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县十五届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履行各项职权,为全力谱写新时代怀宁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更多力量。
一、把牢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1.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完善“第一议题”制度,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履行职责的思想政治根基。
2.自觉落实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执行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加强常委会党组建设,全面履行领导责任,发挥在人大工作中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的有关意见,进一步健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机制,围绕事关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事项及时作出决议决定,保证相关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确保县委人事安排意图圆满实现,强化常委会任命人员任后监督。
二、聚焦中心大局精准务实开展监督
3.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围绕落实重大国家战略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紧扣“挺进全省二十强”总体目标和建设“两区两中心”发展定位,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想,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丰富监督方式方法,综合运用听取审议工作报告、专题询问、执法检查等监督方式,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4.推动高质量发展。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文旅融合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实施‘千万工程’开展‘百村行动’,推进和美乡村建设”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围绕全县重点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县域商业创新发展、绿色纸塑产业发展、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进行视察。
5.加大对预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力度。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3年财政决算和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2023年县本级决算;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3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结合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主任会议听取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深入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
6.增进民生福祉。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物业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视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县域医疗次中心体系建设情况。持续关注安全和环保工作,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4年度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视察全县防汛抗旱准备情况、森林防灭火工作、城区绿化建设管理情况、城镇污水处理厂管理情况。跟踪监督民生实事实施情况,年中开展“为民办十件实事”等民生项目专题督办,年末开展专项视察并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
7.助力“法治怀宁”建设。加强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好国家宪法日活动。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关于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县法院关于诉源治理情况的报告。开展社区矫正法执法检查。视察县公安局执法规范化情况、县检察院数字检察工作情况。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
三、发挥代表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
8.密切常委会同代表、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坚持和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机制。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开展“主任接待日”活动,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扩大代表对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参与。支持代表通过多种方式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深入了解和有序表达人民群众的呼声期盼,扎实开展“关注民生提建议、人大代表在行动”。加强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工作机制和平台建设,进一步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点规范提升,推动代表“家室站”建设规范化,用好线上代表履职平台。
9.持续优化代表建议工作。推行“预提交”“合议制”,提升代表建议质量。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全过程监督,健全多层次督办机制,不断提升解决率和满意度。提请县委主要负责同志领衔督办“一号建议”,实行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督办重点建议,开展“代表建议督办月”活动。
10.加强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和监督管理。加强代表工作机构建设,落实设立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相关工作。做好向代表通报重要情况和征求意见工作,推动县内有关国家机关加强与代表的联系,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深化“代表进‘两院’”“‘两官’进站点”活动,推进“代表进部门”“局长(主任)进站点”活动。结合履职需要,多方式多渠道开展代表培训,增强代表工作能力。根据代表行业特点和专业结构,划分代表专业小组,支持指导代表开展联组活动,更好将专业特长转化为履职优势。推动全面落实县、乡人大代表履职补助。加强代表履职评估,大力宣传先进典型。
四、切实强化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
1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全面提升机关党建质量,着力打造“党建赋能、履职为民”党建品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70周年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5周年宣传纪念活动,强化人大信息宣传工作,守牢意识形态阵地。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全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12.健全制度规范。优化常委会及机关运行机制,提高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健全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完善机关信访工作制度,提高人大信访工作质量和水平。
13.密切协同联动。加强与上级人大工作联系,积极配合开展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活动。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广泛学习外地人大工作的良好经验。加强对乡镇人大的联系指导,支持和促进乡镇人大规范开展工作,整体联动推进县乡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
附件: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初步安排
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初步安排
3月举行常委会第19次会议
讨论通过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草案)
4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视察县域商业创新发展情况
视察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
视察城区绿化建设管理情况
视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
5月举行常委会第20次会议
1.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视察全县防汛抗旱准备情况
开展重点代表建议督办
6月视察绿色纸塑产业发展情况
视察县公安局执法规范化情况
督办“为民办十件实事”等民生项目
7月举行常委会第21次会议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3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3年财政决算和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2023年县本级决算
3.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物业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县法院关于诉源治理情况的报告
8月视察城镇污水处理厂管理情况
视察县域医疗次中心体系建设情况
9月举行常委会第22次会议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实施‘千万工程’开展‘百村行动’,推进和美乡村建设”情况的报告(结合听取审议报告开展专题询问)
3.听取和审议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报告
4.听取县政府、“两院”工作人员履职情况报告
视察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情况
10月视察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
视察县检察院数字检察工作情况
11月举行常委会第23次会议
1.听取县政府关于2023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文旅融合发展情况的报告
主任会议听取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视察森林防灭火工作
12月举行常委会第24次会议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4年度为民办十件实事工作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4年度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4年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6.初审怀宁县2025年预算草案
7.讨论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
8.讨论决定召开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事项
视察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
筹备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
【说明:本表为初步安排,具体工作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根据实际情况讨论决定,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