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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决定
关于批准怀宁县2023年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怀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怀宁县2023年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7月31日怀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怀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局长何承玉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怀宁县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审计局局长刘刚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怀宁县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县2023年决算(草案)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县十八届人大财经委员会提出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怀宁县2023年本级财政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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