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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工作
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县人民法院: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夏风所作的《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法院按照“保护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司法环境、化解行政争议”的工作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行政审判工作,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会议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应到29人,实到25人,该项报告得“满意”16票,“基本满意”9票,“不满意”0票,测评结果为“满意”等次。

会议就进一步做好行政审判工作提出以下审议意见,现交予研究处理。

一、进一步加大行政审判工作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载体,大力宣传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审判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行政审判工作认知度,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社会管理规则,清楚自身合法权益,熟悉依法维权的途径和方式。要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每年选取一定数量的典型案件,邀请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工作人员和人民群众旁听庭审,重点提高行政机关及主要负责人的依法行政意识。

二、进一步提高行政审判工作质效。要进一步规范立案登记制度,严格执行非诉行政案件的受理标准,严格依法受理行政诉讼案件。要正确处理好司法为民与服务大局、适用法律与执行政策等各方面的关系,特别对涉及国土资源、房屋拆迁、建设规划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行政案件,要公正审理、妥善处理,做到裁判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加大案件执行力度,提高司法执行的威慑力,进一步树立司法权威,并以此影响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正确理解司法理念,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三、进一步促进行政机关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要加强与行政机关的经常性工作联系,实现与行政机关监督、协调工作的常态化,及时对行政机关重大决策、重大建设项目进行分析研究,评估法律风险,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要健全行政纠纷研判预警机制,充分发挥司法建议作用,针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漏洞,向有关部门提出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方法,推动行政机关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按照法定职能和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达到 “审结一宗”到“规制一类”的效果,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的相关规定,采取通知、提示等有效措施,促进政府及其部门切实重视行政诉讼工作,着力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

四、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队伍建设。要针对行政审判案件逐年增加、案多人少的主要矛盾,合理配置法官员额,配齐配强审判辅助人员,为行政审判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要根据行政诉讼调整领域、行政案件类型的新情况,加强审判人员素质培训,进一步提升非诉案件审查的业务能力,提高驾驭庭审、沟通协调、依法裁判的能力。要加强行政审判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切实提高行政审判法官廉政意识和办案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及满意度测评办法》,请于二个月内就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征求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意见后,向常务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并向2019年1月份的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

 

 

                          怀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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