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检察院: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履行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职责,在维护刑事执行公平公正、维护刑事执行场所监管安全稳定、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平安怀宁、法治怀宁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会议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应到29人,实到26人,该项报告得“满意”26票,“基本满意”0票,“不满意”0票,测评结果为“满意”等次。
会议指出,我县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还存在监督理念有待更新、协作机制不够健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并提出以下审议意见,现交予研究处理:
一、深化思想认识,切实转变工作理念
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刑事执行监督工作的职能定位和内涵要求,切实转变监督理念,增强做好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由被动监督、事后监督向主动监督、同步监督转变,强化对刑事执行各环节的监督,坚守刑事执行公平正义底线。
二、突出工作重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要强化派驻检察监督,督促监管机关及时掌握和化解监管活动中各类矛盾和问题,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要强化对刑罚交付执行活动的监督,监督纠正应交付执行未交付执行或未及时交付执行等违法问题。要强化财产刑执行监督,维护财产刑刑罚判决执行的严肃性。要加强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的法律监督,促进社区矫正依法进行。要积极探索适应强制医疗执行工作特点的监督方式和措施,提高强制医疗执行监督的精准度。
三、注重协调配合,努力提升工作质效
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协作机制,公、检、法、司之间要完善案情通报和案件移送工作协调机制,推进多部门信息共享,形成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整体合力。要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工作和典型案例的宣传,不断提高刑事执行监督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夯实工作根基
要不断加强监督能力建设,选优配足刑事执行监督力量,优化人员结构。要不断加强检察干警政治理论学习教育,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教育引导检察干警不断坚定理想信念,严守纪律规矩。要不断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全面提高刑事执行监督、信息技术运用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清正廉洁的刑事执行检察队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及满意度测评办法》,请于两个月内就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征求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监察和司法工委)意见后,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