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信息:
领衔人 | 路良多等 3 名代表 | 所在代表团 | 三桥镇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三桥镇三桥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 手机号码 | 13956498403 |
通讯地址 | 邮编 | ||
提交日期 | 2021年12月30日 | 属性 | 建议 |
附议人 | 陈首铖, 江淑婷 | ||
标题 | 关于将三桥镇白洋湖排涝站纳入县水利部门定编、定额管理的建议 | ||
内容 |
白洋湖圩位于皖水中游珠流河左岸,流域面积158平方公里,保护面积2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46万亩,受益人口18800人,涵盖三桥、小市等乡镇,圩内已种植有万亩水稻。白洋湖排涝泵站属于国有泵站,系我县六个万亩大圩之一。白洋湖排涝泵站建设是怀宁县白洋湖圩综合治理开发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防洪、排涝、降低涝灾损失的重大基础设施。为了确保项目发挥长久的效益,必须设置工程管理机构。 建议:(一)设立白洋湖排涝泵站管理所;(二)根据水利部、财政部(水办[2004]307号)关于印发《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试点>》和《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点>》的通知精神,定岗3人;(三)经费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
承办回复:
签发人 | 陈淼清 | 答复日期 | 2022年06月28日 |
办理结果 | B=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 | 答复文号 | 怀水办〔2022〕40号 |
内容 |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019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路良多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将三桥镇白洋湖排涝站纳入县水利部门定编、定额管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白洋湖排涝泵站主体工程于2019年底建成,2020年汛期发挥效益,2年的排涝电费均由县财政全额解决,2020年176497.55元,2021年50324.9元。 二、2021年10月8日,我局牵头召集县财政局、三桥镇人民政府有关领导就该站管理事宜进行了专题会商,达成初步意见:管理由三桥镇人民政府负责,排涝电费实行县财政兜底解决,运行维护费按70元/千瓦·年标准由县财政予以补助。据县财政局反馈:近年来,为保障白洋湖排涝站正常运行,排涝站电费由县财政据实保障;同时,自2020年以来,县财政局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批示,每年安排维护经费9.94万元,并从2022年起,将维护经费列入三桥镇政府预算,确保排涝站正常运行。 三、县委编办建议该站参照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纪要对国有泵站规范管理明确的四点要求执行,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县财政局联合行文报告县政府,力争将代表建议落到实处。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怀宁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0556-4636018 怀宁县水利局 2022年6月17日 |
代表评价:
办理工作的总体表现 | 答复件的文本格式 | 办理沟通情况 | 办理答复时间 | 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 | 评价日期 |
基本满意 | 基本满意 | 基本满意 | 基本满意 | 基本满意 | 2022年0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