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举行第七次会议
12月9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高河举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董晓月主持会议,副主任方茂盛、宗秀丽、陈鑫杰和委员共26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审查确认了代表资格;初审了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讨论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通过了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事项;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事项。
县政府副县长朱玉华,县法院院长夏风,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建华,县政府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
怀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7年12月9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经2017年12月9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免去:
杨昌文同志的县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郑桂生同志的县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江龙同志的县法院审判员职务;
产结清同志的县法院刑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鲁日新同志的县法院审判员职务。
怀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17年12月9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17年12月,县人武部选区、石牌镇第四选区、凉亭乡凉亭选区、洪铺镇第五选区分别补选徐蔚、夏风、江晨、陈浩浩4位同志为县十七届人大代表,石牌镇第一选区另行选举王才水同志为县十七届人大代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他们的代表资格有效。
现在,怀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共有代表253名。
特此公告。
怀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讨论稿)
各位代表:
受县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建议。
2017年,是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履职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始终依靠全体代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民主法治建设发挥了应有作用。全年举行常委会会议7次、主任会议18次,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18项,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26次,发出监督意见书14份,作出决议、决定5个。
一、找准“权力机关”定位,深入贯彻县委决策部署
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是党对国家事务实施领导的重要组织载体。县人大常委会准确把握政治定位,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切实贯彻落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
一是围绕县委总体部署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修订《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决定》,进一步明确全县重大事项范围,细化工作程序,增强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审议批准《怀宁县空间规划(2017-2030)》,着眼推进“多规合一”,着力强化规划引领,增强规划的战略性、基础性和约束性。
二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行使人事任免权。严格执行任前考试、供职报告、民主票决、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程序。全年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5人次,接受辞职4人,实现了党委意图与人民意志的有机统一。
三是按照县委统一部署积极参加中心工作。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带领机关全体职工,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机关和代表联系群众的优势,积极参加项目建设、脱贫攻坚、招商引资、文明创建、美丽乡村等工作,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常委会2名领导班子成员到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把服从服务大局贯穿工作始终。
二、履行“监督机关”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在监督中体现支持,在推进中实施监督,着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助推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建议政府“围绕转型抓发展,围绕项目抓落实,围绕民生抓统筹”。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情况报告,建议政府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构建“3+1”产业新体系,推动县域经济发展质量、效益和动能提升。视察全县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建设工作,督促县政府科学调度、倒排时间,按节点推进年初人代会确定的“十件实事”进程。
强化财政预决算审查。按照法定流程、法定权限、法定内容,实施“编制、批准、公开、执行、调整、决算”等全过程监督,审查批准2016年度县本级财政决算、2017年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为优化县内区域路网结构,提升高河、石牌新老县城的通行效率,常委会及时审议县政府议案,批准运用PPP模式实施S238工程一期高河至黄墩段项目建设,将PPP项目政府付费列入跨年度财政预算。棚改项目政策性强,涉及民生民情,关乎县内在建重点工程在全市乃至全省的工作进度,常委会及时审议县政府棚改议案,批准将棚改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中长期财政规划。听取审议县政府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主任会议听取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报告,督促将债券资金更多用于改善民生、改善生态、支持经济建设,督促政府增强风险防控责任感,确保我县债务规模适度,确保财政金融风险可控。
督促加强城乡统筹发展。审议乡镇建设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明确要求县政府通过“加强规划编制”“培育特色小镇”“理顺管理机制”,以提升城乡建设品位、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为做好现代农业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工作,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一方面带队远赴江西信丰学习、考察、借鉴脐橙发展成功经验,一方面组织开展蓝莓产业链发展专题视察,提出“科学编制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推进农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打响农业产品品牌”等监督意见,促进蓝莓产业做大做强。视察防汛抗旱准备工作,督促县政府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增强防灾减灾能力。视察森林防火工作,审议《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促进我县林业经济健康发展。
三、彰显“民意机关”本色,推动民生福祉有效改善
找准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效监督,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获得感”离不开教育文化事业的均衡发展。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针对当前普遍关注的师德师风、教师队伍建设问题提出具体建议。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整体素质、提高教师地位待遇、解决基层边远地区教师实际问题”,引进外地“无校籍”管理、“县管校聘”先进经验,促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不断深入。常委会听取和审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情况的报告,提出“创新宣传模式”“扩大传承方式”“建立完善机制”“坚持保用结合”的审议意见,促进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
“幸福感”离不开吃得放心、环境舒心、住得宽心。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视察,要求县政府及相关责任部门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优化监管机制,提高监管工作水平,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审议2017年度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充分肯定2017年全县环保工作取得的成绩,明确指出环保工作面临的艰巨任务,要求县政府进一步发挥环境保护委员会的统筹功能、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健全环境监管体系,开展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和企业达标排放,打赢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审议农村居民建房情况的报告,既保障农民建房合理需求,又注重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更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提出“注重规划引领,科学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宅基地面积标准”等监督意见。视察《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促进文明创建工作常态化。
“安全感”离不开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打击刑事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从突出打击重点、加强社会防范、科技强警、人才强警等方面提出审议意见。县政府将“天网”二期工程列入2017年度十大重点工作,加强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建设,全方位提高打击刑事犯罪的技术支撑,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保障。
四、落实“法治机关”任务,着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坚持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
大力促进全民守法。将法制教育与代表培训相结合,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干部和县人大代表参加法治讲座和法制培训。配合省、市人大开展立法调研,对《安庆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出立法建议,为全市立法工作做出积极努力。重视法律宣传工作,在国家宪法日、禁毒宣传日开展全方位的普法宣传,带动全社会形成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听取县政府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促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常委会结合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执法检查,主任会议听取《科普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推进法律的严格实施。常委会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努力维护公正司法。县法院、县检察院是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阵地。县法院以常委会审议民商事案件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为契机,从强化民商事案件审理队伍素质入手,不断完善审理方式,切实提高审理质效,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县检察院围绕常委会对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切实强化政治意识,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犯罪的高压态势,做好推进监察体制改革的工作衔接。常委会还将妥善处置群众信访作为监督行政、司法机关依法办事的重要途径,一年来,转办群众来信来访件14件(次),通过跟踪督办,支持信访维稳工作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五、发挥“代表机关”作用,切实增强代表履职实效
把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增强人大工作活力的重要途径,拓展代表工作平台,提升代表履职实效。
开展代表履职培训。采取走出去集中培训、请进来以会代训、结合活动开展能力培训等方式,先后安排24人次赴全国人大培训中心接受集中培训,邀请省人大法工委、代表联络办公室的专家,作《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依法行使人大职权》《人大代表履职的法理与实践》专题讲座,培训新任代表320人次,县、乡人大组织代表参加各类工作培训500多人次,乡镇人大结合人代会和代表小组活动开展履职能力培训,代表培训实现全员化、常态化。
打造代表履职平台。今年以来,在代表小组活动室的基础上,建成高河等10个乡镇的标准化“人大代表之家”,通过健全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建立人大代表履职档案和乡镇人大工作档案,着力使“人大代表之家”既是县乡人大代表开展活动、学习培训的“阵地”,又是乡镇人大及其主席团依法履职和代表联系选民的“窗口”,促进乡镇人大工作和代表履职规范化。
提升代表履职实效。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及闭会期间,代表共提出意见建议68件,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办理代表所提意见建议,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26件,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34件,因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8件,分别占总数的38.2%、50%、11.8%。常委会坚持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落实代表监督职权的重要举措,通过人大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增加建议办理透明度,开展重点建议督办、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满意度评价,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纳入县直机关综合考核内容,推动代表建议办理从“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
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农村饮水安全”类建议共9件,占总数的13.4%,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常委会将其列为今年的重点督办建议,并将“农村饮水安全”列为2017年度常委会重点审议议题。审议前,组织代表到意见建议涉及的乡镇开展深入调研;审议中,邀请领衔代表列席会议,与承办部门面对面沟通交流;发出监督意见书后,再次召开督办会,督促加快办理。县政府将落实农村饮水安全措施列入政府常务会议议题专题研究,明确按照“农村供水城镇化、城乡供水一体化”思路,提出农饮工程建设、管理一揽子解决方案。
六、狠抓“工作机关”建设,不断提升自身工作效能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现常态化制度化,机关党建、工作效能得到有效提升。
狠抓党的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扎实开展党建标准化建设,县人大机关党支部作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示范单位”,第一批通过验收,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制订《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坚持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狠抓制度建设。年初修订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代表联系制度》等7项规则制度,作出《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做好代表工作的决定》,保证人大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狠抓效能建设。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保持人大常委会机关风清气正。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加强与上级人大、兄弟县(市)区人大的联系交流,加强对乡镇人大的工作指导,高度重视人大信息和宣传工作,开通怀宁人大门户网站,建立健全宣传工作网络,人大工作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各位代表:
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效,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政府、县法院、县检察院和乡镇人大的积极配合,离不开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更离不开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在此,我谨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向所有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领导、同志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刻认识到,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与党的要求、时代发展、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监督工作方式还需要进一步改进,代表主体作用还需要进一步发挥,自身履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虚心听取各方意见,切实加以改进。
各位代表:
党的十九大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指明了党和国家事业的前进方向,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行动指南。十九大报告对健全人民当家做主制度体系作出了新部署,提出了新要求,我们将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改进监督方式,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
一、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服务发展大局
新的一年,我们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增强“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从体现人民当家做主的政治高度,找准人大工作定位,恪守“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的思想自觉,发挥人大职能优势。抓住事关全县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问题,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审慎负责地行使人事任免权,全面贯彻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
二、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新的一年,我们将全面贯彻县委“4567”工作部署,充分认识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特征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选择好角度、掌握好力度,创新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
推进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加强对计划、财政、审计等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视察电子商务、安全生产、交通工程建设工作,开展“贯彻十九大精神,促进五大发展行动”专题调研。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城乡规划、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情况的报告,视察美丽乡村建设、防汛抗旱准备工作。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听取和审议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情况、《职业病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视察学前教育、宗教活动场所、县城供水、“天网工程”建设情况,持续关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情况。扎实推进绿色发展。听取和审议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河长制”“林长制”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视察全县污水治理、森林防火工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和执法调研,听取和审议“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视察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加强对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监督。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对事关改革发展大局、代表高度关注和群众广泛关切的重点、难点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和专题询问,开展“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坚持向常委会会议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坚持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依法行使,工作监督、法律监督同步开展,专题调研、专项审议、专题询问、视察检查、满意度测评等方式综合运用,跟踪监督决议决定执行、代表建议办理和审议意见落实,增强履职成果整体效应。
三、拓展联系平台,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新的一年,我们将创新代表工作机制,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形成县、乡、村三级步调一致、整体联动的人大代表工作平台,促进代表由“荣誉型”向“履职型”转变。一是抓好代表培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二是建设并发挥“人大代表之家”作用,开展代表述职、接待选民等活动,促进代表履职规范化。三是由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代表小组,围绕新发展理念和民生改善开展专题调研,进一步增强代表工作活力。四是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健全“一府两院”办理代表建议情况报告、重点建议督办、代表建议办理满意度测评制度,进一步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实效。五是在有条件的村(社区)设立人大代表工作站。
四、夯实效能基础,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新的一年,我们将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坚持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提升机关工作效能,认真做好人大信息宣传工作,积极投入招商引资、文明创建、脱贫攻坚、美丽乡村等中心工作。
各位代表,同志们:
新时代铸就新使命,新使命召唤新担当。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积极作为,与时俱进,为推动民主法治建设,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关于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县财政局局长 郝金龙
(2017年12月9日)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向会议报告我县2018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18年收支形势分析
“十九大”报告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强调要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明确了改革的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2018年,在经济全球化发展和推进新一轮财税改革的大背景下,我县财政经济既面临机遇,也迎来挑战,任务艰巨而繁重。
收入方面。从宏观看,国家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带一路”、创新驱动发展、脱贫攻坚等战略,将继续增加我县经济发展机遇。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建设,有助于理顺税费关系。从我县县情看,全面推进S238快速通道、高铁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以及东南新区建设,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等一批重大项目,将为财政增收注入新的动力。同时,我县经济发展仍然面临诸多困难与挑战,随着去库存、去产能深入实施、营改增改革深入推进,减税降费力度进一步加大,我县水泥建材业短期内难以有大的增长空间,建筑房地产市场也趋于饱和,税收增长受限。另外,2018年国家将进一步优化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财政收入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增长转变,我县也将积极顺应发展趋势,进一步提高收入质量。
支出方面。营改增全面实施和财税体制调整以后,县级可用财力下降,而财政支出依然维持较高水平上的增长,人员支出将继续提高,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重点支出需要优先保障,民生支出、养老保险改革、脱贫攻坚、文明创建、项目建设等刚性支出不断增加。预算平衡面临更大压力,收支矛盾更加突出。
二、2018年预算草案
(一)全县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口径计划218200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8%,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6748万元。在总收入中,国税部门122000万元,地税部门工商税收41000万元,耕地占用税、契税12000万元;财政非税收入43200万元。
2018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体制补助、提前下达转移支付、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等,预计年初预算总财力279435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初步安排为277443万元,上解1992万元,收支平衡。
需要说明的是,2018年,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131312万元列入预算安排,未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将在年中结合政府转贷债券下达额度进行预算调整。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52580万元,其中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0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0200万元,污水处理费3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2580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42580万元;调出资金10000万元。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社保基金预算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安排为189880万元,支出预算安排177279万元。收支两抵,社保基金本年结余12601万元。
(二)县本级预算收支情况
1.县本级财力情况
在全县安排的收支计划中,按照县乡划分,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安排为158060万元,县本级收入加上税收返还、体制补助、各项转移支付等,预计县本级可用财力为260516万元。
2.县本级支出安排
根据县本级财力预测,除去上解支出1992万元,县本级当年支出相应安排为258524万元,支出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的经济科目和功能科目安排如下:
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人员支出80971万元,公用支出8009万元;项目支出171536万元。包括县级部门支出136558万元,非部门支出21268万元,省市非部门专项75375万元,民生工程配套支出25000万元,上年结转省市专项2315万元。
支出按照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13862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7.63%;国防351万元,增长7.01%;公共安全8687万元,增长19.31%;教育54519万元,增长8.79%;科学技术5319万元,增长0.08%;文化体育与传媒4096万元,增长1.14%;社会保障和就业30170万元,降43.4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47542万元,增长0.92%;节能环保7032万元,增长0.72%;城乡社区5220万元,增长8.65%;农林水26725万元,增长2.45%;交通运输4756万元,下降3.27%;资源勘探信息3857万元,增长0.14%;商业服务业等443万元,增长0.44%;国土海洋气象等1738万元,增长9.86%;住房保障9719万元,增长5.7%;粮油物资储备248万元;预备费5000万元;国债还本付息3500万元;其他支出25840万元。
按人大监督要求规范了政府收支科目列报口径,同时省市提前下达的专项与上年相比结构有所变化,加上财政列支的渠道变化等原因,部分科目增减不具可比性。如退休人员工资原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改由社保基金发放,因清算滞后原因,有关资金暂预留在其他支出。
三、努力做好2018年各项财政工作
2018年,我们将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建设“四个强县”、“五大发展”美好怀宁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一)助推经济增长,突出财源培育。一是重点围绕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绿色食品工业和全域文化旅游“3+1”产业培育,支持招强引优,支持新兴产业做大做强。进一步完善支持经济发展政策,增强县域经济持续增长动力。二是认真研究上级财政资金投入和政策导向,围绕主导产业、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改善等领域,做好项目储备与申报,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三是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通过财政贴息、股权投资、产业引导基金、融资担保等方式,全力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四是优化企业上市环境。强化政策引导作用,加强重点企业跟踪服务和持续督导。五是充分利用政策工具,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撬动作用,持续跟进在建PPP项目,谋划新的PPP项目,促进县内重点工程建设。
(二)着力改善民生,促进和谐发展。一是增强民生保障的可持续性。认真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继续加大民生投入,加强民坐资金监管,着力补齐民生短板,着力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二是继续加大社会事业投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完善公共卫生体系,促进公共文化繁荣。三是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四是全力保障脱贫攻坚。推进涉农资金整合,重点支持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打好脱贫攻坚战,促进农村加快发展。
(三)深化财政改革,完善体制机制。一是推进预算管理改革。精编细编收支预算,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夯实财政中期规划,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二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实行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绩效考核和问责机制,强化支出责任意识。三是积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建立完善开发区及乡镇财政体制。四是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进一步提高支付效率,防范支付风险。四是深化国资改革,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提升国有资产运营效益。
(四)加强财政监督,依法规范理财。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牢固树立勤俭节约、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积极贯彻执行《预算法》,推进依法理财,坚持预算硬约束,严格预算追加。强化预算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国有资产处置、非税收入征缴,强化专项资金监管、会计信息质量核查。加强金融监管,坚决防止出现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健全内控制度,切实管控好财政资金运行流程和关键节点,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2018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认真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务实担当,不断提升财政服务和保障水平,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怀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怀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17年12月9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怀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怀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12月16日至19日在高河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怀宁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怀宁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怀宁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怀宁县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8年县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怀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怀宁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怀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怀宁县出席安庆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怀宁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补选怀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通过怀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财政经济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
怀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议 程
(草 案)
2017年12月9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议怀宁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怀宁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批准怀宁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怀宁县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批准2018年县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怀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怀宁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怀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怀宁县出席安庆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怀宁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补选怀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八、通过怀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财政经济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
怀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草 案)
2017年12月9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主席团成员:(共50人,以姓名笔画为序排列)
丁劲松 丁霞光 马宜来 王本贵 王江海
王良宜 方茂盛 方淼杰 乔 涛 刘 芳
刘苗先 齐正东 江学成 严 忠 李小龙
李木林 李健国 李曹林 杨文力 何世权
何声泽 余学峰 余深华 汪 太 汪 见(回族)
汪 平 汪言平 汪忠山 汪金生 张 智
陈国林 陈浩浩 陈鑫杰 宗秀丽(女、回族) 郝加根
徐家平 徐 蔚 郭家满 梅 静(女) 盛春林
董邦明 董红军 董晓月 程廷灿 程廷尚
程志平 程春晖(女) 谢晓国 詹善宁 潘忠苗
秘书长:方茂盛
怀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计划与预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
(草 案)
2017年12月9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主任委员:宗秀丽
副主任委员: 郝加根 李健国
委 员:(以姓名笔画为序排列)
王应娟 华 瑞 刘 芳 何刘圣
何承玉 汪胜斌 陈 刚 潘 静
怀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列席人员名单(一)
2017年12月9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不含县人大代表,共67人)
一、县人民政府及工作部门负责人(26人)
张幸福(县政府) 朱玉华(县政府)
胡海洋(县政府) 胡 勇(县政府)
江俊杰(县政府办) 孙大庆(县经科委)
王江波(县教育局) 吴松林(县公安局)
刘俊民(县民政局) 程高明(县司法局)
郝金龙(县财政局) 夏学钟(县人社局)
查 胜(县国土局) 汪俊友(县住建局)
查文斌(县城管执法局) 曹 俊(县城乡规划局)
王立新(县交通运输局) 黄汪国(县农委)
江厚平(县林业局) 程筱宏(县文化委员会)
郑陆武(县卫计委) 郎长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郑三玲(县审计局) 陈文彬(县环保局)
杨 东(县安监局) 胡三中(县统计局)
二、省十二届人大代表(3人)
刘丽华 余晓怀 谢文生
三、市十六届人大代表(36人,以姓名笔画为序排列)
王 萍 朱大宁 朱汪琳 朱家科 刘飞跃
刘和焰 江 洪 孙红梅 杨善鹏 吴邵明
吴春枝 汪玉萍 汪冯杰 汪和中 张金锐
张育清 陈少南 陈为德 陈金旺 陈 静
范群英 郑继东 孟祥西 赵结苗 胡耕耘
查志成 查 鹏 夏吉保 钱时怀 凌遵海
黄光灿 黄重高 梁 红 程学东 程 辉
潘海清
四、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2人)
刘劲松 黄字平
怀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列席人员名单(二)
2017年12月9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不含县人大代表,共450人)
一、特邀老同志(6人)
丁宪才 汪兴华 胡一文 汪令清 孙云林 李俊杰
二、县领导及县直局以上单位负责人(95人)
陈 新(县政协) 李安胜(县政协)
朱俊生(县政协) 王结根(县委县政府督查组)
倪 磊(县人武部) 李志祥(县经开区)
何玉龙(县委办) 何宏少(县经开区)
陈首铖(县委政研室) 杨安平(县委督查室)
杨 芬(县委保密办) 刘景瑞(县政府法制办)
王凉菊(县政府督查室) 朱承业(县扶贫办)
王雪勤(县民族宗教局) 彭新才(县外事侨务办)
汪术安(县政协) 宣晓军(县政协办)
胡雁冰(县政协调研室) 王贤报(县政协提案委)
韩宗林(县政协经济委) 杨 翼(县政协文史资料委)
钱时平(县政协教科文卫法制委) 张红松(县政协港澳台侨委)
殷晓东(县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 张 文(县委巡察办)
汪秀国(县委第一巡察组) 丁帮怀(县委第二巡察组)
吴自平(县委第三巡察组) 刘 毅(县经开区办)
夏尊群(县经开区经发局) 王结生(县经开区规划局)
江龙林(县经开区财政局) 查碧麟(县经开区党群部)
凌永忠(县经开区监察室) 黄一林(县经开区招商中心)
丁邦永(县政务服务中心) 王云苗(县委非公经济组织工委)
程川怀(县党代表联络办) 朱联生(县委老干局)
程四益(县委讲师组) 王结能(县新闻信息中心)
郑安宁(县文明办) 黄海兵(县综治办)
程伟俊(县维稳办) 王树松(县编办)
黄德贵(县直机关工委) 姚彦和(县信访局)
刘纯武(县委党校) 陈奇生(县广电中心)
方 健(县档案局) 方红兵(县委党史研究室)
李 敏(县妇联) 施群革(县科协)
曹年生(县工商联) 汪世祥(县红十字会)
李咏梅(县残联) 钱续坤(县文联)
罗继中(县物价局) 程希达(县粮食局)
刘林海(县商务局) 谢 飞(县房改办)
陈结龙(县人防局) 谢小锐(县招商局)
王学虎(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卢卫宜(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汪 华(县地方志办) 李治国(县供销社)
曹 明(县国税局) 张永根(县地税局)
刘光季(县邮政公司) 陈高平(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徐红玲(县气象局) 潘晓久(县公路局)
方 超(县烟草局) 王家宁(县盐务管理局)
黄向前(县供电公司) 朱 元(县电信公司)
黄仲江(县移动公司) 夏登节(县联通公司)
杨林满(县新华书店) 王成礼(县人民银行)
丁士兵(怀宁银监办) 何世军(县农业发展银行)
陈 琳(县工商银行) 胡克勤(县农业银行)
汪胜利(县建设银行) 齐正友(县中国银行)
桂 亮(县交通银行) 余汪明 (县农村商业银行)
江爱中(县邮政储蓄银行) 刘 青(县徽商银行)
胡汉生(县江淮村镇银行) 贾先南(县财保公司)
汤敏波(县寿保公司)
三、乡镇负责人(11人)
汪 凯 周 著 吴江华 汪来胜 郝四清
张雷生 江锡亮 刘观平 王明权 丁中华
何玉赋
四、教育、卫生有关单位负责人(18人)
杨善琦(县电大工作站) 谢晓明(新安中学)
程国光(高河中学) 吴祚长(怀宁二中)
陈杰华(秀山中学) 房桂兵(皖江高中)
汪立明(东升高中) 陈严飞(县职业技术学校)
郝浩军(宜城科技学校) 陈洁明(振宁学校)
汪有平(独秀初中) 李旭东(独秀小学)
郝祥松(实验小学) 潘乐喜(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何祥贵(特教中心) 何宏冕(振宁幼儿园)
李全明(县医院) 吴延义(县中医院)
五、出列席县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人员(320人)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报告
怀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江俊杰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各位县人大代表通过提出建议的方式积极建言献策,表达了对民生问题的关注和对政府工作的支持。2017年,县政府共承办一次人代会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68件,其中经济社会发展方面8件,道路交通方面10件,科教文卫方面10件,农林水利方面22件,国土住建方面9件,安全环保方面3件,社会保障方面4件,其他方面2件,办复率100%,满意度达98.5%。
二、建议办理情况
(一)所提问题已经得到较好解决的26件,占办理总数的38.2%。这部分建议既贴近县政府中心工作,又反映了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诉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行性,对政府科学决策和科学施政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如钱明结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麻塘湖水源保护的建议》,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终止与麻塘湖水产养殖场的承包合同。县环保局于5月21日下达《关于麻塘湖水产养殖场环境问题的监察通知》,责令麻塘湖养殖场禁止采用燃油机动船只在麻塘湖水域内作业,承包经营户生活区迁出库区范围,禁止承包养殖,禁止投放任何饲料和药物;县农委于5月19日下达《关于怀宁县麻塘湖水产养殖场停止渔业生产活动的紧急通知》,要求麻塘湖养殖场停止渔业生产活动;县卫计委加强水质卫生监督和厂区内卫生监督;石牌镇政府在取水口附近安装警示牌,安排专人进行巡查,针对周边群众开展保护水源地法制宣传。通过相关部门及属地政府的共同努力,麻塘湖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二)所提问题正在办理或列入计划、规划逐步解决的34件,占办理总数50%。这部分建议涉及面较广、综合性较强,所提问题较为复杂,短期内解决有一定难度。各承办单位从自身职能出发,积极制定计划,明确工作措施,努力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如丁希红等1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结合洪铺镇集镇建成区美丽乡村建设兴建污水处理厂的建议》,县政府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县经开区及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前,项目规划方案已完成编制,可研批复、环评审批等前期准备工作已结束。下一步,将采取PPP模式引进信用优良、投融资能力强的社会资本共同参与项目建设。又如张汪应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对皖河流域江镇段进行综合整治的建议》,目前皖河流域江镇段综合整治项目已纳入安徽省加快灾后水利水毁修复与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三年行动方案,该项目计划于12月底完成初步设计,计划于2019年基本建成。
(三)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或与现行规定不符不能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需向上级反映或留做参考的8件,占办理总数的11.8%。这部分建议具有一定合理性和前瞻性,但因客观条件限制,或与现行政策规定、管理体制不完全吻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难以解决,我们将积极向上反映或作为工作参考。各承办单位已向代表作解释和说明,并得到代表的理解。如产立杰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建设腊树镇政府新办公大楼的建议》,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文件精神,自该通知印发之日起,5年内,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乡镇政府办公大楼属于楼堂馆所范畴,故暂时无法实施。又如,童尚安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新县城至秀山栏坝开通公交车的建议》,由于相关路段道路等级较低,出于安全考虑,不适宜公交车通行,故新县城至秀山栏坝的公交车暂不具备开通条件。
三、主要做法
各承办单位按照县人大、县政府对今年建议办理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各自职能,紧紧围绕提高代表所提问题解决率和代表满意度这个中心,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沟通协调,注重工作实效,扎实抓好办理,通过办理代表建议,有力促进了政府各方面的工作。
(一)领导高度重视,办理工作组织有力。县政府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召开全县2017年建议提案交办会议,会议上就今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做了动员部署。县政府办公室和各承办单位不断深化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工作落实的大事要事来抓,落实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人员具体办的三级责任制。对一些涉及本部门职能的建议、办理难度大的建议,部门主要领导亲自牵头办理,进一步提高了办理质量和办理实效。
(二)层层落实责任,办理机制更趋完善。为全面抓好代表建议办理,我们着重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及时交办。收到县人大转交的代表建议后,县政府办公室明确专人进行了认真梳理,根据内容提出拟承办单位意见,报县政府领导研究、批示。二是严格审核。各承办单位在回复代表前,政府办对回复件从文字、格式、内容上进行把关,对未达到办理要求的,退回承办单位修改重新答复,确保答复格式规范、表达准确、语气恳切、内容有针对性。三是强化督办。政府办采取电话催办、实地走访、上门督办等形式,督促各承办单位按期答复。四是加强沟通协调。政府办加强与各承办单位的沟通联系,随时掌握办理进度和情况,帮助解决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办理水平。
(三)提高办理实效,力求代表满意。办理工作重在实效,多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多为群众办一些实事,这既是人大代表的愿望,也是建议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始终遵循“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拓宽工作思路,改进办理方式,切实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在具体落实上做文章。对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具备条件能够解决的问题,认真制定工作措施,并限期落实到位;对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如实说明情况,并及时纳入今后工作研究和推进的范畴;对不符合实际情况,确实不能解决的问题,也实事求是地向代表作出解释,努力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
四、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人大代表的期望和县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单位办理答复中强调客观因素过多,解决问题办法不多,存在敷衍塞责的现象;二是个别单位对不属于单位职责范围的建议未严格执行返办程序,导致建议办理质量不高或未按代表要求办理;三是“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依然存在,没有做到“事结案了”,有些单位认为答复完了就算办结,对于答复意见中向代表承诺解决的问题没有抓好后续落实工作。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及时总结经验,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积极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重视程度。建议是代表深入调研的成果,凝聚了广大代表的智慧和心血,反映了广大基层群众的心声和愿望,县政府和承办单位将充分认识做好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提高办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认真履行职责,把这项重要工作抓好抓实。二是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提高办理质量。督促各承办单位在收到建议后,及时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准确把握代表意图,对于不符合政策或当前一段时间无法解决的建议,提前做出预判,及时向代表汇报。督促承办单位做到办前、办中、办后与代表进行反复沟通,确保见面率达到100%。三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公开,提升工作透明度。县政府和部门在调度重点工作或开展各种专项整治工作时,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信、微博等渠道公开建议办理过程及结果,全方位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办理好代表建议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是加快发展、跨越赶超的必然要求。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创新代表建议办理方式方法,提高行政效能,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的质量和效率,努力让人大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出列席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人员名单
出席人员(26人)
主 任:董晓月
副主任:方茂盛 宗秀丽 陈鑫杰
委 员:(按姓名笔划排列)
王江海 王应娟 冯 节 刘兰芳 刘苗先 齐正东
江学成 李 飞 李健国 吴江兰 何兆旺 何声泽
何承玉 汪世东 汪家平 陈国林 郝加根 胡兴年
夏旭灿 董邦明 詹善宁 潘 静
因事请假(1人)
华 瑞
列席人员(6人)
朱玉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夏 风 县人民法院院长
王建华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江俊杰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劲松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黄字平 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