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上午,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五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董晓月主持会议,副主任方茂盛、宗秀丽、陈鑫杰、丁劲松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占娜,县检察院检察长江晨,县监委、县法院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29人,出席27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第5-11号审议意见书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草案)》,讨论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和《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稿)。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王春等八位同志辞去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议案,听取和审议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的报告,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办公室 张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