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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沈素琍率队来我县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时强调 推进法律责任落实履行法律监督之责合力推动土壤污染防治目标实现

  8月17日至18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沈素琍率执法检查组来我县,对《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朱读稳等参加。市县领导张君毅、童学军、郭家满、董晓月、程从春、陈鑫杰等陪同。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到月山铜矿尾矿库,深入了解《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座谈会上,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市县有关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并与市县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家、企业、专业机构代表和基层执法人员进行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建议。

  沈素琍对市县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取得的成效予以充分肯定。她指出,土壤污染防治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坚定信心和决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意识,深刻理解《土壤污染防治法》总则中明确的立法宗旨,久久为功,打赢净土保卫战。要加强法律宣传,把学习宣传《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方面的法规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宣传责任,增强公众环保意识和参与意识,努力营造政府大力推动、企业主动担责、基层严格执法、公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要推进防治责任落实,各责任主体对照法律规定,主动领责尽责,细化落实举措,真正把源头预防、风险管控、污染治理、修复保护、执法监管等各个环节的法律要求落实到位;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履行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之责,合力推动我省土壤污染防治阶段性目标实现。要解决突出问题,行政执法部门和监察、司法机关都要严格执法、司法,近期能解决的问题要立即解决,对需要长期努力的问题要做好工作计划,通过严厉法治,推动土壤污染危害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两大突出问题的解决,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市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通过听取审议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备案审查等方式,保证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全面实施。(吴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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