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信息:
领衔人 | 朱艳等 10 名代表 | 所在代表团 | 石镜乡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石镜乡人大主席 | 手机号码 | 18155665009 |
通讯地址 | 邮编 | ||
提交日期 | 2021年12月30日 | 属性 | 建议 |
附议人 | 李小倩, 江慧军, 吴良标, 苏传红, 丁峰, 黄贵, 张心平, 丁霞光, 史志结 | ||
标题 | 关于规划建设石镜乡石材石料物流加工产业园的建议 | ||
内容 |
石镜乡交通便捷,318国道穿境而过,境内各类石材石料资源丰富、材质优良,目前石材加工企业6家,涉及踏水村、石镜社区、甘露社区等三个行政村,石狮、亭台等手工雕刻工艺品远销省内外,加工产品用于园林、桥梁、公墓、牌坊等建设,社会需求量大,知名度较高。长期以来,石材石料加工经营业主沿G318国道分散经营,难以有效管理,并造成一定程度的环境污染。 为规范业主经营,高效、节约利用石材资源,增加财政收入,提振转型传统产业,切实有效改善人居环境,提出以下建议: 建议县政府对石镜乡横塘村村级林场(老村部)周边规模用地进行规划调整,用于石镜乡建设“石材石料物流加工产业园”,为集中乡内小型石材石料加工产业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供用地政策支持,推动乡村振兴落地生根。 |
承办回复:
签发人 | 刘解生 | 答复日期 | 2022年04月18日 |
办理结果 | B=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 | 答复文号 | 怀自然资规函〔2022〕44号 |
内容 |
尊敬的朱艳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规划建设石镜乡石材石料物流加工产业园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办理类别:B类 联系单位: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56-4632458
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4月7日 |
代表评价:
办理工作的总体表现 | 答复件的文本格式 | 办理沟通情况 | 办理答复时间 | 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 | 评价日期 |
满意 | 满意 | 满意 | 满意 | 满意 | 2022年0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