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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
2022年第6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城安置小区和无物业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建议

 建议信息:

领衔人 孙爱潮等 11 名代表 所在代表团 高河镇
工作单位及职务 高河镇金星社区党支部第一书记 手机号码 13956528877
通讯地址   邮编  
提交日期 2021年12月30日 属性 建议
附议人 谢欢孙小红徐明权李敏马德文徐文强刘兰芳徐杰建王云兰李海梅
标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城安置小区和无物业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建议
内容

建设一个文明的城市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年来,为进一步加强县城安置小区和无物业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怀宁县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全面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有一定的治理成效,但目前的管理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较大差距,针对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居民意见较大。

通过走访调查,我县部分安置小区和无物业小区管理混乱,服务质量不高,业主对物业管理自治的认识模糊,小区配套设施建设进展缓慢等等。随着县城人口的快速增长,“两区两中心”建设步伐的加快,群众对物业管理的期盼与日俱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县城安置小区和无物业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迫在眉睫。

 议:

一、强化监管

1.严格执行物业服务企业退出制度。县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定期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实施差别化管理。定期开展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侵犯业主权益、未取得营业执照工商资质、挂靠经营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长期脱管、不履行职责和侵犯业主合法权益等物业服务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依规清出物业管理市场。

2.建立和完善物业行业诚信体系。依托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立的物业管理信息平台和安庆市公用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积极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定期通过部门网站和信用安庆网站向社会公布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状况,对企业和业主开通网上物业服务企业信息查询业务,将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与物业服务规范化精品项目评选、招投标等事项结合使用,实施联合惩戒。

3.规范物业承接查验管理。县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是物业承接查验的主体,新建住宅区物业交付使用前,县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乡镇、社区居(村)委会、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和开发建设单位共同完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加强物业承接查验的备案管理,明确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责任。

4.建立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公示制度。物业服务企业将约定的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等内容在小区显著位置全面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监督。每半年公布物业服务费收支明细、业主共有经营性收支明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明细等。

二、完善机制

1.进一步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运作程序。属地乡(街道办)要严格按照《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要求,规范业主大会成立程序;具备条件的要及时组织成立业主大会。

2.加强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重点事项监管。社区要加强对业主委员会备案管理;严格按照住宅小区业主《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重点监管印章使用、财务收支、档案管理、离任审计等。

3.建立“四位一体”物业管理工作联动机制。在住宅小区全面推行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社居委、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四位一体”物业管理工作联动机制。赋予社区党组织对辖区物业服务企业评先评优、荣誉申报的评价和建议权。社区党组织在“四位一体”管理机制中要积极发挥牵头、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党建引领,全面推动“红色物业”工作开展,指导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社区居(村)委会要加强对业主委员会资金专户的监管,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定期公示。建立规范的“四位一体”议事决策制度和执行、监督程序,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小区管理措施。各方要加强沟通,共同开展行动,相互支持,维护小区和谐稳定。

4.建立综合执法机制。建立执法综合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政府牵头,公安、城管、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生态环境、应备管理、市场管理监督等多家部门综合执法,处理物业管理中的矛盾和难点问题。各相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切实制止和查处小区内违章搭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毁绿种菜、环墙污染以及乱堆乱放、违章停车、恶意侵占公共空间和公共设施等违规行为。

5.建立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对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由县物价局同县住建局依据我县物业公共服务平均成本、最低工资标准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动等情况,建立前期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每两年对物业服务等级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适时调整公布。

6.建立物业服务收费保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引导广大业主增强主动缴纳物业服务费意识,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等合理费用。对拖欠物业服务费的业主或使用人等欠费情况,物业服务企业可在物业服务区域内进行公示。对长期拒交物业服务费的业主或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向人 民法院起诉;物业服务合同中由约定滞纳金的,滞纳金与物业服分费需一并缴纳。二手房交易时,原房屋所有权人应当据实出具物业服务企业开具的物业服务费缴纳证明。

7.建立物业服务企业政策扶持机制。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就物业服务企业在职就业扶持、社会保障、价格支持、财税金融支持和保障性住房、拆迁安置、老旧住宅物业服务补贴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积极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创优争优活动,在小区、办公楼、商业、医院、学校、厂等不同物业类型中培育出一批典型,充分发挥先进企业引路、以点带面的示范带动作用。为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支持引导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开展物业管理服务业务。对于在省、市物业行业受到通报表彰的物业项目,实行以奖代补政策。

、加强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怀宁县物业管理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住建局、城管局、高河镇负责人任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领导小组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物业管理工作中的各类问题。

2.健全管理机构。属地乡镇(街道办)要健全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物业管理工作任务。

3.加强物业管理专职岗位的设置。充实各级物业管理人员工作力量,不断强化各类经费保障。

    4.严格考核奖惩。县住建局负责牵头考核各物业管理工作。建立社区居(村)委会周自查、乡镇月督查、县季度考核长效机制,并落实奖惩措施

 

承办回复:

签发人   答复日期 2022年07月13日
办理结果 B=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 答复文号 怀住建字〔2022〕87号
内容

孙爱潮等代表:

    您在县人大十八届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城安置小区和无物业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县住建局高度重视物业工作,在考察调研周边县城并结合怀宁实际,提请县政府出台了《怀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该意见是根据《民法典》、《安徽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怀宁实际进进一步细化,其中不仅包括了强化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建立完善工作机制、保障措施等三项内容,还理清了县直相关部门职责,对规范无物业小区管理也作出了重要阐述。

一、强化监管

    1、严格执行物业服务企业退出制度2017年、2018年根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连续取消物业企业资质管理,改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我局按照市住建局要求积极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物业服务企业业绩及日常工作都纳入了年度信用考核体系,下一步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属地乡镇结合“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抽查行动,加大对物业企业侵犯业主权益,违规市场行为的查处力度,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纳入物业企业信用档案,实行失信惩戒,合同到期后在物业市场竞争中淘汰退出。

   2、建立和完善物业行业诚信体系。本年度我局按照《安庆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建物发[2021]321号)文件规定,邀请物业评审专家对县城内30家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物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并通过安庆市公用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及市住建局门户网站对外进行公示,下一步将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加大物业信用评定工作覆盖面,切实将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与物业服务规范化精品项目评选、招投标等事项结合使用。

   3、规范物业承接查验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推动物业管理稳定、健康、有序运转,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新建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新建小区严格收费标准,按标准配备非机动车位,合理设置充电桩,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已按通知要求对17个新建住宅项目进行综合查验,下一步将组织有关专家、乡镇、社区、前期物业、开发企业共同完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明确开发企业、物业企业的责任。

   4、建立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公示制度。根据《加大物业服务公示公开力度 群众明明白白消费》,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公示栏等显著位置主动示服务标准和收费内容。针对少数小区物业收支明细、能耗费收支明细未及时公开的情况,我局下一步将会同发改部门加大物业企业能耗费等公示公开力度,并纳入物业信用评定工作。

    二、完善机制

     1、进一步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运作程序。对具备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的无物业小区,属地乡镇要严格按照安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文书><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示范文本的通知》(建物发[2020]460号)组织无物业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本年度,属地乡镇、我局物管中心、属地社区按照条例规定完成小商品市场、宁兴花园、金域华庭、阳光鑫城、国际新城、香樟雅苑、公安小区、御景名都、马庙汪洋安置区等9个小区的业委会选举及备案工作。

    2、加强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重点事项监管,目前业主委员会对物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知晓率还不高,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属地乡镇、社区加强物业领域的法律法规指导培训工作,提升业主委员会成员的自治能力和水平,严格按照《管理规约》、《议事规则》等规定,引导属地乡镇、社区加强对业委会印章使用、财务收支、离任审计等方面的监管。

3、建立“四位一体”物业管理工作联动机制,建立综合执法机制。根据《怀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县住建局指导并积极推进“五位一体”(乡镇政府、县物管中心、社区、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管理新机制,创新建立“5+X”物业管理工作联动机制。“5+X”即为“乡镇政府、县物管中心、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涉及的县直职能部门”。在物业服务企业日常管理中,发现私搭乱建、飞线充电、乱圈乱占、乱堆乱放等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及时报告县物业管理中心。由县物业管理中心根据问题性质召集相关县直职能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处理,乡镇政府、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参与;涉及问题疑难复杂、职能交叉重叠的,提前县政府分管领导调度。下一步我局还将按照“5+X”物业管理工作联动机制,推动相关执法部门进物管小区处理相关违法违规问题。

4.建立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对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由县物价局同县住建局依据我县物业公共服务平均成本、最低工资标准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动等情况,建立了前期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安庆市住宅小区物业收费管理办法》和《怀宁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会同发改部门最新制定了《怀宁县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收费标准》(怀发改价字[2020]6号),本年度也将按照安庆市《关于城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等级第三方评定结果的通告》(建物发〔2021〕439号)文件,聘请第三方测评机构对城区29个前期物业服务阶段(业委会未依法成立)的住宅小区项目进行物业服务等级评定工作,并按照评定结果做好物管小区服务等级转换及收费备案工作。

5、建立物业服务收费保障机制。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引导广大业主增强主动缴纳物业服务费意识,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等合理费用。对拖欠物业服务费的业主或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可在物业服务区域内进行公示。对拒交物业服务费的业主或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党员干部恶意欠缴物业费的,所在单位应协助催缴;情节严重的,可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报告相应单位纪检组或县纪委监委督办处理。

6、建立物业服务企业政策扶持机制。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物业管理工作,县政府安排住建、高河镇、文明办、属地社区组成考察团先后前往金寨县、桐城市考察学习其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优秀的物业管理经验与做法,桐城市人民政府出台了《桐城市物业小区文明创建考核办法》,市财政每年拿出100万元作为考核奖励资金。我局也向县政府进行了汇报,在今年4月份提请县政府出台了《怀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其中就规定对配合各级文明创建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一年一考核,一年一奖补。考核工作由县文明办、县物业管理中心、属地乡镇、居委会及业主委员会代表共同参与,考核设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奖补资金在县文明创建工作经费中列支。但参考桐城、金寨等周边安置区、还建房等无物业小区进行规范化管理,财政都给予了奖补政策,县财政也可参考桐城等地的做法,投入资金予以保障。

本年度安排老旧小区改造,对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良好,业主委员会作用发挥好,业主参与积极性高的住宅小区,且符合老旧小区改造条件的优先安排。针对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营业税免征,所得税减半征收的建议,有助于提升物业服务企业工作积极性,将与税务部门积极谋划和推进。结合滨河花园安置房等小区,我局结合实际建议该安置小区将业主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底层商铺、幼儿园、车库、广告栏)等取得经营性收益补贴小区物业费,保障小区物业管理的正常运转。对于体量较大的无物业小区可在属地政府、社区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委员会,进行业主自治管理或聘请物业提供专业服务。对于零散的沿街面小区可引入县外优质物业服务企业以社区为单位进行打包管理,并对县外优质物业企业提供优惠政策予以支持。积极引导无物业小区业主增强主动缴纳物业费意识,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对拖欠物业服务费的业主或使用人积极探索纳入征信体系。

三、加强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已按照意见规定成立怀宁县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管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物业管理日常协调工作,组织召开物业管理领导小组联系会议,阶段性梳理、分析、总结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健全管理机构,加强物业管理专职岗位的设置。各乡镇要根据自身实际体量、人口规模成立物业管理办公室,社区成立物业管理服务站,出台物业管理细则,全面落实无物业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目前高河镇按照意见成立了物业管理办公室,各社区设立了物业管理服务站,同样也出台了相关的无物业小区管理细则,本年度积极推进了辖区内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工作。下一步,将会同其他乡镇物业办加大业主委员会组建和对社区物业管理服务站的业务指导工作。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结合区划调整,强化街道办物业管理职能,明确物业管理岗位职数和资金保障,对城区范围内社居委增设物业管理站,明确职数和资金保障。

3.严格考核奖惩。根据意见规定,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对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尽责,履职情况将纳入年度文明创建与物业管理单项考核。怀宁县物业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对管理不力、没有实质成效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约谈相关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怀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56-4620175

 

 

怀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5日

 

代表评价:

办理工作的总体表现 答复件的文本格式 办理沟通情况 办理答复时间 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 评价日期
满意 满意 满意 满意 满意 2022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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