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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
2022年第91号关于提高被征地农民养老金待遇的建议

 建议信息:

领衔人 余松林等 14 名代表 所在代表团 石牌镇
工作单位及职务 石牌镇龙头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手机号码 18909667960
通讯地址   邮编  
提交日期 2021年12月28日 属性 建议
附议人 王娟钱小羊产校军汪结南韩丽丽周木生董运中叶锦国李峰刘淼龙柳伟侠陈荣花韩久芳
标题 关于提高被征地农民养老金待遇的建议
内容

案由:调整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

案据:随着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在不断提高,但农村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金目前每月只有240元,已无法满足当下失地农民的生活与消费水平。石牌镇相关村享受此待遇的人员多为老年人,这类人群为了经济社会发展牺牲了自己赖以生存的土地,为支持政府建设作出了很大贡献,但目前的养老保险水平难以维持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金标准不高也影响了被征地农民的积极性,增加了征地拆迁的工作难度。

建议:为关爱农民、关爱老人,使年老失地的农民无后顾之忧,安度晚年,同时,也为了在石牌戏曲文化特色小镇建设进程中,降低征地拆迁工作难度,建议县政府适当提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每年递增一定比例的养老金。

 

承办回复:

签发人   答复日期 2022年07月08日
办理结果 B=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 答复文号 怀人社函【2022】6号
内容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第91号议案的回复

 

余松林等代表:

你们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提高被征地农民养老金待遇的建议》(第91号)悉,现就相关政策答复如下:

我县于2008年元月开始启动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现已涉及全县15个乡镇,4.6万保障对象,待遇领取0.99万人。

根据《怀宁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暂行办法》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被征地农民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次月起领取基本养老保障金。2008年元月至2010年12月,基本养老保障金为每人每月100元;2011年元月至2018年6月为每人每月150元;后来县政府考虑经济发展水平、物价上涨等因素,从2018年7月至今提高到每人每月240元。

对于你们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对周边县市被征地农民养老金待遇标准进行了了解:安庆市(市本级)、怀宁县、望江县均为每人每月240元,桐城市每人每月200元,岳西、太湖、宿松为每人每月150元,潜山市为每人每月100元。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我县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生活水平提高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标准的调整,同时考虑我县被征地养老保障基金支付能力,及时向县政府报告,适时提高标准。同时也欢迎对我们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此复

 

 

                 怀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6日

 

代表评价:

办理工作的总体表现 答复件的文本格式 办理沟通情况 办理答复时间 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 评价日期
满意 满意 满意 满意 满意 2022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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