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举行第三十五次会议
3月11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在高河举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董晓月主持会议,副主任方茂盛、宗秀丽、陈鑫杰、丁劲松和委员共27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第5-11号审议意见书办理情况》的报告;讨论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讨论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草案);审议了关于接受王春等同志辞职请求的议案;听取和审议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的报告。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草案)。《决定》指出,“十四五”时期,是我县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提出的强化“两个坚持”、实现“两个更大”的目标要求,推进“两区两中心”建设,奋力挺进全省二十强的关键时期。县人大常委会要更好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为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怀宁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县政府副县长占娜,县监委委员汪中生、县法院副院长陈义怀、县检察院检察长江晨,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怀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3月11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经2021年3月11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余世红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决定任命:
李 淮同志为县信访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 萍同志的县政府信访局局长职务。
任命:
杨新生同志为县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徐美娟同志为县法院综合开发区法庭庭长;
方金才同志为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孙伟同志为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汪珊同志为县检察院检察员;
汪慧同志为县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汪增杰同志的县法院副院长职务;
江时青同志的县法院副院长职务;
张 霞同志的县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丁杰华同志的县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陈县生同志的县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卢晓阳同志的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程皖峰同志的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杨新生同志的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王晓新的县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怀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第5号监督意见书
办理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20年1-8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2020年第5号)收悉。县政府对审议意见高度重视,专门研究部署、加快推动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目标导向,顺利实现“十三五”收官
统筹抓好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有效应对各类风险挑战。2020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312.3亿元,增长3.7%,增幅七县市排名第1,常住人口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突破5万元;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4.7亿元,增长7.6%;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4.2%;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2.3%;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17.7亿元,增长3.3%;金融贷款余额256.1亿元,增长16.2%,新增35.76亿元。五年来,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2%,三次产业比从2015年的11.5:62.6:25.9发展为7.1:53.7:39.2,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48%,“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基本实现。
二、坚持规划引领,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
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体会议、市委十一届十三次全体会议要求,科学组织“十四五”规划编制。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十四五”规划和“两新一重”最新项目政策投资导向,高质量谋划储备一批牵动性强、影响力大的基础性、枢纽性项目,共谋划“十四五”期间拟实施的项目436个、1424亿元。
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做实做强做优实体经济,“十四五”期间我县将实施产业集群壮大工程、传统产业改造升级行动,努力建成新材料及加工300亿级产业集群、装备制造200亿级产业集群,加快形成纸塑制品、新型建材两个百亿级产业集群,为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坚持统筹兼顾,推动重点工作落细落实
对标县政府2020年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加强调度协调和督查督办,确保各项任务落在实处。
一是坚持效果导向,资金效益更加明显。怀宁(松江)科创中心实质性运行,吸引5个项目签约入驻。磁电产业园项目开工建设,11家企业即将抱团入驻;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4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完成建设,32家企业顺利投产;台湾产业园入驻企业5家,投资6亿元的昭辉高端汽车部件项目建成投产;马庙绿色纸塑小镇跻身省级特色小镇名单。紧盯长三角重点区域实施精准招商,全年签约亿元以上项目45个,其中首位产业项目33个、10亿元以上项目4个。抢抓“两新一重”机遇,推动39个重大项目集中开工。85个省重点项目完成投资80.64亿元,超全年计划35个百分点。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风险防范更加深入。积极应对历史罕见汛情,100座中小水库安全度汛,6个万亩圩口无一溃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推进,创建市级平安乡镇8个。“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提升。扎实开展“抗补促”专项行动,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突出问题全面解决,剩余270户735人贫困人口顺利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和“三大一强”专项行动扎实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取得实效,全年空气优良天数 96%,居全市第一。
三是坚持结果导向,民生保障更加有力。深入实施30项民生工程,全年累计投入资金16.73亿元。新建、改扩建幼儿园6所,整体搬迁高河和小市2所中心学校,民办一德实验学校实现秋季招生。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省级健康促进县创建均顺利通过评估验收,县医院迁建项目启动建设,县域医疗资源及公共卫生服务资源有效整合,组建紧密型医共体2个、县域诊疗次中心5个,“智医助理”实现基层医疗机构全覆盖,在全市率先实行“县管乡用、乡聘村用”模式。
怀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第6号监督意见书
办理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2020年第6号)收悉。县政府对审议意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加快推动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理顺工作机制,压实监管责任
(一)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县政府组织召开城乡环卫一体化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析总结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运营一年多来的监管考核实施和结果运用情况,审议修订《怀宁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考核办法》,对现行考核体系进行优化,在“双监督双考核”的框架下,将原定的县城管局占50%、乡镇占30%、社会评价占20%的考核权重,调整为县城管局占30%、乡镇占50%、社会评价占20%,增加乡镇考核权重,突出乡镇管理责任。在对金沙田公司实施考核的同时,县考核办已将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营管理纳入2020年度乡镇综合目标绩效考核体系中,压实属地政府日常监管责任。
(二)增加增强工作力量。安排县城管局与县委编办进行对接沟通,根据县城环卫处承担的工作任务,增加县城环卫处编制,待县编委会批准同意后,进一步增强工作力量,全面强化县级层面监管力度。
二、加大监管力度,提升作业质量
(一)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督促金沙田公司建立日常培训制度,落实常态化层级培训,切实提升环卫从业人员专业化管理水平和业务技能,全面提高环卫作业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督促金沙田公司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照项目设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范围,对照环卫作业质量标准,全面做好环卫作业日常全方位服务,重点做好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环卫应急保障。
(二)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组织好日常各项考核,严格落实奖惩机制,切实兑现考核结果的运用。在总结前期考核成效的基础上,按照新修订的考核办法,创新考核方法和模式,定期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开展明察暗访监督,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建立县、乡、村、村组(小区)、保洁公司五级环卫巡查监管网络,形成监管闭环,实现县城环卫巡查全覆盖。
(三)发挥部门服务指导作用。督促县直职能部门配合各乡镇加强日常环卫监管,帮助指导金沙田公司提升运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协调各方,形成合力,共推全县环卫管理和服务再上新台阶。
三、提升设施设备,强化工作保障
针对目前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运营中出现的人员、机械设备、工作保障等方面的焦点问题,督促县城管局于2020年9月7日向无锡金沙田科技有限公司下发《督办通知单》,责令其公司要对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配足配齐环卫作业人员和环卫作业机械设施设备,及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和相关福利待遇。同时要求成立本项目专门的保障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障机制,确保本项目运营管理顺畅高效。2020年12月12日,县城管局专程到金沙田公司就上述问题与公司对接沟通,督促尽快落实整改。目前,相关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四、引导群众参与,推动共建共享
由县城管局会同县文明办等单位,加大环境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垃圾分类宣传指导,继续推进县域内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分类试点,适时启动县域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同时加大部门和乡镇配合,加大专项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整治违法行为,不断营造共建共治共管共享的环卫工作新氛围。
怀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第7号监督意见书
办理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2020年第7号)收悉。县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改革,健全县属国有企业管理体制
以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为目标,推动县属国有企业管理制度不断完善。
一是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县属国有企业规范化、制度化改革,县城投公司、交发公司、国资公司、担保公司按《公司法》要求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十四五”期间,县政府将着重完善县属国有企业以及下属子公司章程,规范党委会、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职代会权责,发挥公司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基础作用和董事作用,完善和落实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努力构建以“四会一层”为主体,以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为补充的新型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二是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积极推进县属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提升企业发展效益。深化国有企业积极与央企、省企开展合作,市场参与的深度、广度进一步突破。公开推介县城投公司、县交发公司等为投资主体的重大项目,鼓励县属国有企业开展砂石资源开发、房地产开发、城市公墓经营等业务。实施重大战略融入工程,支持县国资公司开放运营怀宁(松江)科创中心,搭建苏浙沪发展平台,拓展“产业+创新”招商模式。
三是完善用人管人机制。深化企业内部人事、劳动、薪酬三项制度改革,实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提升企业管理基础,增强企业活力与竞争力。在对县属国有企业进行定编定岗的基础上,继续优化完善企业负责人市场化选聘办法,完善招人、用人、管人机制,建立县属企业专业复合型人才库。
四是优化考核指标。结合不同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状和需要,根据主营业务范围对县属国有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根据企业功能定位、发展目标等,明确不同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指标要求,实行差异化考核。科学设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及权重,突出考核指标的目标有效性和激励针对性,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促进企业精简高效发展。
二、放管结合,全面完善监管方式
引进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咨询服务,对国有企业的监管模式进行设计,立足国有企业现状,构建切实有效的监管方式。
一是制定国有资本授权经营办法,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确立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国有企业的干预。
二是对县属国有企业实施清单管理,制定国有资本授权放权清单,清单内事项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最大限度发挥企业经营自主权。实施分类监管,减少审批事项,强化清单事项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高监管效能。
三是探索建立实时在线国资监管平台,实现信息化管理,并逐步与预算联网监督系统连接。
四是统筹协同各类监督力量,加强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出资人监督、审计监督、纪检监察、巡视监察监督以及社会监督,增强监督工作合力。
三、多措并举,加快闲置资产处置
一是摸清资产现状,分类精准施策。切实履行县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责任,排查摸清企业资产底数,对企业资产作出合理区分和评价,科学界定企业低效无效资产范围、类型及数量。按照资金类和实物类分类建立资产台账,通过实行分类管理,提出有针对性的分类盘活处置措施。
二是优化资源配置,实现提质增效。通过业务重组、吸收合并等方式,整合企业内部、国有企业之间资产,实现配置优化,提高利用水平,改善企业经营效益,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对投资建设的公益性或准公益性资产,特别是房屋建筑物资产,依据资产所有权与使用权关系,推动公益性资产向经营性资产转变,增加企业经营现金流。
三是着力拓展对外合作渠道。对改制企业、教育布局调整等移交的土地、房屋、设备等闲置资产,通过合作开发、租赁转让、招商合作等多种方式,盘活存量,有效利用。
四是清理退出低效无效投资。全面梳理对外投资情况,对非主业投资、空壳企业、长期停产企业、经济效益低或无法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投资,通过产权转让、兼并重组、清算注销等方式,清理退出低效无效投资。
四、积极探索,实施经营预算管理
在2020年试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基础上,对县属国有企业经营性利润按15%编制国有资本经营收益预算,督促企业将年度资本经营预算收益及时上缴县财政, 进一步壮大国有资本经营规模。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计比2020年增长65.49%。下一步,试行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制度,规范国有资本收缴程序,加强对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监督检查,确保国有企业管理制度落地见效。
怀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8号监督意见书
办理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政府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报告的审议意见》(2020年第8号)收悉。县政府对审议意见高度重视,专门研究部署,加快推动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县域统筹,强化县域医疗一体化管理
依托县医院和县中医院组成两个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按三年规划方案设立5个区域次医疗中心,目前石牌、月山、公岭、江镇、黄墩5个次中心相关实施方案均已出台,石牌中心卫生院新院区和公岭中心卫生院精神卫生中心已投入运营。积极推动医防融合工作,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县卫健委被省政府表彰为先进集体。在巩固与省内三甲医院合作基础上,积极对接长三角优质医疗资源。
二、坚持要素保障,提升县域医疗服务保障水平
县政府高度重视健康怀宁建设工作,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省级健康促进县创建均顺利通过评估验收,“智医助理”实现基层医疗机构全覆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投入运营,实现全县医疗机构用药统一配送。县中医院智慧中药房已建成运营。实施村(居)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投资1200余万元完成243个村(居)卫生室改造提升工作,投资1800万元对20所乡镇卫生院医疗用房进行新建和改扩建。实施县医院、县妇计中心整体迁建和县医院妇儿分院新建等重点项目,加强基层医疗服务阵地建设。
三、坚持创新引领,推进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建设
加强医疗人才队伍建设。积极落实省“百千万”工程,加大各级医疗人才培训力度,2020年培训乡村医疗人员634人次,乡镇卫生院医师到县级以上医院进修33人。落实牵头医院人才招聘自主权,县医院按照择优录用原则,2020年引进2名优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30名医疗护理及管理岗位人员。县中医院通过校园招聘引进5名中医药人才,内聘16名卫生专业工作人员。在全市率先以“县管乡用、乡聘村用”模式招收5人到村卫生室工作。
加强牵头医院学科建设。县中医院“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农村癌症早诊早治项目”顺利实施,医共体消毒供应中心服务能力提升重建工程投入使用,核磁共振技术服务合作成功实施。县医院新增完成适宜技术应用及录入534例,新申请适宜技术6项;开展脑卒中急性脑出血静脉溶栓11例;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汤成春教授开展介入手术累计达114例。
加强基层能力建设。两家牵头医院分别成立20个专家团队帮扶乡镇卫生院提升能力建设,全县基层诊疗量达70%,分级诊疗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四、坚持共建共享,建立健全长效推进机制
我县率先在全市实现县乡电子病历互联互通,但信息化建设水平还没达到“互联网+健康”建设工作的需要。下一步将积极推进信息系统和绩效管理系统同步建设,实现牵头医院与乡镇医院互联互通,加强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业务对接,实现县乡医疗数据共享。科学实施全县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实现人、财、物合理流动,进一步激发县域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活力。
怀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第9号监督意见书
办理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2020年第9号)收悉。县政府对审议意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加快推动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强化规划引领,不断健全养老服务保障体系。
一是科学编制“十四五”养老服务专项规划。“十四五”养老服务规划紧贴我县实际,以“保障基本、统筹发展,突出重点、适度普惠,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为基本原则,强化各类困难老年人托底保障,统筹城乡养老资源,进一步激发社会参与活力,拓展服务范围,促进城乡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到2025年,基本实现“9064”养老服务格局,即90%的老人居家养老、6%的老人社区养老、4%的老人机构养老。
二是完善养老服务政策法规体系和保障体系。认真梳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正在研究制定我县养老服务业发展系列政策措施,内容包括进一步加强岗位技能培训,推进第三方机构委托培训考核机制,逐步实现养老护理人员职业化。到2025年,力争经过专业培训的养老护理人员占比超过90%。继续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低收入及80周岁以上老年人津补贴制度,建立失能护理补贴制度,进一步完善老年人社会福利保障等等。
二、鼓励多元投入,增加养老服务有效供给
一是大力实施特困供养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根据《怀宁县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2021年计划增加财政投入700万元,突出解决养老服务历史欠账问题。针对16个乡镇敬老院消防审验问题,继续加大消防改造力度,力争2021年底符合条件的乡镇敬老院全部通过消防审验。
二是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鼓励社会资本对企业闲置厂房、商业设施及其它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开展养老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养老机构,形成高、中、低端相结合的养老服务机构体系,满足不同层次养老服务需求。2021年,对县养老服务中心公建民营项目实行公开招标,引进养老服务行业品牌团队,加强基础设施改扩建和养老服务管理质量提升,力争打造成全市养老服务行业示范点。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护理院、康复医院和提供临终关怀服务的养老机构,实现小市敬老院康复楼、清河乡护理院项目运营,着力打造成区域性失能老人养护中心。建立养老机构精准补贴机制,重点加大对护理型、医护型床位的建设补贴力度。
三、丰富服务内容,突出做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一是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养老服务设施网络,统筹规划养老基础设施,按照每百户20至3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加强规划谋划,分类推进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
二是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完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分类分步推进高龄、独居和失独家庭老人居家养老服务,逐步实现购买服务项目全覆盖。发挥农村社区养老服务功能,延伸农村社区服务站的管理和服务功能,满足老年人不同层次的服务需求,开展农村高龄、空巢、留守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充分整合现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的养老服务设施,推动日托、居家、机构养老服务功能融合,满足老年人社区就近养老服务需求,不断健全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并在2021年探索实施“空巢老人”探视服务项目。
四、认真探索实践,推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
一是建立医养融合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的融合发展,重点依托小市镇养老服务中心智慧养老应用试点、公岭镇医养结合康养服务、金拱镇西湖康养等项目,谋划推动实现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共享。力争到2025年,基本形成医养融合服务体系全覆盖。
二是健全医养合作机制。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开辟预约就诊绿色通道,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鼓励养老机构内设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院以及临终关怀等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研究制定医养康养结合的规范性文件,推动养老服务协调发展。
“十四五”期间,我县将持续推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争取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实现全覆盖;高龄津贴应发尽发,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覆盖面不低于60%;完善公建公办养老机构服务基础,建立至少1个区域性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中心;建立健全综合性的县级智慧养老服务和监管平台,依托互联网、电子政务网,形成覆盖县、乡(镇)、村(社区)的金字塔型养老服务信息化架构,建成全县养老数据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标准统一的养老综合信息化系统。
怀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第10号监督意见书
办理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20年度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2020年第10号)收悉。县政府对审议意见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站位,压实环保工作责任
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两山”理念,统筹做好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怀宁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8-2022年)》涉及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考核的27项指标已全部达到考核要求,达到《安徽省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试行)》标准。
着力守护良好生态环境,以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为契机,围绕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生态环境获得感和幸福感”的目标,科学编制生态环境“十四五”规划。初步设定目标为:到2025年,全县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明显减少,优良天数稳步提高,县城PM2.5平均浓度保持在35μg/m3以下,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年平均值达到或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规定的二级标准浓度限值,且主要污染物日平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天数的90%以上。水环境国控断面全面稳定达标,省控断面总体达标,湖库富营养化和县城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水体生态功能基本恢复。以耕地土壤环境保护为重点,严格控制土壤污染来源,实施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级、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制度,健全党委、政府负总责,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工作机制。污染防治攻坚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对污染防治攻坚发现的问题集中调度,确保突出问题整改到位。上峰周边、月山镇区域性环境问题有效整治,矿山生产和矿石加工等行业明显改善。
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垂管改革。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争取中央项目资金为生态环境监测配置专门业务用房。县生态环境保护分局执法机构编制由10人增加到15人,各乡镇组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定编2名),生态环境保护的县乡分工负责、合力攻坚的制度进一步巩固、力量进一步加强。
二、强化措施,抓实问题整改
切实加强县域饮用水水源保护。抓好高河、石牌等重点集聚区水环境污染防治,城区水环境治理工程一期如期完工,二期怀安河上游综合治理、永宁河上游(汪洋)生态绿地公园、永宁河截污(二期)、前进河截污(二期)、前进河开发区段东西支流截流、红旗渠整治等正在稳步推进。全县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深入开展,乡镇水源保护区标志标识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江镇镇汤岭水库、新唐水库2处村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批复划定。观音洞水库备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报省待批。
进一步改善县域水环境。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已于2020年12月份验收投用,二期建设正在筹备。全县15座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污水主管网180.81公里,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县城污水处理厂实施提标改造,出水水质达一级A标准。投资1.87亿元迁扩建县城污水处理厂,已经完成立项、环评、排污口论证、环评、初步设计、招标等工作,计划到2022年6月建成试运营。
加快工业园区及老旧小区市政管网升级改造。加快推进城区生态补水项目,健全城区管网问题排查和维护长效机制,提高市政管网运管效能。系统排查县城城区三条河流12.18公里、排口283个、城区市政管网278公里。截至2020年12月底,累计修复污水管网1.8公里、雨水管网1.45公里,管网错接、漏接点3个。推进石牌工业园集聚区污水协同处理,目前方案正在优化。
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2020年开展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7家问题企业均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2021年1月20日,县政府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工业废气、工程建设和道路扬尘、“三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餐饮油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作出明确要求,进一步压实属地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持续推进秸秆禁烧工作,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实行县乡(镇)村(村民)组四级联动。2020年无卫星通报的秸秆焚烧火点。制定实施《怀宁县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和《关于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禁止焚烧香纸冥币的通告》《怀宁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禁止焚烧香纸冥币工作实施方案》,划定禁放区域,成立专班推进,县城城区全面禁放禁烧效果明显。
抓好土壤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认真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已完成24家重点行业企业点位信息采集、4个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信息核查,目前正在开展采样布点工作。加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治理。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名单,并进行动态更新调整。按照《安徽省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工作计划》,开展月山镇、石镜乡石灰窑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工作,目前已完成验收销号。持续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在县域范围内继续开展重点行业涉镉重金属排查,加强尾矿库的监督管理,防范塌库和泄漏事件。加强产废企业监管。加强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监管,永恒动力按照《安庆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签订了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企业土壤自行监测和土壤污染防治责任。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纳入环评审批范畴,要求土壤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完成全县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排查,未发现污染地块。经技术评估和省厅同意已将原安庆博瑞电源有限公司场地从疑似污染地块清单移出至预关注地块名录。开展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全县20个乡镇43个加油站点全部建设了双层罐和防渗池,并安装油管液位报警装置,制定了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要求,农用地安全利用相关工作按要求落实。
进一步规范项目环评。严格依法审批,加强项目日常监管,改善环境质量。一是环评审批严格高效。把牢建设项目准入关口,坚守环境质量底线,全年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112件。二是日常监管有机结合。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皖环函〔2020〕56号)要求,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全县全覆盖。对全县工业企业开展摸排及分类处置,做到排污许可证应发尽发。共完成重点管理发证24家、简化管理发证48家、现场登记管理923家、核实关停及在建159家。
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和监测数据综合利用。建成两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和一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均为省控监测点位。每月对3个主要河流断面、每季对22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水质开展监测,数据用于上级部门对各地水环境质量的监控。40余家排污许可证重点管理企业(安庆市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方案及监测数据均在安徽省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数据发布平台公开。13家重点企业全部落实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运维监管”三个全覆盖工作。充分利用智慧环保系统平台,动态掌握重点行业废气废水自动在线监测排放数据,提高执法监管工作效率,促进企业自觉守法。将大气、水等环境监测数据作为环境质量的考核和综合执法依据,提高监管实效。
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2020年,获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市级环保良好企业3家;省级环保诚信企业7家、环保良好企业3家,不良企业1家(不良企业为怀宁县正泰纸业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2019年存在环境违法行为)。2020年立案查处涉嫌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21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4件、罚款274.13万元;“四个配套办法”案件8件。其中查封扣押案件7件、移送公安机关1件,处罚情况全部对社会公开。
三、强化宣传,提升全民环保意识
大力宣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结合“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7·2全国低碳日”等重要节点,多种方式开展广泛宣传。县政府常务会议、经开区全体会议等专题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宣讲培训。组织群众参观污水处理工艺流程,普及污水处理相关知识。邀请电视台记者进行深度报道和伴随式采访,被安徽电视台、安庆电视台、怀宁电视台等多家主流媒体连续报道,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氛围。
牢固树立环境风险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相关要求,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和激励措施,环评审批严守“三线一单”。强化生态环境监管,加大重点行业、饮用水源地、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尾矿库企业日常监管力度。加强环境应急管理,落实各项应急防范措施。开展生态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提升全县应急处置能力 ,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怀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第11号监督意见书
办理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民办教育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2020年第11号)收悉。县政府对审议意见高度重视,专门研究部署、加快推动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制度,落实扶持政策
健全全县民办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牵头,定期召集教育、公安、民政、人社、应急、市监、城管等部门,分析全县民办教育发展状况,研究解决问题,制定推进措施,相关部门协同开展工作,乡镇积极参与配合分类处置和联合执法行动,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强化财政支持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奖励政策,更好地惠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切实保护民间投资的合法权益,培育和维护平等竞争的投资环境。鼓励捐资助学,民营企业自愿无偿向民办教育事业的捐赠支出,符合税法规定的,可依照规定比例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支持民办学校享有与公办学校同等的招生权、资金扶持和表彰奖励等方面的政策待遇。政府委托民办学校承担的义务教育任务均按标准纳入“两免一补”经费保障机制。民办学校(园)用地按教育用地办法执行,经财政(国资)和教育部门批准,允许将闲置的校园校产和设备设施,优先发展民办教育。
完善提质提标工作机制。加大力度扶持有条件的幼儿看护点建成合格民办园,指导筹建期幼儿园对照《安徽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对标建园,扶持天柱幼儿园等一批民办幼儿园成功申报市一类幼儿园。加大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利用率,因地制宜进行改造,鼓励举办民办园,补齐乡村优质学前教育短板。
二、进一步强化监管,规范办学行为
扎实做好许可审批工作。按照我县民办教育发展规划,扎实做好各类民办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等行政许可审批和咨询服务工作。成立民办学校设立审核工作专家组,从办学条件、场地设施、师资力量、教育教学、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现场评估和专家论证,对布点不合理、不达标、不具备前置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
扎实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日常抽查与年度检查相结合的检查体系,实现检查常态化。在公、民办一体化管理的基础上,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各类民办学校进行走访调研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要求落实整改。年检时根据评分细则量化打分,对不合格学校督促定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取缔。
扎实做好督导评估工作。通过督导评估,对民办学校办学方向、教育质量、安全工作、总体运行状况及教育教学工作、教师培训工作进行规范管理,促使学校依法办学,规范运行。
三、进一步优化流程,改进服务方式
优化办事流程。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将民办教育招生简章和广告由事前审核备案调整为事后备案,列入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受理项目,实行常态化“一站式”服务。
简化办事环节。科学严谨梳理教育行政审批服务指南,规范申请材料清单,确保行政许可申请人所需办理事项“只减不增”,让教育审批权力运行阳光化,让教育行政服务便民化。
四、进一步创新机制,提升办学质量
积极探索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将怀宁县中专学校委托安徽奥亚教育集团运营管理,与省内高职院校合作联办3+2专科,职业学校招生难、办学活力不足、与市场与本地产业结合不紧密等发展瓶颈性问题逐步得到解决,职业学校招生状况逐年好转。
积极探索教育资源优化配置机制。县政府制定相关倾斜政策,近三年共安排20余名公办高中教师到民办学校支教,盘活教师资源,缓解了民办高中师资压力。将职业学校教师纳入人事统一管理,在教师培训、职务评聘、评优评先、教育科研等方面享有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
积极探索民办教育多元投资机制。探索尝试采取股份制、公民联办、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打破民办教育单一的法人投资模式,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建立健全质量评估体系,全力防范办学风险,逐步建立起自动调节、规范运作、科学发展、健康有序的民办教育市场规则,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怀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
(2021年3月11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我县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提出的强化“两个坚持”、实现“两个更大”的目标要求,推进“两区两中心”建设,奋力挺进全省二十强的关键时期。为了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为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怀宁建设做出更大贡献,现就加强县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作出如下决定:
一、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1.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总体要求。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为根本遵循,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适应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保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更好地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2.严格遵循人大工作的重要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落实到依法履职各方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依法治国,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在我县得到遵守和执行,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坚持民主集中制,保证人大由人民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一府一委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坚持集体行使职权,集体解决问题。坚持从国情和实际出发,充分发挥人大特点和优势,坚持问题导向,依法探索创新,注重求真务实。
3.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坚持和完善重大事项和重要活动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自觉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开展活动,使县委的决策和部署,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
4.坚持依法行使职权。综合运用法定监督形式,切实加强监督工作,监督和支持政府严格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监督和支持司法机关工作,完善管理体制和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作出决议决定,把党委重大决策部署通过人大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跟踪监督检查决议决定的贯彻实施。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规范和完善人事选举和任命程序。加强任后监督工作,切实提高常委会任命人员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
二、进一步强化学习意识,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水平
5.深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6.适应人大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法律性强的特点,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理论素养。广泛学习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用全局的观点、长远的眼光、辩证的思维分析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7.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理论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人大工作必备的知识,熟悉人大工作的规则和程序,研究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水平。
三、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促进人大工作的规范有序
8.严格依法办事。带头贯彻执行宪法和法律,确保常委会开展的各项工作,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都符合宪法精神和法治原则。
9.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负责制,集体行使职权。讨论和决定问题,要充分发扬民主,按照多数人意见,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决议或决定。对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常委会组成人员要严格执行,坚决维护,督促落实。
10.加强常委会制度建设。建立制度动态调整机制,及时修订完善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代表联系制度等有关规则、制度,健全适合人大常委会机关特点、充满活力的制度机制,并认真执行,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四、进一步强化作风意识,树立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良好形象
11.带头践行群众路线。拓宽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改进信访工作,认真协调和督促解决信访人的合理合法诉求,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12.密切联系人大代表。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度,丰富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内容并提高活动质量,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为代表执行职务、发挥作用提供有效的服务和保障。
13.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常委会组成人员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调查了解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掌握社情民意,关注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列入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议题,会前要开展调研和视察活动,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努力使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符合新发展理念,符合我县客观实际,符合人民群众意愿。
14.树立严谨的工作作风。坚持从实际出发,求真务实,工作中讲求针对性和实效性,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持清正、廉洁、高效,树立和维护国家权力机关的良好形象。
五、进一步强化职责意识,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
15.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保持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认真参与常委会的各项工作,积极有效地履行法定职责,保证宪法和法律在全县得到统一的贯彻执行。
16.增强常委会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坚持和完善监督公开、代表列席会议和信息公开制度,使常委会的工作始终处于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之下。
怀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王春等同志辞去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1年3月11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怀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王春、杨培林、何承雪、何继红、汪世东、陈丙亮、董学海、詹善宁等八位同志辞去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
怀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1年3月11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王春、杨培林、何承雪、何继红、汪世东、陈丙亮、董学海、詹善宁等八位同志辞去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因工作变动,李木林、侯维杰同志调离本行政区域,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五十七条的规定,他们的代表资格终止。
现在,怀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共有代表242名。
特此公告。
出列席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人员名单
出席人员(27人)
主 任:董晓月
副主任:方茂盛 宗秀丽 陈鑫杰 丁劲松
委 员:(按姓名笔划排列)
王才水 王江海 王应娟 冯 节 宁忠源
华 瑞 刘子昭 刘兰芳 刘苗先 刘建军
刘绍华 产立杰 李 飞 李健国 李 敏
杨 东 汪家平 胡兴年 夏旭灿 黄德贵
程希达 潘 静
因事因病请假(2人)
汪向阳 何承玉
列席人员(19人)
占 娜 县政府副县长
汪中生 县监委委员
陈义怀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江 晨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劲松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王 新 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
黄字平 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副主任
黄仲平 县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副主任
何弘旷 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委副主任
江玲莉 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主任
产友春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程伊华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汪胜兵 县发改委主任
余永康 县教育局党委委员
黄 海 县民政局副局长
江 伟 县财政局副局长
程筱宏 县卫健委主任
张 斌 县城管局局长
汪利民 县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