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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情况报告的意见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主任丁雪源受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委托所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执法检查报告客观反映了社区矫正法在我县贯彻实施的基本情况,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组织领导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不断强化,工作机制和方法措施不断创新,社区矫正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未发生社区矫正对象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及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在社区矫正法贯彻实施中还存在社会力量参与不足、监督管理方式单一、部门衔接配合不足等问题。为全面贯彻实施好社区矫正法,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推进平安怀宁、法治怀宁建设,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意见。

一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重大意义。要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最大优势和根本保证,贯彻落实到社区矫正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任务履职尽责,将社区矫正工作融入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要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要严格落实日常监管措施,严防社区矫正对象脱管失控和重新违法犯罪。要常态化、经常性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帮助社区矫正对象纠正错误认知、管控不良情绪,建立良好意志品格。要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救助帮扶,充分摸排本地就业岗位和矫正对象就业需求,加强就业技能培训针对性,促使其顺利融入社会。

要进一步强化保障建设。要强化社区矫正队伍建设,引进专业人才,加强业务培训,配齐配强基层社区矫正力量,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执法水平。要坚持专群结合,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积极动员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依法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要加强经费保障,提升社区矫正场所规范化建设。要深化科技赋能,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水平。

四要进一步强化协同联动。要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完善运行机制,规范工作流程,细化工作标准。要在推进工作上形成合力,各职能部门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做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要持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社会知晓度,为社区矫正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及满意度测评办法》,请于两个月内就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征求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意见后,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怀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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