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举行第六次会议
11月24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高河举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董晓月主持会议,副主任方茂盛、宗秀丽、陈鑫杰和委员共25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全县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怀宁县空间规划(2017-2030)》(草案)的议案,批准了《怀宁县空间规划(2017-2030)》;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7年度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揭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棚改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议案;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7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审查批准了2017年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怀宁县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怀宁县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我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2017年1-7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农村居民建房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县法院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民商事案件审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县检察院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的报告。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事项。
在审议县经科委主任孙大庆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情况的报告》时,会议认为,近年来,全县上下紧紧围绕五大发展理念,不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企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产业结构渐趋合理,质量效益稳步提升。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并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应到27人,实际投票24票,该项报告得“满意”15票,“基本满意”3票,“不满意”6票,测评结果为“满意”等次。下步工作,一要统筹存量和增量。坚持壮大支柱,做强主导产业;坚持重点突破,培育龙头企业;有效招商选资,引进“新鲜血液”。二要突出创新引领。丰富创新体系,重视创新投入,搭建创新平台,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三要优化发展环境。狠抓政策落实,强化要素保障,加力推进“放管服”改革,齐心协力写好怀宁发展这篇大文章。
在审议县环保局局长陈文彬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7年度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时,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县政府为环境保护做了大量工作,例如“三石”企业的整治、工业燃煤锅炉的关停、秸秆禁烧的狠抓不放,以及超过往年几年之和的环保案件的办理等等,付出了艰辛努力,成绩有目共睹。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并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应到27人,实际投票23票,该项报告得“满意”17票,“基本满意”4票,“不满意”2票,测评结果为“满意”等次。下步工作,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主体责任。二要突出污染防治重点,切实增强治理实效。三要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强化涉及环保工作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四要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李木林,县法院院长夏风,县检察院副检察长何斌,县政府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平山镇、三桥镇、洪铺镇、江镇镇人大主席及7名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关于全县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情况的报告
怀宁县经科委主任 孙大庆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近年来,我县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扣“十三五”发展目标,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提升实体经济质量和效益,推动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1—9月份,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7家,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293户,实现工业总产值398.7亿元,同比增长17.58%;实现工业增加值83.8亿元,完成市下达任务112亿元的74.8%,同比增长9.7%,累计增幅居全市第三位。实现工业销售产值392.3亿元,累计增长16.95%;工业产销率98.4%,同比下降0.53个百分点。实现工业固定投资95.8亿元,完成市下达任务120亿元的79.8%,超时序进度4.8个百分点,同比增长10.3%,居全市第四位,其中实现技术改造投资73.2亿元,居全市第二位,完成市下达任务85亿元的86%,超时序进度11个百分点,同比增长19.6%。其中列入统计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54个,完成投资33.74亿元,列入统计总投资5000万元以下项目328个,完成投资60.9亿元。全县实施亿元以上签约项目23个,其中2017年11个, 2016年12个,项目总投资76.07亿元。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主要做法
一是突出规划引领。围绕“3+1”主导产业新体系,加快出台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首位产业规划,切实发挥规划指导产业发展的作用。目前新材料、装备制造规划已完成规划评审,绿色食品加工已通过专家评审,正在修改完善。
二是狠抓招商引资。坚持以招商引资为突破口,培育新兴产业促转型。县委、县政府将49个县直单位与20个乡镇捆绑联合招商,7个县直主要经济部门组成7个驻外产业招商分局,明确重点招商产业,分解下达具体招商任务,对新引进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未达到时序进度实行离岗招商,设立招商风险金,全县共有2714人上交风险金814.2万元。进一步压实招商责任,传导招商压力。今年1-9月份全县达到省外资金平台认定标准项目21个;全县新引进项目74个(其中落户县经开区项目32个),投资总额48.02亿元人民币,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7个,超序时进度20.8%。通过招商引进的吉安、德奥特、福斯特、银球轴承、嘉乐斯乐、创跃电器等企业日渐成为县内骨干企业。
三是深化对外合作。支持企业引入战略合作者,促成美裕服装与长圆和鹰、中盛罐业与上海瑞源、福斯特与马来西亚投资者、稼仙金佳粮与台湾励丰兴业实现合作。重点推进三环康乐产品换代、德奥新产业链延伸、科林新上进口生产线、永恒动力产品升级、芊芊二期智能化等一批技改重点项目。加大僵尸企业处置和闲置资产盘活力度,实施僵尸企业股权置换项目11个、租赁生产项目53个,引入“腾笼换鸟”项目7个,投资1.1亿元的康格斯落户卓越机械地块,投资1.3亿元的悦升注塑落户银球二期地块,投资1.2亿元的洁梵卫浴落户闳达电器二期地块,投资1.6亿元的林木电子落户东渡电子地块等。
四是强化创新驱动。以园区为工业主战场,坚持外延拓展与内涵提升协同发力,增强园区承载功能和承接效果。下好创新先手棋,发挥创新平台催化作用,向创新要活力,向开放要空间。扼守生态环保、安全生产、土地资源三红线,紧扣签约、投资、达产抓落实。1-9月,经开区新上传统产业技改项目32个,续建技改项目36个,总投资63.56亿元,完成技改投资19.07亿元。坚持与高端科研机构和高校合作设立研发平台,成立中物院成都科技发展中心怀宁新材料研究院公司、合肥国家大学科技园公司怀宁发展有限公司,引进中组部“千人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专家、原中科深江核心技术团队CTO袁一卿教授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研发团队项目,与省经信委科技处对接征集技术难题,与安徽工程大学、安徽工业大学合作开展“教授博士怀宁行”活动,推动福斯特铝制品与合肥工业大学合作设立博士后工作站与产学研创新基地,推进华猫与北京化工大学、德琳与中科大开展技术课题研究。划转利用县科技创业中心、科技创业园,收购利用瑞沃电子工业园厂房,建设科技孵化基地面积达4.41万平方米,入驻4家企业和1家中介服务机构;整合经开区闲置厂房,打造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已入驻企业34家;入驻开发区电子工业园的新兴产业企业6家;启动怀宁省级台湾工业园建设,已入园台资或台资背景企业5家。
五是推进去产能。通过资源循环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减少废弃物排放,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粉煤灰、煤矸石等大宗固体废物利用率达到100%以上。关闭石灰窑56家、石子厂25家、酒精厂7家、粒子厂1家。9月份上峰水泥能耗增幅已下降至15.39%,海螺水泥为7.65%。
六是着力要素保障。强化要素保障,破除发展瓶颈。金融方面,充分发挥中小企业担保作用,推动政银担、税融通等创新业务开展。截止9月底,税融通贷款余额9680万,续贷过桥资金周转金额3.68亿元,扶持企业68户,周转率9.2次。全年新型政银担较年初增加3.98亿元,全县新增贷款18.5亿元;用工方面,自6月份以来,人社部门工业企业用工招聘专场由每月一次加频到每周一次,“30分钟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圈”已形成,新增城镇就业5494人。实施凤还巢工程,落实返乡创办企业34家,培育草根经济,扶持45名大学生自主创业。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截止到8月底,共发放“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3031份。截止9月底,已完成简易注销12户,办理1户登记全程电子化,发放“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266份。政企联手为新引进企业定向招工,解决了荣诚电子、林木电子、予爱婴童等企业用工难题,整合提升县内技能培训机构,培养技术工人1970名;用地方面,对困难项目和企业,积极采取吸收兼并、嫁接重组等方式,“一企一策”盘活土地170余亩。深化效能革命,落实“三单”制度,规范并联审批服务,推行重大工业项目“容缺审批”。
七是强化政策保障。一是制度帮扶。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工业企业和在建项目帮扶工作的通知》(办[2017]10号),29位县级领导定点联系88家重点工业企业,每月到企帮扶,开展专题调度,先后解决了福斯特铝制品项目资金扶持和污水处理、科林高档刨花板项目用地和用电、瑞沃科技流动资金与资产处置、美林蓝莓加工中心厂房验收与环境保护等一批重点项目问题。二是资金扶持。从2013年起,县委、县政府连续5年制定出台促进工业经济发展若干专项支持政策,涵盖从项目引进到企业上市的全过程、多环节,发挥政策激励引导作用。县政府设立5亿元产业引导基金,预期规模超30亿元,成立产业引导基金公司,重点支持三大主导产业体系中的高新技术、战新企业发展和创新平台建设。深化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改革,由传统单一的国有资产管理向资产管理、资本运作与产业招商协同转变,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0.2亿元,目前已对福斯特铝制品、永驰婴童安全科技、美蓝康佳、易佳斯动力科技等7家公司股权投资5350万元。2016年,落实工业企业扶持专项资金 9996 万元。2017年,财政预算安排企业扶持专项资金2.5亿元,目前兑现扶持资金1.5亿元。今年争取强省建设资金项目17项(含市本级1个)794万元。
经过全县人民努力,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体现在:
结构不断优化。全县产业结构不断优化,“3+1”产业体系逐步形成,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企业稳步增长。据统计1-9月份,主导产业中高端装备和新材料产业实现产值106.3亿元,占实现总产值的26.7%;绿色食品产业实现产值达39.9亿元,占比为10%;家具产业实现产值达45.5,占比为11.4%;矿产采选业实现产值23.1亿元,占比为5.8%;纺织服装实现产值24.7亿元,占比为6.2%;建材类累计实现产值为15.9亿元,占比为4%。1-9月份,全县高新技术企业12家,实现增加值13.98亿元,增长14.5%,实现产值58.47亿元,增长22%。全县战新企业增至35家。
“3+1”产业稳步进展。兴中包装膜材料生产、鸿海覆铜板生产、池州客商年产1800台套汽车检具和夹具生产等重大项目新签约;三环康乐包装公司投资年产25亿包液体包装材料、安徽康格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纸塑食品包装容器生产线建设、湖南客商电子零部件加工等等项目试生产。福斯特铝制品年产150万只低压铸造超轻铝合金轮毂、永恒动力数字化车间及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德奥新金属表面处理中心等一批项目持续推进;围绕粮食、蓝莓等产业大力发展绿色食品加工业,逐步形成产业集群。目前独秀农业示范园区已形成万余亩农田,蓝莓基地核心区的六个片区连点成片。安徽原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正在引进白酒生产线项目,黄墩镇引进蓝莓种植企业11家,建成深加工企业1家,全县共培育39家规模化蓝莓产业主体。
质量效益持续改善。今年1-8月,全县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达413.48%、总资产贡献率达28.22%、资本保值增值率达114.98%、实现利税总额279472万元,利税增速同比增长31.2%,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企业在“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意识方面明显增强。
一是创优争先意识明显增强。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合作和创新,大力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和品牌创建工程,近年来成功创建中国驰名商标5件,认定省级两化融合企业2家、省级两化融合贯标企业4家、省级技术中心4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8家、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2个、省级新产品5个、高新技术企业12家。今年新增市级专精特新企业6家、市级企业创新平台6家、县级技术中心24家、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家;新组织8家企业申报市级技术中心,新申报中国驰名商标1件、安徽省著名商标7件、再认定“安徽省著名商标”4件,申报高新技术企业8家。1家企业成功申报安徽省(第五批)信息消费创新产品。4家企业参加2017 “创客中国”安徽省创新创业大赛,1家企业进入大赛决赛并获优胜奖,这也是安庆市唯一进入大赛复赛,又成功晋级决赛的企业。
二是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截至2017年9月,全县拥有有效发明专利120件,每万人口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1.99件。2017年1-9月份,申请专利450件,其中发明专利283件;专利授权146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11件。
三是绿色发展意识明显增强。安徽怀宁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怀宁上峰水泥有限公司、万邦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三木特纸有限公司、安徽省三环纸业集团香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安庆中大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安庆市环泰化工有限公司、安庆市杭华油墨科技有限公司、怀宁县德兴源化工有限公司、安庆德安印刷材料有限公司、安徽省科林人造板有限公司等50%以上的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转型发展速度仍需加快。建材、纸塑制品等传统产业仍占主导地位,全县高新技术产业、战新企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不足30%。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和绿色食品加工产业在“高端、新、绿”上不够突出,产品附加值不高,核心竞争力不强。县内一些行业龙头企业虽然近几年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但与同行业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带动作用不强。
(二)可持续发展动能仍需加强。企业科研机构仍需健全,研发投入仍需加大,现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机构占比不足20%,2016年全社会研发投入1.2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0.62%。开展产学研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仍需加大,创新服务体系需进一步完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孵化机构处于起步阶段,科技创新人才、行业领军人才等不足,制约了创新能力的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必须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显著增强我国经济质量优势。我县要围绕“3+1”产业,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创新招商模式,改变过去只依靠优惠政策搏投资的意识和方式,弘扬“人人都是环境,事事连着招商”的理念,重点在环境营造、服务提升上下功夫,依托县工业园区,通过强链、补链、延链,打造优势产业集群,加快“3+1”主导产业招商步伐,做好优质项目引进与推进工作。同时要加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针对全县有增长潜力的企业,政府部门着力帮助解决流动资金不足、厂房闲置、用工不足等问题,使其增产增效。
二是抓好示范引领,促进“两化深度融合”。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下一步我们可通过规划引领、典型企业示范加快信息技术对装备制造业产业体系、流程和模式的改造优化,积极开展县内企业进行两化融合评估工作,引导企业向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方向发展,做好企业前期培育工作,引领企业向工业4.0迈进。
三是保护企业家精神,激发创业创新动能。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下一步,我们要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使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扎实开展“四送一服”双千工程,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让企业家增强信心、稳定预期。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一方面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加快形成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加强与企业家的交流和沟通,在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的同时,为企业和企业家提供优质、高效、务实的服务,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另一方面加强创新服务、厚植创业沃土,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构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帮助创业者解决场地租赁、寻找合作伙伴、试生产等实际问题,为创业者提供各项服务,使其能全身心投入到创新创业的核心环节。完善支持企业家专注品质、创新发展的政策体系,鼓励企业家精益求精、敢想敢试。积极引导企业家要紧盯产业发展趋势,学习先进,开阔眼界,拓宽思路,转变观念,延长产业链,吸引优秀人才,加快技术升级和设备更新,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努力打造企业品牌。
尊敬的董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新时代激发新激情,新动力推动新发展,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理念引领新常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工业企业全面转型升级,走出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充分释放的发展新路,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我们将接受县人大监督,并按照本次审议的要求,总结经验成效,创新机制做法,努力工作,推动县域工业经济再上新水平。
关于全县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情况的报告的
初审意见
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委主任 郝加根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工作安排,在常委会领导带领下,组织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对我县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情况进行了调研。对县经科委主任孙大庆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县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初审。结合调研情况,现将初审报告如下:
一、初审意见
近几年来,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政府及其部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企业转型升级,工业经济不断发展,质量效益持续提升。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总资产贡献率、资本保值增值率均大幅增长。但工业企业结构不优、规模不大、创新能力不强、内生动力不足、领军人才缺乏等困难和因素仍然存在。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已经提出并采取了可行的解决办法和措施。建议本次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二、初审建议
县政府及各部门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加快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是跨越关口的迫切要求和我国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益变革、动力变革。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我们要激发社会创造力和发展动力,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二要围绕“3+1”主导产业新体系,把加快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作为我县实体经济发展的着力点,推动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要加快培养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要进一步改善企业发展环境,认真落实帮扶政策和措施,切实帮助解决好企业融资、用地、用工及人才交流等困难,促进企业加快发展。要加大对县工业园优势企业的支持力度,积极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做大做强。要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鼓励更多社会主体和人才创新创业。
《怀宁县空间规划(2017-2030年)》
编制情况的报告
县规划局局长 曹 俊
(2017年11月24日)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怀宁县空间规划(2017-2030)》编制工作已基本结束,县政府于2017年11月22日召开第12次常务会议,对规划成果进行了讨论并予通过。受县政府委托,现将空间规划编制情况报告如下:
一、怀宁县空间规划编制背景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要“推进规划体制改革,形成统一衔接、功能互补、相互协调的规划体系”;“在县(市)探索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三规或多规合一’,形成一个县(市)一本规划,一张蓝图”。《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也将“多规合一”列入工作重点。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了编制空间规划的要求。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方针政策,同时也为加快推进“多规合一”工作,2016年12月底,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创新规划机制,编制省域空间规划,建设省级空间规划信息平台,同步推进市县“多规合一”,统筹开展城市开发边界、生态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到2017年底,编制完成省、市、县三级空间规划。2017年3月,省住建厅下发《关于印发2017年安徽省城市规划工作要点的通知》(建规函〔2017〕419号),要求编制《安徽省空间规划》,划定全省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划定城市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和基本农田控制线。强化部门协调、上下联动,完善空间规划体系,健全规划管控措施。全面推进市、县空间规划编制。形成一张蓝图,建成一个空间规划数据库,建成一个空间规划协同平台,构建一套空间规划衔接机制,推行“一张表”审批流程。该项工作已纳入各级政府推行改革试点、实施省级政府对市县政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为贯彻落实中央深化体制改革、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市县空间规划编制的总体要求,加强城乡空间管控,提高行政效能,促进怀宁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多规合一”领导小组,将编制空间规划,实施“多规合一”纳入年初政府工作报告,制定了年初工作编制计划,落实了部门职责,使该项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二、空间规划编制要求及工作进展情况
按照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省环保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市县空间规划评议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建规函〔2017〕2146号)和省住建厅颁布的《 安徽省市县空间规划编制标准》及其他规划编制要求,空间规划按照程序应开展规划评议委员会评议、规划公示、规划委员会讨论、人大审议、备案与公布等工作。本次空间规划按照省住建厅编制工作时间节点要求,已完成前期工作、驻点编制工作、规划评议委员会评议及公示、县规委会讨论四个阶段工作。
1、前期工作阶段。(2017.6-2017.8)
2017年6月,县政府召开多轮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会,并在县国土局、发改委、环保局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完成基础收集资料,由县规划局对相关部门现有规划的编制情况和县域整体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初步制定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计划。
2、驻点编制阶段。(2017.9-2017.10)
2017年9月,我县完成空间规划项目招标,确定了规划编制单位为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编制工作由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牵头,联合安庆市城乡规划设计院组成强大项目团队,在县规划局驻点办公1个月,及时解决和沟通规划过程中的各项问题,高效完成规划成果。
2017年10月初,完成了空间规划征求意见稿,由县规划局通过县政务信息平台向各部门征求意见,规划编制单位根据各部门反馈的意见积极修改完善规划成果。
3、规划评议委员会评议及公示阶段。(2017.10-2017.11)
规划成果按照各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于2017年10月13日通过了由安庆市城乡规划局组织,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省环保厅和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及县相关部门组成的规划评议委员会的评议。并于2017年10月14日到11月12日,在县政府网、规划局信息公开网向社会予以公示,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公示期间,县规划局组织规划编制团队再次向县国土局、发改委、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对相关规划、三区三线划定和近期重点建设项目库等内容进行了意见征询。
4、县规委会讨论阶段。(2017.11)
规划成果按照规划评议委员会和各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于2017年11月22日由县规划局向县规委会进行专题汇报,并经县政府第12 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三、怀宁县空间规划主要内容
1、规划期限与范围
本规划期限为2017-2030年,其中,近期为2017-2020年。
规划范围为怀宁县全域,总面积为1274平方公里。
2、发展定位
皖西南交通枢纽、次中心城市,沿江(皖江)城市带的节点城市,安庆市产业强县,大宜城副中心。
3、城镇职能
县域整体职能:京九复线重要的交通节点,合安发展轴门户节点城市,安庆市重要产业基地,大宜城副中心,戏曲与休闲文化旅游城市。
怀宁县城(高河镇):京九复线重要节点,皖西南重要的交通枢纽,安庆市域现代服务业副中心,大宜城副中心,县域政治、文化、经济中心。
4、主要发展指标
至2030年,县域总人口为65万,县域户籍人口为74万,县城城区人口为27万,地区生产总值540亿元,粮食总产量40万吨。
至2030年,县域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分别达到62.0% 和63.5%;县域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1523公顷以内,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120公顷以内,国土开发强度不突破16.89%;县域公路(国省道)与铁路网密度为0.55千米/平方千米,耕地保有量不少于52693公顷。
至2030年,县域森林覆盖率不低于25%,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不低于95%,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100%, 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13平方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5、县域空间格局
至2030年,形成“两轴两带、三心五区”的县域空间发展格局。
两轴:合九发展轴、宜怀发展轴
两带:G206发展带、G318发展带
三心:县城、石牌、茶岭
五区:中部城镇发展区、北部环湖生态旅游发展区、西部农业发展区、东部生态发展区、南部文化与生态发展区
6、空间布局规划
空间布局包括划定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和明确城乡居民点用地规模等规划内容。其中,城镇空间总面积为190.45平方公里,占县域国土面积的14.95%;农业空间总面积为809.95平方公里,占县域国土面积的63.57%;生态空间总面积为273.72平方公里,占县域国土面积的21.48%。
至2030 年,县域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6120公顷,其中,规划城市建设用地4841公顷,镇建设用地1279公顷。
至2030 年,县域乡村建设用地控制在6900公顷,其中,村庄建设用地6038公顷,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862公顷。
7、控制线规划
控制线划定包括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边界、城镇开发边界、重要基础设施廊道控制线及其他控制线的划定和明确管控措施等规划内容。
规划划定2030年生态保护红线线内面积为6226公顷,占县域国土面积4.89%。
集中连片永久基本农田控制面积47786公顷(含铜矿飞地基本农田面积253公顷),占县域国土面积37.50%。
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包括城市、镇及乡人民政府驻地的开发边界。县域开发边界线内面积约13360公顷,占县域国土面积10.05%。其中县城开发边界面积4855公顷。
8、建立近期重点项目库
根据县“十三五”规划项目库、县相关部门和乡镇“十三五”规划上报项目、怀宁县城公共服务设施综合规划,以及其他城市专项规划等项目来源,汇总形成怀宁县空间规划的项目一张表,共计汇总各类建设项目210个,总投资596.48亿元。其中产业类项目43个,总投资250.39亿元、公共服务项目53个,总投资49.05亿元、市政设施项目95个、保障住房总投资266.23亿元、棚改类项目19个,总投资30.81亿元。项目库由“空间规划”协同平台动态更新。
汇报完毕,请审议!
关于2017年度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
完成情况的报告
怀宁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陈文彬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受县政府委托,现就2017年以来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2017年以来, 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以及上级环保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以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中央、省、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为导向,全面深入清理整改突出环境问题,规范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促进环境质量改善,以生态文明建设为重点,以保护生态环境为抓手,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促进经济发展为目标,大力推进污染减排,强化重点污染源整治,实施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全县未发生重大环境信访案件和环境污染突发事件。
一、2017年度全县环境状况
2017年以来,全县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呈现稳中趋好的态势。截至2017年10月,我县环境空气二氧化硫平均浓度10μg/m3,二氧化氮平均浓度23μg/ m3,一氧化碳平均浓度1.189mg/ m3,臭氧平均浓度148μg/ m3,PM10平均浓度68μg/ m3,PM2.5平均浓度43μg/ m3,其中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下降明显,这体现了今年我县强力推进燃煤锅炉淘汰整治工作的明显成效。截止10月底,空气质量优良(Ⅰ—Ⅱ级)天数240天,优良率79%。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均值56.0dB(A),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交通干线噪声昼间均值为67.9dB(A),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限值。我县地表水市控断面4个,经两次的采样监测,长江流域石牌皖河段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麻塘湖水库、观音洞水库、高河大河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水质优良,达标率100%;市政府批复在用的全县22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Ⅲ类标准,达标率100%。环境质量各项指标均达到目标要求。
二、2017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一)积极推动建立新的体制机制
为适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要求,我局坚持从怀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根据上级环保部门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怀宁县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试行)》、《怀宁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怀宁县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研究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主任,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怀宁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组织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动全县环境保护工作,推进环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并按照《怀宁县环境监管网格化划分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部门职责和属地责任,全县上下共抓生态环境保护的大环保格局正在形成。
(二)有效应对中央、省环保督察工作
2017年是环保督察年,为扎实做好迎接各级督查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超前谋划下,县环保局从元月份开始全面排查梳理和查处各类环境问题, 2月15日至25日,全市环保互查共交办我县环境问题24件,均得到有效整改。3月3日至3月31日,省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安庆市开展环保督察并下沉我县督察,交办我县34个信访投诉件和4个突出环境问题,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4月26日至5月27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开展环保督察并下沉我县督察,县委县政府多次组织召开迎检工作会议,调度部署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有关工作。对重点问题分类成立七个专项整改工作组,分别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组长,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中央环保督察怀宁县协调联络组,下设4个专项工作组,抽调17个相关部门业务骨干集中办公,各工作组实行统分结合,明确责任,协调配合,各项工作有效推进。通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努力,63家小石灰窑已全部拆除,同时对25家小石子、小石粉、小选矿企业下达关闭令。全县114台工业燃煤锅炉按政策要求已完成整改淘汰113台,只剩1台12月底完成整改任务。由于积极应对,变被动为主动,有效减轻了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带来的压力。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交办我县52件信访件中目前有1件仍在整改时间节点内,其余交办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安庆市各类环境问题中,我县没有一件个性问题,是全市没有个性问题的两个县之一,这意味着我县今年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居全市领先水平。
(三)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启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目前生态县创建已提档升级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10月份,《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指标(试行)》的通知已发布,我们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生态强县”战略部署和县政府常务会议关于启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要求,开展新一轮创建国家、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创建规划正在着手编制。截至目前,我县共创建“省级生态乡镇”8个、“省级生态村”7个、市级“生态乡镇”9个、市级生态村88个。二是继续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17年,申报省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庄9个,截止10月底,已完成村庄数5个,11月底将全面完成自查验收。为加快农村污水处理、垃圾收集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有效提升农村环境质量打下了良好基础。三是在县委党校举办“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干部培训班。县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各乡镇主要领导在培训班上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环保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专题培训学习,切实增强了全体干部共抓环境大保护的紧迫感、责任感。
(四)严格规范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2017年,县环保局在行政许可工作中认真落实《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法》,认真履行县政府行政审批中心制定的管理制度,全心全意为企业和市民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树立了良好的政府形象。截止2017年10月31日,在窗口受理的事项共288件,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92个(其中报告书20个,报告表72个),为市局出具初审意见4个,指导建设单位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项目47个,多次参加省、市、县级各类评审会,为支持县内企事业单位争取各类项目资金多次出具环评意见。
(五)全力推进污染物总量减排
2017年我县列入市政府年度污染减排项目4个,分别为养殖场减排项目一个,太阳能微动力项目三个。采取有效减排措施,经测算能够实现消减COD237.53吨、氨氮12.56吨,待国家环保部年度污染减排核查核算后确认,确保完成年度减排任务。同时实施燃煤锅炉淘汰和石灰窑关闭两大攻坚战并取得完胜,这是区域性和重点污染减排的重大成果。
(六)深入实施大气、水、土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根据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省市环保部门要求,我县先后出台了《怀宁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怀宁县2017年蓝天行动方案》,科学指导本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继续开展黄标车提前淘汰奖补工作,2017年已淘汰黄标车150辆,其中柴油车143辆,汽油车7辆,发放奖补资金163.87万元,有效减轻了机动车污染排放;二是推进高污染燃料锅炉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淘汰工业燃煤锅炉,使县城空气质量得到根本性改善;三是加强对建设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各部门联合开展执法,联动机制初步形成;四是对月山石镜区域“三石”企业进行集中整治取得决定性胜利,省市主流媒体以“怀宁挥泪斩三石”为题进行了宣传报道;五是全力开展秸秆禁烧工作,禁烧期间实行领导带队督查和县直有关单位分片包干制度,对各乡镇进行不间断巡查,截止目前,我县未出现卫星遥测火点。根据上级环保部门要求,我县相继出台了《怀宁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怀宁县2017年碧水行动方案》和《怀宁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责任主体和目标任务,全面实施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我局积极组织老县城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和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治理工程项目的编制和申报,目前两个项目已报至省厅并纳入了中央水污染项目储备库。怀宁县土壤环境状况调查监测评估项目合同已签订,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七)切实加强环境执法监管
一是落实“双随机”抽查监察制度。按照市局“双随机”抽查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上半年结合中央、省、市环保督查工作对全县工业企业、农业产业化企业、畜禽养殖业进行了一次全覆盖检查,加大对化工、重金属、造纸、水泥、矿山、三石企业等重点源的现场监察工作,增加监察频次,特殊情况采取“暗查”和“零点行动”的办法进行突击检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截止10月底,共抽查了62 家企业,出动执法人员 190余人次,每季度双随机抽查结束后,检查情况信息均公开。二是开展工业企业环境问题“综合整治月”活动,对全县水泥、造纸、污水处理厂等三个重点行业14家企业,按照全面达标排放的要求,进行现场排查,按企业逐一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意见;按规范化要求收集整理企业档案资料,同步建立企业电子和纸质档案,建立“一企一档”。 三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市环保互查交办的问题和县内排查存在的问题以及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们立交立办,严格按照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和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严格执行执法程序,公正执法,确保案件及时办理办结。截止目前共查处103起环境违法案件,案件总数是2011-2016年案件总数的两倍,遥居全市第一。其中查封扣押、责令限制生产、按日连续处罚等四个配套案件20起,处罚情况全部对社会公开,起到了极大的震慑效果。四是以人为本,及时调处各类污染纠纷。环保投诉热线电话“12369”24小时开通,实行首问负责制,规范处理程序,及时办理给予答复。目前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事件300余件,包括12369举报热线 173 件;省市县领导及上级环保部门接诉后转办77 件(包括省、市、县领导信箱及批示督办函、省市12369及1584平台、县局接访);来信来访 30 件,网络投诉 25 件,信访事项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达99.6%。五是“依法、全面、足额”开展排污费征收工作,今年1-3季度,共对全县75家企业征收排污费946万余元,为历年之最,全市第一。
(八)扎实开展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监管
市政府分别于2009年12月和2015年12月批复我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目前在用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共22个。县环保局不定期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排查梳理,严格按照《安徽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进行监管,对在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到位,一级、二级保护区,水厂取水口处均设立界标、警示标志。县环境监测站定期对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开展监测,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
(九)高效开展各类环境监测
一是积极配合中央、省市环保督察工作,顺利完成相关专项监测工作;二是及时完成环境信访投诉的数据监测工作;三是完成今年三个季度国控企业在线比对监测和监督监测任务;四是认真开展各项环境例行监测,对全县所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了34起饮用水源及地表水监测,对27家企业进行了环保竣工验收监测和32家企业的环评监测工作,环保监督监测完成98件,对30家企业的委托监测工作均顺利完成。
三、存在问题与不足
我县环保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上级领导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是环境承载能力弱。我县水泥、板材、造纸、矿山等资源消耗型企业多,产业结构、工业布局还不尽合理,生态环境受到一定破坏。县城及经开区污水管网仍有部分损坏、堵塞,雨污混流现象依然存在,城区前进河、永宁河污染投诉时有发生;园区有多家化工和板材生产加工企业,群众对空气质量仍然不尽满意。
二是污染减排压力大。主要污染物减排是新形势下一项非常重要的环保工作。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标既要消除原来的存量,又要消化新增量,减排空间不断收窄,减排潜力越来越小,一些新上项目需要污染物排放指标,直接与污染减排相挂钩,只有多削减存量,才能从存量中置换增量。因此,污染减排已成为制约我县经济发展的瓶颈之一。
三是环境监管能力亟待加强。当前,我县正处于经济发展跨越期,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压力大。目前县环保局仍没有独立的业务用房,下属事业单位一直在外租房办公,标准化建设滞后。环保队伍人员数量和办公条件低于同类县(市)水平,各乡镇无环保机构、无环保专职工作人员,影响全县环境监管网格的有效运行,难以适应环境网格化监管形势的需要。
四、2018年工作思路
(一)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创建。生态创建已提档升级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按照5年创建期要求,我县已启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申报工作,目前正在开展创建规划编制前期工作。2018年,我们将按照“生态强县”战略部署,持续推进创建国家、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将生态文明创建与安庆市创模、生态红线划定、环境执法监管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二)全力实施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全面落实《怀宁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怀宁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怀宁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补齐环保短板,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防控环境风险,强化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发挥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联动协同效应。
(三)继续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和工业企业达标排放。2018年,在全面回顾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事项的基础上,我们将以“举一反三、巩固提升、长期坚持”为原则,针对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对梳理出的环境问题,持续开展整改,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按照市环保局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工作要求,2018年底所有工业污染源全部实现达标排放,2019-2020年要持续巩固全面达标排放成果。2018年,我们将全面核查全县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情况,规范和加强在线监控设施监管,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工作,持续加大超标排放整治力度,不断强化日常监管工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四)建立健全环境监管体系。
继续推进环境网格化监管。以属地管理为原则,通过实施“划分网格、责任到人、明确任务”的网格化环境监管,推进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环境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有效维护环境安全。建立与公安、检察、法院联动执法机制,完善案件移送、联合调查、信息共享机制。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力、高效运转的环境执法监管体系。对重大环境违法问题实行挂牌督办,重拳打击。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大力实施生态强县战略,推进绿色发展,全力打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攻坚战,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更加务实的作风,乘势而上、精准履职,为全力守护和营造我县的“绿水青山”做出“环境卫士”应有的努力,向组织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环保答卷。
关于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报告的初审意见
县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主任 齐正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工作安排,城建环资工委对县环保局局长陈文彬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7年度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初审,初审认为报告总结情况客观实在,指出问题较为具体,下步思路清晰可行,建议本次会议同意这个报告。现将初审意见报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县域环境质量得到改善。2017年1—10月份空气质量优良率为79%,地表水及饮用水水源环境质量监测达到II或III类标准,达标率100%,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保持良好,县域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
2.环保目标任务较好完成。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紧紧围绕“生态强县”战略部署,扎实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强化环境监测和环境综合治理,积极推进污染防治,不断加大监察执法力度,环境保护任务较好完成。
3.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县委、县政府出台《怀宁县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试行)》《怀宁县环境监管网格化划分方案》,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和相关部门。产业发展上,着力发展现代生态农业和友好工业,大力推进生态经济加快发展。环境管理上,在抓好环境保护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污染治理、环境整治、环境监管和生态修复力度。生态创建上,开展新一轮创建国家和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创建生态乡镇、生态村工作持续推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环保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全县环保压力传导不到位,部门联动作用没有很好发挥,环保工作合力仍需加强。
2.环境监管能力相对滞后。全县环保机构和人员严重不足,能力和水平难以适应当前环境监管形势发展和任务需要。
3.农村环保形势不容乐观。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畜禽养殖污染、秸秆焚烧等问题不容忽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仍需加大力度。
三、几点建议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进一步提升各级干部和群众的环保意识。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群众权益为目标,持续开展生态创建,确保区域环境质量不断提升。
2.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加强环保监管能力建设,加快推进环境监察、监测、信息标准化建设,拓展环境监测网络,加快推进环保网格化建设,提高环境管理科学化、信息化和精细化水平。优化环保队伍结构,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升环境监管人员整体业务素质和能力,引进环保专业人才,充实基层环保力量。
3.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完善环保目标考核体系,进一步厘清各部门生态环保职责,形成分工明确、责任明晰、协同推进的环保工作格局。深入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全面落实《怀宁县环境监管网格化划分方案》,加强环境法制保障。严格环境监管执法,建立完善环境执法联动机制,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4.进一步加强舆论引导。通过各种宣传载体和渠道,加大《环境保护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全民环保意识,强化企业环境守法意识,引导公众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加强环境舆论引导,强化环境信息公开,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有效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
关于怀宁县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怀宁县审计局局长 郑三玲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县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审计局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怀宁县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对我县审计工作提出三点审议意见:一要突出重点,二要确保质量,三要强化整改落实。针对上述审议意见,县政府高度重视,专题研究,要求被审计单位举一反三,逐项加以整改,并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政府及各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自觉性。根据安排,县审计局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6年度县财政局组织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中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1.总预算账面往来资金长期挂账问题。针对审计报告提出的县财政总预算及财政专户存在有较大数额往来款项问题,县财政局采取了以下方式进行整改:一是利用正常清收手段收回部分暂付款项和借出款项;二是梳理符合列支条停的暂付款项,正在组织相关单位履行,在财力允许前提下,报经县政府同意后进行列支;三是对续贷过桥资金等即将到期的暂付款项和借出款项,继续加强管理,待到期后及时予以收回。
2.国库集中支付结余金额较大问题。县财政局已要求2016年作权责发生制核算的结余资金应在2017年底前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毕的资金将收回县财政统筹使用。
3.预算指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针对指标追加金额较大问题。县财政局通过在编制年初预算时,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等举措加以整改;预算执行中,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除因不可预见的特殊源因需追加预算外,一律不予追加。
(2)针对动用预备费程序不规范问题。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使用预备费,由县财政局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本级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报县政府审定。
4.预算绩效管理存在的问题。县财政局在编制2018年预算时,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扩大绩效目标覆盖面,将绩效目标申报环节嵌入部门预算编制软件,要求预算单位在申报预算时,必须同步申报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必须具体、明确;二是突出绩效评价,构建部门自评、财政重点评价、第三方评价三位一体的绩效评价体系;三是注重评价结果运用,将上年度的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减少和避免资金分配的随意性和盲目性。
5.财政资金信息化管理存在的问题。对于以前年度非预算单位拨款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问题,县财政局7月份在财政一体化管理平台启用了“实拨管理”模块,将消防大队、武警中队、人武部等非预算单位的拨款纳入了一体化平台管理,实现国库集中支付。
6.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存在的问题。县财政局将基金预算编列到项级科目,并细化到具体支出项目的用款单位,提高基金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7.社保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县财政局已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2]647号)要求,规范操作,到2017年10月底,实现定存7.7亿元,保值增值率得到提升。
(二)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部门预算执行中政府采购超预算金额大的问题。县财政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预算执行,杜绝无预算采购。
2.县发改委和县住建局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问题。
(1)县发改委针对审计报告提出的预决算编制、执行、监督及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承诺今后一定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在预决算编制、执行及监督上更加规范,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执行预算的规范性,增强财政预算的严肃性和预算管理的约束力,杜绝预算、决算和实际支出相脱离的现象。审计局继续加强对整改情况的审计监督,及_时将整改结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2)县住建局针对审计报告反映部门预算编制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已按规定向所属二级单位补发了预算批复;关于决算报表内容的真实性问题,县住建局与县财政局正在整改,审计局继续加强对整改情况的审计监督,及时将整改结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财务管理不规范、未按规定及时登记固定资产等问题都已整改;2016年县住建局建筑活动事务所结余资金余额已全部转入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账户。
(三)财政部门管理的其他资金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l.农村财政管理局管理的资金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针、对2016年乡镇预算指标追加过多等问题,主要有如下几个原因:一是村级运转经费、村干报酬标准较以前年度均有较大幅度提高;二是各乡镇积极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一次追加补助4963.73万元;三是部分年初无法预见事项的追加等。下一步,县财政局将结合以前年度的资金安排情况及乡镇工商税收收入形势,合理核算各项资金,细化分配方案,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
2.非税收入管理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县政府已责令县财政局、县国土局等部门进一步加大清缴力度,确保土地出让金收入应收尽收。
3.经建股管理的各项资金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1)县财政局对出借相关单位的资金758万元未及时处理间题。县财政局正在核实清理,县政府将根据核实情况专题研究,对该笔债务进行处理。
(2)延伸审计县交通局、林业局及清河乡政府等相关单位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方面存在问题。县财政局己督促县交通局进行了专项整改,县交通局已于2017年7月将项目结余资金缴回。对于2015午度危桥加固相关服务费106.4万元未执行政府集中购买服务问题,由于危桥加固改造项目属于民生工程,是民生工程重点考核内容之一,项目工程点多面广。为顺利、快速、规范推进项目建设,以便顺利通过民生工程考核,县交通局以项目乡镇为业主,同时组织设计实施,县交通局根据各乡镇设计合同进行支付,未进行集中打包采购。由于项目任务已全面完成,资金已经支付,无法收回,县政府将在今后项目实施过程中,以此为鉴,规范操作。
4.企业股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1)企业股其他应付款未及时清理问题。县财政局对管理的专项资金进行了甄别清理,已于2017年6月29日、7月10日分两次将未实施完毕的项目结余资金共计280.11万元按照存量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解缴国库。
(2)水库移民个别项目管理不规范间题。县财政局承诺在下一步项目管理过程中,将进一步加强规范,从项目立项的源头严格把关,切实加强项目报账资料的审核。审计局继续加强对整改情况的审计监督,及时将整改结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3)企业申报材料与账面不符问题。县政府督促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从企业项目申报环节起,严格把关,进一步加大对申报材料审核的力度,规范数据采纳口径,做到账实相符。
5.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针对审计提出的“个别单位项目资金费用管理不规范”。问题县财政局与项目实施单位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进行了对接,对审计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目前,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已按照财务要求对附件清单完善补充。
6.其他部门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县财政局已将财政往来资金总账与总预算账合并,以减少两个账套间的内部往来款项。
二、县地税局组织实施的2016年度地方税收入预算执行及其他收入审计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少数税收票据开具后纳税人未及时上解税款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抽查发现2016年度安庆某国际置业有限公司、中国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宁支行、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户纳税人在税务机关税票开具后,纳税人超过征收日期未及时上解税款情况,县地税局在查找出产生问题的原因后,经过与纳税人沟通,从2017年6月份开始这三户企业均在征期内解缴了税费。此外,县地税局还对类似的纳税人进行了全面排查,未发现纳税人在征期内未解缴税费的情况。
(二)少数税款征收上解后银行未及时缴入国库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报告中揭示少数税款征收上解后银行未及时缴入国库等问题,县地税局与各专业银行进行了沟通,承诺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发生。并将2017年6月份以来金三系统里的所有入库数据进行了认真梳理,未发现税款征收上解后银行未及时缴入国库的情况。
(三)个别企业欠缴税额较大,清欠力度有待加强问题整改情况
由于企业经营状况以及资金紧缺等诸多因素,企业欠税现象普遍存在,特别是园区的一些不能正常生产的企业,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欠税逐年增加。
针对审计报告中指出的个别企业欠缴土地使用税问题,县地税局开发区分局多次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该公司仍未缴清欠税。下一步将依法采取措旎,加大欠税的追缴力度,大力压缩陈欠,防止新欠。
三、怀宁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应收账款未及时收回问题整改情况
县城投公司已定期安排人员以电话、下发催款函等方式催收,已收回了部分借款。对于以前年度发放某米业集团等7家经营效益差,难以扶活做强的企业,县城投公司已提出法律诉讼,请求保护债权。怀宁县人民法院已下达对两个企业判决书,县城投公司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未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问题整改情况
对于审计报告揭示的2016年新增企业改制办、担保公司等重大借款未约定借款利率,未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问题,县城投公司认为部分借款属于政府公益性支出借款,约定利率无实际意义;安徽省某米业有限公司己签订补充协议,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收取借款利息。审计局在整改审计中责令县城投公司严格按《公司法》、《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加强风险管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专业技术服务费、工程项目未招标,部分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集中采购问题整改情况
县经济开发区、新县城建设指挥部等单位承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县政府相关规定执行。审计局继续加强对整改情况的审计监督,及时将整改结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四)关于违反规定代财政局列支费用问题整改情况
县城投公司已与财政局对接,待完成移交手续后,由财政局支付该部分劳务派遣人员工资。
(五)内控制度不健全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报告揭示的县城投公司内控制度存在的问题。城投公司自2016年8月启动改制以来,目前已制定了相关内部制管理制度,但仍需继续完善。下一步,县政府将督促县城投公司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
四、凉亭乡政府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实施情况审计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财政预算执行上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凉亭乡政府承诺今后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相关规定,规范预算管理和财政收支核算。审计局继续加强对整改情况的审计监督,及时将整改结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乡政府机关及相关部门财政财务收支中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凉亭乡政府承诺今后将严格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相关规定,组织清理往来资金,加大清收力度,避免形成呆账,积极发挥资金效益。审计局继续加强对整改情况的审计监督,及时将整改结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五、2016年度怀宁县政府投资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业主单位做出了书面回复,承诺尽快办理、完善相关手续,依法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基本程序,切实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监管,及时组织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教育部门已经纠正将建设项目独立费纳入到施工招标范围内的做法。
关于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第6号监督意见书
办理情况的报告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江俊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怀宁县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怀宁县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了2016年县本级决算,会议提出了“加强财源培植,实现财政增收”“规范决算编报,加强预算管理”“深化财税改革,防范债务风险”“提升审计质量,强化整改落实”4条审议意见,并以《县人大常委会监督意见书》(2017年第6号)交予研究办理。针对上述审议意见,县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认真进行研究落实。受县政府委托,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加强财源培植,实现财政增收”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一)加大政策支持和财政投入力度。先后制定出台了《怀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宁县支持创新创业若干政策的通知》(怀政发〔2017〕2号)、《怀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宁县2017年加快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怀政发〔2017〕19号)等文件,预算安排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资金2.5亿元,积极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做大做强。同时,加强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抓好“4321”政银担、新型农业主体融资担保、“税融通”等工作,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截至10月末,在保企业167户,担保总额8.13亿元。
(二)认真落实财政扶持政策。继续减税降费,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及时兑现财政奖补资金,缓解企业资金困难,支持企业再生产。今年以来,减税降费1.38亿元,兑现企业发展专项资金4844万元。
(三)强化招商引资。把招商引资作为财源建设的核心工作,实行县直单位与乡镇、县领导与联系点捆绑招商,落实招商引资风险抵押金、主要领导离岗招商等制度,加大力度引进优质税源,壮大收入规模。截止10月底,兑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15474万元。
(四)聚焦项目建设。紧紧抓住项目建设这个牛鼻子,发挥投资的基础性作用,全力推进合安高铁、G206改建、S238改建、高河大河综合治理、东南新区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强化“工业强县”主战略,对重大工业项目定期调度推进。
(五)培育新兴产业。以观音湖独秀山景区、孔雀东南飞文化产业园、海子文化园、蓝莓产业基地、石牌戏曲文化特色小镇等为重要支点,打造全域文化旅游产业;依托平山、独秀两个农业园区,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以健康养老、文旅休闲等为重点,支持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依托茶岭高铁新区,完善服务配套,打造主体功能突出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通过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优化收入结构,开辟新的税收增长点,加快实现地方财政收入的稳定健康发展。
(六)切实加强收入征管。一是加强收入预期管理。定期召开财税库收入征管分析联席会议,科学分析预测收入形势,并对照全年收入目标及序时进度,抓目标分解,抓责任落实,确保收入有序入库。二是强化重点税源监管。跟踪监测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密切关注重大投资项目、重点工程建设,准确掌握重点税源大户的生产经营和税源变化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督促税收及时足额入库。1-10月份,重点企业海螺水泥、上峰水泥、永恒动力分别入库11904万元、12750万元和8255万元,增长36.65%、146.42%和16.3%;县内重点工程206国道改扩建、合安高铁入库税收2575.79万元。三是充分发挥涉税平台作用,加强分析比对,挖潜堵漏增收。今年通过开展税收稽查评估,累计清缴税收829万元。截止10月底,全县一般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7313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85.71%,较上年同期增长11.74%,预计全年收入目标能够顺利实现。
二、关于“规范决算编报,加强预算管理” 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一)提高决算编制水平。一是做好预算与决算的衔接、财政总结算与部门结算两套决算相关项目的核对,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准确。二是扎实做好各项收支数据的核对工作,以核准财政收支,确保总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三是按照预算法要求,认真加强权责发生制资金核算,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预备费动用、超收收入安排、债券资金使用等事项。四是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部门决算编审工作,认真学习掌握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要求,把指标口径、政策要求、制度规定等落实到位,严格按照规范的决算工作流程,切实抓好决算编审工作,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二)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一是着力规范预算编制。按照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统筹安排,据实编制部门预算,同时将省财政提前下达的一般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足额编入预算,全面反映全县预算收支情况,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切实将年初预算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最大限度地提高年初部门预算的到位率。规范编制流程,严格按照两上两下的程序编制预算,预算草案经县财政部门核实后报县政府审定,再报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下达到部门执行。二是透明预算资金分配。大力推进部门会商机制,提高预算编制、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准确性。强化财政投资评审,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各类财政投资工程项目在预算安排资金之前提前介入,促进预算资金安排更加公平合理。三是规范预算执行。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增强预算刚性约束,进一步加快财政转移支付特别是专项转移支付的下达进度,预算经县人代会批准后即下达,严格按照预算、用款计划和项目进度支付资金。加强预算执行检查,重点检查收支余情况、专项资金支出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强化预算执行分析,按季汇总分析单位预算执行情况以及“三公”经费执行情况,对支出进度异常的查明原因并适时提醒,对当年不能实现的支出及时提出申请,不断提高预算执行效率,缩小结余结转率。加快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完善指标下达和集中支付流程,建立指标、计划、资金收付、账务等的全流程控制体系,将所有财政性资金收支纳入信息系统管理,提高资金运行安全性和透明度。
(三)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一是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等相关文件,初步构建了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同时围绕规范绩效管理进一步细化完善分部门指标体系。二是明确管理目标。编制年度预算时,将预算单位项目资金纳入预算绩效管理范畴。预算单位申报项目资金时,拟定项目预算绩效管理目标,经县财政部门审核后与部门预算一并批复。未申报预算绩效管理目标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项目资金。2017年将绩效目标审核与编制部门预算同安排、同部署,部门预算“一上”环节重点进行绩效目标审核,今后将在批复预算时实行绩效目标批复。三是拓宽评价范围和形式。采取部门自评、财政重点评价和第三方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评价范围从专项资金评价到部门整体支出评价,范围不断扩大,资金规模不断增长。今年绩效自评实现县直单位全覆盖,重点评价涉及民生领域、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项目达到31个,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实施绩效评价的项目10个。四是强化结果应用。坚持“花钱问效”,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着力清理压减资金使用效益不明显的资金项目,2017年依据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共核减资金1383万元。
三、关于“深化财税改革,防范债务风险”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一)创新财政体制机制。调整完善县、乡镇及县经开区财政管理体制,配套实施《激励乡镇财政发展考核办法》《村级经济发展扶持办法》《项目建设考核办法》《规范财政性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加强对乡镇收入总量、收入质量和增速的考核,建立资金调度与完成收入相挂钩、财力分配与项目争取及实施相挂钩的机制,充分调动乡镇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的积极性。理顺与县经开区的财政分配关系,支持县经开区围绕产业体系谋划发展,当好经济发展的排头兵,激发园区招商与发展活力。
(二)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县政府设立3亿元产业引导母基金,争取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引入外部产业基金,形成“多元参与、风险共担、合作共赢”的基金运营机制,基金总规模争取达到30-50亿元,重点支持打造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绿色食品加工和全域旅游“3+1”主导产业。创新金融产品,设立2.5亿元“徽银.创盈”企业发展基金,及时帮助企业解决阶段性资金难题。加强部门协调,打好经济扶持政策“组合拳”,更好地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对于产业转型升级的引导、示范作用。完善监管防控体系。密切关注基金运行情况,防范基金使用风险,强化对已投项目的监管,督促项目如期建成投产,尽快发挥效益。
(三)切实加强债务管理。一是有序做好存量债务置换工作,切实减轻债务利息负担和即期偿债压力。截止10月底,省财政厅共下达我县置换债券58899万元,分别用于置换城投公司存量债务51822万元、新县城建设发展公司存量债务235万元、县财政局到期债券6692万元和外债转贷150万元。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新增债券绩效评价工作,确保新增债券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2017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县新增债券29112万元(一般债券12520万元、专项债券16592万元),主要用于扶贫攻坚、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县乡公路等。二是严格政府债务风险管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6〕8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皖政〔2015〕25号),县政府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委、财政局等为成员单位的怀宁县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了《怀宁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坚守“债务规模有上限、风险管理守底线”的基本原则,实行债务限额管理,加强风险防范。强化对“债务率”“逾期债务率”等的监控,确保我县债务率、逾期债务率、一般债务利息支出率、专项债务利息支出率等各项债务指标均在合理、可控范围内。三是及时将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加强对县内各融资平台融入债务跟踪管理及地方政府性债务动态管理,根据财政部《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将一般债务收入及其安排的支出、还本付息、发行费用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将专项债务收入及其安排的支出、还本付息、发行费用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四是积极推行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进一步规范融资管理。按照“打造一个城市投融资主体,明确城投公司的四大平台定位(城建市场化融资平台、城乡投资建设平台、国有资产管理平台、城市运营服务平台),把握发展五个方向”的总体思路,根据产业政策和重点建设计划进行市场化运营,通过对资产资源和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对资本的综合高效运营,实现整体转型升级。五是积极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等政府投资领域。财政部第二批PPP示范项目“三馆一中心”将于2018年全部竣工,总投资16亿元的S238快速通道PPP项目如期开工,总投资3亿元的县工业园区及乡镇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前期工作基本结束,城市亮化工程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稳步实施。
(四)继续深化财政改革。积极落实改革任务,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改革;依法推进预决算信息全面公开,拓宽范围、细化内容、规范形式;持续开展部门预算公开评审,进一步增强预算透明度;进一步推进绩效预算管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不断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试点,进一步提高资金支付效率;实行县直单位和乡镇财政监督检查全覆盖;常态化开展存量资金清理,统筹盘活存量资金,落实财政资金管理长效机制。
四、关于“提升审计质量,强化整改落实” 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一)加强审计跟踪整改。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及时召集审计、财政、地税等有关部门针对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解剖麻雀,分类指导。对审计报告中多年反映的同一问题,逐个进行分析,查找问题产生的原因,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对一些确属制度缺陷形成的老大难问题,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及时完善制度,切实加以规范;对属于宏观政策不完善产生的问题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对执法不严产生的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二)突出审计监督重点。今年以来,审计工作在点面结合、审计全覆盖的同时,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审计重要性原则,将部门预算审计、扶贫资金审计、政府投融资及债务风险审计、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审计重点,长期坚持。审计的范围从县直机关向二级机构、事业单位和乡镇延伸。
(三)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在审计项目设置中做到精、准、细、实。“精”即“项目精准,人员精干,报告精炼”;“准”即“切入要准、定性要准、责任要准”;“细”即“调查要细致,方案要细致,审计内容要细致”;“实”即“查证要实,整改要实”。同时,进一步加大审计公开力度,尽量在最短的时期内向社会公示审计结果,提高了审计结果公示的及时性。
关于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第7号监督意见书
办理情况的报告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江俊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我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形成了《县人大常委会监督意见书》(2017年第7号)。针对审议意见,县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受县政府委托,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全民除害护林
提高认识站位。针对松材线虫病等森林病虫害传播方式多样、危害后果严重的特点,树立全县上下森林病虫害防治一盘棋的防治理念,以守住今日青山绿水、保卫未来旅游经济的高度,做好除害护林宣传工作。
用活宣传方式。继续通过印发给林农一封信、防治知识明白纸、召开群众座谈会,利用宣传车播放音频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森林植物检疫条例》、《安徽省松材线虫病防治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干群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意识和能力。
瞄准宣传重点。一是围绕大政方针宣传。结合十九大精神宣讲、“两学一做”活动,重点宣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引导公众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二是围绕重点工程和项目宣传。结合国土绿化行动、观音湖省级湿地公园(试点)获批等有利时机,大力宣传林木保护和病虫防治的意义、方法和措施,为推进工作凝聚更多合力。三是围绕典型案例宣传。结合破坏林木、捕猎野生动物等典型案件,重点宣传破坏生态环境的危害性和后果,让全社会都关注和参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 促进防治责任落实
(一)完善工作机制。结合“林长制”的推进,将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纳入县、乡“林长制”会议议事内容,建立起除害护林人人有责的工作机制。将病虫害防治和林木保护效果作为检验林长制推进成果的重要依据之一,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明确责任单位。县政府分别与各乡镇签订了防控目标责任书,明确防治责任和工作任务,将各级林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健全县政府牵头抓总,县林业、农业等业务部门为核心,乡镇为中坚的防治工作体系。把防治责任落实到村,重点地段落实到人。
(三)强化检疫执法。一是加强产地检疫检查,严防带疫苗木出圃,春季造林季节,突出抓好外地调入苗木的复检工作,一旦发现疫情,及时封锁、扑灭,将有害生物控制在源头。二是对县内有关企事业单位、建设工程用材开展检疫执法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切实加强治理山场疫木砍伐、运输、定点加工企业全程管理,提前介入,提升监督效果。
三、创新防治方法,提升病虫防治成效
一是继续坚持走社会化专业化防治之路。坚持采用社会化、专业化防治的方式,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形式,聘请有资质的专业防治公司,采取常年设置诱捕器、诱木、清理枯死松树等措施,扩大专业化防治面积,进一步提高全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质量和进度。
二是通过对潜山、宜秀、灵璧、宁国以及浙江临安市等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成功经验学习考察,取长补短,结合我县实际创新防治方法。适时引进无人机和3S技术,建立死树动态档案,实施精细化管理。
三是超前林分改造。结合蓝莓产业实施,对马尾松低产林进行超前皆伐,更换树种,达到彻底根除疫情目的。2017年实施皆伐10040亩,2018年计划皆伐11000亩,2019年计划皆伐13300亩。
四是加快树种结构调整。结合我县“增绿增效”工程,大力发展油茶、山核桃等经济林和其他阔叶树,有计划有针对性对高危、易感松林进行皆伐改造,超前治理,对针阔混交林实施强度择伐,补植阔叶林,调整树种结构,阻断病虫害传播途径。
四、加大经费投入,强化保障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防灾减灾体系,建立财政资金和社会资金相结合的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将林业有害生物普查、监测预报、检疫检验、预防和除治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当提高标准。
二是加强防治队伍建设。定期邀请省、市专家来怀开展培训,安排技术人员对专业公司负责跟踪技术指导。同时,支持本地专业公司申报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组织资质,积极培育社会化除治专业公司,合理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强化业务培训。
三是推进森林综合保险、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保险工作。积极宣传引导林业生产经营者参加森林综合保险、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保险,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相关保险业务。
关于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第8号监督意见书
办理情况的报告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江俊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7年1-7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提出了“加快转型升级,推动经济发展”“强化项目带动,统筹城乡发展”“抓好脱贫攻坚,切实改善民生”3条审议意见,并以《县人大常委会监督意见书》(2017年第8号)交予研究办理。针对上述审议意见,县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认真进行研究落实。受县政府委托,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加快转型升级,推动经济发展”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始终坚持用新发展理念统领发展全局,以“五大发展行动计划”为主抓手,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构建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绿色食品加工及全域旅游 “3+1”现代产业体系,突出产业支撑,推进产业优化升级,注重提高经济社会发展质量。
一是突出抓好实体经济帮扶。先后制定出台了《怀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宁县支持创新创业若干政策的通知》(怀政发〔2017〕2号)、《怀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宁县2017年加快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怀政发〔2017〕19号)等文件,设立2.5亿元“徽银.创盈”企业发展基金、3亿元产业引导基金,积极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及时兑现财政奖补资金,缓解企业资金困难,支持企业再生产,今年以来,共减税降费1.38亿元,兑现企业发展专项资金4844万元。引导金融支持,修订完善企业上市(挂牌)奖励政策,中盛罐业在新三板正式挂牌,兴中包装公司预计年底前挂牌,美林园林公司上市工作正按计划推进。
二是加快推进园区转型升级。将高端装备制造及新材料作为县经开区两大主导产业,即重点依托现有功能塑膜生产能力、金属表面处理中心辐射效应,积极打造新材料产业;重点依托现有汽车零部件、机械制造企业优势,积极打造装备制造产业,产业发展路径更加明确。同时以主导产业抓招商,补齐产业链条上的薄弱环节,着力构建上下游产业链。持续优化企业服务,利用企业现有的技术优势、市场优势,全面推动企业做大做强,实现从大企业到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到旗舰企业的转变。引导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2017年1-9月份,县经开区新上技改项目32个,续建技改项目36个,总投资63.56亿元,完成技改投资19.07亿元(已完成17.4亿元年度目标)。加强与科研机构合作,围绕主导产业和产业发展方向,推动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帮助解决企业技术需求,推动福斯特公司与合肥工业大学合作,成立我县首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共建产学研合作基地;依托创新科技中心及电子精密产业园等平台,实现创业孵化中心、创客空间和创新服务平台全覆盖,着力提升创新资源集聚能力;与合肥国家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达成合作意向建立创新创业孵化中心;与中物院成都科技中心合作成立怀宁县成科新材料研究院,为新材料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二、关于“强化项目带动,统筹城乡发展”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一是着力抓好项目建设。今年列入市亿元以上建设项目共74个,总投资695.12亿元,2017年计划投资60.29亿元,1-10月份完成投资59.41亿元,完成全年计划投资的98.5%。县领导牵头的重点项目63个,其中续建、新开工项目52个,前期谋划项目11个,目前已开工在建项目47个,累计完成投资30.84亿元。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项目14个,总投资38.25亿元,获得专项基金3.103亿元,目前已开工项目14个,开工率100%。G206怀宁段改建工程、S238高河至石牌快速通道等重点工程加快推进,茶岭高铁新区启动前期工作,石牌西堤加固工程、高河南圩完巩段加固工程主体工程完工,高河大河及三鸦寺湖综合治理、皖河治理、洪铺东西圩加固工程等有序推进。
二是聚力打造品质县城。全面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以建设大宜城副中心为目标,同步推进县城外延扩张与内涵提升。县城E区提档升级,碧桂园、雨润等大型楼盘开工建设;东南新区城镇化项目加快推进,一期路网框架基本形成,高河大河城区段综合整治工程稳步推进;稼先公园、永宁公园即将开工建设;高河大道、育儿路、政和路综合提升工程扎实推进;城区共享单车成功启动运营;“三馆一中心”主体工程完工,即将投入使用;城区公交车站亭及智能化公交站牌、县城供水复线工程、县城公共停车场和一批市政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加快推进;“三城同创”向纵深开展,“联勤联管”成效明显,城区拆违、火车西站整治等8个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两治三改”积极推进;成功跻身“第二届安徽省文明县”。
三是倾力建设美丽镇村。积极开展乡镇政府驻地环境综合整治和乡镇文明创建,加快石牌戏曲文化特色小镇规划建设,高位推进月山镇规划建设管理及棚户区改造提升工程,农村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厕所改造积极推进,乡镇环境面貌普遍提升;扎实推进中心村建设和村庄整治,现有全国文明村镇1个、省级文明村镇3个。
三、关于“抓好脱贫攻坚,切实改善民生” 审议意见办理情况
一是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坚持高位推动,分片调度,基本实现产业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落实、干部帮扶“四个全覆盖”。实行周报告、月调度、季通报制度,牵头联系县干负责现场协调督办,实现县、乡(镇)、村三级联动。加大金融支持产业扶贫力度,建成产业扶贫基地253个、扶贫车间17个;截止9月末,我县共发放扶贫小额贷款6571户、32560.7万元,完成市定任务2.2亿元的148%,居全市第1位;全县所有户贷企用贷款分红收益1733.008万元全部兑现完毕。
二是持续推进民生改善。31项民生工程扎实推进,全年计划投入14.3亿元,其中县财政计划投入2.45亿元;目前,完成资金拨付13.4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904套,基本建成1240套。10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全面完成。坚持教育优先,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标准通过国家督导认定。做好就业创业工作,新增就业人员3325人、开发公益性岗位 419个。建设健康怀宁,与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省立医院等多家医疗机构结成医联体。注重文化惠民,石牌镇文化站社会化运营试点项目快速推进,“黄梅戏进校园”成果丰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年初人代会县政府承诺的十件实事进展顺利,能够如期实现目标。
关于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第9号监督意见书
办理情况的报告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江俊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全县农村居民建房管理情况的报告》,形成了《县人大常委会监督意见书》(2017年第9号)。针对审议意见,县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受县政府委托,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突出规划引领,合理确定村庄布局
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以建设“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美丽乡村为目标,以村庄环境整治为重点,科学编制调整村庄布点规划。针对不同乡镇、不同村庄的发展基础、人口规模、资源禀赋、民俗文化等方面的差异,充分结合美丽乡村和“十三五”规划,制定村庄整合方案和引导策略,中心村数量在2012年规划190个的基础上,将中心村数量缩减调整为136个。同时,按照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重点围绕解决规划期内农民建房、美丽乡村、扶贫项目、土地整治、基础设施等建设涉及土地规划问题,修订完善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前,《怀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编制工作已完成,并按审批权限将有关成果分别上报省市审批、报省国土厅备案。
二、加大宣传引导,强化宅基地管理
结合“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利用广播电视、媒体、报纸、标语、横幅和召开会议等形式广泛开展土地国情和土地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引导,加大国土管理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加强学习《土地管理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规范农村建设用地秩序,坚决执行“一户一宅”规定,县政府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意见》(怀政发〔2015〕13号)文件,严格宅基地申请条件,确定农村村民新建住宅面积标准,规定了宅基地申报程序和工作时限和要求,并明确乡镇政府对本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职责,引导广大干部群众遵守土地法律法规和强化珍惜土地的意识,增强依法管理用地、节约集约用地和保护耕地的自觉性。
三、加大监管力度,落实共同管理责任机制
为落实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土地执法共同责任机制的意见》(怀政办发〔2013〕42号),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为辖区内国土资源保护的责任主体,县国土部门为土地执法的行政主管部门,县监察、发改、公安、财政、住建、环保、林业、审计、城管执法、市场监督、地税等部门依照职责共同做好土地管理及违法用地制止、查处及责任追究工作,县金融、电力、供水、供气等单位协助做好相关处置工作。加大美丽乡村、贫困村等涉农资金整合,加快完善村庄规划区基础设施建设, 2017年安排1350余万元资金用于复垦农村建设用地,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以宅基地使用权发证到户为要求,2012年底已基本完成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为落实动态巡查制度,我县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实行分片包保落实监管责任,确保第一时间发现违法建设;对巡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联动遏制;一旦认定为非法建设,一律予以拆除。加强乡镇国土、规划等相关职能整合,目前,腊树等乡镇实行了联合建房审批制度,小市等乡镇成立了村镇建设管理站,联合执法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四、探索制度创新,促进宅基地节约集约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去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56)和《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2016〕4号)有关规定,县政府正在研究谋划《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在明晰产权和尊重村民小组及村民意愿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建立宅基地所有权调换制度,采取土地产权调换或经济补偿等方式,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登记。将土地增减挂钩工程纳入宅基地退出奖励范畴,开展土地增减挂整村推进试点,有效减少农村建设用地总量,拓展城镇建设用地空间,逐步完善和推行农村宅基地退出激励政策,提高农民退出宅基地的积极性。鼓励农民进城购房落户,探索对退出宅基地进城购房落户的农民给予购房奖励;宅基地复垦为耕地后形成的新增耕地面积纳入补充耕地指标储备库,由县政府统筹安排使用并严格控制新增农村宅基地审批。
关于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第10号监督意见书
办理情况的报告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江俊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形成了《县人大常委会监督意见书》(2017年第10号)。针对审议意见,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专题调研,并召集县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等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逐一研究落实。受县政府委托,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均衡发展问题
1.加强编制管理,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进一步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优化配置中小学教师资源,保证基础教育发展的基本要求。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按照同一县域内中小学教职工可以互补余缺的原则,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使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报编制部门审核备案。根据师生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法核定农村边远学校教职工编制,同时实行动态核编,每三年根据在校学生数变化重新核定各校编制。在控制编制总量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教师补充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农村小学紧缺学科教师的补充力度。积极探索校园招聘、“无校籍”管理和“县管校聘”新模式,加快推进中小学特别是农村教学点布局调整工作,整合教师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强化省示范高中师资。扎实推进教师交流、支教、共享新机制,增加教师队伍活力。
2.树立正确导向,切实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扩大干部选拔范围,加强梯队建设,及时选拔、培养、任用年轻干部和女干部,优化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完善校长管理和交流制度,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支持鼓励校长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形成办学风格。完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和任期制,校长每届任期为5年,中小学校长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满二届的,原则上应予交流,校长交流工作形成制度化管理机制。
二、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整体素质问题
1.坚持师德为先,持续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把师德师风建设放在首位,坚持开展思想政治和师德教育学习活动,将师德教育融入教师职前培养、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全过程,积极引导教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丰富师德建设活动载体,大力宣传师德先进典型,完善师德档案,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不断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全面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引导广大教师立德树人、为人师表,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完善师德承诺制,全体教师围绕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廉洁从教等内容向社会公开承诺,并与学校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强化各校挂牌责任督学监督职能,向社会公开师德师风问题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积极构建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管体系。继续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处教师失德失范行为,把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工作考核和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名师选拔的首要内容,实行师德问题“零容忍”、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一案双查”,从严追究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加大财政投入,强化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县教育局严格落实五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大力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特别是农村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校长培训,重视辅导员和班主任培训。深化师徒结对、青蓝工程等工作,加快青年教师成长。鼓励、支持教师开展教科研工作,提升理论研究水平,推进区域教改的整体性、自主性和多元性。创新工作思路,探索整合全县各级名优教师资源,建立“名优教师信息库”“名师工作室”,对切实发挥示范作用的“名师工作室”、学科带头人给予奖励。
三、关于保障教师合法权益,提高教师地位待遇问题
1.坚持以师为本,完善教师参与治校治学机制。进一步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和依法治校工作,认真落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全面实行校务公开,保障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决策的合法权利。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校长负责、党组织监督保证、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管理制度,实行校务会议制度。建立健全教师人事争议处理制度,依法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建立教师奖励表彰和荣誉制度,定期开展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重点表彰在教学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探索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按相关规定对在乡村学校从教满一定年限的教师给予鼓励。
2.坚持统筹兼顾,扎实组织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坚持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多渠道拓宽乡村教师来源,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教师待遇的各项政策,积极改善教师工作、生活条件,全面改善乡村教师学科结构和年龄结构,全面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采取一系列针对乡村教师群体的利好举措,确保各项支持政策落地生根,不断增加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逐步形成“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和充满活力的乡村教师使用机制,鼓励、支持优秀人才在乡村学校长期任教、终身从教,让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积极争取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农村教师申请保障性住房给予支持,统筹解决乡村教师居住困难问题。对乡村教师的定编定岗、培养补充、交流轮岗、培训提高等方面给予强有力的支持,加大职称评聘向乡村学校和乡村教师倾斜力度。
教育改革发展永远在路上,教师队伍建设也永远在路上。我们将深入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朝着困难和问题精准发力,破解教师队伍建设中的瓶颈问题,探索一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新路,努力打造一支充满活力与激情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怀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民商事案件审理工作情况报告
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县人民法院院长 夏 风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案件审理工作情况报告》,并于2017年10月18日作出《关于民商事案件审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对此,我院高度重视,针对审议意见,深入研究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狠抓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落实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加强民商事案件审判管理,不断提高审判质效
狠抓审判流程管理。制定审判节点用时管理规定,切实加大对临近审限案件的催办、督办力度,规范审限延长报批制度,杜绝超审限案件。
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坚持定期评查与专项评查、重点评查相结合,扎实开展“一案一评析”工作,按季度发布案件质量情况通报。
完善办案质效考核体系。建立院、庭、个人三级质量效率考核档案,每月对院、庭、个人关键质量效率指标进行对比排名,并在内网予以通报;每月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召开一次案件质效分析会,认真查摆问题,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对整改措施不落实、管理不到位、案件质量效率指标长期落后甚至下降的,严格按照岗位责任制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予以通报。
强化均衡结案观念。注重对审判工作的动态分析,在案件质量效率提升的同时,实现月度、季度、年度相对均衡结案。同时,严格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违法审判行为的责任追究,提高办案质量。
统一同类案件裁判尺度。开展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等类案件的调查研究,通过审委会讨论制订类案裁判标准,加强类案指导,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尽可能统一法律适用尺度。
二、关于创新民商事案件审判方式,深入推进司法为民
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意识。坚持能动司法,防止和克服孤立办案、机械执法。加强前瞻性调研和司法应对,稳妥审理推进发展新兴产业、网络经济等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过程中引发的各类纠纷,妥善处理重点工程建设、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等引发的纠纷,保障重点工程建设顺利推进。积极稳妥地处理好涉及企业改制和下岗职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案件,切实配合有关部门解决破产企业职工的安置、工资发放等问题,维护好国企改制的成果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的贯彻落实。对进城务工人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案件,快立案、快审判、快执行。
不断丰富便民利民措施。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依托信息技术平台,完善远程立案等在线诉讼服务。善待当事人,对待当事人态度和蔼,热情周到,文明礼貌,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和司法礼仪,充分体现人文关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公民或当事人持有效身份证可到法院查阅不涉密的民商事诉讼档案、文件材料。
扩大司法救助范围力度。对企业下岗职工、低保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众提出的诉讼,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执行诉讼收费“减缓免”制度;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可先行立案,切实做到既按规定办事,又体现以民为本原则。对涉军涉残、“三抚”等案件实行特、急、快办制度。
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满足人民群众对纠纷解决方式的多元需求,适应纠纷的多元属性,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社会资源,综合运用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形成功能互补、程序衔接的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体系,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依法维护群众利益的第一线作用,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及时为群众解纷止争。健全法官调解能力培养机制,将调解能力培养列入法官专门培训计划。召开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会,及时收集、整理典型案例。开展年度调解能手评比活动,鼓励创新调解方法,提高调解能力。
深入推进司法公开民主。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全方位打造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网络视频直播平台,向社会公开一切依法应当公开的内容,让司法公开成为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完善司法民主机制,推进人民陪审工作,加强人民陪审员的培训,保障人民陪审员独立行使权力,为人民陪审员履职提供必要的保障;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率,实现普通程序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全履盖。
深化民商事审判方式改革。依据纠纷法律关系的差异等,设立婚姻家庭、侵权赔偿、合同纠纷等专门合议庭,推进民商事审判专业化建设,促进法官加强对类案的探索研究,提高案件审理水平,保障司法公平公正。推进破产案件审理改革,创新举措,构建破产审判新模式。
三、关于加强民商事审判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注重思想政治教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两学一做”、“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学习专题教育活动,让先进政治理论在法官的思想深处扎根,确保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注重司法能力建设。创新法官培训方式,强化对年轻法官的传、帮、带,组织开展学术研讨会,鼓励干警积极撰写调研文章,不断提升法官认识和把握社会大局、化解社会矛盾、反映社情民意、理解法律精神、发现新情况和解决新问题的能力。
注重转变司法作风。深入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从涉诉信访、审判管理、上级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的案件、媒体报道和其它途径反映的问题入手,重点查找司法活动中不规范、不严格、不文明的做法,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
注重反腐倡廉建设。强化警示教育,用典型案例教育干警,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营造崇廉氛围,通过廉政书画摄影、廉政格言警句、廉政短信提醒、廉政谈话提醒等方式,以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潜移默化地渗透、净化干警的心灵。倡导以德促廉,把法院廉政文化建设与道德文化建设相结合、与司法为民教育相结合、与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促进法官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注重充实民商事法官队伍。推行审判力量向民商事审判第一线倾斜政策,将新招录的审判辅助人员优先安排到人员紧缺的民商事审判部门。对审判辅助人员定期开展业务能力考核,提高业务水平。
四、关于强化民商事审理监督意识,努力提升司法公信
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在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下,改善司法环境,加强司法保障,树立司法权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完善接受监督机制,敞开大门、坦诚面对、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完善与人大代表的联络机制,提高建议、意见的办理质量和效率。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使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增强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司法、支持司法、尊重司法、信任司法的良好氛围。
以上是县法院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主要情况。县法院将以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为契机,不断加强和改进民商事审判工作,为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早日全面建成小康怀宁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审议意见》
办理情况的报告
怀宁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何 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收悉后,我院十分重视,针对有关审议意见进行了传达学习,要求全体干警准确理解和把握,紧密结合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执行中央转隶决定
党的十九大对监察体制改革做了重要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7年11月4日通过了关于在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院领导要求全院干警坚决拥护、坚决服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深刻领会这一重大政治体制改革的战略意图,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形成拥护改革、支持改革、配合改革的思想和行动自觉,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
二、突出工作重点,持续保持惩腐肃贪高压态势
积极查办职务犯罪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要求,是现实的需要、担当的表现。面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一要加快在侦案件侦结速度,做好在侦案件的结案工作。对所有在侦案件,原则上11月底全部侦结,移送审查起诉;对历史遗留积存案件,每一件都制定切实可行的清理方案。二要强化质量意识,做到定性准确、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保案件的后期公诉、审判程序和处理结果都能经得起历史检验。三要坚持惩防并举,加大对反贪工作的宣传力度,强化预防对策研究,提高预防工作专业化水平。
三、加强沟通联系,健全工作协作机制
反贪工作是党和国家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难度大、任务重、要求高。要做好反贪工作一要健全举报线索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做到办案和服务并重,不断改进执法的方式方法,努力增强办案的综合效果。二要加强同纪检、监察机关的配合、协作,完善案件移送机制。三要同法院、公安、审计部门保持联系,为转隶后健全工作联系机制打好基础。四要做好案件线索的保密移交工作。所有案件线索组织专人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注意保密,妥善保管。
四、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整体素质
高素质的专业化队伍是反贪工作深入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越是在非常时期,越是面临转隶,越要强化教育、硬化管理。一是突出思想政治教育。分管领导、反贪局长要切实担负起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一岗双责”,及时了解队伍思想动态,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确保队伍不出任何问题,以昂扬的精神、过硬的作风、优良的素质、突出的业绩圆满完成当前工作任务。二要突出业务素质培育。要牢固树立以证据为中心的侦查理念,深入推进办案信息化和规范化能力建设,有效应对转隶后对反贪工作提出的新挑战。三要突出理论联系实际。要加强对侦查理论研究和工作经验总结,增强反贪工作发展后劲。要认真总结反贪办案实践中积累的成功经验,并从理论的高度予以整理、提炼和升华,为转隶后反贪工作的创新发展和监察委员会有关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
特此报告。
怀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7年11月24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经2017年11月24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免去:
董学海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董学海同志为怀宁县水利局局长;
决定免去:
高绍文同志的怀宁县水利局局长职务。
任命:
李俊杰同志为怀宁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怀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董学海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7年11月24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鉴于董学海同志工作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接受董学海同志辞去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怀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怀宁县空间规划(2017-2030)》的决议
(2017年11月24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怀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怀宁县空间规划(2017-2030)》的议案和编制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怀宁县空间规划(2017-2030)》是我县贯彻落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改革城市建设观念,统筹推进县域发展的重要战略规划。该规划对县域空间提出了科学合理的布局,思路清晰、定位准确。规划中提出的“皖西南交通枢纽、次中心城市,沿江(皖江)城市带节点城市,安庆市产业强县,大宜城副中心”的目标准确,提出的各项主要发展指标和空间布局规划、控制线规划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实施性。会议决定批准《怀宁县空间规划(2017-2030)》。
会议要求,将《怀宁县空间规划(2017-2030)》作为我县国土空间开发的战略性、基础性和约束性规划,各专项规划的编制和调整都要以《怀宁县空间规划(2017-2030)》为指导。《怀宁县空间规划(2017-2030)》原则上不作调整,因发展需要确需调整的,必须按照法定程序报批。
怀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财政
预算管理的决定
(2017年11月24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怀宁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怀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将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议案》(政秘〔2017〕248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等文件规定,会议决定批准这个议案,同意县政府以县财政局为购买主体,确定县城投公司等县平台(合资)公司为承接主体,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怀宁县月石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怀宁县高河老城及高岭路城中村拆迁安置工程项目”“怀宁县石牌镇徽班博物馆及庆洲河西路棚户区改造项目”等三个项目,总建筑面积379161平方米,总投资156826万元。同意根据签订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将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县财政中长期规划,分年度列入财政预算。
会议要求,县政府要依法依规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督促棚改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加快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并加强棚改资金的使用监管与专项审计。
怀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2017年怀宁县本级预算调整的决议
(2017年11月24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怀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局长郝金龙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7年怀宁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会议同意县人大预算审查工委提出的预算调整初审意见,决定批准2017年怀宁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怀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17年11月24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怀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唐启胜、杨玲、欧阳水根、刘登银4位同志因工作变动,先后调离本行政区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他们的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特此公告。
出席人员(25人)
主 任:董晓月
副主任:方茂盛 宗秀丽 陈鑫杰
委 员:(按姓名笔划排列)
王江海 王应娟 冯 节 华 瑞 刘兰芳 齐正东
江学成 李 飞 李健国 吴江兰 何兆旺 何声泽
汪家平 陈国林 汪世东 郝加根 夏旭灿 董邦明
董学海 詹善宁 潘 静
因事请假(3人)
刘苗先 何承玉 胡兴年
列席人员(29人)
李木林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夏 风 县人民法院院长
何 斌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江俊杰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夏尊群 县经开区经发局局长
陈义富 县发改委副主任
孙大庆 县经科委主任
杨善琦 县教育局副局长
郝金龙 县财政局局长
王维乐 县人社局纪检组长
刘解生 县国土局副局长
张 斌 县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曹 俊 县规划局局长
胡忠顺 县林业局副局长
郑三玲 县审计局局长
陈文彬 县环保局局长
黄小波 县国税局纪检组长
陈一淼 县城投公司董事长
王战林 平山镇人大主席
陈丙亮 三桥镇人大主席
余一林 洪铺镇人大主席
刘宏生 江镇镇人大主席
胡 斌 县人大代表
查小苟 县人大代表
谢陈节 县人大代表
汪 见 县人大代表
刘 刚 县人大代表
彭桂英 县人大代表
王艳霞 县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