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激励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县人大机关党总支决定开展“建设模范机关”活动,并出台《县人大机关党总支关于开展“建设模范机关”活动的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从总体要求、建设标准、建设举措、建设保障等四个方面作出系统部署,决心将机关党总支建设成为“政治过硬、组织过硬、作风过硬、纪律过硬、能力过硬”的模范机关,在服务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怀宁中发挥作用、展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