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政务平台 加入收藏
决议决定
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怀宁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119日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怀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陈宏同志代表县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过去一年县政府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目标任务和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县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县十五届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锚定“挺进全省二十强”总体目标和建设“两区两中心”发展定位,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与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全力谱写新时代怀宁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版权所有:怀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技术支持:众和网络
皖ICP备17007494号-1 未经授权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皖公网安备 34082202000257号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56-4611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