排251215万元;全县部门决算草案反映收入270452万元,支出合计270613万元。
2.2016年“三公”经费情况。
(1)部门预算表反映2016年全县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接待费125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65.5万元,合计2022万元。
(2)部门决算草案反映2016年全县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接待费95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1.8万元,合计1522.4万元。
3.2016年政府采购情况。2016年政府采购全县部门预算24958万元,决算支出45317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部门预算执行中全县政府采购超预算金额大。2016年政府采购部门预算24958万元,决算支出45317万元,为预算数的181.57%。
2.县发改委和县住建局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问题。
(1)县发改委预决算编制、执行、监督及管理不够规范。未按规定编制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预算实际支出与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科目和数额不一致,预算调整程序不符合规定;部分预算支出会计核算未严格执行《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定;部分项目支出预算支出不合理。
(2)县住建局部门预算存在预算编制执行不完善,未向二级预算单位批复部门预算,决算报表内容不真实,财务管理不规范,未按规定及时登记固定资产等问题。此外,2016年县住建局机关在建筑活动事务所列支经费74万元,至2016年12月31日建筑活动事务所现金结余0.3万元,银行存款结余229.7万元。
四、财政部门管理的其他资金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财政管理局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农村财政管理局的乡镇财政预算管理不规范。乡镇预算指标上年结余合计347.6万元,2016年当年指标35491.9万元,其中年初指标合计24162.2万元,当年追加指标11329.7万元。年初预算指标仅占全年指标的68.08%,占当年累计指标的67.42%。
(二)非税收入管理存在的问题
仍有欠缴土地出让金未收回。截止2016年12月底,历年欠缴土地出让金合计11042.5万元,国土部门仍未收回。
(三)经建股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1.县财政局对出借相关单位的资金758万元未及时处理。其中:平山镇政府731.5万元,雷埠乡政府13.9万元,清河乡政府12.6万元。
2.延伸审计县交通局、林业局及清河乡政府等相关单位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分别存在以下问题:
(1)县交通局未对2015年度危桥加固相关服务费106.4万元执行政府集中购买服务。
(2)截止2016年末,县交通局2015年度危桥加固改造民生工程项目结余资金13.2万元,未按规定上缴。
(3)清河乡政府支付部分道路灾毁项目工程款未提供相关合同、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验收等结算资料。
(四)企业股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1.企业股其他应付款未及时清理。截止2016年末,其他应付款一年以上未清理金额合计242.4万元。
2.延伸审计抽查部分水库移民项目,发现个别项目管理不规范。抽查石牌邵塅村董湾至白屋水泥路项目发现项目公示材料中,项目总投资金额与报账申请表中、验收意见书中的投资总额均不一致。
3.延伸审计企业奖补资金,抽查发现个别企业账面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增幅与其奖励申报材料中提供的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增幅不一致。
(五)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延伸审计发现个别单位项目资金费用管理不规范。抽查审计了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等相关单位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其中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列支2014年独秀园区培训场地租金、租车费、业务招待费及教师授课费等相关费用的附件清单不规范。
(六)其他部门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国库支付中心管理的财政往来资金账户存在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截止2016年末,国库支付中心管理的财政往来资金账户暂付款余额6353.5万元,暂存款余额31084.9万元。其中借款超过三年的资金余额1922万元。
五、县地税局组织实施的2016年度地方税收入预算执行及其他收入审计情况
(一)2016年度地方税收入完成情况
2016年度县地税局组织入库税费10934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13%;基金费收入34448万元。
(二)2016年度地方税收入分析
2016年度地方税收入呈现如下特点:一是税制改革营业税和资源税减收明显。二是大的楼盘开发销售使土地增值税增收较为突出。三是引入大的企业使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较快增长。四是土地权属转移使契税大幅度增长。五是四大主要行业中工业、房地产业税收实现了较快增长,建筑业、金融业税收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
1.少数税收票据开具后纳税人未及时上解税款。抽查发现2016年度安庆某国际置业有限公司、中国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宁支行、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户纳税人在税务机关税票开具后,纳税人超过征收日期未及时上解税款,税款金额合计67万元。
2.少数税款征收上解后银行未及时缴入国库。分析2016年1月至2017年1月怀宁县地方税收入入库数据,发现存在入库日期超过上解日期的情况,其中有3户纳税人税款上解后,上解日期与入库日期不在同一个月份,税款金额合计55万元。
3.个别企业欠缴税额较大,清欠力度有待加强。延伸调查安徽某塑业有限公司,其欠缴城镇土地使用税23万元。现场查看结果及其提供的财务资料表明其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基本正常。
六、怀宁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县城投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贷款签约合同金额733500万元,已发放贷款金额612500万元,累计已还借款本金121390万元,已还借款利息23330.8万元,未还贷款本金491110万元。其中2016年新增贷款合同金额237000万元,已发放贷款金额227000万元,当年归还贷款金额350万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未还贷款金额226650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应收账款未及时收回。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县城投公司应收企业过桥资金本金2564.5万元,应收利息93.4万元。其中县城投公司2016年发放某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过桥逾期借款1447万元。县城投公司以前年度发放某米业集团等7家企业过桥资金2016年初逾期借款1117.5万元。
2.未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县城投公司2016年新增重大借款17376万元,其中怀宁县企业改制指挥部办公室借款9070万元,怀宁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借款1175万元,怀宁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1001万元,安徽省某米业有限公司500万元。以上借款合计11746万元未约定借款利率,未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3.专业技术服务、工程项目未招标。
(1)部分工程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审计抽查了县城投公司支付的金额10万元以上的监理费、勘察设计费等社会购买服务类项目,其中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60万元。分别为怀宁综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发包的怀宁工业园三期外环北路等道路排水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怀宁县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局发包的2015年第二批市政建设工程图审项目未按照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
(2)部分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集中采购。县城投公司发包的稼先路综合改造工程监理、怀宁县新县城建设指挥部发包的怀宁县城总体规划(2013-2030)勘察设计等14个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金额合计506.8万元。
4.违反相关规定代财政局列支费用。
县城投公司支付安徽省某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及管理费合计24.1万元,经核实,以上劳务派遣人员非城投公司员工。
5.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1)个别借款合同存在无签订日期、未约定借款利率或还款时间等重大漏项和相应的风险。
(2)缺乏对企业借贷资金的有效监管,追偿措施不完善,导致部分企业借款逾期。
(3)政府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未能完全分开、企业依法独立自主经营的权利受限。
(4)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未按规定对重大投资或经营活动形成决议。
七、凉亭乡政府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实施情况审计
(一)基本情况
预算总收支及“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凉亭乡收入预算850万元,支出预算469.51万元;决算收入合计1399.1万元,决算支出合计1571.5万元。
“三公经费”情况。2016年凉亭乡政府招待费合计37万元,公车费用17万元,合计54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财政预算执行上存在的问题。
预、决算核算口径不一致。2016年凉亭乡预算收支包含乡政府及村级各项资金收支,但决算只核算政府财政补助资金收入和支出,导致帐面实际数与决算报表不一致。
2.乡政府机关及相关部门财政财务收支中存在的问题。
凉亭乡党政办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截止2016年底应收账款余额101万元,其他应收款59万元;应付账款10万元,其他应付款40.6万元。
八、2016年度怀宁县政府投资审计成果和绩效情况
(一)政府投资审计开展情况
1.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情况。2016年共出具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59份,送审工程造价74105.8万元,核减工程造价9287.2万元,综合核减率12.53%,提出审计建议106条。
2.政府投资重大工程项目跟踪审计开展情况。2016年我局首次开展了“三馆一中心(含怀宁县G206扩宽改造纬六路连接线工程、滨河大道道排工程)”PPP项目跟踪审计。通过实施跟踪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了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
(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普遍存在多计工程造价;部分工程未取得立项批复及土地审批手续;部分工程未进行地质勘察;新县城建设指挥部、经开区等业主单位部分非主体工程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开招标;部分工程发包程序不合规;部分工程项目超出合同价比例较高;部分教育建设项目将独立费(属工程建设相关费用)纳入到施工招标范围内;部分工程未进行竣工验收及备案等。
九、审计建议
(一)继续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完善部门预算,亟需确立适应乡镇工作需要、可操作性强和实用高效的乡镇财政预算管理体制。
(二)强化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改善预算公开方式,加强财政监督,确保财政资金高效运行。
(三)加强对游离于预算管理体系外各种形式的政府或有债务的监管,及时化解和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四)加大审计成果利用力度,加快审计成果转化为社会生产力的速度。健全以审计机关为主导、主管部门自审为基础、社会审计为补充的审计全覆盖预算执行审计的工作机制,以审计整改为抓手逐步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建设。
关于怀宁县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初审意见
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李健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7月中旬,常委会领导率领调研组,开展了财政“同级审”专题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审计局等部门的情况汇报。结合调研情况,预算审查工委对《关于怀宁县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意见报告如下:
县审计局依法对我县2016年度预算执行、地方税收征管、非税收入、部分政府性投资项目进行了审计;对涉农、涉企等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了延伸审计。同时,认真落实人大监督意见,继续对县城投公司的融资及运营状况进行了审计监督;抽选县发改委、县住建局等两个预算单位开展了部门预决算审计;跟踪监督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实施情况的同时,对凉亭乡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开展了审计。今年的同级审工作,部署早、启动快,揭示了预算执行、税收征管、各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审计评价比较客观,并从推进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强化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化解和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加速审计成果转化利用等方面,提出了审计建议,也为人大的决算审查提供了参考。建议会议同意郑三玲局长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这个报告。
面对“审计对象全覆盖、审计内容全方位、审计跟踪全过程”的审计工作新常态,初审建议:
一、突出审计重点。要重点关注简政放权和“放管服”改革、 “营改增”等减税降费、政府性投资、脱贫攻坚、民生保障等重大决策贯彻落实情况,审计推动政策落地;密切关注财政收支质量,持续跟踪审计政府性债务,维护财政安全;加大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国有资产的审计监督,推进有重点、有步骤、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有审必严。针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或典型性、普遍性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及时向县政府提出对策建议,促进机制体制的健全完善。
二、确保审计质量。要坚守审计质量“生命线”,把“三个区分”即“审慎区分无意过失与明知故犯、审慎区分工作失误与失职渎职、审慎区分探索实践与以权谋私”真正落到实处,严格依法作出审计决定,实事求是作出审计处理。积极创新审计方式方法,推进大数据技术的审计信息化建设,实现审计一线作业与后台各类大数据关联分析一体化,不断拓展审计的深度和广度,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三、强化整改落实。县人民政府要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全面落实整改责任,限时按项逐条推进整改。要将整改情况纳入督查督办事项,杜绝整改造假。审计部门要坚持边跟踪审计、边督促整改,推动大部分问题在审计中得到纠正。有关部门、单位的整改结果应专题报告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年底前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专题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以上建议,供审议时参考。
关于怀宁县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7年
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县财政局局长 郝金龙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报告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和今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2016年财政决算情况
2016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我们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致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财政收支情况总体平稳。
一、全县财政决算情况
(一)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全县实现全口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7181万元,占调整后预算的101.73%,比上年增长10.04%。其中:中央收入54819万元,省级收入6984万元,县级收入125378万元。
全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1057万元,占调整后预算的100.02%,比上年增长6.34%。
根据现行体制,2016年,我县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5378万元、债券转贷收入62723万元、各类转移支付补助163033万元,当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为351134万元,加上调入资金15000万元、上年结转5484万元,总财力371618万元,减去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1057万元、债券转贷到期还本62299万元、专项上解212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584万元,结余并结转下年支出2551万元。
收支分类情况详见表一。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82325万元,占调整后预算的102.64%。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340万元,债券转贷收入25731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111396万元。
全县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74975万元,占调整后预算的94.96%。加上专项债券还本支出21421万元,调出资金到公共预算15000万元,全年支出总计1113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无结余。
收支分类情况详见表二。
(三)社保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由于省社保基金决算调整因素,2016年,社保基金收入完成83001万元,占省调整预算的101.66%。社保基金支出完成69095万元,占省调整预算的95.12%。其中: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收入19468万元,支出1934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收入14789万元,支出9860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收入9288万元,支出6879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入36686万元,支出30918万元;工伤保险收入1131万元,支出 1075万元;失业保险收入1281万元,支出837万元;生育保险收入358万元,支出186万元。
社保基金当年结余13906万元,加上历年结余92534万元,累计结余106440万元。
二、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县乡两级中,县本级全口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后预算为132330万元,实际完成130305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98.47%,比上年增收14873万元,增长12.88%。扣除按体制上下划35977万元后,加上上级补助162348万元、上年结余5484万元、调入资金15000万元、债券转贷收入62723万元,财力合计339883万元。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9322万元,为调整后预算267776万元的100.58%,加上专项上解2127万元、债券还本62299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584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337332万元,比上年增加50744万元,增长 17.7%。收支两抵,结余并结转下年支出2551万元。
收支分项详见表三。
2016年,我们着力深化财税改革,努力增收节支,切实改善民生,较好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是力稳经济增长。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态势,加大积极财政政策实施力度,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经济结构转型。减税清费,为中小微企业发展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及时兑现企业奖扶资金,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增强县域经济发展动力;多渠道融入项目资金37亿元,着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城区雨污水管网等市政工程及重点项目建设,拉动了经济增长。
二是力保财政增收。努力克服宏观经济下行、税制改革降负以及支柱产业减收压力,加强收入预期管理,强化重点税收监管,突出营业税和资源税专项清理,保持了财政收入平稳增长,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三是力助民生协调。调整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民生、保重点,全年民生相关支出达25.9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86%。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强农惠农富农等民生政策全面落实,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四是力推管理改革。稳步实施全面“营改增”和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充分发挥积极财政政策效应;持续推进预算管理相关改革,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县机关及参公单位公车改革顺利进行,政府投融资平台转型开始启动。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县财税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财政收入保持持续增长的难度进一步加大,收入质量有待提高;经济发展新常态、税制改革带来可用财力减少与财政支出刚性增长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财政保障能力仍然较弱;财政支出绩效有待提升,财政改革需进一步深化;全社会关心支持财税工作的氛围还有待加深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三、预算执行中有关事项报告
(一)上级转移支付及补助情况。2016年,上级财政共补助各类资金16.6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6.3亿元,主要转移支付项目有:返还性补助7158万元;体制补助28071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14615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5280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60382万元。具体情况待常委会审议决算草案后向社会公开。
(二)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情况。年底,根据《预算法》规定,将当年超收收入3584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同时,根据《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政府性基金支出与公共预算支出统筹使用的要求以及上级结算扣款等原因,原拟调入资金8000万元用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际调入15000万元。另外,为压减总预算结转支出规模,根据《预算法》、《总预算会计制度》及财政部相关要求,按照规范程序对特定事项的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进行了权责发生制列支,总额为63809.65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47795.43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6407.83万元、上年结转9606.39万元,列支的特定事项主要包括重大项目的在建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中代扣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三)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2016年,省厅下达我县一般置换债券62299万元、专项置换债券21421万元及新增债4734万元,均报县人大常委会预算调整,及时纳入预算管理,分别进行置换,新增债券严格资金投向,用于公路改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脱贫攻坚。2016年底,我县债务系统债务余额为282324万元,其中政府债务256310万元,或有债务26014万元。债务率、逾期债务率、一般债务利息支出率、专项债务利息支出率分别控制在67.85%、0.94%、0.87%和0.25%。
(四)关于上年财政同级审提出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同级审”提出的问题,县政府责成各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整改,县财政部门也按要求进一步加强了预算管理:
1.着力完善预决算编制。一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统筹力度。二是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规范预算编制,要求预算单位按功能科目细化编列到项、按经济科目细化编列到款。三是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2017预算编制进一步扩大了教育、卫生、交通、农林水等部门三年滚动预算编制。
2.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制定了《怀宁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预算编制中,将上年度绩效自我评价嵌入软件系统,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组织开展了重点评价,推动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和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提高了资金使用绩效。
3.切实加强债务管理。完善债务管理信息系统,加强了对政府性债务的统计分析和监督管理。安排中介机构开展了新增债券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确保了新增债券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有序做好存量债务置换,切实减轻利息负担和即期偿债压力。将年度偿债资金列入预算,进一步加强风险防范。
4.继续规范财政管理。建立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长效机制,连续三年对相关单位的部门预算进行了公开评审;上级要求纳入一体化平台管理的预算单位各类资金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持续开展了对所有乡镇和部门存量资金专项清理;政府购买服务纳入县委深化改革要点,出台办法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行为进行了专门规范。
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财税干部克服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及营改增等政策性减收的影响,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狠抓收入征管,严把支出管理,财政运行呈现出收入进度加快、重点支出保障有力的良好局面。
一、全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6月份,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1706万元,完成预算的55.3%,同比增收18208万元,增长19.47%。(按省市考核口径计算,财政收入为106972万元,同比增收16899万元,增长18.76%)。总收入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86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收2932万元,下降4.32%。
1-6月份,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37451万元,占预算的89.99%,同比增支36247万元,增长22.04%。
收支分类情况详见表四。
(二)政府性基金和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6月份,政府性基金收入534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7%,同比增长6.39%;政府性基金支出14381万元,完成预算的60.3%,同比下降69.57%。主要原因为近期三宗土地出让收入入库5亿多元,而支出尚未安排。
1-6月份,社保基金收入661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32%,同比增长4.6%;支出 571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28%,同比增长17.7%。
二、2017年上半年财政运行特点
(一)财政收入实现持续较快增长。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170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5.30%;省口径完成10697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4.96%,财政收入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收入增幅连续2个月居安庆各县市区之首。
(二)乡镇税收收入完成进度较快。税收累计入库32038万元,其中国税19873万元、地税12165万元,完成年初预期目标的64.33%,高于序时进度14.33个百分点,高于全县9.03个百分点,乡镇收入整体完成情况较好。
(三)重点税源企业税收增幅明显。2016年入库十万元以上企业今年上半年累计入库7063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22699万元,增长47.35%。其中宜路通公司入库税收14966万元,增收14848万元;海螺水泥入库税收5792万元,同比增收1049万元,增长22.12%;上峰水泥入库税收7082万元,同比增收5029万元,增长244.99%;永恒动力入库税收3990万元,同比增收1351万元,增长51.20%。
(四)财政重点支出保障有力。上半年,全县财政支出2374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99%,同比增长19.19%,财政支出进度进一步加快。全县财政支出优先向民生倾斜,十三大类民生支出200705万元,同比增长22.04%,民生支出占比84.52%,民生保障不断增强,促进了全县社会和谐发展。
上半年,我们围绕年度目标,立足抓早抓实,抓主抓重,积极推动了各项工作开展。
一是主动作为抓收入。加强收入预期管理,紧盯年度收入目标,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分析会、调度会,每月对财政总收入和重点税源企业税收进行形势分析,确保财政收入按序时进度入库。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170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5.30%,超序时进度5.3个百分点。同时,上半年财政收入一直保持较快增长态势,创5年来我县最高增幅和最快进度。
二是支持发展推转型。兑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资金13395万元,落实省市县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093万元,有力支持了企业发展。修订完善企业上市(挂牌)奖励政策,上市辅导、股改、新三板挂牌工作有序推进。拓宽融资渠道,获批6个项目融资23亿元,有效保障G206拆迁安置、高河大河综合治理等重点项目;积极与中电建基金公司、中水十三局对接并签署基础建设基金框架协议;扎实推进PPP项目,S238改建工程高河至黄墩段如期开工,县经开区及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完成前期立项、可研、环评工作。
三是加大投入助民生。积极推进民生工程。31项民生工程计划投入资金14.3亿元,比上年增加1.1亿元。截止目前已拨付资金8.29亿元,占计划的58%。20个补助保险类项目序时推进,均按月发放到位;2个就业类项目全面启动;美丽乡村等9个工程类项目按进度有序推进。突出扶贫攻坚。预算安排扶贫资金860万元、争取上级扶贫资金1780万元、整合涉农资金12805万元;发放扶贫小额贷款1.05亿元。加速农业园区建设。独秀园区完成投资9.3亿元,园区基础设施日益完善,吸引50多家龙头企业和合作社落户,产业集聚效应明显。
四是着力改革促管理。拟定经开区和乡镇财政体制以及相关配套办法,正在修改完善。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县本级61个一级单位的部门预算在批复后20日内,全部在指定网站公开,增强了预算透明度。以盘活财政专户存量资金为重点,有序推进全县机关单位存量资金清理和盘活。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支付资金达到35亿元,全县公务卡支付金额超过380万元,财政资金支出规范化、透明化进一步加强。
五是强化监督抓规范。严格财政投资评审,完成评审项目80个,净审减5245万元,净审减率8.55%。强化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处置22个单位申报的处置资产842万元。开展上半年财政监督检查,完成全县20个乡镇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收回无依据发放奖金、补贴64余万元,督促部分乡镇将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32万元缴入专户,进一步规范乡镇收支行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的来看,上半年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但进入下半年,影响财政收支的不确定因素增多,收支矛盾将更加突出,困难和压力不断显现。
收入方面:一是全面“营改增”及资源税改革及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调因素等,继续对今年财政收入减收产生重大影响。1-6月份,受全面“营改增”政策影响,较上年同期净减收4713万元,下降27.96%;受资源税改革影响,同比减收663万元,下降41.08%,全年预计减收1000万元;受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调影响,同比减收1811万元,下降43.02%,全年预计减收2500万元。以上几个主要因素影响地方收入近亿元,年内短期内难以扭转下滑趋势。二是今年7月1日起实施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等6项减税政策,减税力度进一步加大。三是省国税局开展废旧物资行业风险核查,暂停向废旧物资回收企业供票,对我县后期财政收入影响较大。其中宜路通公司前5个月累计入库税收14169万元,月均入库2834万元, 而6月份仅入库797万元,7月份税收入库将更少,即期税收大幅下降,将直接影响我县全年收入预期目标的实现。财政收入总量虽保持持续较快增长,但地方财政收入不升反降。
支出方面:受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全面“营改增”等减税降费政策实施的影响,县级可用财力增长乏力。非税收入占比短期有回升趋势,财政收入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而从7月份开始,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财政负担开始加重,以及全县精准扶贫、民生工程、文明创建、美丽乡村建设、G206改造、高铁新区等重点工作、重点工程的快速推进,财政刚性支出需求大幅增长,财政偿债压力开始显现,全年财力缺口预计超过4亿元,财政平衡压力巨大。
四、下半年工作重点
面对严峻的形势,我们将围绕全县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深化改革,开源节流,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1.优化财税征管机制,强化收入征管。加强收入预期管理。科学研判财政收入形势,围绕收入目标,压实收入责任,确保按序时进度均衡入库;深入推进综合治税。建立健全部门配合、信息共享、联合管控的长效机制,加强对涉税信息质量的监管,实现对税源的有效管理;强化收入征管。推进国地税深度合作,加大税收评估和稽查力度,挖潜堵漏增收;加强建安、房地产业税收征管,规范契耕两税征收以及资产处置等非税收入征管,提高地方财政收入比重。
2.积极推进财源建设,培育发展动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扶持措施,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加大对实体经济扶持力度,通过产业引导资金投入、资产重组并购等支持优势企业挂牌上市。强化招商引资,加大力度引进优质税源、替代税源。出台激励办法,激励争取更多的省市项目和转移支付。根据上级财政政策取向和县政府重点发展产业,进一步调整财政资金使用方向,调整产业结构,优化收入结构,开辟新的税收增长点。
3.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效益。加强支出管理,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支出重点向民生支出、脱贫攻坚、重点项目倾斜,保障各项重点支出及供给侧改革需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5%,统筹财力安排。继续开展年度财政监督检查,规范支出行为,清理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统筹推进各项改革,提升管理绩效。积极推进实施开发区财政体制和完善乡镇财政体制。精心谋划2018年预算编制,建立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有效衔接机制,提高预算透明度和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推进绩效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绩效考核机制。进一步规范融资管理,加强债务风险防控,规范对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预算管理。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下半年财政收支任务非常艰巨,困难和压力十分突出。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力做好下半年财政工作,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关于怀宁县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7年
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
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李健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工作安排,结合会前调研情况,预算审查工委对政府提交的《关于怀宁县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意见报告如下:
一、关于2016年全县财政决算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7181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1.73%。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5378万元,加计债券转贷资金、转移支付收入、基金预算统筹调入等,收入总量为371618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1057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100.02%,加上债券还本支出、专项上解支出、划转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支出总量为369067万元。收支总量相抵,年终结余结转2551万元。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0305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98.47%。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9322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100.58%。
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82325万元,上级补助及债券转贷收入29071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11396万元。收支相抵无结余。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3001万元,支出69095万元,累计结余106440万元。
初审认为, 2016年我县财政决算数,与县政府向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基本一致。2016年预算执行总体情况是好的,县政府及财税等部门强化预算法治意识,认真执行县人大有关决议要求和批准的预算,努力克服收支矛盾,切实加强财政管理,民生和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各项财政改革纵深推进。对上年度审计报告中所揭示的问题进行了对应整改。建议本次会议同意郝金龙局长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报告,批准2016年县本级财政决算。
同时,初审发现,2016年财政决算也反映出一些问题,主要是:决算草案编制还不够规范,提交的决算报告草案附表,未按预算数、预算调整数、决算数分别列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调入数额未严格执行经人大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对2016年部分实行权责发生制核算的收支事项,未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及绩效情况反映不够明晰。
二、关于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1-6月份,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1706万元(全口径),为预算的55.3%,增长19.47%;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4869万元,为预算的52.51%,同比减少4.3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37451万元,为预算的89.99%,增长22.04%。
政府性基金收入53472万元,完成预算的161.7%,主要增长因素是土地出让收入超出年初预期。支出14381万元,完成预算的60.3%。
社保基金收入66171万元,完成预算的72.32%,支出57148万元,完成预算的64.28%。
初审发现,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均实现收支双过半。公共预算收入增长较快,同比增长达19.5%,乡镇收入进度明显快于县本级;支出进度进一步加快,支出结构更加优化,重点支出保障有力,民生支出占比84.5%。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收入结构还不够优,仅海螺水泥、上峰水泥、宜路通公司三家企业的税收占总税收的34%;营改增等减税降费政策全面实施后,县本级财力增长乏力;交通与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脱贫攻坚、民生工程等各项支出需求刚性增长,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开始显现,收支矛盾十分突出。
三、初审建议
针对下半年形势,对照年初县人代会确定的预算目标任务,全县上下要正视困难与矛盾,加强收入预期管理,协调推进财政收入、支出和改革三轮驱动,统筹支持建设“四个强县”、打赢“五大攻坚战”。针对决算情况,结合审计工作报告所反映出的问题,初审建议:
(一)规范决算编报。预算法规定,“决算草案应当与预算相对应,按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决算数分别列出”,“经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各级政府应当严格执行”,“特定事项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实行权责发生制的有关情况,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县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要依照预算法上述规定,进一步改进决算编制工作,完善决算的报告内容。经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不得随意预算变更。实行权责发生制事项资金,要加强管理,发挥效益,并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预算追加,严禁无预算或超预算安排支出。加强对重大项目投资和重点支出的绩效评价,推进绩效评价结果有效应用,强化各预算单位的责任和效率意识。继续推进存量资金清理整合和统筹使用,清查国有资产,切实盘活存量、用好增量。
(三)深化财税改革。扎实推进县级财政管理体系改革,抓紧提出县经开区财政体制改革方案,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体制,更好调动经开区和乡镇两个积极性。进一步强化企业发展基金、产业引导基金的撬动功能,谋划设立基础建设基金,突出重点投向,发挥好基金的引导作用。
(四)防范债务风险。要注意处理好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关系,做好今年的存量债务置换工作,合理使用新增债券资金。积极规范融资管理,真正实现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加强债务风险防控,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怀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怀宁县2016年本级财政决算的决定
(2017年8月18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怀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郝金龙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怀宁县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会议决定同意这个报告,批准怀宁县2016年本级财政决算。
关于我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
怀宁县林业局局长 江厚平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下面我向会议报告我县贯彻实施《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情况,请予审议:
一、《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怀宁县属浅山丘陵地区,全县有林地面积49万亩,其中松林35万亩,杨树3.5万亩,油茶、蓝莓等经济林和其他阔叶树等10.5万亩。我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主要涉及松材线虫病、马尾松毛虫、杨树蛀干害虫和食叶害虫等。《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县认真贯彻实施,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宣传、监测预警、检疫执法和综合治理工作,特别是松材线虫病在我县发生以来,我县积极贯彻执行《森林植物检疫条例》、《安徽省松材线虫病防治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对松材线虫病、马尾松毛虫、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控力度,有效遏制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重大疫情发生,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为抓好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县政府于2004年成立了由分管县长为指挥长的松材线虫病防治指挥部,加强对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领导。特别是2010年我县首次发现松材线虫病疫情以来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防治工作,并与各乡镇签订防控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和工作任务。明确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形成了县政府牵头,林业等相关部门为核心,乡镇为中坚的防治工作体系。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组织,把防治责任落实到村,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重点地段落实到人。在全县20个乡镇设有固定监测点,适时发布病虫情预报,指导林农搞好生产管理工作。对重点地段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和防治情况进行巡查,督促、指导开展防治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保障防治经费
自《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县积极开展宣传工作,特别是松材线虫病发生后,我县采取印发给林农一封信、防治知识明白纸、召开群众座谈会,利用宣传车播放音频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森林植物检疫条例》、《安徽省松材线虫病防治办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广泛宣传,提高了疫区群众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意识和大局意识,自觉维护防治工作秩序,形成了政府主导、群众支持的良好防治工作氛围。
做好松材线虫病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需要大量的财力支持。自2010年起县政府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项用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根据我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任务的需要,县政府逐步加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专项工作经费,从过去的每年10万元逐年增加到现在的每年不低于100万元,有效保障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经费。
(三)加强疫木监管,强化检疫检查
受经济全球化和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影响,林业有害生物传播呈现传播途径广、传播速度快趋势,因此,加强疫木监管,强化检疫检查十分重要。
1.坚持依法履行职责,加强检疫检查力度,规范检疫执法程序。每半年组织检疫人员深入到各个育苗基地开展产地检疫调查,严格执行《产地检疫合格证》制度,严防带疫苗木出圃,春季造林季节,突出抓好外地调入苗木的复检工作,一旦发现疫情,及时封锁、扑灭,将有害生物控制在源头,切实发挥检疫“生态安全卫士”作用。
对县内有关企事业单位、建设工程区用材开展检疫执法检查行动,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松材线虫病定点加工企业的监管力度,对县内的其他涉木单位进行全面登记管理,实行企业涉木制品调入流向台帐备案制,对企业销售的每批涉木制品及时严格登记,确保进货源头可查,销售流向清楚。
2.切实加强超前治理山场疫木砍伐、运输、定点加工企业全程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对除治山场的监管。县林业部门分别与除治专业队分别签订除治质量协议,按照省《松材线虫病山场除治技术规程》和国家林业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要求对专业队负责人进行技术培训。在除治过程中,每个专业队都安排了技术人员跟班作业,加强技术指导,严把质量关,镇、村落实专人跟班,协助专业队顺利完成砍伐任务。二是强化疫木监管。为确保疫木不流失,采伐疫木一律通过专车运输,专人押运,承运车辆标注“松材线虫病疫木运输专车”。三是实行疫木定点加工。县林业局与疫木定点加工企业签订松材线虫病疫木安全利用协议,对定点企业进行业务培训,增强企业的依法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督促定点加工企业遵守承诺,严格按照批准的范围、方式、时间和标准开展疫木利用。定点加工企业凭“怀宁县松材线虫病疫木运输通行证”优先收购,明确专人负责、建立进出台帐,设立单独堆场,并做到当日收购,当日利用。
(四)开展综合治理,创新防治方法
松林是我县森林主体,占全县森林资源的70%以上,发挥着重要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10年我县首次在月山镇学田村发现松材线虫病疫情以来,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成为我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七年来,我县不断探索、创新防治新技术、新方法,开展综合治理,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走社会化专业化防治之路。自2010年首次发现疫情以来,我县已连续7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化防治公司开展松材线虫病综合治理,实现我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常态化、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专业化防治公司防治范围涉及月山、茶岭、凉亭、高河、金拱、石镜、洪铺等乡镇,专业队常年开展综合治理,采取清除枯死松树就地集中焚烧、设置诱木、诱捕器、太阳能杀虫灯集中诱杀传媒天牛、人工注药等措施,效果比较明显,治理区内病死松树数量明显下降,松褐天牛种群密度降低,有效的阻止疫情扩散蔓延。
二是适时开展飞机防治。2013年5月份,省、市主管部门根据我县松材线虫病发生实际情况,适时安排飞机防治,通过飞机喷洒噻虫啉杀灭松褐天牛成虫。为确保此次飞防达到预期效果,省林检局领导、专家、市局领导多次亲临怀宁一线进行指导。怀宁县政府专门成立了飞防指挥部,印发了《怀宁县2013年飞机防治松褐天牛应急预案》,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播放《怀宁县2013年飞机防治松褐天牛工作通告》。此次飞防涉及月山、茶岭、凉亭、石镜4乡镇,飞防面积2万亩。通过效果监测和评估,达到了预期目标。
三是积极探索生物防治技术。2012年5月,县林业部门邀请南京林业大学有关专家在月山镇月石村、高河镇全丰村山场开展喷洒细菌药液防治试验。利用细菌能与松材线虫共生原理,从而使松树带病生存。2013年、2014年又再次在月山、高河、秀山等地喷洒细菌药液1300公斤,防治面积2000余亩。
2013年4月,从省林科院购花绒寄甲卵卡13000张,由专业队将卵卡固定在受害树木上,安排专人密切监管。花绒寄甲是松材线虫病传播媒介松褐天牛的天敌,它能寄生在天牛的体内,取食天牛体内营养,从而导致天牛死亡,以达到减少虫口密度目的。
四是加快林木树种结构调整。结合我县“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项目以及发展油茶、蓝莓等经济林和其他阔叶树,有计划有针对性对高危、易感松林进行皆伐改造,超前治理;对针阔混交林实施强度择伐,近年来共改造松林4万余亩。
几年来,我县松材线虫病除治面积达到30万亩次,诱杀天牛成虫数量15万余头,清理枯死松树5万余株,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松材线虫病疫情得到了有效遏制。
(五)坚持预防为主,主动超前防范
1.抓好马尾松毛虫预防工作
松毛虫在我县历史上为害甚重,80至90年代常常间隔2年左右即爆发一次灾情,有时甚至一年爆发2次,在虫情高发期,松毛虫能将松针全部吃光,剩下光头树,老百姓房前屋后,甚至灶台、床铺都爬有松毛虫,各地都有人畜中毒发生。我县多次动用飞机化学防治和人工地面施药。90年代后期,我们不断调整防治策略,在全县各地普遍推广应用白僵菌、bt、灯光诱杀成虫等无公害防治措施,严格控制大面积化学防治,加上封山育林、小老树低产林改造等综合措施在我县的实施,全县松林生态环境有了很大改善,松林自控能力不断加强。为巩固防治成果,我县通过加大马尾松毛虫疫情监测力度,增加监测预报点,发现疫情及时治理,将疫情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超前防范,防患于未然。自2002年以来,我县已连续15年未发生大面积松毛虫灾害,基本实现了有虫不成灾,达到松毛虫可持续控制。
2.开展杨树蛀干害虫防治
随着杨树种植面积不断扩大,以桑天牛为主的蛀干害虫危害加重。为有效遏制杨树蛀干害虫危害,我县采取树干注药、毒签防治,实施虫源地改造、引进抗虫品种等综合措施,经过治理,片林有虫株率降低到2%以下。
3.开展美国白蛾监测
美国白蛾在我县周边县市已经发生危害,为超前防范,我县按照省市林业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每年4-10月,组织开展第一、二、三代美国白蛾普查工作,累计调查林分20万亩次,并设立美国白蛾监测点进行监测,充分做好防范措施,到目前为止,我县暂未发现美国白蛾疫情。
二、存在问题
我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特别是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任重道远。在防治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制约影响着我县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主要是:
一是防治难度大。受全球气候变暖、经济贸易增多,物流活动频繁影响,林业有害生物呈现传播途径广、速度快趋势,美国白蛾有随时入侵的可能。尤其是松材线虫病防治是世界性难题,在我县发生后,疫点多,且山高林密坡陡,道路蜿蜒曲折,防治作业环境恶劣,施工难度大,效率低,人工和机械难以施工作业。同时存在少数乡镇认识不到位,责任意识不强,专业队迟迟不能进驻施工。群众不理解不支持,甚至阻挠专业队施工,哄抢砍伐疫木现象;有些村、组借机提出不合理补偿要求等问题。
二是“谁经营、谁防治”的责任制度难以落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后,林权分散为一家一户,林农思想难以达成共识,依靠林农自主开展防治很难,且专业化程度不高,农村劳动力严重不足,留守的是妇女、儿童、老年人,在这种情况下,一旦林业病虫害大发生,没有政府主导,没有社会化专业化防治服务体系介入,灾害难以控制。
三是资金投入负担过重。林业生物灾害不仅具有水灾、火灾那样严重的危害性和和毁灭性,还具有生物灾害的扩散性和反复性,以及治理上的长期性和艰巨性。除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和各部门的通力协作,需要有足够的资金保障。依照测算,我县平均每年需要投入防治经费900余万元,但县级政府解决能力有限,资金缺口巨大。
四是松材线虫病疫木监管难度大。县内从事松木经营加工的企业数量众多,存在乱收乱购现象,森检力量相对薄弱。
三、下步工作打算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我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一是继续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突出抓好检疫和监测预报工作。减灾重在预防,这是最科学、最经济的灾害管理策略,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要将防治工作重心前移,加强重点地区监测预警。建立地面与空中相结合、传统监测手段和现代监测手段相结合、专业监测与群众监测相结合的监测预警体系。做到最及时的监测、最准确的预报、最主动的预警,给社会提供最直接的服务。强化检疫执法和疫情传播源头管理,要加强与农业、气象、交通、铁路、电信、供电、工商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和复检工作,严禁疫木无序流通,防止疫情跳跃式发展。推动由被动救灾向主动防灾转变,最终实现防早防小,防灾于未然。
二是以防范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为重点,突出抓好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主要生物灾害防治。与全省总体部署保持高度一致,强化大局意识、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对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继续开展社会化专业公司松材线虫病综合治理,巩固治理成果。提前谋划美国白蛾防控工作,加强美国白蛾监测预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
三是进一步创新防治机制,培育一批社会化防治组织。鉴于我县与周边县市区交界区域枯死树呈增加趋势,也是除治的难点和薄弱环节,我们将加大联防联治力度,避免出现边治理边蔓延的局面;扶持林农组建林业专业合作社,培育一批社会化防治组织,引导有效防治资源适度集中,防治作业市场化程度逐步提高,共同强化防治专业化工作能力。
四是加大我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资金投入。广开资金渠道,充分筹集社会资金,全面提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水平,为发展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作出新贡献!
关于全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实施情况报告
的初审意见
县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委主任 董学海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工作安排,在常委会领导率领下,农业与农村工委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对我县实施《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深入金拱高速路口美国白蛾监测点、茶岭镇范塘村、茶岭村、洪铺镇宏光村松材线虫病综合除治点进行视察调研,与镇村干部群众及森林经营者进行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建议。并率县林业局负责同志赴安徽宁国市和浙江临安市进行学习考察。宁国市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采取社会化服务的方式,即“实行购买服务、提升服务能力、创新服务机制、创新服务方式”等工作机制。临安市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松材线虫病采取“加强组织保障、落实防治责任;严抓清理环节、确保清理质量;理清防控思路、做好综合防控;强化执法检查、做好疫木监管”等有效防治工作机制,对我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开展均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在此基础上,农业与农村工委对县林业局局长江厚平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提交的《关于全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初审。初审认为:该报告对全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情况进行了客观真实的总结,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工作打算,建议本次常委会同意这个报告。受县人大主任会议委托,现将初审意见汇报如下:
近年来,县政府及林业等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采取“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疫木监管、开展综合治理、坚持预防为主”等工作举措,特别是加大对松材线虫病、马尾松毛虫等我县已发生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控力度,有效遏制了重大疫情的发生,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在肯定全县林业有害生物防范工作成绩的同时,也应清醒地认识到不足:一是全社会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认知有待进一步提升。由于认知的模糊缺失,导致部分乡(镇)、村和林业大户重视不够,除治积极性疲软、被动应对者诸多。二是全社会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责任有待进一步明晰。县、乡(镇)、村在防治责任上应依法担当,“谁经营、谁防治”的责任制随着林权制度的改革面临着落实难的困境。三是全社会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结合我县实际,因地、因林、因病虫害种类及发生情况而实施综合防治科学防治的方式方法应不断探索,“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应持续坚持。四是全社会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投入有待进一步加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的入侵导致除治成本不断攀升,除治工作的资金投入在逐年增加,除治经费缺口在逐年加大。
林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保护林业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推动林业生产、发展林业经济,努力实现林业增效、林农增收,是我县目前面临的艰巨任务。松林占全县森业资源的70%以上,是我县森林的主体。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以马尾松毛虫防治为重点达到现在持续可控良性生态循环,现阶段以松材线虫病为重点达到疫情得到有效遏制,兼顾桑天牛防治和美国白蛾监测,这是我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主线。为进一步推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一、注重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认知意识。政府及林业等相关部门,要不断加大《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森林植物检疫条例》、《安徽省松材线虫病防治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利用报纸、宣传栏、新媒体等阵地,加大对林业有害生物的危害性、除治工作的重要性、除治方法的科学性的科普力度。宣传和科普的重点要突出乡(镇)、村干部和林业大户这一“关键少数”,不断增强干群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认知意识,提升干群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责任意识,逐步形成关心重视支持配合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要从维护国家整体生态利益、维护我县松林资源安全的高度,针对松材线虫病这一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除治,突出抓好保卫独秀山、保卫观音湖省级湿地公园、保卫全域旅游沿线、守卫天柱山景区等松林资源安全,切实肩负起守林有责、生态卫士的历史担当。
二、强化监管,压实全社会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法律责任。“森林病虫害防治实行‘谁经营、谁防治’的责任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措施和制度,加强对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的领导”。为此,县政府应结合“林长制”的推行,健全完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针对当前松材线虫病除治这一重点,进一步明确县林业部门、乡(镇)政府、基层林业站的职责,形成有效的县、乡(镇)、村、站防治工作网络。针对林权制度改革山林确权登记颁证后“谁经营,谁防治”的责任制难以落实的实际,要大力推进山林经营权有序流转,依法压实森林经营单位和个人的防治职责。要强化对林木种苗基地和林木生产加工运输企业的全过程监管,加大检疫执法力度,把好疫木出入口关,严防林业有害生物传播蔓延。农业、气象、交通、市监等相关部门应通力合作,形成防治工作合力。
三、科学除治,创新全社会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方式方法。“国家鼓励和支持森林病虫害防治科学研究,推广和应用先进技术,提高科学防治水平”。县林业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创新除治工作的方式方法,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特别是松材线虫病防治在前期已有的飞机喷药防治、生物技术防治、注干防治、挂设诱捕器防治、树种结构调整等有效防治措施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与林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合作,不断探索适应我县实际的防治方法,开展防治研究,寻找防治规律。同时,要学习借鉴外地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方面取得的成功经验,实施精细化管理,建立死树动态档案,伐后无害化处理;引进无人机和3S技术,加强疫情监测,确保全域监测无死角,重点区域监测无盲区。完善除治机制,在疫情监测、除治、管理等全过程购买服务,以专业除治机构弥补现有林业防治力量的不足。明晰政府方(县政府、县重防指、林业部门、乡镇政府)、专业除治公司、监理公司等三方六单位各自责任,构建防治工作责任体系。树种结构调整要与蓝莓产业发展进行深度融合,改植蓝莓、木本油料等经果林,补植枫香、银杏、榉树等秋季色叶树种,逐步达到针阔混交,规避松材线虫病的风险。同时,要超前谋划研究蓝莓有关病虫害的防治工作,以促进蓝莓产业健康发展。
四、加大投入,落实全社会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经费保障。“森林病虫害防治费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给予适当扶持”。随着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的不断入侵以及劳动力工资的上涨,疫情防治工作的经费缺口不断增大。为保障防控资金有效落实,县乡(镇)两级政府应将防控资金依法纳入财政预算,并结合我县当前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有害生物的防治需要,适时增加财政预算。政府及林业等相关部门应积极申报有关森防项目,以专项防治资金弥补财政资金投入的不足。要强化森林经营单位和个人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中的主体责任,按照“谁经营、谁防治”的责任制度,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防治工作。要积极完善森林保险工作,从理赔资金中安排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第2号监督意见书
办理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县人大常委会监督意见书《关于乡镇建设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2017年第2号)收悉。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落实。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科学编制规划,增强规划刚性约束
(一)加快新一轮乡镇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我县城乡规划编制体系已逐步完善。石牌镇、月山镇、黄龙镇、洪铺镇总体规划修编完成,已通过县政府审批;金拱镇、雷埠乡总体规划完成专家评审,县规委会审议原则通过,正在完善阶段,待县政府审批;茶岭镇总体规划完成专家评审;平山镇、腊树镇、石镜乡总体规划评审稿已完成,正在组织专家评审;黄墩镇、马庙镇总体规划正在编制之中。江镇镇、小市镇、公岭镇、清河乡、秀山乡、凉亭乡新一轮总体规划也在着手修编。计划今年年底前完成所有乡镇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二)推进各类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我县已完成各类专项规划10多项,今年列入编制任务的有12项,其中5项正在编制中。启动了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县城控规通则编制工作,积极推进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目前已完成HN03、06、09、12单位控制性详细规划评审工作,其中HN06、09、12单位控制性详细规划已通过县政府批准。HN04、10、11单元控规前期调研工作已完成,即将组织招标工作。为进一步完善乡镇规划编制体系,积极组织编制中心镇区重点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做到乡镇建设合理、合规、有序推进。
(三)完善美丽乡村规划编制工作。从2013年开始,我县陆续开展美丽乡村的规划编制工作,136个美丽乡村中,已完成且获得批复的有47个,已编制且经专家评审会审查和县规委会审议通过的有11个;已编制且批复的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规划有8个,已编制且经专家评审会审查和县规委会审议通过有11个。
二、健全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机制,加强队伍建设
为加强全县城镇建设规划工作,适应城镇化进程的需要,县编办在2001下发了《关于成立建设规划服务机构的通知》(怀编办〔2001〕14号),同意在各乡镇设立建设规划服务所,列入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管理序列,原各乡镇在岗的村镇建设规划员整体转入建设规划服务所。乡镇建设规划服务所成立以来,为乡镇政府履行建设规划管理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技术支撑,但因乡镇规划服务所缺乏相应的管理职能,在新形式下无法承担起乡镇规划建设管理职责。针对现有的乡镇规划服务所没有管理职能和执法权限,无法履行管理职能的现实,县政府将按照中央、省、市文件要求和外地成功做法,探索建立乡镇规划、建设、城管、环保“四位一体”的管理机制,切实做到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有人员落实,进一步提高乡镇建设的质量和管理水平。
三、完善城镇功能,多措并举提升建设管理水平
(一)进一步加强乡镇综合环境治理。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三大革命”文件精神,召开了全县美丽乡村建设暨河长制推进大会,对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县直牵头部门。设立了怀宁县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指挥部,县委书记担任政委,县长担任指挥长,相关县领导为副指挥长,县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推进农村“三大革命”。同时,将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成效作为美丽乡村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二)进一步推进小城镇建设。为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提升小城镇发展质量和水平,出台了《怀宁县“独秀杯”小城镇建设竞赛考核办法》,并将“独秀杯”小城镇建设竞赛考核办法与县美丽办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综合整治考核充分衔接,做到资源、资金的有效整合,建立了小城镇建设考核、奖惩机制,推进小城镇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进一步培育特色小镇。充分发挥我县旅游、文化、生态和地域特色产业优势,加快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社区功能配套、生态环境优美、人文气息浓厚、体制机制灵活和示范效应显著的国家级和省级特色小镇。大力发展特色小镇建设,立足本地实际,着眼长远发展,进一步调查挖掘历史文化、农业产业、传统制造等特色产业。目前,石牌戏曲文化特色小镇已完成了全国第二批特色小镇的申报工作,黄墩镇蓝莓特色小镇完成了概念性规划的编制工作。
(四)统筹推进乡镇污水设施建设。为进一步加强乡镇政府驻地的环境综合整治,正在编制县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因地制宜确定各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模式,统筹推进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前已完成了乡镇污水处理项目可研报告、环评报告书编制、土地预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项目立项及可研批复、项目环评初审意见等前期工作,落实了项目招标代理咨询机构完成项目“两方案两报告”(初步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评审、论证工作,实施方案由招标代理咨询机构通过公开招标采取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选定PPP社会资本合作方。计划8月份成立项目公司,签署相关协议和合同,对项目建设的后期工作进行进一步协商,9月份开展项目建设的各项前期工作,10月份启动县经开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的建设,到2019年底,实现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
(五)加强乡镇建设管理工作督查指导。为提升城镇建设管理水平,每季度由县文明办牵头,县美丽办、城管执法局、公路局、交通局、林业局、国土局、文化委、水利局、住建局等部门参加,开展“三线三边”考核工作督查巡查,组织指导各乡镇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沿街经营秩序整治、镇容镇貌整治、城镇垃圾整治、城镇增绿提升等工程,不断提升巩固“六项行动”成果,建立交通秩序、经营秩序、广告治理、立面改造、控违巡查等长效机制,实现常态化管理。
关于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第3号监督意见书
办理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县人大常委会监督意见书《关于我县打击刑事犯罪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2017年第3号)收悉。县政府对审议意见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落实。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提高群众安全感
以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电信诈骗犯罪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新型涉众型犯罪为重点,由公安部门牵头开展“三打击一整治”、打击非法集资、恶意逃废债等专项行动。
对杀人等严重暴力性案件,始终坚持快速反应,最大限度地整合警力、装备资源,打合成战、攻坚战,保持命案全破及七大类严重暴力案件破案率达100%。严厉打击“盗抢骗”、网络贩枪和电信诈骗,集中整治重点区域,维护社会稳定、净化社会空气。
广泛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国家的经济政策、法律法规,强化对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新型涉众型犯罪危害性宣传,同时加大宣传打击犯罪取得的成果力度。将打击恶意逃废债、涉金融债权执行纳入对县公安局年度考核指标,强力推进。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提升打击效应
公检法各部门以案件审判为核心,健全协同作战机制,加强协调、主动应对、形成合力,进一步强化对刑事犯罪的震慑效应。
对疑难复杂案件等典型案例,实行个案会商,组织召开公、检、法机关联席会议,剖析案情、共商对策,就公检法机关协同处置案件进行实战演练,达到快侦快捕快诉效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加强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强化公法检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规范公安机关的司法活动,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办案效率,促进执法规范。
三、加快建设天网工程,遏制犯罪发生
以筑牢群众安全感、提升群众满意度为目标,进一步健全立体化数字化治安防控网,促进打防一体化建设。重点加强青少年反拐和禁毒宣传教育,提高青少年法制意识、防骗意识。
(一)进一步健全立体化数字化治安防控网。以落实三个“1+1”(“制度+机制”、“天网+民网”、“实战+实效”)为抓手,破难题、补短板,积极探索信息化、动态化社会背景下的社会治安防控发展路径。健全党政领导机制、创新矛盾排查化解机制、完善检查督导制度。织密织牢天网,将“天网”二期工程列入县政府2017年十大重点工作,目前已进入招标阶段。夯实夯紧防控网,落实“警力常在、警车常巡、警灯常亮”的“三常”要求,整合公安特巡警、派出所民警、辅警、保安以及城管部门建立大联勤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摆在街面。
(二)拓宽法制宣传渠道,突出宣传重点。组织好“6.1反拐宣传”“6.26国际禁毒日宣传”等主题宣传,开展反拐宣传、禁毒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进场所”“进农村”。同时发挥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力量,利用新兴媒体高效性、贴近性、便捷性等特性,使其真正成为宣传反拐、禁毒的新手段、舆论引导的新战场。重点针对青少年等易拐、易染毒群体开展防拐骗、防毒品预防教育,建立学校、家庭和社区毒品预防教育衔接机制,加快毒品教育基地建设,普及家庭防毒知识,强化社区禁毒宣传教育。
四、加快科技强警步伐,加大经费投入
围绕应急指挥体系、侦查技术体系和情报分析体系,顺应大数据时代办案需求,集中经费向科技强警倾斜,重点在情报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网络舆情监测技术等方面加强建设。
(一)加强情报指挥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应急指挥各项机制和制度,完善重大警情应急机制,确保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安机关能够迅速采取应对措施,高效、有序、规范开展处置工作;强化巡逻防控等级化勤务措施,重点敏感时段加强情报会商、情报研判各项机制运行。
(二)加大刑事技术装备建设进程。对照省、市公安部门新的刑事技术建设三年规划,科学规划,积极争取,使刑事技术装备建设上新台阶;全力做好网安大队网络舆情监测技术及DNA实验室、视频侦查室、技侦工作站建设,全方位服务和支撑打击刑事犯罪工作需求。
五、持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水平
完善打击刑事犯罪工作保障机制,加强刑侦专业队建设,建立与犯罪形势和打击犯罪任务相适应、职能配置完善的机构和队伍。继承和发扬良好的职业风范,树立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奉献意识,提升侦查队伍执法素养。顺应打击刑事犯罪工作新形势,进一步充实刑侦专业力量,按照打击刑事犯罪工作需要,充实刑侦大队及刑事科学技术室队伍,力争三年达到总警力的18%至20%。提高刑事办案民警职级、待遇,在提拔、升迁中优先考虑,在招录、分配时予以政策倾斜。
2016年度怀宁县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怀宁县人民政府
县人大常委会:
2016年,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下,县政府认真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及《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目标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着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面深化改革、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回顾
(一)继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1.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为切实增强我县领导干部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制定了《怀宁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每次集中学法前,均就近期热点政策和关注焦点进行分析,有针对性的安排相应的学习内容。2016年度常务会议集中学法四次。通过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识,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观念明显增强。
2.进一步完善全县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为全面掌握我县依法行政工作总体情况,科学评价各乡镇政府和县直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及时发现和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制定《怀宁县2016年推进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和《2016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纳入考核范围,并将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目标考核管理体系,设定分值3分。从组织保障、制度建设、行政决策、规范执法、信息公开、强化监督、复议应诉、创新事项等七个方面单独立项考核,完善考核机制,以考核促进工作落实。
3.“七五”普法开局良好。2016年11月28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怀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七五”普法工作全面启动。利用移动短信平台每月向全县领导干部发送法治信息,组织人员参加法院旁听庭审,做好江淮普法行活动和“法律六进”等活动。12月2日,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的主题“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展全县干部职工参观法治文化公园活动,组织近千名怀宁中学参加“12·4”中学生宪法知识竞赛。通过15个村级普法示范点,20个乡镇司法行政服务站,241个司法行政工作室,定期做好法治宣传。
4.充分发挥政务服务大厅载体功能。对照县政府公布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根据上级要求及时调整变更项目,认真落实好相应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权力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工作。坚持提效率、重服务、促发展,完成新一轮项目办理优化工作。当前进驻中心窗口办理的事项数为353个,各窗口单位已对其中172项进行了再优化、再提速,共减少申报环节11项,减少申报材料28份,缩减天数2415天,项目优化率达48.7%,已优化项目中办件提速率达70.8%。积极推进镇村两级为民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全县243个村(社区)全部建成为民服务工作站,集中受理群众办件。
(二)完善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合法性和科学性
1.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为规范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制定了《怀宁县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明确要求,在研究审议和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要经县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不得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不得作出决策。2016年县政府法制办审核修改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研究议题103件,确保了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
2.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公示、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听证等制度。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实行公开征求意见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风险评估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深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行政决策原则,县政府按照《怀宁县人民政府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怀宁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怀宁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怀宁县人民政府决策过错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怀宁县人民政府社会公示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在对美好乡村建设、重点工程建设等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均在充分讨论酝酿、借鉴外地先进做法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予以执行。县政府每次召开常务会议均邀请县政协领导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参加,对政府决策事项进行监督和献计献策。涉及全县特别重大行政事项决策的,县政府提请县委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才予以执行。对教育布局调整、三轮车整治、公交车改革、卫生体制改革、棚户区改造与保障性住房的分配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坚持实行听证制度,广泛吸收民众参与,并将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016年,县政府严格按照制度做事、制度管人,依法行政,在重大行政决策方面未出现因决策失误而引起群众不满或上访等事件的发生。
3.大力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是政府依法行政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顾问可以为政府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行为等事项方面提供法律意见和政策论证意见,在以政府名义洽谈、签约等经济项目中提供法律服务。同时,在对县政府相关政策措施贯彻实施时,法律顾问可与老百姓进行沟通交流,向老百姓进行法律政策宣传,为政府的决策贯彻实施提供坚实的群众基础。2016年,县政府安排法律顾问经费20万元,县政府法律顾问共代理案件19件,出具法律意见书21件,参加县政府召集的议事决策、信访维稳等会议30余次。为县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的专业保障。目前,绝大多数县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各乡镇政府均聘请律师(法律工作者)作为法律顾问,为其行政决策当好参谋。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和备案制度
县政府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备案严格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范性文件备案的规定,年初有规范性文件的年度制定计划;在起草和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时,首先拟定方案,征求法律顾问的建议,形成初稿后,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网上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听取有关单位、组织和公民的意见,形成比较成熟的文件草案,经县政府法制办审核后,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做到所有规范性文件未经县政府法制办审核的,一律不上政府会议研究,并且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基本都要由县政府法制办审核,提出相应的审查意见。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报送工作,对县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备案。2016年向市政府及县人大共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各10件,做到有件必备,备案率达100%。
(四)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1.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县政府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人员工作,专门配备一名工作人员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证件办理、资格审查工作,重点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对执法单位上报执法证件的办理,逐人核实。将通过执法证件年审的人员信息通过信息公开网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利用网络技术对执法证件实现电子化管理,有效杜绝行政执法人员无证执法、使用过期证件执法现象的发生。
2.完善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制度。按照《怀宁县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暂行办法》的规定,出台《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对符合规定条件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引入群众公议程序,破除了行政处罚“罚不罚、罚多少”都由执法机关说了算的模式,是对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合理规制,做到行政执法权公开、透明、有序运行,建立行政执法公众参与机制。2016年共公议行政处罚案件10件。
3.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根据《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宜政办发〔2016〕4号)文件的要求,我县制定了《怀宁县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印发给乡镇政府、县直单位执行。通过该制度的实施,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对行政相对人权利的保障,推动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规范、公正、公开进行,全面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
4.完善行政执法保障机制。实行行政处罚“罚缴分离”和行政执法“收支两条线”制度,防止随意罚款,超范围超标准乱罚款和擅自使用罚没款;进一步树立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公正、廉洁,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5.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安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安徽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了《怀宁县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真正建立了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执法机构及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意识明显增强,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
6.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县政府高度重视群众咨询或投诉不当行政行为的问题,在政府网站、政府微信微博平台上专门设立投诉版块,向社会公布咨询投诉电话、邮箱等有关信息,鼓励群众以电话、邮件、信函等多渠道咨询或投诉。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取得联系,以便调查获得第一手资料。咨询或投诉举报的处理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反馈给当事人。对职责外的问题要做好解释工作,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五)注重实效,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开通了政务公开网站,优化网络版块设置,完善政策法规和群众投诉等内容。在网站运行过程中,规范政务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公众参与,方便群众查询,及时回复群众提出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提高行政服务质量。同时按照省市文件要求,通过网络、公示栏等形式公布了行政执法依据、事项、条件、流程、结果及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据标准等,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优化全县发展环境。我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连续三年来在全市考核中均获得第一名。
(六)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
1.主动调解纠纷,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目前全县各级各单位调解委员会架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络化调解组织已建成,围绕“早预防、早处置、早解决”,实现矛盾纠纷真正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2016年各调解委员会共调解案件4123件,其中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调解605件,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调处15件(10件经过司法确认)。
2.依法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的作用,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手段化解行政争议,真正做到复议为民。2016年共收到向县政府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11件,受理10件,已结案10件(其中维持4件,撤销4件,驳回申请1件,终止1件);县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共4件,结案4件(其中维持1件,终止3件)。通过行政复议纠错力度,发挥行政复议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监督和指导,既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制保障,使其免受不法行政的侵害,又能维护行政活动的严肃性、权威性保障行政活动畅通,提高行政效率。
3.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2016年县政府积极做好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根据《怀宁县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办法》,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及时出庭应诉。2016年以县政府为被告行政应诉案件19件,开庭审理13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13件,应诉率100%,较好地维护了县政府的行政权威。
二、存在问题
2016年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一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甚至少数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还比较薄弱,运用法律手段处理行政事务的能力和水平有待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总体水平还不够高,个别部门法定职能履行不到位,行政效率较低,推诿扯皮现象时有发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质需进一步提高;部门规范性文件存在缺报、漏报现象,备案审查机制还需加强;有些部门在法制机构建设、职能履行等方面需引起进一步健全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三、2017年工作及计划
2017年,县政府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政府依法行政职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坚决执行县委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自觉接受法律监督。严格实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制度,加强社会稳定和行政决策风险评估。进一步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增强契约意识,促进政府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政府“法治指数”。
上半年度,县政府针对法治政府建设中的薄弱环节,精准发力,不断夯实依法行政工作根基。半年来,规范执法人员队伍管理,开展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确认执法证件继续有效证件1472个,依法注销过期(无效)证件17个;半年来,自觉开展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共取消审批事项24项,承接51项,冻结11项,转变管理方式19项;半年来,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和群众公议员换届工作,聘用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5名,均由省、市、县知名律师担任,招募第二期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员30人,为公议工作注入新鲜血液。半年来,“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序展开,政府机关“公共服务事项”及“中介服务事项”清理工作初见成效,洪铺镇、县地税局、县城管执法局在县政府的支持下争创市级依法行政先进单位通过初步审查。
下一步,县政府将继续在县委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围绕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进一步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权力的监督和运行,全面依法履职尽责,为全县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而不懈努力!
出席人员(27人)
主 任:董晓月
副主任:方茂盛 宗秀丽 陈鑫杰
委 员:(按姓名笔划排列)
王江海 王应娟 冯 节 华 瑞 刘兰芳 刘苗先
齐正东 江学成 李 飞 李健国 吴江兰 何声泽
何承玉 汪世东 汪家平 陈国林 郝加根 胡兴年
夏旭灿 董邦明 董学海 詹善宁 潘 静
因事请假(1人)
何兆旺
列席人员(29人)
李木林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汪增杰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卢晓阳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劲松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黄字平 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主任
江俊杰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景瑞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启松 县发改委副主任
吴志伟 县公安局党组成员
斯 莉 县司法局党组成员
郝金龙 县财政局局长
陈一淼 县城投公司董事长
汪俊友 县住建局局长
王立新 县交通局局长
黄汪国 县农委主任
江厚平 县林业局局长
胡建军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郑三玲 县审计局局长
黄小波 县国税局纪检组长
汪江生 县地税局副局长
徐红玲 县气象局局长
刘绍华 黄龙镇人大主席
宁忠源 清河乡人大主席
汪 毅 小市镇人大主席
谢忠谋 凉亭乡人大主席
方美华 县人大代表
汪中杰 县人大代表
王为中 县人大代表
刘同鹤 县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