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办公室: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教育局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工作的报告》。会议认为,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紧扣“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目标,坚持补短板、扩供给、夯基础、提质量,基本构建起了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会议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该项报告得“满意”24票,“基本满意”3票,“不满意”0票,测评结果为“满意”等次。
会议指出,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工作还存在资源供给不均、师资队伍有待加强、幼儿园保教质量良莠不齐、监管力度有待加强等问题,并提出以下审议意见,现交予研究处理。
一、强化统筹规划,优化资源配置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需立足实际补短板、抓改革、促公平。要科学测算人口分布趋势,结合我县人口的变化和城镇化进程,科学布局城乡公办幼儿园,重点解决农村偏远地区和城镇新建小区学前教育资源短缺问题。要以我县三大幼教集团为龙头,推动城区优质园与乡镇薄弱园、民办园建立结对帮扶机制,缩小城乡、园际间差距,促进学前教育均衡发展。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保教水平
要加大幼儿教师补充力度,通过公开招聘、特岗计划、县内调剂等方式,补充配齐公办园教师。要落实幼儿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完善职称评聘、考核激励机制,增强职业吸引力。要健全教师分层分类培训体系,定期开展师德师风、保教技能培训,提升教师专业素养。要严格规范民办园教师准入标准,加强师德考核与业务指导。要鼓励幼儿园探索多样化办园模式,培育本土特色办园品牌,推广优秀教学经验,提升保教实践水平。
三、完善保障机制,加大监管力度
要持续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学前教育经费足额拨付,专款专用,重点支持农村幼儿园设施设备更新和办园条件改善。要合理确定公办园收费标准,规范民办园收费行为。要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聚焦校园安全、食品安全等关键环节,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办园行为督导。要严厉查处违规办园,严格退出机制,依法整治“小学化”倾向,保障规范办园。
四、坚持法治思维,落实学前教育法
要认真贯彻落实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规范学前教育的实施过程,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要加强学前教育法的培训宣传,确保教育系统全员学法、懂法、用法,转变家长固有教育理念,提升全社会对学前教育的法治认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及满意度测评办法》,请于两个月内就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征求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意见后,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抄: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