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办公室: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何承玉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怀宁县2023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制定有关应急处置预案和工作实施方案,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未发生债务逾期现象, 法定债务管理有序,隐性债务化解有力,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会议指出,我县政府债务管理工作还存在债务规模增长较快、债务结构有待优化、预算管理有待加强等问题,并提出以下审议意见,现交予研究处理:
一、 注重防风险与促发展相互协同
要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财政可持续,根据经济增长、资产负债、财力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政府债务规模。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牢正确政绩观,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通过经济发展增加综合财力,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二、 注重项目谋划与债务政策相互衔接
要健全中央预算内、一般债、专项债、特别国债投资项目科学决策机制,做实优质项目储备,提高项目入库率、申报成功率。要杜绝脱离实际、超出财政承受能力和资金来源不落实的投资行为。要抢抓国家大规模隐债置换政策机遇期,加快隐债化解清零,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争取更多有利空间。
三、 注重绩效管理与监督管理相互贯通
要建立债务项目绩效评估机制和债务资产管理机制,实施项目绩效全程监控,保证项目建设质量,明确项目资产产权归属与运营管理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资产效益。在完善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的基础上,债务管理要强化法律约束,从应急处置向主动化解转变、从点状式排雷向整体性除险转变、从隐性债法定债“双轨”管理向全部债务规范透明管理转变。要加强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有机贯通、相互协同,形成监督工作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及满意度测评办法》,请于两个月内就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征求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意见后,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怀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