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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决定
关于接受刘胜江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怀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刘胜江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3年4月21日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怀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刘胜江同志辞去怀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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