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举行第三十六次会议
3月17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在高河举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董晓月主持会议,副主任方茂盛、宗秀丽、陈鑫杰和委员共25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初审了县财政局《关于怀宁县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的报告;讨论通过了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事项。
县政府副县长江俊杰,县监委委员汪中生、县法院院长夏风、县检察院检察长江晨,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关于怀宁县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县财政局局长 郝金龙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会议报告2021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21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建设“两区两中心”的发展定位,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优化调整支出结构,强化财政监督管理,持续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二、2021年预算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
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279200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8%,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0000万元,增长7.72%。在总收入中,税收收入250000万元,增长9.15%;非税收入29200万元 ,非税占比10.46%。
根据收入安排计划,2021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0000万元,加上省市提前下达136953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655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50000万元、其他资金调入23000万元、上年结转2113万元,收入合计373721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初步安排为371729万元,上解1992万元,收支平衡。
2.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2480万元,加省市补助、调入资金、上年结转等收入223721万元,收入总计346201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4209万元,加体制上解支出1992万元,支出总计346201万元,收支平衡。
需要说明的是,年度预算执行中,转移支付和政府债券转贷收入会陆续增加,届时将按预算法规定进行预算调整。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1337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30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000万元、污水处理费700万元。加上省市提前下达基金补助收入399万元,抗疫特别国债上年结转116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135266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85266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750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9万元,其他支出100万元,专项债务付息支出8668万元,抗疫特别国债支出1167万元。加上调出资金到一般公共预算50000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135266万元,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社保基金预算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安排为132102万元,支出预算安排112073万元,收支两抵,社保基金本年结余20029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5386万元、支出1812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8549万元、支出2837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3505万元、支出1165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2955万元、支出52124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707万元、支出1792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安排为4481万元,其中城投公司4281万元,交发公司175万元、国资公司25万元。支出预算安排4481万元,其中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448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三、努力做好2021年财政各项工作
(一)落实政策促进发展。一是严格落实减税降费等积极财政政策,继续完善并严格执行促进企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通过财政贴息、基金引导等方式,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二是认真研究上级财政资金投入和政策导向,围绕主导产业、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改善等领域,继续支持重点项目谋划,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三是完善新型政银担、税融通、续贷过桥等融资机制,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督促各金融机构开创适合我县企业的新型融资产品,引导更多的信贷资源向民营企业倾斜。四是加快发展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首位产业,提升发展纸塑制品、纺织服装、农副产品加工等传统优势产业,培育发展智能终端、生命健康等新兴产业,培植涵养财源,夯实财政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二)强化措施狠抓收入。一是及时细化分解收入预期目标,压实征管责任,依法依规组织收入。二是密切部门协作,强化征管合力,有效发挥综合治税平台作用,加强税源监控,坚持应收尽收。三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确保各项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库。四是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新增债券资金支持,增加地方可用财力。
(三)统筹兼顾保障重点。一是坚决落实真正“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压减非刚性非必需支出,优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兜牢“三保”支出底线。二是硬化预算约束,严格预算追加,强化支出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量力而行,量财办事。三是加大统筹力度,推进各大预算统筹安排、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统筹列支、同类支出统筹整合、存量资金与非税收入及财政经常性拨款统筹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强化监管防范风险。一是严格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逐步化解政府隐性债务,确保全县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规模可控。二是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净化金融环境,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三是完善监管制度,继续坚持全年常态化、全覆盖开展财务监督检查,着力加强扶贫资金、惠民惠农补贴等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切实防范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中的风险。四是积极配合县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平台建设,实现监督端口前移,形成事前审查批准、事中监督提醒、事后监督整改的全程监督模式,切实增加预算审查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深化改革提升效能。一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行部门预算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绩效考核机制,强化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二是实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不断提高监督实效。加大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盘活力度,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三是支持推进县属国有企业转型发展,实现从融资型向经营型转变。四是深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激发民间资本活力,推动基础设施建设。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开局之年,做好2021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认真听取县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努力做好财政各项工作,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迈好步,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好怀宁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怀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1年3月17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2021年3月,县人武部选区、腊树镇第一选区、腊树镇第五选区、三桥镇第二选区、三桥镇第三选区、黄墩镇第四选区、石镜乡第三选区、公岭镇第一选区、马庙镇第二选区、凉亭乡双岭选区分别补选王卫民、汪恭礼、何玉赋、何天龙、丁邦怀、汪志耿、张心平、余世红、刘劲松、王 新等10位同志为怀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他们的代表资格有效。
现在,怀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共有代表252名。
特此公告。
怀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怀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3月17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怀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怀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3月22日至24日在高河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怀宁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怀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审查怀宁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怀宁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怀宁县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1年县级预算;听取和审议怀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怀宁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怀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事项。
怀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议程(草案)
(2021年3月17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议怀宁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怀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
三、审查怀宁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怀宁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审查怀宁县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1年县级预算
五、听取和审议怀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怀宁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怀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选举事项
出列席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人员名单
出席人员(25人)
主 任:董晓月
副主任:方茂盛 宗秀丽 陈鑫杰
委 员:(按姓名笔划排列)
王才水 王江海 王应娟 冯 节 宁忠源
华 瑞 刘子昭 刘兰芳 刘苗先 刘建军
产立杰 李 飞 李健国 李 敏 杨 东
汪家平 胡兴年 夏旭灿 黄德贵 程希达
潘 静
因病请假(1人)
汪向阳
因事请假(3人)
丁劲松 何承玉 刘绍华
列席人员(13人)
江俊杰 县政府副县长
汪中生 县监委委员
夏 风 县人民法院院长
江 晨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劲松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王 新 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
黄字平 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副主任
黄仲平 县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副主任
何弘旷 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委副主任
江玲莉 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主任
产友春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丁霞光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郝金龙 县财政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