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举行第十八次会议
3月22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高河举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董晓月主持会议,副主任方茂盛、宗秀丽、陈鑫杰和委员共30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通过了相关人事事项,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全县“林长制”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全县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李木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潘忠苗,县法院院长夏风,县检察院检察长江晨,县政府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
怀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9年3月22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经2019年3月22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任命:
黄德贵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郝加根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何声泽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李建明同志为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局长;
程志平同志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景瑞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黄汪国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汪俊友同志为县商务局局长;
程春晖同志为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
程筱宏同志为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杨 东同志为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刘林海同志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夏尊群同志为县统计局局长;
汪 太同志为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张 斌同志为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姚彦和同志为县政府信访局局长;
汪言平同志为县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主任;
程廷尚同志为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夏学钟同志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汪俊友同志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郎长青同志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胡三中同志的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任命:
徐美娟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何 斌同志的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怀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何声泽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9年3月22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鉴于何声泽同志工作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一条、第五十条的规定,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何声泽同志辞去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关于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第9号监督意见书办理情况的报告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江俊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县人大常委会监督意见书《关于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2018年第9号)收悉。针对审议意见,县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受县政府委托,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提高思想认识、坚持绿色发展”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县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始终坚持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完善工作机制。县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全县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汇报,围绕省环保督察、省大气专项督察、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问题专题研究,集体会商,明确责任部门、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日常调度、双周调度和月调度相结合的方式,研究解决突出问题,促进任务落实。逐级传导责任压力,专题召开全县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并签订目标考核责任书,将环保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加大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检查,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
二是针对重点领域,补齐生态短板。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1515”实施方案,持续抓好中央、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和省大气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全力推进污染防治“十大专项整治”,保持铁腕治污高压态势,确保空气质量优良率达80%以上。完善“河(湖)长制”,巩固河湖清洁成果,加强河湖岸线管控和河道砂石资源管理。推深做实“林长制”,实施林业增绿增效行动,计划新增造林1万亩。
三是围绕群众期盼,积极开展创建。扎实开展创建提标行动,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县城创建。组织开展“强转树”三年专项行动,不断巩固 “两治三改”治理成效,着力化解市民反映强烈的违章搭建、油烟污染、物业管理等突出问题。常态化开展以“五控”为重点的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持续开展河湖清洁行动,加强入河排污口和城镇黑臭水体整治,确保区域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启动新一轮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编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全面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深入推进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完成县域村庄规划编制,优化美丽乡村布局布点,完善建管长效机制,打造“千村示范、万村整治”怀宁版。
二、关于“健全体制机制,严格环境监管”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县政府进一步厘清各部门生态环保职责,压实属地政府责任,保持铁腕治污高压态势,将工作重心从事后监管转变为源头管控,齐抓共管、闭环管理的工作模式基本形成。
一是构建“大环保”工作格局。2019年3月份,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全县污染防治攻坚暨江豚保护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健全我县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人员配备,成立环境污染督察组、督核组、督导组,印发了“198+28+8+X”重点任务清单,“198”即2017年以来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的198个问题;“28”即《江豚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方案》中确定的28个重点工作任务;“8”即污染防治“六大工程”“十大攻坚”已经明确的2019年8个重点工作任务;“X”即“三督”调度发现的新问题以及各责任单位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的新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指挥调度机制,实行清单管理,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挂单整改、对单销号。
二是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深入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狠抓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按照环保部出台的按日处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停产整治、信息公开等配套办法,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加大惩治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全面排查整改各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环境隐患问题,加大惩治力度,重拳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坚决纠正执法不到位、整改不到位问题。严格落实“双随机”抽查监察制度,对全县工业企业、畜禽养殖业、农业产业化企业进行全面梳理排查。不断完善环境执法联动机制,建立环保部门与检察院、法院、公安等部门联席会议、案件移送、联合调查等制度,实现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衔接,共同打击环境非法行为。
三是切实加强环境污染预警。科学高效开展各类环境监测工作,扎实开展全县各重点污染源监督性检测工作及地表水环境质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定期对城区前进河等3条河流,以及河长制部分断面水质监测开展监测,确保水质稳定达标。深入推进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全面摸清污染源底数,并及时如实上报数据。
三、关于“加强能力建设,充实环保力量”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县政府紧扣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着力打造政治思想过硬、工作作风扎实、业务能力精湛的环境监察队伍,稳步推进我县环保各项工作。
一是深化环保网格化建设。县环委会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环境监管网格化责任的通知》,划分一级网格1个,划分二级网格21个,覆盖各乡镇及县经开区,三级网格覆盖所有行政村。下一步,将按网格化监管要求落实包保责任,督促各网格配备环保工作专员,打通环保监管“神经末梢”,构建分工明确、上下协作的监管网络,提升环保监管与执法效能。
二是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针对目前我县污水处理、固体废弃物、垃圾处理能力严重不足的现状,加大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投入,加快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引进垃圾清洁处理项目。
三是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为县环境监察大队配齐移动执法设备,实现“现场执法、电子归档、实时上传”,有效提高案件处理透明度。下一步,待安庆市环保“垂改”方案出台后,县政府将按照要求,充实我县环保队伍人员力量。按照国家环保标准化县级标准,积极解决环保局机关和事业单位集中办公用房。
四、关于“加强舆论引导,强化信息公开”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县政府注重舆论引导,不断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环保工作,努力形成“人人关心环境保护、人人支持环境保护、人人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一是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将环境宣传教育活动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以“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环保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保知识,在县电视台滚动播放环保宣传标语、公益广告。组织县直部门、环保志愿者及新闻媒体参加环境日宣传活动,印制发放宣传册,现场解答市民咨询、受理污染投诉。
二是强化环境信息公开。建立健全环保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在县政府网发布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境保护规划、环境质量状况、环境统计和环境调查等信息。不断提高环评审批效率,审批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定期开展重大项目审批调度,为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开辟环评绿色通道,实行评估与审查同步,目前我县环评审批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间的一半。
三是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以市环境污染“三督”组进驻怀宁为契机,以环境信访问题为抓手,畅通环境污染信访渠道,有效发挥12369举报热线作用,探索建立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奖励机制,提高社会公众参与环保监督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公众监督在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查处群众身边的污染源。
“抓发展必须抓环保”已成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主旋律。2019年,县政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推动绿色发展,全力守护“绿水青山”,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关于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第10号监督意见书办理情况的报告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江俊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县人大常委会监督意见书《关于全县“林长制”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2018年第10号)收悉。针对审议意见,县政府高度重视,召集相关部门认真研究、部署落实。受县政府委托,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突出重点,围绕“五绿”精准发力
1.严守底线抓“护绿”。强化古树名木保护,建立古树名木资源动态监测管理系统,全县古树名木规范挂牌222棵,挂牌率100%。坚守生态红线,加强独秀山生态保护区林地保护和观音湖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对独秀山及观音湖周边实行严格的生态保护管理,提高森林植被覆盖率。加大森林保护力度,严格殡葬管理,禁止乱砍乱伐。严把项目准入关口,对生态脆弱区域实行封山育林,对废弃矿区全面采取水保措施、补植扩绿。开展“绿剑行动”“春季行动”“绿盾行动”和“清网行动”等林业综合执法行动,立案查处涉林案件54件,其中违法占用林地案件46件,滥伐林木案件5件,无证运输案件1件,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件2件,有力保证了森林、湿地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
2.坚持不懈抓“增绿”。强力推进林长制五大重点工程,独秀山生态修复工程人工造林950亩,封山育林4450亩,幼林抚育10000亩次。完成独秀山废弃矿山综合治理工程陈坡采石场、青峰采石场等7个试点的生态复绿,复绿面积187亩。完成公路绿色长廊建设59公里、县城“背街小巷”绿化补植10余条;稼先公园、永宁河公园建成开放,累计投入资金近亿元。2018年完成特色经济林基地建设蓝莓种植1.1万亩,2019年计划新增种植面积1.33万亩,升级打造怀宁绿色食品加工园区。不断拓展国土绿化空间,年度高标准造林18000亩、退化林修复8000亩、封山育林12000亩、森林抚育45100亩,县城建成区绿化增加400亩。在2018年成功创建6个森林村庄的基础上,2019年计划争创森林城镇1个、森林村庄8个。采取EPC+O模式启动绿色长廊工程,投入资金9600万元,有序推进新206国道(改扩建)、永宁大道、S238金拱连接线绿色长廊工程建设。
3.升级治理抓“管绿”。严格落实森林防火“七级包保”、“三个一律”工作机制,完善森林防火责任、信息、预防与扑救“四大体系”,全县全年未发生森林火灾。安排 270万元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等工作,治理森林38673亩,有效防控林业有害生物。加快县级林长制智慧平台建设,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完善配套措施,切实为各级林长履行职责提供服务保障。
4.规划引领抓“用绿”。严格落实《安庆市林长制实施规划(2018-2020)》和《安庆市林业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5)》,细化分解任务,督促工作落实。持续推进蓝莓发展战略,目前蓝莓种植面积达4.2万亩,引进培育产业主体120家。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以13家省级林业龙头企业为核心,健全“龙头企业+林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的利益链结机制,力争到2019年底林业总产值突破35.7亿元,林业电子商务交易额达240万元。
5.深化改革抓“活绿”。依法推进林权经营制度改革,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新增林权抵押贷款2252万元。出台《怀宁县木本油料、特色经济林叠加森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引导公益林、商品林政策性保险投保,木本油料、特色经济林叠加森林保险面积达1万亩。建立有效的信用机制,构建林权抵押贷款“活树变活钱、资源变资本”的融资机制,鼓励金融机构以中低收入的林农抵押贷款为主,为林业产业发展提供金融支撑和有力保障。
二、统筹兼顾,紧盯“三增”提升成效
坚持生态优先,将“林长制”与全域旅游、脱贫攻坚、农村“三变”、乡村振兴和污染防治等有机结合,提升增绿、增效、增收成效。推进森林旅游发展,全域森林人家达6家,森林旅游收入突破40万元。创造公益性护林员岗位 200个,优先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月实现增收420元。顺应农村“三变”改革要求,持续推广林权按揭、林权直接抵押等贷款新模式,降低信贷成本。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10名林业技术员带技下乡,开展技术咨询和培训,为乡村振兴提供技术帮扶。
三、压实责任,健全四项林长机制
完善林长制会议制度、信息制度、督察制度和考核机制,将林长制各项任务分解到每个网格、责任压实到各级林长和护林员。各级林长定期巡林,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每年定期召开4次县级林长会议,研究林长制改革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健全林长任务清单、问题清单及提示单制度,指导督促乡镇、村居完善机制、落实工作。建立健全林长制考核评价体系,将林长制工作推进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内容,并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县林长办牵头编制林长制工作专刊,及时通报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目前已编制刊发27期。按季度开展工作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跟踪推进,确保各项工作实效。
四、多措并举,共建一个绿水青山
以机构改革为契机,统筹县、乡两级机构和人员编制,充实林长制工作力量。分层级开展业务培训,增强业务工作能力,提升林长办运转效率。结合全域旅游等工作,谋划2019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独秀山观音湖生态旅游示范区项目,争取上级政策支持。探索开展古树名木认领、聘请社会监督员工作。公布林长管护职责和联系方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大力宣传“林长制”工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关于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第11号监督意见书办理情况的报告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江俊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县人大常委会监督意见书《关于全县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2018第11号)收悉。针对审议意见,县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受县政府委托,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大投入力度,保障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
一是促进公立医院科学持续发展。根据《安徽省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及管理工作考核奖补暂行办法》(财社〔2017〕302号)有关规定,对县医院、县中医院两所公立医院债务进行化解,并建立行之有效的中长期政府投入机制。对基础建设、大型设备购置、人才引进等给予支持。将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运行经费从320万提高到420万,财政每年预算安排100万元用于全县卫健系统人才培养。
二是保障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规范乡镇卫生院项目建设审批制度,严控新债发生;借鉴其他县市做法,多渠道解决村卫生室债务化解难题。县财政在每年安排乡镇卫生院400万元发展基金的基础上,每年再设立专项奖励基金100万元用于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一、二级综合医院、优质服务基层行、特色专科等创建活动,促进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的提升。
三是完善民营医疗机构发展待遇。鼓励符合准入条件的社会资本举办老年病、康复、护理、儿科、中医等专科医院,积极引进新技术、开展新项目,提供高端医疗服务、特需服务和特色诊疗服务;加快推进医养结合,支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医养结合产业,提升全县健康养老保障能力;非公立医院在医保定点、职称评定、继续教育、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有同等待遇,建立公立医院与民营医疗机构错位发展、公平有序竞争的良好机制,满足全县人民多元化的健康服务需求。
二、加强队伍建设,改善卫生人才短缺现状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好编制周转池制度,通过公开招聘、校园招聘等形式,2019年计划招聘107名医药院校毕业生到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建立人才引进激励机制,制定人才引进优惠政策,为人才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县财政每年安排资金,保障引进人员享有体制内人员同等待遇,并对优秀的学科带头人在薪酬、住房等方面给予更多保障。将乡镇卫生院职工宿舍统一纳入政府公租房建设范畴,切实解决基层医护人员的住房实际困难。提高村医合理待遇,对现有在岗村医比照村干办理养老保险,切实解决村医后顾之忧,保障村医队伍稳定。
三、创新管理机制,提高全县医疗服务水平
一是外联内修,做强县级医院。积极推进城市医联体建设,加强县级医院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做强县级医院。深化县级医院与省内外知名医院医疗机构合作,推进县医院与安医大二附院、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名医主刀”和县中医院与安徽中医药大学一附院医联体及重点科室合作共建项目。稳步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做实做优县医院月山分院紧密型医共体,启动县医院与三桥镇中心卫生院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启动实施世行贷款中国医疗卫生改革促进项目。加快推进县妇计中心整体迁建项目,谋划实施县医院妇儿分院及附属用房建设项目、县中医院康复治疗中心及血液净化中心建设项目。启动县医院“胸痛中心”建设,优化健康管理中心服务。
二是提标创建,做活乡镇卫生院。扎实开展中心卫生院创建“二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创建“一级综合医院”活动;2020年前腊树镇卫生院、高河镇卫生院通过“一级综合医院”创建,2021年前月山镇中心卫生院、石牌镇中心卫生院达到“二级医院”创建标准。
三是强基固本,做实村级卫生机构。2020年前完成167所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持续开展“群众满意的村卫生室”创建活动,力争每年创建2至4所“群众满意的村卫生室”。
四是规范行为,提高群众就医感受。强力推进医疗机构、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和“黑名单”制度,依法加强对医疗机构运行、服务行为和医疗质量的监管,督促完善和严格执行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和诊疗操作规程,狠抓医疗核心制度的落实,确保医疗安全。积极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和优质护理服务,加强药事管理和静脉输液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临床诊疗服务行为。加强县级医院院前医疗急救和乡镇卫生院院内急救,进一步提高急救水平。加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推进远程医疗和村卫生室健康一体机及基层医疗机构远程心电诊断平台项目。大力引进先进的高精端医疗设备,提高诊疗水平。
四、发挥中医优势,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
贯彻实施《中医药法》,以提升中医服务能力为重点,积极推进中医院在医疗、保健、教育、科研、产业、文化等方面的协调发展,助力健康怀宁建设。建立健全以县中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中医科为枢纽、村卫生院中医院人员为基础的县乡村中医药医疗、预防、康复服务网。
县中医院积极实施中医药“四名”(名院、名科、名医、名药)工程,做强康复科、骨伤科、针灸推拿科、康复科等重点专科建设,传承推广省非遗“怀宁中医骨伤疗法”,探索和打造中医院健康养生、健康养老示范点,通过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复审验收。
乡镇卫生院以“中医馆”建设为抓手,加快推进以中医康复保健为主的健康服务业发展。巩固已建成的石牌、腊树、清河、江镇等13个乡镇卫生院基层中医馆建设成果,适时在洪铺、雷埠、金拱、马庙、凉亭、黄龙、秀山7个乡镇卫生院开展中医馆建设,改善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能力。
大力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改中的优势作用。2019年县中医院在前期选择10个门诊病种和10个住院病种实行按病种付费基础上,再新增病种开展试点。到2020年全县 80%的乡镇卫生院能开展10种以上、50%村卫生室能开展6种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能运用中药饮片或中医非药物疗法,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充分发挥中医在“治未病”中的优势和作用,引导更多的群众看中医、用中医、信中医。
出列席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人员名单
出席人员(30人)
主 任:董晓月
副主任:方茂盛 宗秀丽 陈鑫杰
委 员:(按姓名笔划排列)
王江海 王应娟 冯 节 华 瑞 刘兰芳 刘苗先
齐正东 江学成 李 飞 李健国 李 敏 吴江兰
何兆旺 何声泽 何承玉 汪家平 陈国林 陈结龙
陈浩浩 胡三中 胡兴年 夏旭灿 程希达 董邦明
詹善宁 潘 静
因事请假(2人)
王才水 郝加根
列席人员(11人)
李木林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潘忠苗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夏 风 县人民法院院长
江 晨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德贵 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
刘劲松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黄字平 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主任
江俊杰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程筱宏 县卫健委主任
江厚平 县林业局局长
吴延圣 县环保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