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五次会议
9月22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高河举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董晓月主持会议,副主任宗秀丽、陈鑫杰和委员共25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7年1-7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农村居民建房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法院关于民商事案件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全县现代农业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怀宁县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事项。
在审议县发改委主任佘世俊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7年1-7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时,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县政府紧密围绕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做了大量艰辛而富有成效的工作,今年1-7月份,几项重要经济指标均好于预期,全县经济呈现总体平稳、稳中有进、进中向好的发展态势。会议同意这个报告。会议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应到28人,实到25人,该项报告得“满意”19票,“基本满意”6票,“不满意”0票,测评结果为“满意”等次。下步工作,一要始终把经济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在发展问题上增强大局意识,加快工业经济发展,推动工业转型升级;集中力量推进蓝莓产业发展,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顺势而为,找准切入点,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二要始终把项目建设作为第一抓手。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加大对重点工程项目督查调度,签约项目抓落地、落地项目抓开工、开工项目抓投产、投产项目抓成效。三要始终把招商引资作为第一工程。要按照年初招商引资工作方案,落实招商引资工作责任,形成强势招商氛围,招大引强。四要把改善民生作为第一责任。要不断加大在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的同时,要注重把钱用在刀刃上,持续改善民生,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在审议县国土局局长查胜受县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农村居民建房管理情况的报告》时,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和国土部门,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等基本国策,切实加强宅基地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会议同意这个报告。会议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应到28人,实到25人,该项报告得“满意”17票,“基本满意”7票,“不满意”1票,测评结果为“满意”等次。下步工作,一要加强对违规建房的监管,要结合实际组建规划、建设、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机构,从源头上控制农村民居违规建房问题。二要抓紧乡村建设的规划编制,引导农民按照规划科学有序建房。要注重借鉴各地先进经验,积极探索创新举措,以规范农民建房助推美丽乡村建设。
在审议县教育局局长王江波受县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时,会议认为,近几年来,我县始终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发展地位,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为全面推进教育事业持续、均衡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师资保障。会议同意这个报告。会议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应到28人,实到25人,该项报告得“满意”13票,“基本满意”9票,“不满意”3票,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等次。下步工作,一要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合理配置全县现有教师资源,实行教师编制动态管理。逐步完善“宏观调控、双向选择、有序流动”的人事流动机制,多渠道引进、招聘优秀教师,改善学校之间师资不均衡状况,基本解决学科结构性紧缺问题。二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教育贯穿于教师职前培养、职业准入、职后培训和日常管理的全过程。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岗位聘任、年度考核、职称晋升、评优评先、兑现绩效工作的主要依据,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三要保障教师合法权益。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教师待遇的各项政策,尽力改善教师工作、生活条件。
在审议县法院副院长江时清所作的《关于民商事案件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时,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认真履行民商事审判职能,调节经济和社会关系,大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会议同意这个报告。会议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应到28人,实到25人,该项报告得“满意”16票,“基本满意”8票,“不满意”1票,测评结果为“满意”等次。下步工作,一要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作用。要找准民商事审判工作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切入点,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二要着力提高民商事审判工作质效。要结合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和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建立健全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丰富和发展多元化民商事案件调解工作,努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三要切实提高民商事审判队伍素能。要合理配置审判资源,妥善解决民商事审判“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问题;着力提高法官驾驭庭审和处理各类矛盾纠纷的能力;切实关心民商事审判法官的身心健康,支持法官依法履职,积极解决其后顾之忧。
在审议县检察院副检察长何斌所作的《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时,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检察院坚持依法严惩、保持高压态势,坚持规范司法、提升办案质量,坚持惩防并举、深化犯罪预防,坚持从严从实、打造过硬队伍,依法严肃查办了一批贪污贿赂案件,在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会议同意这个报告。会议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应到28人,实到25人,该项报告得“满意”20票,“基本满意”5票,“不满意”0票,测评结果为“满意”等次。下步工作,一要进一步加大反贪污贿赂工作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纠,老虎苍蝇一起打;二要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反贪污贿赂工作机制,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形成查办贪污贿赂案件的整体合力;三要进一步加强贪污贿赂犯罪预防工作,分析重点领域发案的特点、规律,充分运用好检察建议,堵住制度漏洞,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和预防宣传,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贪污贿赂犯罪的发生;四要进一步加强反贪污贿赂工作力量建设,不断提高办案工作的质量、效率和水平。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李木林,县法院副院长江时清,县检察院副检察长何斌,县政府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石牌镇、腊树镇、雷埠乡人大主席及3名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关于2017年1-7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的报告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佘世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报告2017年1-7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7年1-7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深入贯彻省、市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年工作目标和中心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全县经济呈现总体平稳、稳中有进、进中向好的发展态势。上半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08.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8.0%,较去年同期提高0.3个百分点,增幅居七县(市)第一。1-7月份,累计实现固定资产投资122.27亿元,同比增长15.3%,完成市政府下达目标任务的54.93%,总量居全市第2位。全县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2.33亿元,同比增长22%;限上消费品零售额9.38亿元,同比增长18.4%。回顾1-7月份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项目建设扎实推进。全年列入市亿元以上建设项目74个,计划总投资695.12亿元,2017年计划投资60.29亿元,1-7月份完成投资36.09亿元,完成全年计划投资的59.86%。其中,列入省“大新专”项目72个,1-7月份完成投资35.22亿元,完成全年计划投资的61.23%。列入县领导牵头的重点项目63个,其中续建、新开工项目52个,前期谋划项目11个,目前已开工在建项目40个,累计完成投资22.35亿元。资金争取成效显著,1-7月份,全县通过发改系统共争取到位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统筹资金6270.32万元。专项基金项目强力推进,14个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项目,获得专项基金3.103亿元,截止8月21日,基金全部拨付到位,已使用1.5亿元,使用率48.4% ,项目开工率100%。重大项目进展顺利。合安高铁怀宁段建设稳步推进;G206改建工程怀宁段、高河至石牌快速通道等加快建设;茶岭高铁新区启动前期工作;高河大河及三鸦寺湖综合治理、皖河治理等工程有序推进。
(二)经济结构不断优化。现代农业高效发展。上半年,全县农林牧渔业实现产值14.1亿元,同比增长3.3%。新增蓝莓种植面积3000余亩,蓝莓种植总面积达2万亩,蓝莓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推进,精深加工企业达到25家。平山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提质发展,独秀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步伐加快,园区高标准农田土地平整工程量完成85%。石牌设施蔬菜播种面积达13.2万亩,其中设施栽培4000余亩。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快,家庭农场总数达492个、合作社332个。工业经济平稳增长。1-7月份,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62.3亿元,同比增长9.9%,高于全市平均增幅1个百分点;规模工业企业实现出口交货值16亿元,同比增长4.6%。其中轻工业实现增加值29.3亿元,增长13.6%,重工业实现增加值33亿元,增长6.8%。上半年,战新产业实现产值35亿元,增长27.2%。服务业态势良好。编制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孔雀东南飞文化产业基地、独秀山观音湖风景区、石牌戏曲文化特色小镇建设有序推进。新增省优秀旅游乡镇3个、省五星级农家乐5家,旅游业实现收入8.6亿元,增长8%。成功举办首届怀宁国际蓝莓旅游文化节。财政金融运行稳健。截止7月底,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347亿元,同比增长15%;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162.57亿元,同比增长17.9%。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编制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规划,启动建设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邮乐购、和沐生活、农村淘宝村级服务站实现全覆盖。商贸企业培育力度加大,新增限上企业12家、进出口备案企业6家。
(三)改革创新步伐加快。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全面实施“五大发展行动”。加快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投资环境不断优化。帮扶企业力度不断加大。上半年,兑现园区工业企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等资金1.33亿元,落实省市县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685万元。坚持创新驱动,出台支持创新创业“14条”扶持政策。今年以来,先后与深创投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与合肥国家大学科技园合作成立创新平台。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产业规划通过专家评审,县政府与中物院成都科技发展中心合作的怀宁县成科新材料研究院公司正式挂牌成立,福斯特铝制品公司与合肥工业大学合作成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扎实推进质量强县战略,现有中国驰名商标5件、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个;今年以来发明专利申请100件,发明专利授权7件。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积极扶持企业改制上市。按照企业上市(挂牌)成本全覆盖原则,修订完善企业上市(挂牌)奖励政策,提高企业上市积极性、主动性。3月9日中盛罐业在新三板正式挂牌;兴中包装完成股改,计划12月份实现挂牌;美林园林上市辅导正在按计划推进,已完成前期财务调查工作。目前我县新三版挂牌企业总数3家,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四板)挂牌企业6家,兑现新三板挂牌奖励资金430万元。
(四)民生保障不断增强。31项民生工程扎实推进,计划投资14.3亿元。1-7月份,实际到位资金12.77亿元,实际支出9.63亿元。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000户,目前开工988户、竣工846户。脱贫攻坚取得实效。金融扶贫、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实现三个“全覆盖”,12个贫困村村级光伏电站,209户“三无”贫困户户用光伏电站建成并网发电。教育投入不断增大,优先发展战略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得到提升。健康怀宁加快建设,组建3个县域医共体,让群众就近享受高质量、低收费的医疗卫生服务。完善创业扶持政策,鼓励以创业带就业,新增就业人员3325人、开发公益性岗位419个。注重文化惠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黄梅戏进校园”成果丰硕。
(五)城乡面貌日益改善。坚持绿色发展,大力实施“生态强县”战略,全面提升生态建设水平,有序推行“河长制”,全面启动“林长制”。实施“蓝天”“碧水”行动,关闭小石灰窑企业83家、石子石粉加工企业30家。“三线三边”综合整治大力推进,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全面开展。“三城同创”向纵深推进,强力开展违法建设治理等8个专项行动,安庆西站等6项综合整治有序推进,周边秩序显著提升;组成联勤执法队伍80余人,县城联勤执法正式启动。东南新区城镇化项目7条市政道路按节点推进,主干道路路灯节能改造完成方案设计,县城供水复线工程开工建设,县城育儿路、政和路等5条道路白加黑综合提升工程有4条道路即将开工建设、1条道路正在招标,稼先公园、永宁河公园设计方案完成招标。11个乡镇政府驻地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实施。石牌镇获批住建部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正在积极申报安徽省第一批省级特色小镇。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发展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实体经济困难较多。二是转型发展任务艰巨。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发展虽有成效,但支撑作用尚未形成,开放水平、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要素制约日益强化。融资难、融资贵等传统制约因素仍然存在,用工难、生态保护等新的制约因素日益突出。四是基础设施仍有欠账,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脱贫攻坚、民生保障等领域仍有不少需要解决的问题,补短板的任务繁重。对此,我们一定认真对待,逐步解决。
二、下步工作举措
年内仅剩四个月,时间紧、任务重,为争取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年内工作。
(一)抓好重大项目建设。一是大力推动项目建设进度。全面落实“四督四保”、“四个一”等机制,突出做好合安九城际、G206改建工程怀宁段、S238怀宁段改建工程、S360腊树段改建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华能风电二期、福斯特汽车轮毂、三环康乐纸塑材料生产线、科林木业高档环保型刨花板等项目的建设进度;加速推进经开区污水综合治理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外环北路道路网工程等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全力推动市政路、三馆一中心、高河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月石地块棚户区改造、县城公共停车场、月山至高河供水管网复线工程等市政基础设施加速建设。二是强化项目督查调度力度。继续强化牵头县领导重点项目协调调度机制,加强对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督查力度,确保项目建设按时序进度推进。三是根据国家、省、市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新要求、严要求,在前期摸排的基础上,对2016年前未开工、未完工的项目和2017年度已下达投资计划的项目,加强督促,压实责任,加快推进。四是对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围绕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的目标,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使之早竣工、早见效。
(二)保持工业经济平稳运行。一是加快工业经济发展。依托德奥新表面处理中心、福斯特轮毂、永恒动力、精良同硕等企业重点打造装备制造及汽车零部件、新能源新材料、中高档膜生产基地。二是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引导兴誉服饰、尚筑泊车、博隆电器等企业实现资产重组;鼓励东皖车桥、吉安汽车、芊芊纸业与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合作,支持汇久管业建立国家级管道科技研发中心;激励永恒动力、精良同硕、银球轴承等企业扩大规模、做大做强。
(三)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以农村土地确权颁证为契机,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流转,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农业现代化。加快推进高河南圩完巩段加固、皖河治理怀宁段工程、怀宁联合泵站更新改造、石牌东西堤等补短板项目建设,认真做好重点圩口堤防加固、中小河流治理、解放闸除险加固工程等项目的前期工作。积极优化农业产业结构,集中力量推进蓝莓产业,整合提升现有蓝莓种植资源,拓展蓝莓种植面积,建成运营三桥双河蓝莓服务中心,全力打造国内蓝莓产业发展优势区。围绕提升“独秀故里、蓝莓之乡”文化旅游名片影响力,充分发挥平山、独秀两大农业园区示范带动效应,争创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持续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四)抓好服务业发展。以现代物流、电子商务为重点,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县电子商务产业园和邮政物流等项目建设,加速推进三鑫电子商务、和沐城乡生活农村电商等项目建设,积极创建国家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以乡村旅游为重点,提升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加快推进石牌特色小镇、孔雀东南飞文化产业基地、独秀山观音洞风景区、中国徽班博物馆、海子文化园建设,做好“怀腔”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性保护工作,加大孙家城遗址保护开发力度。将县政府与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合作投资30亿元建设的长城文旅康养特色小镇项目,做为我县加快发展全域旅游的“一号工程”,年内做好开工前相关准备工作。
(五)抓好招商引资工作。继续把招商引资作为经济建设的重中之重、“头号工程”来抓,形成强势招商氛围。一是充分发挥联合招商组、驻外产业招商分局的专业招商优势,进一步调整和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方法,积极围绕“3+1”平台策划开展一系列的招商活动,加大项目全过程的服务保障力度。二是重点围绕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绿色食品加工及全域旅游等“3+1”主导产业,注重引进技术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环境污染少的项目,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三是完善招商引资机制,不断优化投资环境。健全招商引资一把手负责制,真正落实招商引资工作责任。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善部门服务,强化“人人都是投资环境”的发展理念,营造良好的投资氛围。
(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抓好民生实事工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安全饮用水等重点民生工程建设。深化教育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群众文化活动,统筹抓好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坚持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的原则,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不断加强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大力实施污染治理,着力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加大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和整治力度,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应对各种灾害和突发事件能力。
今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做好年内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长远。我们坚信,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支持和监督下,我们将抓住政策机遇,齐心协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确保全额完成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
关于2017年1-7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
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 郝加根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和常委会工作计划安排,9月中旬,财经工委及部分常委在常委会分管主任的组织领导下,围绕我县今年1-7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视察调研,通过实地察看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情况,了解年度目标任务完成进度、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在此基础上,对照年初县人代会确定的计划目标,认真初审了《关于2017年1—7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现将初审意见报告如下:
今年以来,全县上下深入贯彻省、市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年工作目标和中心任务,全力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项目建设扎实推进,经济结构不断优化,改革创新步伐不断加快,民生保障不断增强,城乡面貌日益改善。总体上看,全县经济呈现总体平稳、稳中有进、进中向好的发展态势。报告中提出的下一步工作重点符合实际,拟采取的措施是切实可行的,建议常委会同意这个报告。
当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经济转型内生性下行压力依然沉重、任务艰巨繁重。县政府及其部门要抓住重点领域,主攻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要坚持经济发展。始终坚定地用新发展理念统领发展全局,把握新常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重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要全力以赴提高服务实体经济效率,着力在创新帮扶措施,完善促进政策,优化服务环境,疏通融资渠道,降低综合成本等方面务求实效。加快推进园区转型升级,重点推进招商引资、要素资源配置、开发建设、人力资源等体制机制创新,尽快形成企业集群、产业集聚、人才集合的发展高地。
二要统筹城乡建设。加强城乡规划,大力实施东南新区新型城镇化项目,推动县城完善功能、提升品质,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石牌戏曲文化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加大乡镇文明创建力度,扎实推进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加强重点交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三要抓好脱贫攻坚。提高工作精准度和责任到位度,坚持标准、注重实效,加强督查、跟踪问效,坚决打赢脱贫攻坚年度战役。持续加大投入,集中力量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保障民生,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怀宁县农村居民建房管理情况的报告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查 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县农村居民建房管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主要做法
(一)有序引导建房,把好规划关
坚持以规划为龙头,统领全县城乡居民建房管理。一是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政府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村庄布点规划及各村实际,在村民居住相对集中的区域,按照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权属调配、统一基础设施、统一成本分摊、统一联户联建的“五统一”集中成片建房的原则,引导农民有序建房。二是明确建房管控范围。乡镇积极推进农民建房集中连片、块状发展,严控零星分散建设或沿国道、省道、县道线状建设,避开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高压线路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严控农民高陡边坡切坡建房。农民建房应充分利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荒山、荒坡地,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建房。 三是鼓励实行集中统一供应。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政府在年度计划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中,每年安排乡镇适量的农民建房农转用指标,严禁超计划建设。积极引导乡镇、村(居)可采取货币补偿、土地置换等方式将符合规划的农村居民点通过平整并配套基础设施,形成符合建设要求的宅基地,再有序对符合条件的农户供应。
(二)全面管控建房,把好责任关
以追求“零违建”为目标,把管控任务分解到乡镇、村,把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形成人人有压力、人人有责任的良好工作氛围。一是实行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管理。县国土资源局对全县农村宅基地管理负总责,乡镇政府对辖区内农村宅基地管理负具体监管责任,村“两委”干部兼任国土协管员,实行分片包保落实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实行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管理。二是定期开展巡查督办。按照“六个一”(一张巡查线路图、一份巡查职责、一份巡查记录、一个被巡查单位证明人、一月一报和一季一互查)的要求建立动态巡查制度,乡镇其他有关机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国土协管员实行分片包保落实监管责任,及时掌握本片农民建房动态,每周不少于3次对本片进行地毯式巡查,确保第一时间发现违法建设、第一时间进行制止并报告。乡镇监管队每周对本行政区域进行重点巡查,每周不少于2次。县监管队伍每周对乡镇巡查情况进行抽查,每周不少于1次。三是强化建房管控责任。县政府将农民建房用地管理纳入对乡镇政府的绩效考核,对全年未发生违法建设的乡镇,县政府将予以通报表彰。对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严格实施问责。2015年度雷埠乡因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新增违法用地比率较高,被列入土地管理重点监管乡镇。
(三)保障建房用地,把好审批关
从尽可能便民、利民、惠民的角度出发,不断改进和规范建房审批程序,做到既依法行政、高效审批,又防范违法用地、违章建房。一是规范审批流程。根据上级关于土地审批、建房管理的相关规定,总结以往实际经验,制订了一套规范、完整的《建房审批流程图》和《建房审批表》,即由建房户本人向本村民小组提出申请,经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后,报村(居)委会审查并张榜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报经所在地乡镇政府审核同意,并由县国土资源局提出审批建议后上报县政府审批。审批结果由村(居)委会再进行张榜公布。规范后的审批流程要求乡镇国土所(分局)和规划所要到现场审查建房户是否符合建房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等。并经村民组、村委会、土管所、乡、镇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后报市、县政府审批,做到建房管理工作各界支持、广泛参与、接受监督,从一定程度上将违规行为制止在了萌芽状态。二是统筹安排农转用指标。县政府按照乡镇农村常住人口数的比例统筹安排农转用指标,实行集中申报,及时审批,经依法报批后方可动工建设。2013年来,我县共申报农民建房批次12个,总面积233.42亩。
(四)探索“退旧还耕”,把好节约关
县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怀政发〔2014〕13号)文件,设立退出宅基地奖励资金,鼓励村民自愿退出宅基地。对于村民自愿退出宅基地,拆除原有的旧房复垦为耕地,在经过乡镇政府、农业部门和国土部门验收合格后,给予一定的奖励或补偿。退出的宅基地复垦为耕地的,原使用该宗地的农户有优先承包经营权,退出的宅基地复垦为耕地后形成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收益和新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收益,优先用于对退出宅基地的补偿或奖励。我县于2016年9月首次受理了石镜乡马山村查正东户的拆除旧房复垦耕地的申请,并通过县级验收给予奖励和4000元补偿,此举为怀宁节约集约土地开启了新篇章!
二、存在问题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特别是近十年来,党的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出台,农民收入稳步增长,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居住条件明显改善。出现了一些片面的追求“庄园式、别墅式”的农村个人建房,村庄建设用地粗放与城乡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极不协调,与国家“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发生了冲突。同时,农村个人建房用地存在着“不批就建,少批多建,无序乱建”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阻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作为不可再生的土地资源越来越少,农村个人建设用地管理问题亟待加强与创新管理模式。
(一)土地利用率较低
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显示:目前,据2015年我县农村居民点用地22.2211万亩,按全县17.5万户,农村人口64.9万人计算,户均面积1.3亩,人均占地面积228平方米,远远超过国家规定的农村村镇人均用地160平方米的标准。主要表现为:单户面积较大,户与户之间间隙大,房前屋后空闲地面积大,且一户多宅现象普遍。一些富裕起来的农民建新房的愿望越来越高,很多农户都有两处或多处以上的宅基地或房屋,致使老宅闲置着,又在耕地和甚至基本农田上建新房,建房面积普遍超标,土地资源浪费严重,使农村耕地逐年减少。
(二)违建现象偏多
2001年以前,全县90%以上的农户都在新建住房前,到国土部门履行了申报审批程序,建房用地秩序较好。但自2001年以来,由于税费改革取消了土地管理费,加之土地二轮延包实行长久不变政策,农民以为个人建房不收费,并且是在私有土地上建房,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随意建设,主动办理申报审批手续的农户数量有所下降。2012年起,每年办理建房报批手续的农户不到500户,违法建房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三)居民点布局较分散
农民原来建房基本上没有统一规划,集中建设,选址多数选择在自家的自留地、承包地或交通较为便利的县乡村道两侧,绝大多数的农民新房建设见缝插针,哪里地势好、“风水好”就在哪里建,造成新房旧宅斑驳错杂,房子大小、高矮参差不齐,极为混乱。既影响了村容村貌,又严重浪费了土地资源。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发展,大量农民进城打工谋生,其中很大一部分人在城市有了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很少回家乡居住,使相当一部分的原住宅基地被闲置或废弃,在一些地方形成了规模不等“空心村”。另外,有的农民在城市赚到钱后,在城市买房的同时,又农村修建新房,舍弃老宅破屋,进一步扩大了宅基地占用的土地面积,也使农村出现大量闲置宅基地、闲置住房。
三、下步打算
农村居民建房用地是农村土地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居民建房管理,有利于集约节约用地,有利于保护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有利于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针对当前农村居民建房用地存在的突出问题,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管理:
(一)坚持不懈抓宣传
积极宣传“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绐终不懈的坚持推广宣传国家关于农村土地的新政策、新法律、新规定,让广大人民群众学法、知法、懂法,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起良好的合法用地依规管理环境,确保各项政策措施执行到位、落实到位,贯彻到位。一是突出宣传对象的多样性,把握政策法规的准确性。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在宣传内容深度、宣传手段、宣传形式下功夫,宣传一项政策法规必须准确全面,切不可断章取义,以点概面,否则容易造成岐义,起到反作用;二是体现政策法规系统性。农村土地政策涉及内容较多,既有土地承包经营方面,又有宅基地管理等方面,而且相互间联系较紧。在宣传农村个人建房用地政策法规中,也应将相关政策法规共同宣传,互相促进,增强政策宣传的系统性和全面性。
(二)当机立断抓处理
按照国务院出台的《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要求逐步查清历史遗留的一户多宅问题。按照法律规定,农民非法占地建房只能依法拆除,全部实施拆除不现实,也不可能,必须突破一些法律限制,采取相关措施予以解决。不少地方在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上已经有了经验和做法,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因此,建议对符合建房条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的,及时补办用地手续;对严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规划和村庄规划的,占用基本农田的,坚决予以拆除。
(三)着眼长远抓规范
农村土地管理是一项长期工作。严格宅基地管理,必须在对前期查出问题处理结束的基础上,研究制定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长效机制的建设要坚持五个原则。一是坚持规划引导原则。通过科学预测,实行并村联组,调整乡镇、村布局,根据“撤并自然村,整治空心村,建设中心村,改造城中村”的总体思路编制村庄规划,对没有完成村庄规划的,暂停该村农村宅基地审批。最终实行三个规划一起抓(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积极引导农村村民向规划居民点集中,严禁乱占、乱搭、乱建行为;二是坚持预防为主原则。加大对农村集体土地动态巡查力度,建立违法用地早发现、早制止机制;三是坚持协作联动原则。国土、城建、规划、发改、工商等部门应按照国办发〔2007〕71号《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土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要求,出台关于加强农村集体土地联合监管办法,建立农村土地管理协作联动机制,确保国家政策落到实处。坚持案件查处的公开曝光、公开调查、公开处罚、公开追究责任原则;严肃查处非法占地、非法转让、越权批地等各种土地违法行为;四是坚持村民自治原则。加大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村级土地管理协会在农村土地管理中的作用,通过村规民约等形式组织村民参与依法管理土地,维护集体利益;五是坚持实事求是原则。针对前期集中开展的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中不同程度存在证载信息与实际占用情况不一致现象,通过重新开展权籍测绘、走访调查、公示等途径,既要尊重历史又要实事求是,信守政府承诺,顺利推进宅基地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维护农民群众权益。
(四)创新思路抓突破
加强农村土地管理,破解农村个人建房用地难题,还必须在机制体制上有所突破。一是开启农村居民点用地布点规划编制试点模式。选择农村居民建房需求量大、布局分散的村庄(1-2个)作为村庄布点规划的试点单位,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规划要坚持集中紧凑,科学选址,布局合理,对新建住房要向中心镇和中心村集中,并加大零星农民住房的撤并力度、加大对边远落后、经济不发达、耕地面积少、耕地利用率低或受地质灾害影响的居民点的迁并力度。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方便生产,有利生活”的原则,引导农民新建住房逐步向村镇建设用地区集中,以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改善农村居住环境。二是鼓励农民进城购房落户,探索对退出宅基地进城购房落户的农民,由县政府给予购房奖励。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去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56)文件精神,对自愿将宅基地退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县政府按每亩不低于5万元给予奖励。对自愿退出宅基地,宅基地复垦为耕地或其他农用地后,由原宅基地使用者承包经营的,县政府按每亩不低于3万元给予奖励。宅基地复垦为耕地后形成的新增耕地面积纳入补充耕地指标储备库,由县政府统筹安排使用并严格控制新增农村宅基地审批。
农村居民建房涉及到千家万户,直接影响到群众的切身利益,要尊重农民意愿,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最终实现构建美好和谐家园的愿望。
尊敬的各位主任、各位委员,怀宁县农村居民建房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监督指导的结果,是全县人民共同奋斗的结果。在此,对县人大常委会长期以来对农村居民建房管理工作的关心重视和大力支持,表示衷心地感谢。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此次审议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奋发图强,与时俱进,努力开拓怀宁农村居民建房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关于全县农村居民建房管理情况报告的
初审意见
县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委主任 董学海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工作安排,在常委会领导率领下,农业与农村工委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和县人大代表对农村居民建房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深入雷埠乡、马庙镇美丽乡村示范点、农民集中自建房规划点、农民安置小区等开展视察活动,并分别在两乡镇召开座谈会,听取乡(镇)村干部、国土所负责同志和县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农业与农村工委对县国土局局长查胜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提交的《关于全县农村居民建房管理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初审,初审认为:该报告对全县农村居民建房管理情况进行了客观真实的总结,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工作打算,建议本次常委会同意这个报告。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现将初审意见报告如下:
近年来,县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等基本国策,切实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严格规范宅基地用地秩序,宅基地利用效率不断提高,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得到了维护,城乡发展统筹协调,保持了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在肯定全县农村居民建房管理工作成绩的同时,也应清醒地认识到不足:一是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农村居民建房违法现象时有发生,未批先建、批少建多、侵占基本农田、侵害水系、道路等公共利益现象不同程度的存在。二是用地规划有待进一步完善。除美丽乡村规划点以外,全县农村居民建房普遍缺乏控制性详规,布局混乱、随意搭建等问题较为普遍。三是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虽然全县建立了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但巡查只是停留在表面,对违法建筑缺乏强有力的法律处置手段,形成停建难执行、违建拆不了的乱象。四是服务方式有待进一步优化。在规范审批流程、引导农民依法合规建房的基础之上,建设用地标指应注重调剂,最大限度满足农民建房的合理需求。
土地是农民的生存之本,房屋是农民的生活所需。为进一步促进农村居民建房管理工作的开展,特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一、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县政府和国土等相关部门要广泛开展土地国情和土地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宣传活动。乡镇政府要加强对镇村干部、村级土地巡查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村务公开栏、发放明白纸、建立乡(镇)国土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宣传土地国情以及宅基地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工作时限和要求等相关政策,不断提高干部群众遵守土地法律法规和珍惜土地的意识,增强依法管理用地、节约集约用地和保护耕地的自觉性。
二、注重规划引领,科学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县政府要严格按照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和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统筹城乡发展要求,科学求是地做好即将启动的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并结合调查成果,修订完善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划定乡村居民点管控边界。乡镇政府要统筹农村生活、生产、生态用地和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需求,科学编制村庄规划,特别是自然村庄控制性详规,明确宅基地具体位置,并经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同意后,按规定程序报批。村庄规划要注重与旧村改造、土地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相衔接,地上建筑物建设必须按批准的规划实施。在尊重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大力推行集中建设等方式落实“一户一宅”制度。
三、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共同管理责任机制。县政府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县域地区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工作。国土资源、财政、住建、规划、房产、农业、林业、社保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做好农民宅基地管理的各项工作。县政府要整合涉农资金,采取“一事一议”等方式,用于村庄规划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为农民群众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要安排资金用于复垦农村建设用地,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以宅基地使用权发证到户为要求,加快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落实宅基地管理动态巡查制度,掌握宅基地实时使用状况,对宅基地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探索建立查处违法使用宅基地县级综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乡镇城建、规划、国土等职能部门的作用,开展联合执法,有力遏制违建现象的发生。
四、创新服务方式,促进宅基用地节约集约。为适应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促进农民住宅向集镇、中心村集中,县政府应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积极探索建立宅基地所有权调换制度。在明晰产权和尊重村民意愿的前提下,采取土地产权调换或经济补偿等方式,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登记。建立退出宅基地激励机制,对村民自愿退出宅基地的,加大奖励力度。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
关于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县教育局局长 王江波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我县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以审议。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始终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地位,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县、人才强县”战略,始终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事业发展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教师配置情况得到较大改善,教师队伍逐步得到优化。
一、基本情况
全县现有中小学210所,其中普通高中7所(含民办2所),职业高中3所(含民办2所),初中23所,小学115所,小学教学点60个,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特殊教育中心1所。在校学生6万余人。全县公办学校在职教职工5240人,其中高中教师1082人,初中教师1735人,小学教师2423人(含幼师)。全县中小学教师中,50岁以上约占25%,30-50岁约占55%,30岁以下约占20%;本科及以上学历占35%,专科学历占46%,专科以下学历占19%;具有高级职称的占11%,中级职称的占48%,初级职称的占41%。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1.正本清源,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一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落实《安徽省中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怀宁县中小学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建立了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机制。教职工工作考核遵循师德为先原则,晋职晋级、评优评先、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等工作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持续开展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县教育局组成联合调查组,经常深入学校、小区明察暗访,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今年暑期,查处怀宁中学、新安中学14名违规补课教师,3名教师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11名教师受到行政记过处分,给予怀中、新中校长和县教育局人事科负责人行政警告处分,县教育局分管副局长接受诫勉谈话。近日,县教育局纪检组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前往石牌镇进行暗访,发现县实验小学和石牌中心学校两起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现象,县教育局正按照有关纪律规定严肃查处。二是以党的建设促师德建设。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以党的基层组织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坚持立德树人,用好课堂讲坛,用好校园阵地,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书育人全过程。三是加强和改进师德教育。将师德教育贯穿于教师职前培养、职业准入、职后培训和日常管理过程中。大力宣传、表彰师德先进典型,弘扬主旋律,凝聚正能量。今年,我县隆重举行庆祝第33个教师节文艺晚会,奖励96名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和师德先进个人,县领导出席晚会并为获奖教师颁奖。近年来,我县共有8人获省、市“最美教师”称号,3人获“江淮乡村好教师、好班主任、好学科名师”提名奖,5人被评为“安庆好人”、“怀宁好人”。2012年以来,共有500余人(次)获国家、省、市、县各级表彰。
2.提质培优,大力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一是提升教师学历层次。按照省厅统一部署,鼓励教师参加各类学历提升进修学习。目前,小学、初中教师学历高于规定学历的比例分别达到79.77%和59.32%。二是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扎实开展国培、省培及市、县级各类培训,联合安师大教育科学学院先后举办农村小学校长培训班、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班和心理健康教师培训班。近几年,重点对教师现代教育技术能力和信息化能力进行全员培训、全员测评,不断提高全县教师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和水平,实现人人过关,努力加快我县教育现代化步伐。大力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深入推进现代教育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三是大力实施“名师工程”。实施“名师培养”工程,建立了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的培养、评选、考核和奖励机制,启动了特级教师培养计划。关注青年教师的成长和发展,对新教师开展入职培训,重点培育新教师的职业理念、职业操守和法治意识等。实施“名师引领”工程,开展互惠教研、城乡交流、示范课展示、“连片送教”等活动,充分发挥名优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实施“名师结对”工程,让名师、优秀教师与青年教师结成“师徒”,实施点对点指导,帮助青年教师快速成长。坚持以城带乡、结对帮扶,定期组织名优教师到薄弱学校进行专项指导,促进城乡教育协同发展。由于激励机制健全,发展平台开阔,教科研氛围浓厚,我县名师队伍不断壮大。近5年来,百余人在各类优质课大赛中获得国家和省、市级表彰,15人被评为安徽省特级教师,86人被评为安庆市第三届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3人成为安庆市“名师工作室”主持人。
3.激发活力,不断创新教师队伍管理机制。近年来,我县进一步落实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不断强化教育行政部门在中小学教师招聘、培训、考核、交流等方面的管理职责。出台了中小学教师管理暂行办法,建立起中小学教师补充长效机制,每年均在编制限额内招聘100余名新任教师,并及时补充到农村中小学任教。积极稳妥地推进校长、教师交流工作。2015年暑期,对37所义务教育学校正职校长,实行了轮岗或岗位调整。今年暑期,为解决城区部分学校大班额和教师缺编问题,通过考试公开选调35名教师(振宁学校20名,独秀初中10名,独小5名),加强城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考试方案将“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优质课大赛获奖”等列入政策加分因素,建立了“师德为先、能力为重”的评价和激励机制,为教师的成长与发展树立了鲜明的导向。选派骨干教师参加援川援藏支教、三区支教,落实支持支教教师的优惠政策。完成了教师资格首次注册、中小学教师职称一体化等改革任务。
4.以师为本,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和待遇。一直以来,我县高度重视教师工资、医疗、公积金等方面待遇的落实,规定中小学教师的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与机关公务员的执行标准、资金来源和发放方式保持一致。自2009年1月起,我县中小学全面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同时印发了《怀宁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教职工工资标准大幅提高。积极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为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对长期在农村艰苦地区从教的教师,在绩效工资总量外,每人每月增加70-90元。全面实施乡镇工作补贴制度,农村中小学教师(除高中及县实验小学外)全部纳入补贴范围,每人每月增加200-500元不等的津贴。
三、存在的突出问题
1.学校干部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当前我县学校管理干部总共510人,50岁以上317人,占比62.16%;女干部46人,占比仅为9.1%。普遍存在年龄老化、后备干部力量薄弱、女性占比偏少等问题,严重影响工作的执行力、工作效率和创新能力,影响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2.教师队伍结构亟待优化。教师队伍年龄结构、学科结构、知识结构、素质结构不合理,教师在城乡间分布不均衡。农村教师年龄偏大,知识老化现象严重;幼儿教师,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双师型”教师,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等课程教师缺乏,教师的配备亟待优化。最突出的问题是偏远农村小学师资紧缺。由于农村小学点多面广,生源分散,规模偏小,且大多数学校班级数却并未减少,简单地按照师生比规定核定编制,必然导致不少学校教师超负荷工作,有的甚至难以开齐开足课程、课时。另一方面,我县部分高中学校教师有所富余,但年龄老化问题也比较突出,严重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3.师德师风建设任重道远。虽然我县在教师队伍管理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师德师风治理上依然存在监督方式不多、执纪力度不够的问题,教师违规补课、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向学生推荐教辅资料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4.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尚未全面落实。一是教师交流工作的激励、保障机制尚不健全。对参与交流的教师,在职称评聘、经费保障等方面,尚未出台具体、明确的政策。二是乡镇工作补贴发放不平衡。目前,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已基本纳入乡镇工作补贴范围,但农村高中,特别是县实验小学教师尚未纳入补贴范围,导致此类学校教师工作积极性严重受挫。三是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未启动。当前我县农村教师队伍突出问题是稳定难,乡村学校生活条件差、乡镇补贴标准比较低、没有启动周转宿舍计划均是重要制约因素。我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明确要求,通过3-5年努力,逐步解决乡村教师居住困难的问题。但我县目前此项工作尚未启动。乡村学校青年教师普遍存在居住困难问题。四是乡村教师职称倾斜政策未全面落实。我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中提出的“教学点中级岗位全覆盖”、“对超岗位职数的乡村学校,可采取‘退二聘一’的办法实施评聘”等,这些优惠政策,我县还未得到落实。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切实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扩大干部选拔范围,加强梯队建设,及时选拔、培养和任用年轻干部和女干部,优化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加大名校长的培养力度,精心打造一支具有高水平、高知名度、研究型的骨干校长队伍,培养造就一支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适应教育现代化发展进程,具有开阔视野、战略眼光、现代理念、品格卓越、才干超群的高水平的教育管理人才队伍。
2.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大教师补充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农村小学紧缺学科教师的补充力度,适量补充怀宁中学、高河中学等省示范高中教师。探索教师“无校籍”管理和“县管校聘”新模式,盘活师资存量,建立教师交流、支教、共享新机制,增强教师队伍活力。同时,加大中小学特别是农村教学点布局调整力度,逐步撤并规模过小、布点不科学的学校和教学点,整合教师资源,优化资源配置。
3.进一步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一是强化师德教育引导机制。常态化开展师德主题教育活动,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理想信念、为人师表的职业追求。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指导,结合学校常规管理和教学工作,将师德要求落到细节、落到实处。二是落实师德责任督查机制。实行师德承诺制度,组织教师签订《师德承诺书》并向社会、学生及其家长公开。完善学校、教师、家长、学生“四位一体”和社会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聘请学校责任督学、社会监督员,加大督查力度,通过问卷调查、家长座谈会、暗访等多种形式,及时掌握师德师风动态。三是严格师德考评奖惩机制。将师德师风建设列入学校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单位和教师个人评优、职称晋级、绩效考核等的首要标准,对查实存在违反师德行为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制”。坚持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对群众反映强烈,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学校和教师,从严处理。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映强烈的学校,依规依纪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同时,树立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奖励,在全县教育系统弘扬正能量。
4.切实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全面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制定实施办法和细则,采取一系列针对乡村教师群体的利好举措,确保各项支持政策落地生根,不断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让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对乡村教师队伍的定编定岗、培养补充、交流轮岗、培训提高、待遇保障等方面给予强有力的政策倾斜,逐步形成“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和充满活力的乡村教师使用机制。重点完善教师支教、交流的激励、保障机制,完善乡镇补贴制度,积极申报教师周转宿舍项目计划。同时,落实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加大对乡村教师的表彰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鼓励、支持优秀人才在乡村学校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定不移地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为教育、为教师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充分激发教育发展活力,努力办好更有质量更加公平的怀宁教育,为加快建设“四个强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关于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
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 詹善宁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年初工作安排,教科文卫工委在分管主任的带领、部分委员的参与下,于9月13日视察了公岭中心校、新安中学和小市初中,听取了教育部门、部分学校和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对县教育局局长王江波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初审,初审认为报告总结情况客观实在,指出问题较为具体,下步思路清晰可行,建议本次会议同意这个报告。现将初审意见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县公办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5240人,其中高中教师1082人,初中教师1735人,小学教师(含幼师)2423人。
近几年来,我县始终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发展地位,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为全面推进教育事业持续、均衡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一)教师队伍基本稳定 近年来,我县根据教学需求,通过公开招聘和安置“三支一扶”人员等渠道,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充实教师队伍。2012年以来,共补充教师690人,全部分配到农村学校任教,优化了教师年龄结构,提高了教师学历层次,促进了师资均衡发展。
(二)师德建设得到加强 把加强师德建设纳入学校工作目标管理,与学校的量化管理、业绩奖励挂钩,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怀宁县中小学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进一步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机制,提高了全县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
(三)教师素质不断提升 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重视加强教师继续教育,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培训。2012年以来,共有4120名教师参加了“国培计划”培训。同时,积极开展全员培训,坚持校本研修、集中培训与远程学习相结,组织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在职教师全员培训,实施好五年一周期的教师继续教育,提升了教师素质,促进了教育教学工作。
(四)教师待遇着力改善 高度关注和重视教育事业,出台保障教师待遇政策。建立了农村艰苦地区教师津贴制度,设立艰苦地区岗位津贴,每人每月70-90元。全面实施乡镇工作补贴制度,农村中小学教师(除高中及县实验小学外)全部纳入补贴范围,每人每月增加200-500元不等的津贴。
二、存在问题
几年来,我县教师队伍建设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从教师数量的配比上看,教师资源配置不尽合理,部分学校教师超编,有些学校教师则较为短缺,特别是农村边远地区中小学教师尤为紧缺。
(二)从教师专业素养上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不足,难以满足新课改的需要,教师整体素质与教育改革、发展还存在一定距离。
(三)从教师队伍结构上看,学科结构不平衡。基础学科教师相对稳定,生物、地理、音乐、美术、小学英语、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比较短缺。
(四)从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上看,少数教师在工作中缺乏热情,不能安心从教,存在教育精力投入不足,教学态度不够严谨等问题,违规补课、校外兼课等现象还时有发生。
三、几点建议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是教育事业的第一资源。教师队伍建设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基础性工作,是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基础,是提高教育质量的根本保证。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提出如下建议:
(一)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合理配置全县现有教师资源,实行教师编制动态管理。逐步完善“宏观调控、双向选择、有序流动”的人事流动机制,多渠道引进、招聘优秀教师,改善学校之间师资不均衡状况,基本解决学科结构性紧缺问题。在控制编制总量的同时,建立教师队伍长效补充机制,对紧缺学科、边远缺编学校教师要逐步招考,及时补员。
(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整体素质 继续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教育,将师德教育贯穿于教师职前培养、职业准入、职后培训和日常管理的全过程。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岗位聘任、年度考核、职称晋升、评优评先、兑现绩效工作的主要依据,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要完善学生、家长和社会参与的师德监督机制,着力解决师德师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法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要加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培养,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提升教师整体素质。
(三)保障教师合法权益,提高教师地位待遇 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教师待遇的各项政策,尽力改善教师工作、生活条件。要以当前推行的绩效工资为契机,建立健全教师激励机制。要将乡村学校教师住房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并享受中央和省保障性住房优惠政策和资金补助,同时要积极向上争取教师周转房项目,努力解决农村教师住房困难问题。全面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给予交流教师在职称评定、经费保障等方面予以倾斜。
怀宁县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案件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怀宁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江时清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现在我代表县法院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5年以来民商事案件审理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民商事案件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和特点
2015年以来,我院民商事案件审理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作用,服务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依法保护产权、尊重契约自由、坚持平等保护、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倡导诚实守信、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相统一“六个原则”,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我院从事民商事审判的部门有民一庭、民二庭和石牌、月山、洪镇、三桥、新安五个人民法庭,专门从事民商事审判的法官27人,占全院法官人数的66%,其他工作人员24人。2015年至2017年8月31日(以下统计数字除特别说明者外均为此期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7996件,审结7838件,结案率98.02%。在已审结案件中,调解和撤诉结案2847件,调撤率36.32%。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503件,占结案数的6.41%;二审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76件,占结案数的0.97%。一线民事法官年人均结案超过100件。二年多来的民商事案件审判呈现如下特点:
(一)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审判任务逐年加重。2015年受理民商事案件2736件,受理的民商事案件占全部案件数的71.16%; 2016年受理2834件,增幅3.58%,占全部案件数的66.49%;2017年1-8月受理2426件,同比增长21.26%,占全部案件数的67.78%。民事审判工作在法院工作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任务更加繁重。
(二)传统民事案件占据多数,案件涉及范围越来越广。二年多来,婚姻家庭类纠纷占民商事案件总数的24.82% ,其中离婚案件占婚姻家庭类纠纷90.88%。合同类纠纷占36.12% ,其中买卖合同案件占8.09% 、民间借贷案件占13.36%。侵权类纠纷占39.06% ,其中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占侵权类纠纷94.59% 。在所受理的案件中,劳动争议类纠纷增多趋势明显,涉及到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多方面,劳动者权利保护意识日渐增强;公司、房地产等各种商事案件所占的比例逐年加大,涉及到经济社会发展的诸多方面。
(三)新型案件不断增多,传统案件出现新变化。一方面,在经济和信息技术迅速发展的背景下,涉及网购、团购、电子支付等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融资担保等方面的疑难复杂案件中的案件权利义务关系不明确,专业知识背景要求较高,给民商事审判带来了很大挑战。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物质生活的丰富,财产类型日趋多样化,给民商事审判带来了新的问题。比如在离婚案件中,由于财产的内涵更加丰富,使财产分割更具复杂性。
二、民商事案件审理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着力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依法审理权属、侵权案件。保障民生权益是民商事审判工作的首要任务,共审结权属争议和侵权纠纷案件2035件。通过界定权属关系,化解权利争议,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当事人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是稳妥审理婚姻家庭案件。共审结子女抚养、老人赡养、离婚、继承析产等婚姻家庭类案件1952件。倡导尊老爱幼、团结互助、和睦相处的家庭关系和人际关系,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关系和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社会公序良俗。
三是妥善审理涉农案件。共审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流转、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147件。对涉农案件坚持依法快审快结,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在处理可能涉及群体性和矛盾尖锐的涉农案件过程中,加强与当地基层组织沟通协调,有效稳控当事人情绪,着力维护农村生产、生活秩序,促进了农村稳定、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四是妥善处理劳动争议纠纷。共审结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待遇纠纷等案件266件。依法确认合法的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资关系和谐。
五是依法审理民商事合同案件。共审结金融借款、买卖、承揽、保险和民间借贷等类纠纷案件2805件。坚持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各类经济活动诚信、规范运行。
六是积极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共审结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等案件17件,为我县企业改制工作顺利进行发挥了重要作用,及时受理符合立案条件的破产案件,统筹推进破产程序中的业务协调、信息共享、维护稳定等工作,监督、指导破产管理人作好破产案件的清场和破产企业职工的安置工作。积极协调解决重整企业的市场信用问题,促进企业重返市场。有着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徽稼仙金佳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取得成功,终使我县这一农业产业化全国重点企业从危困中获得再生。积极探索破解破产企业国有资产处置难题,怀宁县航运公司破产财产船舶的成功变卖,是该公司破产清算工作的一项重大突破。
(二)创新民商事审判机制,不断提升办案效果
推行“案件分流”机制。针对民商事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办案法官相对较少的现状,我院积极应对:一是办案部门分流。除民一、民二和基层法庭法官外,立案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和综合部门入额法官也办理部分民商事案件,平衡法官的办案压力。二是实行“繁简分流”。疑难复杂、矛盾尖锐、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民商事案件由合议庭审理;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双方争议不大的民商事案件,扩大简易程序使用,由审判人员独任审理。三是“速裁案件”分流。对小额诉讼案件依法实行一审终审,快审快结。2015年以来共适用简易程序(含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6722件,占审结案件的85.76%。
创新调解工作机制。一是构建全程调解机制,将调解工作向诉前拓展、诉后延伸;二是建立全员调解机制,完善法院内部相关庭室之间的调解工作衔接机制,协同做好调解工作,疑难复杂、有重大影响案件,院长、庭长亲自主持调解,确保取得实效;三是加强与乡、镇、村协调,构建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三位一体”的诉调联动机制,多元化化解社会矛盾。四是完善科学合理的调解机制,既坚持调解优先,又注重避免片面追求调解率,防止违法调解、强迫调解等不当做法。
强化审判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审判管理信息系统的作用,细化院长、分管副院长、庭长、办案法官和审管办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管理格局。加强案件流程管理,推进电子卷宗录入工作,实现案件的全程跟踪。加强审判质量管理,建立案件质量评查长效机制,实行所有办结案件即时评查、即时整改、即时归档,有效保证案件质量。
(三)落实司法为民宗旨,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深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发挥信息化功能作用,设立“12368”电话热线和特殊窗口,方便当事人诉讼咨询和查询。推行预约和上门立案工作,方便存在行动不便等当事人的诉讼,推进网上立案办案工作。
走访企业助推经济发展。成立走访企业活动小组,开展走访县重点企业征求意见活动,通过走访、调研,强化服务大局意识,寻求法院建设发展的好思路、服务企业的好点子、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好办法。
深入推进司法公开民主。大力打造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和网络视频直播四大公开平台,将司法公开覆盖民商事审判执行工作各领域、各环节,向社会公开一切依法应当公开的内容,让司法公开成为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为公众和当事人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司法服务。推进人民陪审工作,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率。2015年以来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初审民事案件886件,人民陪审员参审861件,陪审率99.44%。推行人民陪审员驻庭调解,每日均安排人民陪审员驻庭调解,二年多来成功调解案件301件。
不断丰富司法便民举措。发挥人民法庭“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优势,选取赡养、继承、相邻权等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案件,深入农村公开开庭、调解,让当地群众旁听庭审,以案释法,宣传法律知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积极扩大司法救助,对城镇低保人员、农村困难户及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和工伤事故、交通事故赔偿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实行缓减免诉讼费用。二年多来,共缓减免民商事案件受理费70余万元。
积极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明确脱贫攻坚工作是政治责任,也是一项纪律要求,要求大家按照县委总体部署,不得以“要办案”来推诿、不得以“不清楚”来敷衍、不得以“差不多”来马虎,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
(四)加强民商事审判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司法公信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两学一做”、“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学习专题教育活动,旗帜鲜明讲政治,忠诚担当做法官,确保民商事审判活动的正确政治方向。
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开展“正风肃纪”攻坚战,撰写“五查五整治”专项分析材料,查找短板,落实改进措施,提升人民群众对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满意度。以身边先进典型全国优秀法官徐和平为榜样,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不断提升司法能力。通过组织开展民商事审判业务研讨、裁判文书评比、庭审观摩等活动,着力提高法官化解矛盾纠纷、开展群众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2015年以来,共组织民事法官134人(次)参加省高院举办的业务培训学习,开展民事庭审观摩活动10余次。
确保清正廉洁执法。教育干警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牢记做人尊严、恪守司法廉洁、永葆法官本色;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落实《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的要求;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建立健全对民事审判工作的监督制约机制。
(五)积极推进改革创新,提高民事审判水平
实施“法官办案十问”。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裁判文书由承办法官自己签发,院、庭长不再审核、签发其他法官承办案件的裁判文书。同时要求法官结合办案实际,做到“办案十问”:一问事实证据是否清楚;二问庭审是否规范;三问适用法律是否准确;四问说理是否透彻;五问是否受人情关系干扰;六问是否引起矛盾激化、舆情炒作;七问法律文书是否有错漏;八问是否提升了质效;九问是不是真心真意保护了当事人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十问发现案件隐患苗头是否做到及时报告和处理。
组建民商事审判护航团队。除按照审判部门划分组建相应的民商事审判团队外,由院长亲自挂帅成立民商事特别团队即“护航团队”,专门办理涉及我县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和涉众诉讼的案件,以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护航团队”是我院根据全县工作大局需要的一项工作创新,组建以来成功调解解决了涉206国道怀宁段改道征地拆迁问题引发的7宗民事纠纷,为206国道改道工作和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保障。并取得三位法官现场办案、奔波四小时顺利调结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户与农户之间的8起劳务合同纠纷和7起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纠纷,防止了矛盾激化,切实保护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利益。
召开专业法官会议。为提高审判业务质量效率,统一裁判尺度,建立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过滤机制,制订《怀宁法院专业法官会议制度(试行)》,把召开专业法官会议常态化,使其成为培养和锻炼法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与交流观点、更新知识的新平台。
三、民商事审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案多人少矛盾日益凸显。一方面,民商事案件数量逐年上升,另一方面,在实施法官员额制改革后,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法官从原来的38人减少到现在的27人,民商事审判力量与审判任务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许多法官由于办案任务过重,需经常加班加点开展工作,但即便如此,也难以改变手头积案过重的局面。
二是案件处理压力更加沉重。民商事案件涉及法律关系复杂,关系到当事人切身利益,诉讼中矛盾激化现象时有发生,法官承受着巨大的工作和心理压力。少数当事人信“访”不信“法”,上访不上诉,因对判决结果不满,对法官无端指责,甚至直接恐吓威胁法官;部分当事人法律意识和诉讼风险意识不强,不正当行使诉讼权利、不积极履行诉讼义务,而以托人情、找关系和借网络炒作对法官裁判施加压力。这些都给法官工作和心理带来很大困扰。
三是法律文书送达难题突出。由于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多,有的全家离开原居住地,无固定去向,致使送达困难;有的案件当事人虽未离开当地,但形踪不定,而其同住的成年家属因对诉讼存在抵触心理而称其联系不上当事人拒绝签收甚而否认亲属关系者亦有之;采用邮政专递送达,常常签收人不是收件人,当事人往往以此否认其收到或表示其未及时收到相关文书,给审判工作带来障碍;送达邮局也经常因未能提供当事人电话而送到基层组织转交或直接退回,少数转交邮件未实际送达至当事人手中,从而增加了邮寄送达的不确定性。采用电子送达方式大多因当事人不予配合而难以实施,成功采用的只有极少个案。送达难问题突出,原因复杂,案件当事人意见很大,但法院却无力有效解决这些问题。
四是司法能力不能完全适应需求。社会矛盾需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共同来化解,但由于当前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尚未健全,导致一些原本不属于司法程序,且通过司法程序难以妥善解决的社会矛盾集中到法院,使得法院的压力空前增大。这些方面引发的民商事纠纷往往时间跨度长、事实认定难、法律关系多,且与国家政策关联度非常强,需要综合法律、政策、习惯等多重因素方能下判,司法的价值取向有些模糊,案件审理难度加大,有的往往难以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民事审判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与立法滞后及司法资源相对匮乏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发挥司法能动作用,自觉服务发展大局
增强司法服务的前瞻性、主动性,保持司法应对政策措施的连续性、有效性,进一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加自觉地把民商事案件审理工作置于全县工作大局之中,找准法院服务全县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依法妥善处理在招商引资、企业发展、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过程中引发的各类案件,服务保障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促进各项改革的有序深化,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进一步落实为民司法理念,切实关注保障民生
通过民商事案件审理工作,妥善审理好与人民群众基本权利、国计民生密切相关的案件,认真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民商事案件审理工作特点,健全完善诉讼便民利民制度,认真落实并不断完善切实可行的为民措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司法关怀和帮助。
(三)进一步加强社会矛盾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发挥民商事审判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公正高效地审理好每一起民商事案件,努力实现案结事了、诉息人和目标。以省高院确定我院为全省第二批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法院为契机,大力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建立家事矛盾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尽责、法院牵头、社会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充分发挥调解优势,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认真做好辨法析理、说服教育、判前疏导、判后答疑等工作,最大限度地理顺利益关系,消弭社会矛盾,减少冲突对抗,增加和谐因素。
(四)进一步加强审判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继续狠抓队伍教育、管理、监督,推进“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常态化,全面提升队伍思想政治、业务素质。有针对性地强化培训学习,提升培训效能,重点提高民商事法官化解社会矛盾、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分析研判形势、预警评估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驾驭复杂局势的能力。突出加强职业道德、司法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规范司法行为,强化审判纪律,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五)进一步自觉接受各界监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
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在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下,改善司法环境,加强司法保障,树立司法权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完善接受监督机制,敞开大门、坦诚面对、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完善与人大代表的联络机制,提高建议、意见的办理质量和效率。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使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增强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司法、支持司法、尊重司法、信任司法的良好氛围。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新时期民商事案件审理工作职能作用更加凸显,功能使命更加突出,工作责任更加重大,能力建设更加紧迫。我院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我院民商事案件审理工作为契机,认真听取和悉心领会各位常委的审议意见,认真研究和全面贯彻本次常委会议的相关精神,充分认识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不断提高民商事案件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为怀宁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服务和保障。
关于民商事案件审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
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主任 董邦明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和主任会议安排,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在常委会领导的带领下,组织常委会部分委员、有关县人大代表和部分职业律师开展了民商事审理工作调研,听取了县法院关于民商事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围绕我县民商事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下步工作建议进行座谈。在此基础上,对县法院所作的《关于民商事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初审。初审认为,报告总结情况客观实在,指出问题较为具体,下步工作安排措施有力,建议本次会议同意这个报告。现将初审意见报告如下。
近三年来,县法院针对民商事案件数量持续增加、涉及范围逐渐变广、新型案件不断增多的特点,尊重民事商事审判工作规律,坚持“六个原则”,主动推进改革创新,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民商事审判水平,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保障民生改善、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一是随着社会关系、经济关系愈发复杂,社会矛盾纠纷大量涌入法院,加之法官员额制改革,民事审理工作案多人少矛盾比较突出;二是民商事案件涉及法律关系复杂,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作用发挥不佳,致使法院案件处理压力不断加大;三是法律文书送达难题依然突出;四是司法能力建设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多元化的民商事审判工作需求。
民商事审判工作关系国计民生,任务艰巨、责任重大,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民商事案件审理管理,不断提高审判质效。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认真依法履行职责,审理好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强化审判管理,建立健全审判管理制度,完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认真研究解决民事审判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统一裁判尺度,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
二、创新民商事案件审判方式,深入推进司法为民。认真落实关于家事审判等司法体制改革的各项要求,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机制,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方便当事人诉讼,拓宽司法救助渠道,积极对生活困难当事人实施司法救助;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深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健全“大调解”工作格局;完善司法民主机制,加强人民陪审员的培训,保障人民陪审员独立行使权力,为人民陪审员履职提供必要的保障;完善司法公开机制,通过落实公民旁听案件制度,裁判文书上网以及社会关注的重大民事案件庭审直播等方式,推进司法公开,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三、加强民商事审判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正风肃纪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增强民众观念,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提高民商事法官司法能力;加强民事审判力量,合理配置审判资源,解决民事案件“案多人少”矛盾的问题;加强廉洁司法制度建设,落实廉政责任,确保司法不受权力干扰,不受关系、金钱、人情左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强化民商事审判监督意识,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强化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依法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民商事审判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监督,不断完善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民商事审判案件工作的宣传报道,引导社会公众尊重和自觉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民商事审判工作的良好氛围。
怀宁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何 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受江晨同志委托,我代表县检察院将我院近年来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15年以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紧紧围绕中央关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部署,坚持惩防并举,加大办案力度,狠抓办案质量,为优化我县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2015年以来,我院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30件36人,包括受贿案件9件9人、贪污案件8件13人、挪用公款案2件2人、行贿案件11件12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重大案20件22人,分别占比66.67%和61.11%。查处科级干部5人,县处级干部3人。法院已对12件14人做出了有罪判决,9件9人已移送审查起诉,其他案件即将侦查终结。两年多来,通过查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注重服务大局,加大职务犯罪查办力度
十八届六中全会作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部署。虽然我院不是试点院,但这项改革考验着我们的政治态度,也考验着我们的责任担当。我们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反腐败的决策部署,始终保持惩腐肃贪节奏不变、力度不减、规模不降,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
1.坚决查办社会影响重大的职务犯罪窝案、串案。窝案、串案涉案人员多,涉案金额高,社会影响大。我院立足实际,积极与上级院沟通、联系,查办上级检察院交办的一批社会影响重大的窝串案。2016年我院查办了省卫计委卫生防病局原局长罗要武受贿案,2017年查办了太湖县农行原行长王健林受贿案、安庆市农行原副行长江波受贿案,这些案件的查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了上级检察院的肯定。
2.重点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我院围绕县委关于经济发展的重大部署,把发生在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领域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作为查处重点,先后查办了一批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如2015年,我院依法查办了县经济开发区建设规划局原局长章小发、副主任科员刘玉林受贿案,被查处的人在市政工程建设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通过案件的查处震慑了犯罪,获得了良好的政治、法律、社会效果。
3.突出查处涉及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我院坚持把人民群众关注点作为反贪污贿赂工作的着力点,重视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犯罪。重视查办涉农案件,既可以净化农村工作氛围,有利于农村工作开展,又可以警示教育广大农村干部。近年来,我院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变“等线索”为“找线索”,积极主动走访并与财政等部门沟通联系,寻找相关案件线索,突破了一批群众关切、资金密集、牵扯利益广泛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自觉服务和保障“三农”工作。如2015年我们查处了秀山乡蒋楼村原书记程银根、村民委员会主任丁伯林贪污教育化债资金案、今年查处了秀山乡司马村书记胡以虎贪污危房改造资金案等。
4.严肃查办行贿犯罪案件。我院始终坚持查办行贿犯罪与受贿犯罪“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拓展行贿线索渠道,严肃查办行贿数额大、手段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严厉惩治那些围猎干部、主动行贿、情节十分恶劣的不法商人,截止目前共立案查处行贿犯罪12人,切断受贿犯罪的因果关系链,切实有效遏制了职务犯罪,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社会发展环境。
5.注重惩防结合预防贪污贿赂犯罪。我们坚持查处犯罪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的理念,每查办一起贪污贿赂犯罪,都要对犯罪的成因、规律和特点进行剖析研究,与发案单位和相关部门联系沟通,认真分析研究从干部思想教育和制度管理上加强防范措施。院领导和办案干警还经常深入发案单位以及重点部门和系统举行专题预防贪污贿赂犯罪讲座,以案释法,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身边的案教育广大公职人员远离腐败。为营造我县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做出了有益的贡献,使我县贪污贿赂犯罪发案率多年处于较低位次。
(二)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确保办案质量和安全
规范司法行为,坚持数量是基础、规范是前提、质量是生命、效果是根本,确保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的有机统一。
1.在增强规范执法意识上下功夫。积极引导检察干警认识规范司法的重大意义和必要性、迫切性,做到规范行为入脑入心、使规范司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帮助干警克服抵触、畏难、怕担风险等错误认识和消极情绪,坚定走规范化办案的工作发展路子。
2.在规范职务犯罪侦查活动上下功夫。把规范司法贯穿到执法办案始终,重点问题反复抓、抓反复,开展“学规范、讲规范、用规范”活动,组织干警学习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律师权利保障、规范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同步录音录像等一系列制度规范,深化思想认识,形成规范执法理念,切实增强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3.在落实司法责任制上下功夫。严格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相关规定,明确规定了职务犯罪侦防部入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的职责,明确要求未入额的人员一律不得独立办案。建立了以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承办确定机制,将员额内检察官办案情况和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协助办案情况作为绩效考核重要内容之一充分发挥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的示范效应,凡是进入员额的院领导均按照司法亲历性要求,带头办案,带头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去年以来,我院职务犯罪侦防部入额院领导办理各类案件5件,均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三)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打造业务过硬、忠诚干净的反贪队伍
坚持把反贪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着力提升反贪队伍法律素养和职业能力。
1.突出抓好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开展学习 “三严三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活动,深入开展“讲政治、重规矩、做表率”警示教育活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坚持做到集中精力、兢兢业业、注重调研、敢于担当、严于律己。
2.切实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反贪队伍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发现犯罪、侦破案件、收集证据、运用法律的能力。要求全体反贪干警认真学习《刑法修正案(九)》、《安徽省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业务流程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规章。
3.深入推进纪律作风建设。认真组织干警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各项检察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八个公开”,既用道德“高线”教育人引导人,又用纪律“底线”监督人约束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决防止小错成大错、违纪变违法,以“忠诚、干净、担当”为要求,着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反贪队伍。截止目前我院干警无一人涉嫌纪律作风问题和刑事犯罪问题。
(四)持续保持定力,做好监察体制改革前期准备工作
以勇立潮头的姿态,坚决拥护服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确保反贪队伍思想不乱、干劲不减、作风不散、纪律不松。
1.统一思想认识,确保队伍稳定。通过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侦防部门干警座谈会,倾听干警心声,消除干警疑虑,掌握队伍动态。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转隶干警关心的实际问题。同时要求全体干警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深刻领悟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这一重大政治体制改革的战略意图,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形成拥护改革、支持改革、配合改革的思想和行动自觉。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不折不扣的抓好落实,坚决完成好这项重大政治任务,以全力推进改革的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
2.振奋工作精神,确保办案规模。坚持不懈抓办案是党中央的要求,也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更是检察人员应有的担当。我院始终坚持有案必办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强烈的责任担当和满腔的工作热情持续抓好反贪工作,始终保持办案劲头不放松,坚决克服转隶之前反贪工作可以收官的思想,确保完成全年办案目标任务。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总体来看,我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呈现出稳中有进、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主要表现为:获取案源渠道不足,缺乏获取案源的有效途径和手段;利用信息化引导侦查不够;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水平不高,运用科技手段办案的能力有限;面临司法体制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反贪干警思想上有波动。
下一步我们将从四个方面努力:
一是进一步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积极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要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关系,严格执行要案请示报告制度。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查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建议,认真改进工作,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外部办案环境。
二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树立干警的大局意识。切实增强干警使命感和责任感,从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的高度,积极应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带来的新形势。随着改革的有序推进,职务犯罪侦查职能转移和队伍转隶即将到来,更要主动适应和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的实施,始终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党中央的相关决策部署。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和“正风肃纪”攻坚战,始终坚持对侦查队伍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大规模开展岗位练兵和专项业务培训,努力提高队伍的整体执法能力和水平,努力做到工作力度不减、人心不散、队伍不乱。
三是进一步强化自身监督,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办案工作。全面落实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坚决杜绝一切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取证方式和手段。严格规范涉案款物的冻结、扣押和处理,积极推进“阳光执法”,增强执法办案的透明度。始终绷紧办案安全风险防范这根弦,真正做到“心中有责、心中有数、心中有方”。加强办案风险评估预警,认真制定办案安全防范预案,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
四是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持续抓好案件侦结工作。依据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时间表,倒排工期,合理把握办案节奏,加大办案力度,稳定办案规模,努力实现“稳中求进”的工作总目标。针对前期案件侦结率均较低的情况,适当分出部分办案力量,适时加班加点,紧紧围绕犯罪构成要件和证明标准,依法全面收集、固定证据,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案件“立得住、诉得出、判得了”,真正实现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相统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反贪污贿赂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深感责任重大。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我院反贪工作情况,充分表明对检察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我们将以此为激励、鞭策,不断加大查处贪污贿赂犯罪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水平,为我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
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 董邦明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和主任会议安排,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在常委会领导的带领下,组织常委会部分委员、有关县人大代表和部分执业律师,开展了反贪污贿赂工作调研,听取了县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围绕我县反贪污贿赂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下步工作建议进行座谈。在此基础上,对县检察院所作的《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初审,初审认为报告总结情况客观实在,指出问题较为具体,下步工作思路清晰,建议本次会议同意这个报告。现将初审意见报告如下。
近三年来,县检察院坚持惩防并举,狠抓办案质量,尤其是面临即将开始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大环境,能够确保反贪队伍思想不乱、干劲不减、作风不散、纪律不松,坚决查办了一批社会影响重大的窝案、窜案,在深入推进反贪污贿赂工作上取得了很大成绩,为优化我县发展环境,推进法治怀宁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获取案源渠道较为单一,办理上级检察机关交办案件较多,办理本地案件相对略少;二是法制宣传力度还不够到位,震慑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三是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相对滞后;四是反贪队伍素质仍需进一步提高。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犯罪的高压态势。要始终站在对党和人民、对宪法和法律负责的高度,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不断加大反贪污贿赂工作力度。既要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又要注重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案件,尤其是要查办发生在脱贫攻坚、民生工程、项目建设、教育卫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贪污贿赂案件。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反贪污贿赂工作的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对贪污贿赂犯罪的强大震慑。
二、健全反腐工作配合协作机制。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法院、公安、审计等部门的协作沟通,拓展线索来源渠道,增强工作合力,提高侦查效率。要不断健全案件线索管理、侦查资源整合、侦查预防一体化等机制。要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发挥公检法联席会议等制度作用,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要进一步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反贪工作积极性,健全依靠人民群众开展反贪污贿赂工作机制。
三、持续抓好反贪队伍能力建设。反贪工作任务重、压力大,人少案多矛盾突出。要进一步整合资源,注重专业性、复合型人才培养,努力提升执法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要高度重视反贪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勇于排除各种干扰和阻碍,不断扩大反腐败工作的成果,促进反贪污贿赂工作再上新台阶,不断提升反贪污贿赂工作执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四、积极做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前的准备工作。一方面要掌握队伍思想状态,加强队伍思想教育,树立干警大局意识,确保队伍稳定、工作有序;另一方面要与相关部门加强联系沟通,做好办案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创新。同时,要加大在侦案件侦查力度,确保案件查办质量,为改革的顺利推进做好衔接工作。
关于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第1号监督意见书
办理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县人大常委会监督意见书《关于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2017年第1号)收悉。县政府对提出的审议意见高度重视,召集县水利局等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逐一研究落实。并将相关措施报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破除城乡供水壁垒,提升农饮工程全域规划水平。
县政府制定出台《怀宁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将“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事业纳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一编制专项规划”,由县水利局负责规划编制工作。县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的责任主体,对农村饮安全保障工作负总责。县水利、发改、财政、国土、住建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共同做好农村饮水安全相关工作。
启动我县农村饮水安全规划修编,在县水利局前期牵头编制的《安徽省怀宁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总体规划报告》的基础上,结合全县水资源综合规划、县城供水规划、污水处理规划、村庄布点规划及农村发展规划,按照水源地分布实际,对全县城乡供水重新进行深入调研,组织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卫计委、县环保局、县物价局等有关部门科学开展全域供水规划论证工作,以“村村通自来水”为规划目标,以“农村供水城镇化,城乡供水一体化”为规划思路,改变以乡镇为主分散建设小水厂的传统模式,转向以水源地为核心的建设新模式。
根据小型水厂的供水能力、供水规模、供水质量,支持县供水公司或者外来资本通过资产并购整合,淘汰制水工艺不合格、供水规模不足、供水安全难保障的小水厂,逐步形成以大型水厂一级供水为主,偏远乡镇二级供水为补充的二元供水格局。逐步淘汰制水量小、工艺落后、管理不善、水质不合格的小型水厂,提升城乡供水质量。
二、健全完善保障体系,加大农饮工程资金投入力度
加大县级财政对安全饮水工作投入力度,2017年度投入资金850.3万元,重点保障供水管网建设,优先解决未通自来水的贫困村和贫困户安全饮水需求。对于分散居住的村民组、自然村庄,综合考虑财政承受能力,适度发展“引泉工程”。对于分散居住的个别农户,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采用财政补助的方式支持自行建设水井等供水设施。
为解决政府财政性资金不足的问题,确定县城周边农村饮水安全交由县供水集团负责,其他片区采取社会资本运作模式。对前期通过财政补助模式建设的小型20个乡镇级自来水厂,扎实开展清查核资工作,确定财政性资金的资产份额,稳步实施股份制改造。根据小型水厂的供水能力、供水规模、供水质量,支持县供水公司或者外来资本通过资产并购整合,淘汰制水工艺不合格、供水规模不足、供水安全难保障的小水厂,逐步形成以大型水厂一级供水为主,偏远乡镇二级供水为补充的二元供水格局。
县财政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养护给予一定奖励补助,用以支持县域内农饮安全工程日常维护和更新改造。具体资金使用办法正在由县财政局会同县水利局研究制定。
三、依法管理,强化农村供水工程及水源保护
一是加大农村供水工程及水源保护相关法律宣传力度。在今后每年的水法宣传月,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由水利部门牵头,在宣传水法规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安徽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等农村供水工程设施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
二是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行河长制,对重要水源地以及重要河流、湖泊等实施“一河一策”“一湖一策”,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实施保护措施。今年5月底到6月中旬期间,开展了全县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状况调查和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初步完成了水源保护区排污口的摸排和统计。相关结果已经报送市水利局备案。目前,保护标志、警示牌等已经设置结束,相关河湖“一河一策”、“一湖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基本完成,正在分别组织专家评审。
三是县环保部门在项目的审批中,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程序,禁止在水源地保护区内建设排污企业或增设新的排污口,对保护区和与之相关的水域流域内的排污企业或排污口,有计划的限期拆除或关闭。
四、创新机制各司其职,解决农饮工程建管分离弊端
按照省水利厅、省卫计委文件《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和管理协作的通知》(皖水农〔2017〕76号)要求,建立县水利局、卫计委等县直部门和乡镇政府联动协商合作和联合执法机制,理顺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实行奖惩并举,压实制水厂对水质安全的主体责任,鼓励水厂加大投入加强实验室建设,保障进水、出水水质安全。县环保局、县卫生疾病控制中心不定期实施抽检,相关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落实水质监测三级负责的管理机制,让群众吃上放心水。
县政府将进一步探索和推进全县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模式,完善工程运行管护办法,使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公益性和效益性得到有效平衡,促进工程建成一处,发挥效益一处。
关于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第4号监督意见书
办理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县人大常委会监督意见书《关于全县现代农业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2017年第4号)收悉。县政府对提出的审议意见高度重视,召集县农委等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逐一研究落实。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工业理念为遵循,转变现代农业发展思路
县政府坚持以工业化思维谋划现代农业大发展,加快转变现代农业发展思路。
一是科学编制《怀宁县农业现代化推进规划(2016-2020年)》。目前规划初稿已完成,正在征求相关单位、专家意见。《规划》提出了发展新思路: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高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中心,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创建工程为抓手,以大力推进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和提升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为着力点,按照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要求,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和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是更新发展理念。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着力推进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积极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着力培育以龙头企业为核心、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为纽带,集生产、加工和服务于一体的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大力开展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示范,着力推广和普及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和实施油菜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今年全县水稻机械化种植面积达43.4万亩。目前全县农机总动力已达 53.95万千瓦,全县水稻、小麦、油菜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2%。
三是有效处理农业资源与环境问题。县财政投入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农业生产者实施奖励,引导农业生产标准化。组织开展农产品抽样检测及各项专项整治工作,打击各种违法行为。严把动物产地检疫关和屠宰检疫关,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积极开展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我县目前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其中秸秆机械化还田利用率达70%,较好地控制了秸秆焚烧造成的污染。扶持发展养殖场沼气建设,推广粪污资源化利用。今年新建养殖场联户沼气项目10个,目前,全县规模畜禽养殖场累计建有沼气工程项目215处,沼液沼渣在种植、林果、水产等方面的综合利用面积1.5万亩。通过循环利用控制了畜禽粪污造成的农业面源污染。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今年,对全县所有乡镇质量安全监管站配齐农产品速测设备,由县农委牵头培训专业技术人员,以提升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水平。
二、以产业集群为支撑,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区
一是进一步整合项目资金,大力推进独秀现代农业园区、平山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平山示范区累计投入建设资金30多亿元,基本实现了当初规划的总体发展目标,带动全县现代农业的快步发展。独秀现代农业示范区,规划面积5万亩,力争通过三年建设,打造全国一流的丘陵地区优质稻米产业体系;构造省内领先的蓝莓产业链;构建综合种养为主的可持续发展生态农业模式;建设具有丘陵地区特色的农业休闲观光产业。将独秀现代农业园区建成国内一流的丘陵地区国家现代农业综合开发区,成为“生态独秀,丘陵粮仓”。二是进一步完善现代农业产业园区规划布局。根据我县的自然资源、经济条件、产业基础以及建设目标,我县现代农业空间上按照“二核、一轴、四区、八园”进行布局,按照“以核带轴、以轴及面、辐射发展、协调推进”的发展思路促进建设。二核即将平山现代农业示范区和独秀现代农业示范区作为整个怀宁现代农业的核心区,引领现代农业的发展;通过两个核心区建设及要素集聚形成以S212石牌至黄墩镇和黄高线(即石牌至高河快速通道)为我县发展现代农业的驱动轴。四区是优质粮油-畜禽复合生态农业区、设施蔬菜区、生态水产区和特色林果区。八园是高河农产品加工与物流园等、华帆(石牌)农产品加工与物流园、平山畜禽加工园、黄墩蓝莓加工园、洪铺东圩现代农业示范园、高河蔬菜产业园、石牌生态水产养殖园、独秀现代农业园区观光园、独秀山、观音洞水库、藕塘水库、小市休闲农业观光园。
三、以休闲特色为载体,促进现代农业产业升级
县政府围绕乡村旅游,发展农家乐、星级休闲农庄、农业观光生态园,加速推进餐饮、住宿、旅游商品的开发。积极推进农旅对接,大力挖掘农村文化资源,化资源优势为产业优势,强化农业产品、农事景观、乡土文化的创意设计,力争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逐渐成为怀宁农业的一张名牌。一是制定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对品牌创建和重大特色项目进行适当倾斜,奖励补助资金范围覆盖2个景区、3家酒店、6个农家乐、4个乡镇。二是积极协助旅游企业争取省旅游局、财政厅项目资金扶持,孔雀东南飞文化产业园、独秀山观音洞风景区和升耀生态园等项目共获得省级扶持资金80万元,为旅游企业发展增添了动力。对孔雀东南飞文化产业园、独秀山观音洞景区、石牌戏曲之乡文化产业基地旅游区综合开发等项目实行县级领导干部领衔建设领导小组制度,解决建设过程中的实际问题。此外,平山现代农业示范区正在申报集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休闲观光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海子文化纪念园、邓石如碑林文化公园等项目也正在建设和筹建之中。三是紧密围绕全省“525”乡村旅游发展目标,依据全县旅游资源实际情况,在抓旅游重大项目建设的同时,积极鼓励和支持优秀旅游乡镇和品牌“农家乐”创建工作,以进一步壮大旅游经济。清河乡太平村以笔架山生态旅游景区为重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套工程,深度开发笔架山自然和人文资源;打造青年水库休闲度假中心,发展特色农家乐;开发建设小椅尖500亩果园采摘基地项目,发展桃花、梨花观赏、林果采摘与生态旅游结合,吸引群众广泛参与种植,开展游客采摘等活动。小市镇良湖村依托孔雀东南飞景区和二期项目建设契机,在车轴寺高速出口,318国道沿线发展农家乐饭店接待联盟,投资建设游客接待中心、旅游厕所、停车场等基础设施,统一标识,统一管理,形成品牌化运作;整合皖水、蜈蚣湖、古皖城遗址等乡村旅游资源,结合现代农业开发,合理规划,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接待景点。洪铺镇黄山村依托牛头岭水库优美的生态环境,加快道路、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引进投资商开发建设乡村休闲旅游项目;利用临近皖河的水面资源优势,发动群众,以能人带动、农户入股方式开发建设渔家乐旅游项目。
四、以优质差异为导向,做响现代农业产品品牌
一是着力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今年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 25个。目前我县已有2家国家级、7家省级、54家市级示范合作社。合作社共带动11.8万余农户,户年均增收0.24万元。发展各类家庭农场425个,认定为省示范家庭农场11个,市级以上22个。目前合作社、家庭农场经营范围基本上涵盖了农村经济各个领域,实现了农村资金、土地、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推进了小生产与大市场的连接,为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和促进农民稳步增收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二是大力实施品牌战略。支持企业申报名优农产品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认证认定工作。鼓励龙头企业参与全国和省市农展,扩大企业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全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有5家。安徽皖山食品有限公司的“皖山”媒鸭荣获第十二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参展产品金奖称号。安徽省福宁米业有限公司“福宁1号活米”成功入选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名录。同时整合现有品牌资源,重点打造怀宁农产品地域名片,增强市场竞争力,推动怀宁老字号的创新发展,传承怀宁独特的产品、技艺和鲜明的民族传统文化。“顶雪贡糕”、“龙凤贡面”被省商务厅评定为“安徽老字号”产品,“怀宁贡糕”“龙池香尖(龙池尖茶)”地理标志商标获国家工商总局认定。到目前为止,我县共创建“三品一标”品牌产品58个,创建品牌产地面积达22.4万亩,品牌认证覆盖率达到18%。今年我县农业品牌建设迎来了大的突破,到目前为止,已经有14家新增认证企业递交了认证申请报告,有6家认证企业已经开展了产地环境和产品的抽检工作。
五、以产品加工为抓手,推动现代农业提质增效
根据审议意见提出的支持、鼓励食品加工企业开发新产品、做大做强“怀宁蓝莓”产业、做精做细休闲食品、保健品文章等要求,县政府高度重视。一是扶持农产品加工业开发新产品。实施农业产业化转型倍增计划,支持龙头企业建设优势农产品基地,培育一批有特色、上规模的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发展壮大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全县粮油加工企业,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家,市级5家。肠衣加工上,怀宁一定规模肠衣加工企业12家,猪肠衣年加工量达6万余桶,副产品肝素钠年产量约2万亿单位,年创总产值超过6亿元,其中安庆新雪莲生物物质有限公司、怀宁县恒达畜产品有限公司、安徽金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骨干企业年销售收入均超亿元,怀宁已建设成为全国四大肠衣加工基地之一。二是做大做强怀宁蓝莓产业,把蓝莓产业发展成为我县现代农业的支柱产业。今年新增蓝莓种植基地1.2万亩,至目前共发展蓝莓种植基地2.5万亩。下一步,我们将着重开展以下几项工作:(1)进一步做好规划。在产业发展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蓝莓产业业态发展规划、蓝莓特色小镇规划、绿色食品产业园规划、蓝莓休闲基地发展规划,发挥规划的引导作用。(2)加强与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的联系。积极编制蓝莓发展项目,进入各级各类发展项目库,争取落地一批上级项目。(3)强化招商。引导招商引资产业集聚。围绕我县蓝莓产业集聚发展战略,按照蓝莓产业全产业链、一二三产融合、复合产业业态等发展思路,引导招商引资企业集聚,形成综合产业集群,大小投资都要积极引入。(4)培育好现有产业主体。蓝莓产业发展主要依靠一批市场竞争能力强的产业主体。敏锐地把握市场形势,熟练地运用市场的手段,有效地运用各种发展资源,树立企业的品牌和形象。(5)宣传好我县的蓝莓产业。办好蓝莓节庆活动,仔细挖掘好蓝莓节庆元素,营造好蓝莓节庆氛围,接待好考察的客商和市场合作伙伴,推介好蓝莓产业发展招商项目,宣传好我县的蓝莓产业。三是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及农产品物流业。大力发展农业物联网、电子商务与实体流通相结合的现代化农产品物流体系,提高生产流通组织化程度。引导农产品加工业向农产品加工园区集中,培育一批大型加工和流通企业集团,重点打造高河农产品加工与物流园、华帆(石牌)农产品加工与物流园、平山畜禽加工园、黄墩蓝莓加工园。四是规划建设特色林果区。在月山、石镜、洪铺、黄墩、三桥、小市、秀山、凉亭、公岭、清河、平山、江镇、雷埠等乡镇规划建设5万亩蓝莓基地、2万亩油茶基地、2万亩绿化苗木基地、2万亩中药材种植基地、1万亩瓜娄种植基地、2万亩水果基地。同时围绕“望春花”、杂粮杂豆开展休闲食品、保健食品开发。
关于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第5号监督意见书
办理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县人大常委会监督意见书《关于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2017年第5号)收悉。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落实,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创新宣传方式,提高社会认知水平
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非遗的认知度和保护意识。在宣传载体方面,将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相结合。充分利用网站、报刊、电视等主流传统媒体开设“怀宁非遗大家谈”、“怀腔史话”“戏曲与石牌”“孔雀东南飞故事讲坛”等专题专栏。积极加强与微信公众号、手机APP这些新兴媒体的合作,广泛宣传怀宁戏曲、曲艺、传统手工技艺等方面的非遗文化。
在宣传形式方面,通过开展系列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与非遗文化零距离接触,普及非遗保护知识。在传统节日以及每年6月的文化遗产日举办“怀腔在民间”“端午观龙舟听鼓书”“中秋吃月饼品贡糕”学生体验非遗(贡面制作)以及传统技艺(老手艺)展示等系列活动。同时,与观音湖景区、孔雀东南飞景区联合举办民俗风情活动,将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当地民众生产生活,为促进“四个强县”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在教育普及方面,将具有地域民间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编入中小学有关教材,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课堂、进校园,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触及学生心灵,宣传层面不断向低龄化延伸。在地方方言文化调查保护方面,注重用乡音汇聚“天下怀宁人”。2017年怀宁方言的调查保护工作被国家教育部列为国家语保工程安徽15个课题之一。下半年,我县将启动全县方言普查工作,拟在明年向海内外公开出版发行《怀宁方言丛书》。
二、加大投入,强化基础要素保障
以保护和传承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强非遗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软件资料整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构建非遗保护工作大格局。
一是新建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按照文化部和国家发改委实施的非遗保护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县政府拟投资500万元,同时争取国家、省专项资金300万元,在县城东南新区规划新建一座占地3亩,建筑面积3000平方的非遗保护展示馆。展示馆将集研究、传习、创作、表演、体验、交流等多功能为一体,在充分结合我县风土人情的基础上,深度挖掘县内非遗文化精髓,力争将该馆打造成我县新的文化地标。
二是建立非遗档案数据库。为保障采录资料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学术性,我县将研究制定详细的采录计划,安排专职工作人员,分阶段、分步骤地针对非遗项目的历史源流、传承方式、制作工艺等与传承人进行深入沟通,并通过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方式,真实、系统、全面地进行记录,尽可能保留非遗项目的完整性,使传承人所掌握的传统技艺源远流长。
三是加强非遗传承队伍建设。针对我县不少传承人文化水平不高的现状,我县将依托与安庆师范大学战略合作平台,将我县非遗传承人和非遗工作者分期分批送到安庆师范大学进行文学、美术、戏曲、音乐等方面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他们对所持项目技艺特点的理解和创新能力。同时,引导、吸收广大文化志愿者加入传承人队伍,开展戏曲盔帽制作工艺、民间挑花、绣花、织花等传统技艺进校园活动,通过手把手的传教,为非遗文化保护工作储备人才。
四是积极申报国家级项目。今年以来,我县正在积极完善怀腔申报国家级非遗项目相关材料,并聘请省、市专家学者指导,力争怀腔成功入选第五批国家级代表性非遗名录。同时,积极筹备戏曲盔帽制作、小市民歌申报第六批省级项目相关工作。
三、树立品牌意识,推进非遗项目开发利用
一是品质先行,鼓励传统工艺积极创新。引导传统工艺从业者发挥工匠精神,丰富传统工艺的品种、品质,不断提升设计与制作水平。依托孔雀东南飞文化产业基地,发掘顶雪贡糕、民间挑花、竹编、石雕等项目的经济价值,使传统工艺以质取胜,逐渐形成品牌效应。
二是挖掘素材,打造怀宁文化品牌。一方面深入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开展全县传统工艺普查工作,建立怀宁县传统工艺目录,力争明年10月份编辑出版《怀宁老手艺》丛书。另一方面,加大对“怀腔”挖掘力度,从孔雀东南飞、刘若宰等传说中汲取创作养分,推出精品剧目,推动怀腔“走出去”,增强对文化市场影响力。
三是实施文旅融合,发展特色文化旅游产业。以石牌戏曲特色小镇建设契机,建设传统工艺传习基地;以戏曲盔帽制作为重点建设传统工艺传习基地,打造戏曲类非遗文创产品,建设怀宁老手艺一条街,丰富戏曲文化内涵,形成旅游产品,打造怀宁旅游文化体验板块。
四、完善工作机制,促进非遗可持续发展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对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进行完善。一是加大对怀腔、牛灯戏、夫子戏、小市民歌的研究深度,寻根溯源,进一步规范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传承、保护、申报与利用等方面的制度与措施。二是设立非遗保护专项基金,县财政每年拿出40万元用于非遗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并按照社会经济发展逐年递增。三是对非遗项目和传承人实施动态管理,建立健全非遗传承人监督、检查和退出机制。四是积极开展非遗项目分层、分类保护研究,制定项目保护规划、传承人管理办法等长效机制,促进非遗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为“四个强县”奋斗目标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怀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7年9月22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经2017年9月22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胡海洋同志为怀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一年);
胡 勇同志为怀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二年)。
怀宁县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
(2017年9月22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县人大代表(以下简称代表)依法行使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权利,做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发挥代表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安徽省办理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代表在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执行代表职务,参加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一项重要工作。
认真研究处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并负责答复,是有关机关、组织的法定职责。
第三条 县人大常委会应当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县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应当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提供服务。
第二章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基本要求
第四条 代表应当主要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对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其他机关、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第五条 下列情况不应当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
(一)涉及解决代表本人及其亲属个人且不带普遍性问题的;
(二)代转人民群众来信的;
(三)属于学术探讨、产品推介的;
(四)没有实际内容的;
(五)其他不应当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
第三章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和处理
第六条 代表应当以宪法、法律、法规为依据,围绕本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第七条 会议期间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可以由代表一人提出,也可以由代表联名提出。联名提出时,领衔代表应将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文本交由附议人审阅同意后,再签名附议。
第八条 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使用统一印制的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专用纸填写标题,并将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电子文本一同交县人民代表大会秘书处议案组研究处理。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实事求是,一事一案,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实质性内容和明确意见。
第九条 闭会期间提出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受理,并转交有关单位办理。对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研究处理情况,有关单位应当在三个月内向代表和转交机关反馈。
第十条 县人民政府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后尽快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统筹交有关单位办理。
第十一条 承办单位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后,应当及时逐件进行研究,制订办理方案。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在收到之日起的七个工作日内向交办机关说明情况、提出意见,不得滞留和延误。对退回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一般在七个工作日内重新交办。
第十二条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需两个以上单位联合承办的,应明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各协办单位应当在交办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协办意见反馈给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负责答复代表。
第十三条 承办单位在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过程中,应当采取走访、实地了解情况、召开座谈会、与代表见面或电话联系沟通等方式,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办理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第十四条 县人大常委会每年选择事关影响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事关民生利益的重要问题等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3-5件,由主任会议成员领衔,进行重点督办。
第十五条 有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各项制度,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应建档立案。
第十六条 有关单位在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时,应当做到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目前又有条件能办到的,及时办理;对应当解决或者经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要认真研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解决;对超出现行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或因受客观条件限制,与事实有出入,不便采纳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实事求是地向代表说明情况,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
第十七条 承办单位应当注重解决建议、批评和意见反映的问题,并自交办之日起三个月内答复。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自交办之日起六个月内答复。代表对答复或者办理情况不满意的,交办机关应当责成有关单位重新办理,并在两个月内答复。
第十八条 代表对办理结果的反馈意见以及对办理工作成绩突出的有关单位,应当适时通过通报予以反映;代表联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结果应当由领衔代表及时反馈。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书面答复,由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发、加盖公章、寄送代表,同时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第四章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督促检查
第十九条 县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进度和质量应加强督促和检查。属于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承办的,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可会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共同进行督促检查。必要时,可以邀请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代表一同参加督查。
第二十条 县人民政府对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应当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印发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第二十一条 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县人大代表会议期间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有关单位对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进行评选,并通过适当的方式予以表彰。县人大常委会将县人大代表在会议期间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有关单位的办理工作情况对社会公布。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出席人员(25人)
主 任:董晓月
副主任:宗秀丽 陈鑫杰
委 员:(按姓名笔划排列)
王江海 王应娟 冯 节 华 瑞 刘兰芳 刘苗先
齐正东 江学成 李 飞 李健国 吴江兰 何兆旺
何声泽 何承玉 汪家平 郝加根 胡兴年 夏旭灿
董邦明 董学海 詹善宁 潘 静
因事请假(3人)
方茂盛 汪世东 陈国林
列席人员(27人)
李木林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江时清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何 斌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劲松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江俊杰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朱承业 县扶贫办副主任
刘 毅 县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王树松 县编办主任
佘世俊 县发改委主任
孙大庆 县经科委主任
王江波 县教育局局长
鲁德智 县司法局副局长
余世红 县财政局总会计师
王维乐 县人社局纪检组长
查 胜 县国土局局长
汪俊友 县住建局局长
曹 俊 县规划局局长
黄汪国 县农委主任
江厚平 县林业局局长
夏 林 县文化委副主任
谢小锐 县招商局局长
盛加节 石牌镇人大主席
产立杰 腊树镇人大主席
产跃旗 雷埠乡人大主席
史荣枝 县人大代表
郝祥兵 县人大代表
马 艳 县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