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举行第四十一次会议
7月29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在高河举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胜江主持会议,副主任方茂盛、宗秀丽、陈鑫杰、丁劲松和委员共31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县政府关于2020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了2020年县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全县“智慧公安”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还听取了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履职情况,表决通过了人事事项。
在审议县审计局局长郑三玲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县财政局局长郝金龙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0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时,会议认为,2020年,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预算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实施更加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县人代会批准的预算。审计部门依法对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开展审计监督,指出了县财政预算管理、预算执行、财政收支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共性、个性问题,提出了审计建议,较好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能。会议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关于怀宁县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得“满意”29票,“基本满意”2票,“不满意”0票,测评结果为“满意”等次;《关于2020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得“满意”24票,“基本满意”6票,“不满意”1票,测评结果为“满意”等次。下步工作,一要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水平。强化支出标准在预算决算草案编报中的基础性作用,突出预算编制工作的合理性、前瞻性;二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理念。今年财政形势异常严峻,县财政要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严格预算执行,重点保障必要支出。三要加强债务风险防范。要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有序化解债务存量,严格控制债务增量,重视化解隐性债务,用活用好每一分钱。
在审议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何强胜所作的《关于全县“智慧公安”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时,会议认为,近年来,怀宁县公安局积极推进“智慧公安”建设和应用,取得了明显成效。会议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关于全县“智慧公安”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得“满意”27票,“基本满意”3票,“不满意”1票,测评结果为“满意”等次。下步工作,要积极借鉴沿海先发地区先进的、成熟的经验做法,把“智慧公安”平台真正搭建完善、充分利用,让“智慧公安”的智能化、大数据助推公安工作的精细高效管理,真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抓实抓细法治工作,提升社会化、法制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构建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会议听取了县军人事务管理局局长黄海兵、县应急管理局局局长张祥东、县政府信访局局长李淮、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局长程廷尚等四位同志的履职情况报告,并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其中:
黄海兵得“满意”28票、“基本满意”3票、“不满意”0票,测评结果为“满意”等次;
张祥东得“满意”27票、“基本满意”4票、“不满意”0票,测评结果为“满意”等次;
李 淮得“满意”22票、“基本满意”9票、“不满意”0票,测评结果为“满意”等次;
程廷尚得“满意”29票、“基本满意”2票、“不满意”0票,测评结果为“满意”等次;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汪恭礼,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何强胜,县法院院长夏风、县检察院检察长江晨,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县政府办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石牌镇、雷埠乡、腊树镇、三桥镇人大主席及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怀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1年7月29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经2021年7月29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任命:
杨立纯同志为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汪中生同志为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张 文同志的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叶昌云同志的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怀宁县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县审计局局长 郑三玲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怀宁县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安徽省审计监督条例》等规定,按照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2021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县审计局对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审计了县财政局组织实施的2020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腊树镇政府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县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安徽省怀宁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县城投公司”)2020年度资产、负债及损益情况和怀宁城乡供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怀宁供水公司”)2018至2020年度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审计关注了怀宁县2020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同时将三桥镇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和2020年度政府投资重大工程项目跟踪审计和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情况一并纳入报告。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大规模减税降费等因素带来的财政收入减少,民生工程、脱贫攻坚和“六稳六保”等刚性支出增加的矛盾。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贯彻中央、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积极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
(一)大力组织收入。2020年有关单位争取各类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56088万元,争取新增债券和再融资债券资金157328万元,有效缓解即期偿债压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优化支出结构。2020年全县压缩一般性支出290.32万元,清理财政存量资金40679.80万元,统筹用于重点领域支出,加大保障民生、脱贫攻坚、乡村振兴资金支持力度,城乡低保、困难救助等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社会民生事业进一步发展。
(三)积极落实政策。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和促进经济发展十条措施,加大对企业的融资支出,助推企业复工复产。落实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资金,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一、怀宁县2020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及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2020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收入258542.44万元,其中:中央收入104622.79万元,省级收入14664.40万元,完成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8400万元的100.06%。
按现行财政体制,2020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9255.25万元,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9349万元、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31976.96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300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344.50万元和上年结转资金2229.43万元,收入合计459155.14万元。当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1324.58万元,加上上解支出2585.07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1477万元和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655万元,支出合计457041.65万元。全年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结转下年支出2113.49万元。
(2)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按照现行县乡财政结算体制,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8597.82万元,加上一般债务转贷收入、补助收入、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上年结转等319899.89万元,收入合计428497.71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6936.44万元,加上上解支出、一般债务还本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结转下年等57830.56万元,补助下级支出3730.71万元,支出合计428497.71万元,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20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352977.88万元,完成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47683万元的101.52%,加上补助收入24111.45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10026万元,调入资金2020.7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489136.08万元。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452742.66万元,完成调整后政府性基金支出448314万元的100.99%,加上调出资金300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226万元,抗疫特别国债结转下年支出1167.4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489136.08万元。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收支平衡,无结余。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20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83934.2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63495.60万元,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20438.67万元,加上历年结余151412.8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71851.50万元。
(二)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
截至2020年底,债务管理系统反映政府性债务余额495504.0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35996.42万元,专项债务余额259507.59万元。或有债务余额14114.64万元,其中: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4883.22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9231.42万元。2020年当年新增债券110625万元,当年再融资债券46703万元。
(三)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全县“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499.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71.2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27.92万元,无因公出国(出境)费用。
(四)财政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资金收支情况
截至2020年底,怀宁县收到财政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资金61087.10万元,实际支出59255.87万元,直达资金结转1831.23万元。
(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政资金和捐赠款物
2020年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资金累计安排5504.86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511.51万元,县级资金3993.35万元。
2020年怀宁县红十字会接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捐赠款物价值人民币1576.21万元,其中:捐赠资金1116.08万元,捐赠款物折合人民币价值460.13万元。
(六)审计发现的问题
1.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年初非部门预算编制不细化。2020年度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年初安排资金343110.54万元,其中:县级非部门项目年初预算指标116265.72万元,县级非部门预算占全县年初预算的33.88%,未细化到项目主管部门。
(2)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转列支金额较大。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县级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转列支34548.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中县级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转列支1190.02万元。
(3)部分财政存量资金未按规定及时清理。2018年下达的城市工作“五统筹”专项补助600万元,用于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奖补和庆洲河综合治理工程。该项目2019年和2020年未发生支出,年末均申请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权责发生制列支,未按财政存量资金及时清理,统筹安排使用。
截至2020年底,县财政局经建股管理的石油价格补贴专项结存资金68.43万元、上峰大水泥安置点项目专项结存资金243万元,县财政局企业股管理专项资金结转结余545.48万元,上述财政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缴库。
(4)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精准。县供销社、县科协、县发改委等单位2020年度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但当年未发生采购支出或实际采购支出较少;县统计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2020年度实际采购支出超过政府采购预算金额。
(5)未全面开展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除财政扶贫资金、民生工程项目资金和地方政府新增债券等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之外,其他项目资金未开展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且未在2020年度预算草案中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重点项目绩效目标。部分预算单位对项目财政绩效评价认识不足,未按规定开展财政绩效评价工作,项目支出和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内容不够全面、自评情况未按规定予以公开。
2.收入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6)欠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截至2020年底,怀宁县某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欠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40.61万元,怀宁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248.93万元。上述欠缴款项自2015年底欠缴至今,虽经怀宁县人民法院判决,但仍未执行追缴到位。
(7)非税收入日常监管不到位。县城投公司所属子公司怀宁县某实业有限公司负责全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缴工作,2020年收取公共租赁住房租金955.30万元,未按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缴库。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2020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实收笔试报名费26.60万元,实际缴入财政非税结算户16万元,差额10.60万元未及时足额缴库。
截至2020年底,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利息收入20.42万元未及时缴库。
(8)查处追回资金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县医疗保障局查处追回违规金额215.37万元,存入怀宁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相关基金支出户,未按规定缴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3.支出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9)部分项目预算执行效率低。2020年县财政安排的中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残疾人无障碍改造、档案馆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建设等19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和第三次土地调查、2019至2020年废弃矿山工程治理勘查设计治理等2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以及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民生工程项目,涉及项目资金16034.44万元,上述项目因谋划不精准,当年未实施或者预算安排的资金未申请使用。
2020年县财政安排的“重大项目编制经费”非部门预算资金1000万元,其中:县水利局高河大河及三鸦寺湖综合治理可研编制等前期工作经费480万元,截至2020年底,实际支付编制费为240万元,余款240万元结存在项目单位。
2020年县财政安排县水利局节水灌溉项目预算指标229.60万元、联合泵站项目预算指标359.60万元、水利血防项目预算指标21.20万元;安排原县国土资源局高标农田项目预算指标370.58万元,上述项目2020年均未发生支出。
县财政局企业股管理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中怀宁县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申报的江镇镇水产业费用125万元,截至2021年5月底项目仍未开工实施。珠流河左岸黄龙段防洪治理和重点水毁修复建设工程,进度滞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10)资金分配方案不明确。县财政局经建股管理的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未见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的资金分配方案,专项资金400万元转入县城投公司用于高河大河(城区段)综合治理等EPC项目。
(11)农村老字号补助资金的管理不到位。县财政局社保股管理的农村老字号补助资金涉及多个主管部门,未建立统一的联合审核制度,453名享受农村老字号补助人员同时具有2个或2个以上认定身份,累计领取补助资金304.89万元。通过大数据分析比对发现,洪铺镇陈某兵和陈某道领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同时领取离任村干老字号补助,经核实分别违规领取离任村干补助0.94万元和1.11万元。
4.其他财政收支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2)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未履行审批手续。县残联、县妇联、县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等单位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未履行审批手续。
(13)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房租减免政策。县电大工作站皖河路门面房出租、县农业农村局下属农业站和技术推广中心房屋出租、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大厅场地出租等未严格落实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3个月(2020年2、3、4月)房租的政策。
(14)兑现支持双创基地若干政策不及时。有关单位和部门未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组织企业(团队)申报和初审,县财政安排的2018年支持双创基地政策资金8.95万元和2019年支持双创基地政策资金16.82万元分别于2020年4月和11月兑现,同时上述奖补资金拨付至怀宁县某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未直接拨付至申请企业。
(15)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规定未严格执行。2020年全县实际使用公务卡结算占应纳入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资金结算比例较低,91个单位或部门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强制目录规定的支出。
(16)虚报财政奖补资金。怀宁县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作为县商务局实施的“怀宁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服务采购中标单位,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中重复申报平山镇龙虾节费用23.61万元。
(17)违规发放津补贴。县交发公司在经建股拨入的融资经费150万元中列支工程项目公司8名内部兼职人员补助费用1.60万元。
(18)个别单位“三公经费”支出超过年初预算。县林业局、县招商中心、县数据资源局和县水利局的2020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分别超过预算建议数39.70万元、18.70万元、4.01万元和2.58万元,“过紧日子”思想不够牢固。
(19)人防易地建设费违规减免缓资金追缴不到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按县政府有关文件要求,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违规减免缓资金,截至2020年底,尚有455.51万元应追缴未追缴到位。
(20)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未及时决算。2020年怀宁县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投保131.78万元,长期护理居家补助费用结算支出12.74万元,结余119.04万元。截至2021年5月底,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未按协议约定与中标服务单位进行决算。
(21)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延伸审计发现,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幸福河、津潭河和皖河圩防洪工程设计、县农田基本建设事务中心2020年怀宁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林业局2018年中央财政湿地保护与恢复补助资金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期限竣工。
石镜乡政府2017年美好乡村建设规划编制费34万元未按照规定进行政府集中采购。
清河乡龙泉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工程、水土保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和清水河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该工程建设施工前以及竣工后未按规定在项目区公示建设情况。
清河乡龙泉河水土保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合同金额51.98万元。截至2021年6月底,该项目已完工,未按规定进行结算审核,办理竣工决算。
高河镇高河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未按进度要求及时开工建设;怀宁县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未及时将高铁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补助资金504.95万元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
(22)往来账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截至2020年底,原美丽办应收款项、经建股专户暂存暂付款长期挂账(一年以上)未及时清理。
(23)资金申报、拨付审核把关不严。县发改委立项、组织实施的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节能、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项目“安庆市某汽车拆解有限责任公司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暨逆向物流项目”建设投资12786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计划投资900万元,项目2015年开工,2016年建成,建设内容为土建施工、设备购置与安装。2017年9月,经深圳市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反映实际完成投资9892.50万元(包括无形资产3574.50万元)。截至2020年底,该项目已拨付中央预算内投资800万元;安徽省某木质纤维素有限公司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地区污染治理和资源循环利用重点工程备选项目(新增生物质燃料生产线)部分工程款975.11万元以收款收据进行结算。
二、腊树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财政预决算编制、执行上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不完整。腊树镇政府在编制2020年度财政预算时,存在未将非税收入和上年度结余纳入预算的情况。
2.预算调整程序不规范。腊树镇政府2020年度支出预算调整549.88万元,未履行相关程序。
3.未经批准在预算科目之间相互调剂使用。腊树镇政府未经批准从土地增减挂项目资金指标调剂用于2019年村干绩效33.10万元和重点工作考核村级补助45万元。
4.超预算指标拨款。截至2020年底,腊树镇政府村级补助、镇直单位补助、清洁工程项目等专项资金存在超预算指标拨款,金额合计294.36万元;腊树镇政府2020年7月政府预算指标存在超预算指标拨款24.12万元。
5.政府采购年初预算编制不精准。腊树镇政府2020年度政府采购年初预算29.72万元,当年政府采购预算实际执行8.32万元。2020年腊树镇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购买无人机1台)2.9万元,采购工程类支出合计876.27万元,年初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6.预算支出进度不均衡。腊树镇政府2020年度支出预算批复数1239.85万元,2020年1月拨款支出540.53万元,占年初预算数43.59%。
7.决算报表内容不真实。腊树镇政府2020年度决算报表列示“三公经费”支出与实际支出不符,腊树镇2020年度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15.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费实际支出4.36万元,决算报表列示公务接待费15.6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费2.64万元。
(二)财政财务收支方面存在的问题
8.违规支出。腊树镇政府专项资金列支兽医站补助资金1.50万元,以动物防疫员工资补助发放表支出。
9.票据不合规。腊树镇政府2020年收高庙湖租金10万元,向承租方开具的是往来结算票据,未开具税务发票。
10.财务手续不齐全。腊树镇政府存在大额发票无附件或者附件不齐全的情况,合计金额4.06万元。其中:2020年4月支付畅通工程结算审核费用2.70万元,安徽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按照合同提供审计人员资质证明,未附结算审计费用测算表;2020年11月支付人大会议用品费1.36万元,无会议通知及会议签到名单。
11.部分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腊树镇政府2020年5月支付腊树镇原造纸厂合同提前解除补偿金15万元,实际为购买纸厂地面附属物,2020年11月支付办公用品费2.07万元,其中购档案柜0.33万元,上述合计15.33万元未计入资产。
12.违规将工程发包给无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腊树镇政府2020年1月支付纪委谈话室建设资金2.53万元,工程由怀宁县某电脑经营部承包, 该经营部无装修装饰资质。
三、怀宁县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财政预决算编制、执行上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不完整。县司法局未将2019年末结余资金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
2.部分支出未编制预算。县司法局2020年支付12名公益性岗位特岗人员单位承担的社保、住房公积金及绩效工资26.22万元,支付第三方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及奖金5.41万元以及支付公车运行维护费4.78万元,未编制预算。
3.决算报表数据与会计账簿数据不一致。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中收入为1411.32万元,支出为1411.34万元,会计账簿中本年预算收入为1376.18万元,支出为1423.59万元。
4.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执行率低。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政府采购货物类45.88万元,实际发生政府采购货物类0.53万元,预算执行率1.16%。
(二)财政财务收支方面存在的问题
5.个别项目支出票据不合规。县司法局2020年7月支付民法典授课费用0.15万元,无正规发票。
6.个别项目支出财务手续不规范。县司法局2020年12月支付安徽某商贸有限公司办公室网络改造费用1.49万元,该工程协议由县司法局与安庆市某网络工程有限公司签订,附件签订公司与发票开具公司不一致,且无工程量清单。
7.机关行政经费挤占项目资金。县司法局2020年6月使用社区矫正项目经费列支职工午餐补助1.32万元、防汛防火及节假日值班费0.55万元。
8.司法业务装备未计入固定资产。县司法局2020年购买电脑、复印机、远程探视设备等司法业务装备24.11万元,未计入固定资产。
9.账实不符。县司法局2016年12月委托公车办拍卖的公车未在固定资产系统处置,至今仍在计提折旧。截至2020年12月31日,会计报表反映固定资产净值为-2.40万元。
四、安徽省怀宁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度资产、负债和损益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经营成果方面存在的问题
1.少确认收入。县城投公司2020年度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及时确认各类租金收入928.63万元。
2.虚增资产。县城投公司2020年度未计提投资性房地产折旧7099.85万元和碎石经营权摊销259.58万元,虚增资产7359.43万元。
3.少计提税费。县城投公司2020年度少计提房产税357.69万元,少计提土地使用税654.56万元。
4.未确认投资收益。截至2020年12月底,县城投公司未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投资收益核算,投资收益为-1878.66万元,其中:怀宁县某城市发展有限公司-522.91万元,怀宁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363.15万元,安徽省安庆市某航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2.16万元,安庆市某实业有限公司9.55万元。
5.虚增工资成本费用。2018年9月至2021年3月怀宁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列支县城投公司部分高管及工作人员工资薪酬322.61万元,虚增怀宁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成本费用。
6.违反相关规定列支费用。县城投公司2020年度支付某信息咨询公司劳务派遣人员5人工资20.80万元,经核实,以上非县城投公司接受的劳务派遣人员,县财政局为实际用人单位。
(二)财务状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7.个人未缴工会会费。县城投公司及其子公司2020年度39人未缴工会会费 0.63万元。
8.违反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2020年度保障房收入955.30万元,未上缴财政。
(三)项目融资存在的问题
9.个别项目融资成本过高。2020年1月县城投公司从江苏某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10000万元,租赁期限5年,分20期支付租金,租金总额为12260.87万元,实际租息率高达9.44%,是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年利率4.9%的1.92倍,租息率不符合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2013〕48号文件关于“融资利率一般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1.3倍”的规定。
(四)工程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
10.违反招投标文件实质性条款约定签订相关合同。
怀宁县月山镇月石新区棚户区改造工程的招投标文件约定工程进度款支付为基础完工20%、主体完工60%、竣工验收合格80%,工程款拨付时间节点为三节期间。但施工合同违反招标文件中该项实质性条款约定,签订为按月付完成工程量的7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90%的规定。
怀宁县东部城区用户供电专线EPC总承包项目的招标文件约定工程进度款支付为勘察设计完成后50%,全部竣工后95%,下浮率77%;建安工程款按月支付进度工程量80%,竣工后95%,下浮率89.5%;设备款进场验收后70%,安装完成后95%。但合同约定:设计方案交付确认后30%,勘察设计完成后70%,全部竣工后97%;建安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进度工程量80%,竣工后97%;设备进度款无约定。
11.违反招投标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提前支付工程进度款。
怀宁县月山镇月石新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四个标段中标合同价9508.31万元,截止2019年12月按招投标文件约定主体完工60%应付工程进度款5704.99万元,实际累积支付工程进度款8856.70万元,提前支付进度款3151.71万元。
怀宁县东部城区用户供电专线EPC总承包项目工程进度款实际支付情况,2018年11月支付申报完成工程量3800万元的80%(含设备款,但设备未进场)进度款3000万元,该项目财政评价4460.86万元(其中签证设备购置费2110万元),提前支付设备安装进度款1688万元。
截污纳管及水系整治工程孔雀路及黄梅路综合提升工程监理费中标金额60万元,合同约定工程完成投资额60%时,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完成对应的60%监理费,竣工验收合格后付85%。截止2021年2月已付51万元监理费,但未提供相关单项工程及单位工程验收报告资料,提前支付监理费15万元。
12.超范围列支建设成本费用。2020年县城投公司列支怀宁县水利局作为建设单位的中兴河闸站防洪应急设施工程款132.48万元。
13.违反怀宁县政府投资城乡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管理规定,变更增加工程成本。怀宁县月山镇月石新区棚户区改造工程一标段合同固定总价2282万元,初审价2618万元,增加工程造价约336万元。
(五)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14.大额资金支付手续不完善。2020年1月至2021年3月,怀宁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未在董事会集体决策下垫付十七冶怀宁县项目部工资1204.49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垫付款余额为127.70万元。
15.增资程序不规范。县城投公司在无县国资办批复的情况下,将县财政拨付县城投公司上交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2547.45万元,作为新增实收资本。
16.县城投公司治理层未完善相关内控制度。
未建立合同管理等内控制度。至审计截止日未建立合同订立、履行结果验收、合同资料管理规定等制度。
未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县城投公司治理层的内控意识和风险意识不强,对内部审计的重视程度不够。
(六)资产效益方面存在的问题
17.银行账户管理不规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县城投公司设立银行账户48个,其中:2020年度未发生任何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业务的账户10个,金额700.64万元。
18.闲置资产未发挥效益。县城投公司可租赁房产6976套,面积86216.41平方米,其中:已租房屋6414套,闲置房产562套,未能有效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五、怀宁城乡供水集团有限公司2018至2020年度资产、负债和损益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所有者权益和经营成果方面存在的问题
1.政府注资未纳入实收资本核算。2020年9月县政府将持有的供水、雨水及污水管网资产作为资本金注入至怀宁供水公司,划转资产价值以2020年5月31日为基准日资产的评估价值107977.52万元,2020年12月县城投公司根据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纪要,将历年政府拨付的专项资金5961.67万元转做对供水集团的投资的注册资本金。怀宁供水公司未将上述政府注资113939.19万元纳入实收资本核算。
2.未确认收入。怀宁供水公司有6户低保用户存在有用水量,但未计价收费,未计价用水量为274吨,单价3.15元/吨,未确认收入。
(二)财务状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3.大额支付程序不规范。2020年1月未经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批,由怀宁供水公司中行账户划转资金100万元至怀宁供水公司工行账户。
4.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截至2020年12月底,怀宁供水公司应收账款挂账三年以上 32.31万元,其他应收账款挂账三年以上 582.56万元,预付账款挂账三年以上85.33万元。
5.水费征收力度不够。截至2021年3月底,怀宁供水公司应收账款水费账面余额88.96万元,其中:高河营业所73.28万元,石牌营业所15.68万元。
(三)工程建设存在的问题
6.部分市政工程编制工程结算书不规范。如:某小区临时施工用水、安徽某木业有限公司给水及振宁幼儿园给水等工程结算书中存在税率不按清单计价规范计取、将青苗补偿费记入安装工程成本、结算表中个别安装部件计量单位与签证单中计量单位不符等计价不规范行为。
(四)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7.水费减免决策程序不规范。审计抽查发现,石牌皖大新屋潘某洪户当月应收用水量609吨,实收用水量409吨,在未经集体决策或实际联签制度下,减免用水量200吨。
8.未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内控制度。怀宁供水公司未严格执行合同订立、履行结果验收、合同资料管理规定等制度,存在合同未连续编号、合同资料未统一归口管理现象。
9.未严格执行存货管理内控制度。怀宁供水公司石牌点材料库入库单仅有仓库保管员签字,无制单记账人、采购人签字。氯酸纳、盐酸等药材采购不规范,无销售方发货并经销售及购买双方签字确认清单。
10.未充分行使股东权利。2018年至2020年怀宁供水公司未按章程规定履行对与其合作的安徽某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等相关经营决策的批准权利及其相关义务。
六、三桥镇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闲置资产出租收益应收未收
三桥镇原镇办企业,因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生产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目前均处于停产状态。原乡镇企业主管部门为解决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将部分企业厂房对外出租。原安庆市内燃机配件厂2010年对外出租,每年租金1.80万元,租金交至2013年,2014年至今未收取租金。
(二)闲置资产管理不规范
原怀宁县车辆服务公司出租合同签订到2010年,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合同仍对外出租,2013年至2020年只收取租金0.50万元。
七、怀宁县2020年度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个别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未严格按批复要求实施
审计抽查发现,清河乡泉月村、茶岭镇谭桥村的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未严格按批复要求实施,增加后期管养难度。
(二)个别项目资料不真实
清河乡泉月村小型基础设施项目标底编制日期(2020年8月20日)比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2020年8月15日)迟,逻辑关系前后矛盾。
(三)县扶贫办监管责任、县农业农村局主管责任落实不到位
对于以上问题,根据《安徽省扶贫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县扶贫办作为项目监管单位,负有检查、监管责任;县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主管单位,负有组织指导、验收和监督责任。
八、2020年度怀宁县政府投资审计开展情况
(一)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审计成果
1.2020年县审计局完成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审计项目95个(含上级审计机关统一部署的专项审计2个),其中:年初政府计划安排22个,临时交办73个;完成的结算审计项目93个,送审工程造价85004万元,核减工程造价8588万元,综合核减率10.10%,提出审计建议112条。
2.2020年度政府交办新增组织实施了怀宁县磁电产业园建设工程(一期)EPC项目、怀宁县城北水厂给水建设工程(一期)EPC项目等7个重点跟踪审计项目,总概算约274585万元。持续实施了滨河花园EPC项目及高河东南新区城镇化建设(一期)及高河大河(城区段)综合治理等EPC等18个重点项目的跟踪审计工作。在政府投资审计中,县审计局从工程项目立项、勘察设计、工程建设到竣工验收及结算等整个环节揭露问题,重点关注项目管理是否到位、工程招投标是否规范、有无挤占挪用资金情况。
(二)政府投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发现的问题。个别工程、服务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及政府采购。如:怀宁县政和路综合提升工程监理服务36万元、怀宁县备用水源项目暂定价项目595.24万元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怀宁县牧马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服务11万元未按当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执行;项目实际工期超合同工期现象普遍。如:怀宁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综合楼及附属工程超合同工期145天;怀宁县振宁幼儿园活动楼及门房工程超合同约定工期172天。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决定,并及时将相关问题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同时提出了有效的整改措施,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程序的规范性,项目工程造价的准确性、项目资金管理的合规性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九、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预算刚性约束。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并加大对预算执行全过程监督,严格落实各项政策规定,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规范财政资金支出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二)进一步强化财政资金管理。清理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对财政往来款项的清理力度,统筹整合各类财政资金,满足重点支出和民生项目的资金需求。压实财政资金管理责任,加强对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和监管,推动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三)进一步强化体制机制建设。国有企业要加强公司治理,推进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管理改革,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各有关乡镇和单位要规范县乡财政结算体制,强化工程项目管理,加快工程实施进度。
(四)进一步完善整改工作机制。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限定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2021年县审计局将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大力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和指导下,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善于作为,着力提升依法审计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当好公共财政卫士,为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怀宁作出积极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怀宁县2020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1年
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县财政局局长 郝金龙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2020年财政决算情况
2020年,面对严峻困难和挑战,财政部门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及县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应对疫情、汛情和经济下行压力影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实的财政支撑。
一、全县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58542万元,占调整后预算的100.05%,同比增长7.87%。其中:税收收入229038万元,同比增长11.08%;非税收入29504万元,同比下降11.9%。
根据现行财政体制,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9255万元,加上省市转移支付补助231977万元、上年结转2229万元、调入政府性资金30000万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9349万元,以及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345万元,收入总计459155万元。
2020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1325万元,占调整后预算的101.78%,同比增长8%;专项上解支出2585万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41477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资金1165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113万元。支出总计459155万元,收支相抵,保持平衡。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表详见附表一。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352978万元,占调整后预算的101.5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4111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10026万元,其他调入资金202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489136万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452743万元,占调整后预算的100.99%。加上调出资金30000万元到一般公共预算,专项债券还本支出5226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167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489136万元,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详见附表二。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8393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63496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收入53981万元,支出5417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收入37518万元,支出1736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收入26745万元,支出2605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收入(含生育保险)12399万元,支出1163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入49094万元,支出47608万元;工伤保险收入1589万元,支出1445万元;失业保险收入2609万元,支出5210万元。
当年收支结余20439万元,加上历年滚存,年末结余171851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708万元,其中城投公司2548万元,交发公司110万元、国资公司5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708万元,收支平衡。
二、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8596万元,加上省市转移支付补助231977万元、上年结转2229万元、调入政府性资金30000万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9349万元,以及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345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428496万元。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6937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 101.96%,加上债券还本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专项上解、结转下年等支出61559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428496万元,收支平衡。
县本级收支决算表详见附表三。
三、2020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多措并举,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全力以赴抓收入。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新冠肺炎疫情和减税降费政策影响,加强收入预期管理,强化重点税源管控和综合治税,开展口罩行业及矿山砂石行业税收整治,切实加强建安税收管理,确保财政收入平稳增长。二是积极向上争资争项。主动对接沟通,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增加地方可用财力。全年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5.61亿元、各类债券资金15.94亿元,有力支持了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促进了乡村振兴、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三是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可压尽压一般性支出、应压尽压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全面清理盘活各类财政存量资金,切实增强财政统筹能力。全年压减一般性支出290万元,清理收回存量资金近4亿元。
(二)精准发力,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一是巩固减税降费成效。坚持“放水养鱼”,为企业“松绑”让利,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年累计减税降费达5.89亿元,切实减轻了企业税费负担。二是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出台促进经济发展十条措施,助推企业复工复产;落实促进经济发展扶持政策,安排兑现各项涉企奖扶资金2.14亿元,有效缓解了企业资金困难。三是积极撬动金融支持。完善创业担保贷款办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组织银企对接,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贷款35.76亿元,续贷过桥资金周转贷款4.15亿元,担保公司新增贷款担保5.07亿元、续贷担保8.18亿元。
(三)统筹调度,保障重点支出需求。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科学合理调度资金,切实保障“三保”等重点支出。一是倾力保障民生福祉。安排财政资金1.1亿元,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与能力提升、校舍维修改造等项目65个。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支持举办石牌戏曲文化节、海子诗歌文化节。实施公共卫生体系全面提升工程,启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发放救助补助资金1.09亿元、各类保险金16.35亿元,认真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保障措施;发放15大类惠农补贴资金3.32亿元,惠及农户15.53万户次。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投入资金995万元,改善4.63万人饮水安全;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新开工2750套,基本建成697套;投资650万元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个。全年各类民生支出达34.59亿元,占财政支出的86.2%。二是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32亿元,有力支持了四好农村路、蓝莓产业园、资产收益扶贫等项目建设。三是积极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拨付资金2090万元,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73个。投入资金1550万元,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85个。扎实推进独秀乡村振兴示范区“三中心”、商业街和独秀山公园等工程建设。开展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支持蓝莓产业发展,着力推动乡村产业振兴。
(四)强化监管,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怀宁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严肃财经纪律。二是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力度。全年评审政府投资项目210个22.54亿元,审核政府采购527项2.31亿元,净审减1.04亿元。三是强化财政监督。继续开展县乡财政财务监督检查、扶贫资金等专项检查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追回财政资金223万元,进一步规范了财经秩序。四是严格国有资产管理。落实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接受全方位监督。规范国有资产处置审批程序和资产处置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全年受理资产处置93批次。五是切实防范风险。制定风险防范工作方案,积极做好扶贫小额信贷清收工作。加大力度完成金融环境专项整治提升行动,联动排查金融领域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妥善处置风险机构和风险点,消除风险隐患。修订完善隐性债务化解方案,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确保我县债务风险可控。
2020年,全县财政运行总体平稳,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但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财政运行和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减税降费政策效应持续显现,加上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影响,财政增收动力不足;“六稳”“六保”等各项刚性支出和重点支出需求有增无减,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建设投入不断增长,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预算执行的刚性不够,财政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对此,我们将认真分析,找准症结,综合施策,切实加以改进解决。
四、预算执行中有关事项报告
(一)上级转移支付及补助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31977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0745万元;特殊转移支付30457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及体制补助等58412万元;专项及其他一般转移支付收入132363万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4111万元,其中抗疫特别国债21621万元。
(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2020年年初,根据《预算法》规定,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345万元,安排用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执行结果,一般公共预算超收、转移支付增加等形成一定结余,2020年末,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655万元。
(三)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0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县债券资金159375万元,其中:再融资债券46703万元(一般债券41477万元,专项债券5226万元);国际组织借款2047万元;新增债券110625万元(一般债券5825万元、专项债券104800万元)。截止2020年末,我县政府债务余额为50238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为242873万元、专项债务余额为259508万元,均未超过省政府核定的债务限额,风险总体可控。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0年实现县本级预算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全覆盖,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进行申报、审核、批复等程序。继续加大重点支出绩效评价力度,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财政扶贫资金、民生工程资金和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
(五)上年度审计提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审计提出的问题,县政府责成各有关部门对照问题清单,逐项加以整改。县财政部门也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了分析梳理,制定了整改台账,明确了整改责任,切实予以整改落实。
1.建立完善管理制度。一是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从明确单位主体责任、强化预算约束、规范支出行为、严肃财经纪律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强化监督检查。二是制定《怀宁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明确了国有资产处置范围、审批权限及处置程序,特别规定了呆坏账损失核销处理方式,并对资产处置收入管理作了明确规定,为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提供了政策依据。三是组织编印了《乡镇财政管理实务》,摘选了与乡镇财政管理有关的规章制度,列举了会计核算实例,着力解决乡镇财政预算约束力不强、财政管理不规范、规章制度执行不严等问题。
2.分类予以整改。一是对能够立即整改的即行整改。如:针对“财政体制结算不及时”问题,积极对接县经开区,并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了体制结算。针对“向非预算单位安排预算并拨款”问题,已于2020年4月注销了磁电产业园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临时机构账户,结余资金转入国资公司,由国资公司支付项目所需费用。针对“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已于2020年9月安排资金归还公租房项目挤占的其他项目资金527.86万元。二是对需要在今后长期努力进行完善的,建立机制,持续整改。针对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方面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程序;另一方面,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如:所有闲置校舍资产已于2020年9月补录系统并登记入账;2015年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在依规办理竣工结算后,及时将“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三是对需要在工作中逐步整改或按程序报批的,提出整改措施,限时整改。如: 针对“部分项目进展缓慢,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问题,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加快项目进度,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及时拨付资金,属于结转结余资金的,及时收回财政统筹使用。农业财政专项资金中长江禁捕资金504.48万元已于2020年9月拨付;退耕还林管护资金40.2万元、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资金10.65万元已分别于2020年7月和9月缴库。针对“往来账款长期挂账”问题,认真分析往来款项形成原因,对照《怀宁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分类予以处理。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暂存款1000万元、投资评审中心应付采购款14.98万元已分别于2020年6月和10月缴库;担保公司借款5563.86万元、交发公司借款1000万元已分别于2020年4月和7月收回。
3.督促指导部门乡镇整改。针对审计局延伸审计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及时联系沟通相关部门和乡镇,督促指导他们严格按要求进行整改。
在落实审计整改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单位财务管理主体责任不强,执行制度和财经纪律不严;二是部分单位财务人员业务素质不强,财务管理水平不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切实加强财政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尤其针对部分人数较少的单位难以按会计法要求配备专职会计人员的问题,我们将主动与县委编办对接沟通,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
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财政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大力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积极落实政策,较好地实现了财政收支运行总体平稳。
一、全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6月份,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16054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7.50%,高于序时进度7.50个百分点,较上年增收16819万元,增长11.70%。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205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4.7%,快于序时进度4.7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增收10120万元,增长14.07%。从收入结构看,税收收入完成14191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6.77%,增长7.79%。非税收入完成1863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63.81%,增长54.39%。
1-6月份,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26433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71.11%,增长7.46%。
2021年上半年收支情况表详见附表四。
(二)政府性基金和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6月份,政府性基金收入22311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90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9%,同比下降86.77%;政府性基金支出102136万元,完成预算的119.79%,同比下降52.82%。
1-6月份,社保基金收入686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51.99%;支出526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71%。
二、上半年财政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财政收支管理。一是积极财政组织收入。加强收入预期管理,强化重点税源管控和综合治税,分行业、分领域开展税收专项管理行动,确保财政收入平稳、有序增长。上半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顺利实现时间任务“双过半”,为完成全年收入预期目标奠定良好基础。二是着力保障重点支出。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科学合理调度资金,切实保障民生等重点支出需要。落实县级配套资金2.53亿元,有序推进省定31项民生工程,上半年民生支出22.43亿元,增长9.47%,民生支出占比达84.88%;县本级安排8465万元,用于推进蓝莓产业园、四好农村路等乡村振兴项目。
(二)深化财政预算改革。一是有序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制定实施方案,组建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截止6月底,已完成预算单位人员等基础信息填报、审核工作以及项目申报入库工作。二是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将预算绩效目标的编制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和重要依据,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的,不列入年初预算。加强绩效评价管理,启动部门绩效自评工作,要求各部门对上年度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确保部门绩效自评全覆盖。积极构建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实质性挂钩机制。三是稳步推进预算公开。严格按照预算法和省财政厅预算公开要求,及时公开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三)有序推进财政重点工作。一是牵头实施31项民生工程。建立完善县级领导包保和协调机制以及项目进展月通报制度;强化政策宣传和会商调度,上半年民生工程工作进度处于全市较好位次。二是深化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发展。推进国有企业管控体系建设,出台《怀宁县人民政府国有资本授权经营及国有企业管控方案》,统筹指导对县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积极开展与央企国企战略合作。城投公司与北京首创、合肥建工;交发公司与安徽建工、安能公司;国资公司与青岛思普润、皖新传媒等企业合作取得进一步进展。三是大力支持企业规改股、股上市。建立上市企业后备库,组织上市后备及优质企业参加省市资本市场业务培训;举办怀宁县企业上市(挂牌)政策宣讲会,邀请国元证券对县内相关企业进行上市挂牌政策培训和初步尽职调查。四是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支持。修订完善续贷过桥资金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政府金融工具融资机制作用。截止6月底,续贷过桥资金周转贷款金额3.1亿元,扶持企业47户;税融通贷款余额1.5亿元,扶持企业34户;县担保公司在保余额13.87亿元,扶持企业177户。深化与省农担公司合作,搭建政、银、担、企四方合作平台,解决我县蓝莓种植、加工等相关企业融资问题,目前已授信额度5.67亿元,为22家企业实现融资8896万元。五是强化财政投资评审,加强政府采购日常监管。累计完成投资评审项目92个,审核政府采购285项,净审减3339万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财政增收难度加大。一是由于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以及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性减收效应进一步显现,财政收入增长动能有限,增收形势不容乐观;二是我县税源结构单一,财政收入主要靠矿产资源类支撑,受经济波动的影响较大,在以前年度高基数的基础上,持续增收难度较大;三是受房地产调控政策收紧影响,房企拿地热情有所下降,土地市场低迷,导致土地出让收入、房地产业税收整体呈下降趋势,将给财政增收带来较大压力。
2.收支矛盾日益突出。一方面,减收因素持续增多,财政增收难度加大,县级可用财力增长受限。另一方面,“三保”等刚性支出必不可少,债务还本付息、PPP支出责任有增无减,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支出持续增长,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
四、下半年财政工作重点
(一)采取有效措施,夯实财政保障基础。一是密切部门协作配合,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收入形势分析,及时掌握重点税源动态变化情况,科学合理调度收入,“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收入有序入库、平稳增长,确保全年预期目标顺利实现。二是组织房地产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继续开展矿山开采和矿石加工业税收整治、切实加强服务业及跨区域建筑业税收管理,挖掘增收潜力,堵塞征管漏洞,力争应收尽收。三是紧抓中央、省市政策机遇,创新工作思路,加强部门联动,精准对接策划,合力向上积极争取各类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增强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的保障能力。
(二)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重点支出。一是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可压尽压一般性支出,应压尽压非刚性非重点支出,消减低效无效支出,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二是硬化预算约束,严格预算执行,坚持“无预算不列支,有预算不超支”,量力而行,量财办事。三是继续抓好存量资金清理盘活,统筹整合资金,保障“三保”等重点支出。四是落实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三)发挥政策合力,助推实体经济发展。落实落细减税降费等积极财政政策,继续完善并严格执行促进企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深入开展“四送一服”,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把加强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摆在突出位置,引导更多的信贷资源向中小微企业倾斜。引导金融机构加快开发适合中小微企业特点的金融创新产品,提供差异化授信政策支持,实现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增量、降价、提质、扩面”。加大力度对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进行摸排、磋商,邀请知名券商对近3年有可能主板上市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促成我县优质企业与知名券商战略合作,坚定企业主板上市信心。
(四)深化预算改革,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一是建立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制定出台《怀宁县县本级预算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和规范县本级预算管理。二是稳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和时间节点安排,高质量、高效率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工作,实现两个“确保”,即:确保2021年在全县范围内运用一体化系统编制2022年度预算;确保2022年1月开始全县范围内运用一体化系统开展预算执行业务。三是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部门绩效自评基础上,开展财政重点评价,并制定出台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暂行办法,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实质性挂钩机制,切实提高我县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五)强化财政监管,防范债务金融风险。严格按照县政府审定的化解方案逐步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将我县政府债务率控制在200%以内的黄色风险等级,确保全县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规模可控。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风险,加强风险源头管控,及时妥善处置风险机构和风险点,做好到期扶贫小额信贷清收工作,做到“应收尽收”, 确保不发生逾期;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全力支持县农商行化解风险,确保不良贷款率控制在5%以内,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21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依法监督下,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凝心聚力,真抓实干,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迈好步,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怀宁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关于怀宁县2020年“同级审”报告、决算草案及2021年
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
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工委主任 李健国
县人大常委会:
县人大预算审查工委配合财政经济委员会,听取了审计局《关于怀宁县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并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我县2020年度财政决算草案和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2020年财政决算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8542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05%。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9225万元,加计债券转贷资金、上级补助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年结余等,收入总量为459155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1325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1.78%,加计债务还本支出、上解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支出总量为457042万元。收支总量相抵,年终结余结转2113万元。
其中: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7982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6937万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352978万元,上级补助、专项债务转贷收入及调入资金136158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489136万元。收支相抵无结余。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83935万元,支出163496万元,当年结余20439万元,累计滚存结余171851万元。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708万元,支出2708万元,收支相抵无结余。
决算显示,2020年我县四大预算的决算草案,与报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的预算执行情况基本一致。
初审认为,2020年,面对疫情冲击等复杂形势和极为突出的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县人民政府及财税等部门克服困难、积极作为,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多渠道组织财政收入, 兜牢“三保”底线,压减一般性支出,预算执行总体平稳,年度预算目标顺利实现,为全县疫情防控、“六稳”“六保”等重点工作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为推动我县“十三五”规划顺利收官,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胜利,做出了重要贡献。建议本次会议同意郝金龙局长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报告,批准县政府提出的2020年县本级决算草案。
同时,初审认为,2020年决算草案和审计工作报告也反映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与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县级非部门预算编制不够细化;有些县直部门经常性支出挤占项目经费,财政支出标准体系不够完善;有些乡镇财政收支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差较大,不同预算科目的预算资金随意调剂使用,预算约束力不强;乡镇财权与事权不匹配,乡镇财政体制改革成效不明显;一些国有企业内控意识和风险意识不强,企业管理存在诸多问题。
二、关于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0546万元,为预算的57.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2056万元,为预算的54.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64330万元,为预算的71.1%。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2311万元,完成预算的16.7%;支出102136万元,完成预算的119.8%。
社保基金预算收入68680万元,完成预算的52%,支出52683万元,完成预算的42%。
初审发现,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但政府性基金收入、社保基金支出等预算未达时序进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尚未实质性执行。全县财政增收压力大、收支矛盾突出。县政府要加强收入预期管理,建立健全协税护税机制,依法依规、平稳有序组织各项收入;要保障重点领域支出,抓好支出均衡性和时效性;继续做大收入的“盘子”、扎好支出的“口子”、迈实乡镇财政体制改革的“步子”、打好防风险的“底子”。
三、关于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局紧紧围绕县委和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和县人大监督要求,依法对2020年度县级财政收支管理、部分乡镇和县直部门的预算执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扶贫重点专项资金、政府投资建设重大项目、国有企业资产负债及损益情况等方面,开展了审计。落实县委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实施意见要求,开展了三桥镇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的专项审计。对查出的问题分析了原因,提出了审计建议,及时为被审部门和单位打好“预防针”,发挥了审计“经济体检”的重要作用。对上一年度审计报告中所发现的问题,县政府抓整改的力度为历年最大,审计跟踪整改效果明显。建议会议同意郑三玲局长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审计报告。
四、初审建议
(一)进一步规范预算决算草案编报和预算执行。继续扩大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范围,强化支出标准在预算决算草案编报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快推进按经济性质分类编报预算决算草案的工作。要严格执行预算,严控预算调剂,提升预算约束力。加强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实现预算数据集中管理运用。
(二)进一步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严控新增隐性债务,抓实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围绕政府债务的总体规模和结构、资金使用、偿还能力等,加强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要求,对“不断完善和细化政府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决算草案和报告中有关政府债务的内容”“每半年向人大财经委提供政府债务报表和书面报告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每年至少一次向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等工作机构通报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情况”等工作作出部署。
(三)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抓紧完善县本级预算管理制度,出台县乡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推进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既要激发乡镇培植财源的积极性,也要调动各部门对口向上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的积极性。针对一些绩效目标设定笼统、缺乏可操作性等问题,设立科学合理、可比可测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提高绩效管理质量。
(四)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审计工作要加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力度深度,提升政府投资审计质量和成效,发挥审计保障经济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县政府要进一步细化明确整改的责任主体。主管部门与直接责任单位要上下联动,横向部门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改工作合力。要依法依规依纪整改、限期整改、从源头上整改。审计机关要加强整改跟踪督促,提高整改质量水平。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县政府在今年11月底前要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怀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怀宁县2020年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21年7月29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怀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局长郝金龙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怀宁县2020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审计局局长郑三玲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怀宁县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县2020年决算(草案)和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县人大预算审查工作委员会提出的初审报告,决定批准怀宁县2020年本级财政决算。
关于怀宁县“智慧公安”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何强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怀宁县智慧公安建设情况报告如下,请予以审议。
一、现阶段工作成效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怀宁县公安局选准切入点、突出关键点、抓稳核心点,扎实开展智慧公安建设,有力提升了我县公安队伍核心战斗力和警务工作水平。
(一)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夯实基础
为进一步提高县公安局信息化水平,加大资源投入,更新了全局民警基本的单警执法办案科技设备,将基层单位的日常办公、服务群众、执法办案等业务融为一体,优化了警力资源,提升了警务效能。
(二)天网工程提档升级,战果初现
完成“天网”二期工程建设,新增视频监控点1025个,补充反恐重点目标、重要部位等点位,升级扩容视频平台至5000路。针对群体性、突发性聚集活动和反恐重点目标等部位防控需求,建设了全景摄像机、枪球联动、人脸识别、结构化视频等应用设备。今年以来,利用“天网”破获案件6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人,明确涉案线索500余起。部署于安庆火车西站的人脸识别摄像机直接发现并抓获在逃人员3人,紧急布控发现重点人员12人,通过“QS”人脸比对在秀山中学门口查获一名携带管制刀具的个人极端人员。利用“天网”高空瞭望功能,成功发现并处置非访聚集群体事件4起,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三)高标准建设智慧监管,实现科技赋能
投资1500余万元的“智慧监管”建设项目已于4月28日完成整体搬迁,建设完成“全领域智慧防控、全要素智慧管理、全方位智慧服务、全业务智慧指导”的智慧监管体系,实现借助科技力量强化警力和提高管理水平的应用成效目标。
(四)积极建设公安办案区,实现执法规划化
1470平方米的智能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已建成使用,具备办案中心智能运行、场所管控智能巡查、涉案财物智能管理、涉案卷宗智能追踪等应用功能,实现对办案区统一协调管理,远程指挥,多部门多方会审、多警种合成作战于一体的执法办案模式。
(五)DNA实验室建设,辅助公安侦查破案
建设完成的DNA实验室用房总面积1153平方米,含视频侦查、痕迹检验、法医损伤检验等专业的实验检验功能用房,实现信息全流程智能管控和应用,达到县级一流标准。
二、现阶段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一)指挥调度能力有待提升。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目前仍以传统的电话方式派警,存在无法快速精准实现案事件定位、无法高效便捷调度警力资源、无法实现快速协同指挥、无法实现科学辅助决策等问题,难以发挥最强大脑的作用。
(二)侦查办案手段有待丰富。当前刑事犯罪总体形势不断向互联网蔓延、转移,急需加快推进刑专系统建设应用,构建合成作战中心信息化实战应用的数据侦查新格局,借助日益成熟的新兴技术更好地服务于侦查实战。
(三)社会防控建设有待加强。今年以来,我县的刑事犯罪总发案361起,侵财类案件发案230起(电信网络犯罪195起,其他侵财类案件135起),占发案总数63.7%。破获各类侵财案件43起,破案率18.9%。软硬件投入薄弱、监控点位区域覆盖率不高、技防设备单一等问题,不能满足侦查破案对技术支撑的需求。
(四)大数据资源融合有待增强。全县各部门数据资源未有效整合服务于实战应用;大数据应用侦查手段尚不能满足合成作战需要,缺少行之有效的合成作战系统,无法实现警务资源的有效融合利用。
(五)服务民生模式有待转变。我县公安机关服务民生仍停留在传统模式、被动服务,接受群众诉求滞后,处理效能不高,很难满足群众的期望值。
(六)基础信息排查有待提高。农村地区重点人信息排查难度大,精准度低,尤其是对“个人极端”等重要警情信息研判、风险防范存在一定安全漏洞。
(七)治安防控体系有待完善。我县社会治安防控主要采取传统的群防群治模式,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存在布局不合理、系统不规范、数据孤岛化等问题。
三、智慧公安建设的必要性
(一)与先进地区差距
在考察学习江浙地区智慧警务建设和应用过程中,我县存在以下差距:
治安要素信息采集渠道不畅、整合共享不足。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各类风险隐患量大面广且快速积累,很多治安要素基础信息还未建立信息采集渠道,造成大量重要治安基础要素漏管失控,给社会稳定带来隐患;信息资源联通共享不足,数据共享安全机制不够健全;数据碎片化问题严重,未能形成有效的信息资源体系。
各类社会治安信息分析挖掘不够,研判能力不强。相关警种专业研判系统尚未建立,研判模型不完善,大数据分析、深度学习等智能分析手段匮乏。
社会治安防控信息化发展不平衡,条线化问题突出。不同业务条线和地区间信息化建设应用发展不平衡,部分条线还存在空白,已建系统呈现“烟囱式”割裂关系,尚未进行全面业务融合。
情报信息引领机制不畅,服务实战能力不够。通过数据说话的情报信息引领“主动攻防”工作机制不完善;分析研判、指令下达、处置反馈“情指勤”一体化指挥调度勤务机制有待健全。
信息化应用手段不足,专业化队伍建设滞后。信息化考核体系未健全,广大基层民警新技术装备、信息资源、信息服务支持不足,利用信息化手段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支持数据分析、研判应用的专业机构和队伍建设滞后,懂业务、懂技术的复合型专业人才匮乏。
协同指挥不畅,各警种、各部门之间的警力、资源信息,缺乏信息交互和资源共享,在重大案事件的快速处置中,勤务、情报与指挥融合度不够,“多条线”并行,指挥缺乏精确情报引导,情报成果落地应用难;指挥调度时对社会面警力的忙闲状态和部署位置情况掌握不清楚。
标准规范不一致,除公安行业以外,其他行业和互联网目前没有一个统一建设标准,基本根据各自需求分别建设和使用,规划和建设标准相对独立,不同部门、领域应用层次水平不一,各类视频资源难以整合共享。
点位覆盖不全面,一些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城市街面、公共复杂场所、居民住宅小区,特别是背街里巷等还存在很多监控盲区,部分人流密集场所缺少智能抓拍机,视频监控系统的综合实战效益未能有效释放。
运维管理不高效,监控设施缺乏统一登记和有效管理,疏于对网络、设备、系统的日常维护更新,系统运行不正常,图像质量不过关,特别是社会单位系统损毁、图像模糊的问题更为突出。
(二)建设必要性。
一是适应新时代社会治安防控工作新形势的需要。面对社会治安防控日益凸显的短板和问题,按照“智慧城市、智慧公安”整体布局,建设大数据引领下新时代的智慧警务。
二是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的迫切需要。当前,犯罪形态多样化、隐蔽化、智能化加剧,整合警务资源、改造警务流程、创新警务模式、降低警务成本、优化警务效能,推动公安工作由数量规模型和人力密集型向质量效能型与科技密集型的转变。
三是构建安全、高效的智慧城市基石。构建一个强大的情报指挥实战体系,实现公安机关对案事件及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高效快速处置,确保整个城市的安全运行。
四是打造高能、实战的智慧警务基础。我县应结合公安部警务体制机制改革和安徽省公安厅 “情报、指挥、勤务、舆情、督察”一体化运行机制的要求,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客观需求,全力推动智慧警务中心建设。
四、下一步建设规划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四个需要”重要指示精神(加快科技创新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是实现人民高品质生活的需要,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需要,是顺处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需要),打造公安智能化与智慧城市深度融合的“怀宁样板”,为“数字怀宁”建设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工作目标
在公安部大数据战略框架下,与“数字怀宁”深度融合,构建严密、泛在、互联、智能的多维感知防控圈,汇成一个数据可清洗、可存储、可挖掘、可预测的大数据资源共享计算中心,编制一张能展示各类资源、风险态势、巡区防区、重点场所等元素的指挥作战地图,建成一个集情报研判、合成作战、指挥调度等功能为一体的情指联勤中心,形成一套具备“预测预警、稳态防控、精准打击、合成作战、扁平指挥、动态管理、保障有力”的在线式智慧警务实战体系,实现公安工作的智能化、数字化转型,全面推动公安“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公安机关战斗力和社会综合治理能力的跨越式发展。
工作内容
一、积极推进智慧警务中心建设。以构建强大的怀宁县情报指挥实战体系、立体化公共安全防控体系为目标,实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违法犯罪进行精确打击,全面保障公安机关情报指挥部门业务需求,达到预警监测可视化、警力部署可视化、指挥调度可视化的效果。采用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开放的架构进行构建智能化系统,实现平台应用的服务化,以及服务的可拔插、可共享、可管理、可扩展等功能。建设情指勤一体化作战平台,解决情报融合不深、勤务力量不明、调度控制不畅等问题,实现情况掌握可视化、决策指挥智能化、调度控制扁平化,达到警情信息、现场视频、治安要素、警力部署、处置过程等信息的“一图展现”,针对全县警力资源的跨地区、跨警种、跨层级的可视化、点对点的“一键调度”,以及对日常防控、警情处置、警卫安保等多种业务的“一网支撑”的建设效果。为基层所队升级视频监控系统,包括执法记录仪及相应配套数据采集设备、车载云台摄像机、高空瞭望、远距离激光云台摄像机和无人机等设备,为基层所队赋能,解放警力,使基层所队能够更好的服务基层、服务群众。
二、积极推进雪亮工程建设。一是推进前端高清视频监控点位升级,开展人像、车辆卡口、治安视频监控、高点视频监控前端采集设备建设,全面覆盖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的公共区域,涉及治安管理、车辆管理、人员管理、交通等等多种业务范围,打造我县立体化、智能化监控体系。二是建设云计算中心,为整个系统建设提供了一个稳定可靠、扩展灵活、部署快捷、资源利用高效的云计算中心平台,可以通过该平台的管理界面对硬件服务器节点、存储以及网络等资源进行管理,在云计算平台基础上各类应用系统可按需索取计算、存储、网络资源,全面支撑各种业务的应用需求。三是汇聚包括视频图像为主的各类资源,制定统一的联网标准,建设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共享平台,全面汇聚整合公安、交警、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等部门以及社会视频资源。
三、积极推进前哨系统建设。前哨系统建设包含前端卡口建设和前哨重点人员应用系统建设,根据省厅统一建设规划和系统数据支撑要求,在学校、幼儿园、火车站、汽车站等重点部位建设人员卡口、车辆卡口、热点设备,全面汇聚各类智能感知前端采集的数据包括人像、车辆和IMSI信息,通过人像和车辆系统进行布控比对,实现对具有个人极端行为倾向人员的全息刻画、实时监测、动态掌控和预警预防,快速有效防控处置,坚决防止发生造成严重危害的个人极端案事件。
四、积极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坚持整体防控原则,紧紧依托“圈层查控、单元防控、要素管控”结构布局,突出智慧警务和配套机制建设,着力解决防控体系建设工作碎片化、数据孤岛化等问题,切实提升各地治安防控的精准性、有效性。一是智慧安防小区管控,按照统一的技防标准,搭建一套集人员管理、车辆管控、治安防控、社区服务为一体的智能防控系统,提升实有人口管理能力、治安综合治理以及高效便民服务水平。二是智慧街面巡防治安管控,防范诸如“安庆6.5事件”等重大事件再度发生,提升快速应急响应能力,加强智慧街面巡防建设,采集所有警员的日常行动路线,通过大数据空间分析技术,有效融合路网规划、案事件覆盖、人员热力图进行智能分析,分区域分时段提供智能路线指导提议,实现街面巡防的智能化高效管理。依托街面警务站以及警务通、执法记录仪、警车等多种不同类型设备,在实现巡逻队员实时轨迹上图的同时,针对停留时间30分钟、60分钟以上人员给出不同的预警提示,实现巡防全方位透明化管理。在全要素上图的基础上,基于实时警情、案事件情况,将相关数据实时推送至一线巡逻队员,根据处置状态快速一键建群,并设置相应堵控圈,实现警情、案事件全流程管控,指挥中心与现场警员一体化协作指挥,有效做到各类应急事件的有效预防和快速处置。三是公安检查站治安管控,公安检查站是通过人车卡口、IMSI系统、诱导发布系统、语音广播、车辆核验、物品安检、人证核验以及公安检查站综合应用平台建设,实现对从外围进入我县的人车进行感知预警、分类诱导提示、人车核录安检,并采集汇聚“人、车、物、证、码”的数据,一方面对人流量、车流量的进出进行把控,另一方面对各类动态的信息进行全时空感知,提升对跨区域人员、车辆、物品的动态管控能力,实现“智能感知、精准识别、触圈预警、实时响应”。四是公交智慧防控,通过整合包括X光机安检视频在内的公共交通视频资源,接入公交、客运在内的公共交通运营数据,对接公安业务数据,进行分类建档,形成人、车、站、案等要素的动、静态全息档案,结合多维地图应用,实现对人员布控告警、违禁品告警、短时大客流告警等疫情的感知预警,同时对接市局案情案事件系统,快速对重点人员实施布控,有效预防在站点内引发的公共安全事件。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公安社会治理能力全面提升的背后,离不开大数据的支撑,离不开智慧公安的建设和应用。县公安局将在县人大的监督和推动下,紧紧依靠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大力支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主题主线,创新“数据赋能”工程,全面实施强警战略,优化完善警务工作机制,努力为怀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关于怀宁县“智慧公安”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
初审意见
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副主任 黄字平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和主任会议安排,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在常委会领导的带领下,组织常委会部分委员和县人大法制委员会成员,赴江苏江阴市、溧阳市开展调研,并与县公安局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围绕智慧公安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进行座谈。在此基础上,对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何强胜所作的《关于怀宁县智慧公安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初审。初审认为,报告总结情况具体全面,指出问题客观实际,下步工作举措切实可行,建议本次会议同意这个报告。现将初审意见报告如下。
2019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把大数据作为推动公安工作创新发展的大引擎、培育战斗力生成新的增长点,全面助推公安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怀宁县公安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选准切入点、突出关键点、抓稳核心点,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提档升级天网工程,建设完成智慧监管体系、智能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和DNA实验室,公安机关精准打击能力明显增强,警务工作水平有效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风险防控水平进一步提高。同时,也存在协同推进力度不够、建设资金需求较大、数据共享不够充分、专业人才匮乏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强化规划引领,统一标准规范。县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智慧公安建设的系统性、长期性和复杂性的认识,以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为引领,按照“智慧城市、智慧公安”布局,编制好智慧公安中长期建设方案。一要明确智慧公安建设的主要内容,相关硬件设施布点方案,短期、中期、长期建设目标等,统筹推进建设工作。二要对各相关职能部门有关信息化项目加强管理,研究并出台相关建设标准,统一硬件配置要求和数据接口等,保障各类数据与智慧公安系统的交换共享。三要推进我县信息化项目的梳理工作,聚焦堵点,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智慧公安与相关职能部门数据资源的互联互通,切实提高数据汇集效率和数据质量。
二、加大资金投入,夯实建设基础。县政府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提升社会防控硬件建设;不断增配系统平台、中控室、感知设备等“城市中脑”服务器,满足智慧公安建设保障需求。要创新运营模式,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在“智慧公安”的建设推进过程探索市场经济运行机制,采用“众筹”理念,包括建设众筹和技术众筹,实现多方共建共享。
三、加强信息共享,强化应用实效。县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智慧公安数据整合力度,打破“信息孤岛”,加大公安与两院、住建、城管、环保、应急、民政、卫健、市监等部门信息协同,促进互联数据融合,实现大数据资源共享,构建高效的一体化合成作战体系;要发挥科技应用在实战中释放出的强大潜能,让打击犯罪进入争分夺秒的快车道;要充分依托智慧公安的大数据分析处理能力,完善公安内部工作机制和政府各部门协作机制,提高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水平。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工作水平。县政府要积极引进和培养智慧公安建设领域的专业性人才,加强对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打造更多受百姓欢迎的智慧应用;坚持需求导向,加快推进智慧交通、智慧警务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保障城市高效有序运行,切实改善城市治理的难点和痛点;以“数据多跑腿”为手段,以百姓办事更加便捷为目的,进一步优化政府各部门办事流程,依托智慧公安,推动服务型智慧城市建设。
履 职 报 告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黄海兵
县人大常委会:
本人自2019年1月担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以来,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守规矩讲大局,勤政廉政,履职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恪尽职守,担当作为,推动各项工作展现新气象
坚持“以退役军人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全面落实各项政策,努力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2年来,我局在全市退役军人工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中,连续位列第一,获评全市退役军人工作先进单位。
县乡村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及5个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成功创建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接收退役军人467名,完成46名转业士官工作安置、405名退役军人就业技能培训。严格落实优抚政策,精准发放各类优抚资金1.25亿元。广泛开展“爱心送进光荣门”“关爱功臣”等活动,走访慰问边海防官兵家属、参战退役军人及重点优抚对象1200余人次。组织军地为258名立功受奖军人家庭送去立功受奖喜报,发放奖励资金22.5万元。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双拥共建,与县内147个企事业单位签订拥军共建合作协议,成立“拥军联盟”,为军烈属及退役军人提供40余项优先优待优惠服务。为1047名退役士兵办理了社保接续,有效解决了社保断保退役军人的后顾之忧。救助困难退役军人313人次,发放解困资金94万元。主动作为,采取落实政策、强化服务、正面引导等措施,与各类重点涉军群体建立了良好的信任沟通机制,化解信访件78件,一批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2年多来,在全国两会、八一、国庆等重要敏感时期实现涉军人员零上访、零聚集。
二、学法守法,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坚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积极参与宪法宣传日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提高自身法律素养。认真执行《兵役法》《退役军人保障法》《英雄烈士保护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与退役军人事务相关法律法规,将法律学习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机关党支部学习重要内容,形成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
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县人代会精神,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履职,认真做好优待抚恤、烈士褒扬、就业安置、拥军拥属、权益维护等工作,主动服务全县工作大局,圆满完成了人代会通过涉及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爱护、监督就是帮助”的意识,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作为践行群众路线、落实初心使命的具体行动和举措。认真办理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对交办的县十七届人代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关于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的建议》),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以及办理时限和工作要求,并与提建议代表直接面商,形成答复意见,获代表满意评价。
三、严以律己,廉洁奉公,营造风清气正良好环境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坚持用制度管钱、管事、管人,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坚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保证决策的民主性。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严要求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坚决纠正“四风”,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会议等经费支出,做到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加强对权利运行制约和监督,强化干部职工理想信念、权力观和党纪国法教育,加强对重点风险防控股室的监督管理,单位干部职工均没有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四、正视不足,找准差距,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
攻坚克难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长期以来,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由于种种原因积累了不少历史遗留问题,化解难度大。虽然通过2年来的努力,化解了一批复杂疑难问题,但由于涉及退役军人的一些政策各地执行标准不一,形成部分群体相互攀比,矛盾难以有效根除,稳定隐患还不同程度存在。化解这些问题,需要有更强的攻坚克难的意志和对政策的精准把握力,迎难而上,在现有的政策框架内,坚守政策底线,解决合理诉求,保持大局的稳定。
工作创新思维还需进一步拓展。如在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中,对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在创业能力培训、项目推荐、融资支持等方面还缺乏有效扶持措施,一体化全程服务机制还有待完善。
牵头协调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如双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军队和地方、关系经济和国防、连着军心和民心。但由于牵头协调力度不够,我县军地双方沟通联络不多,定期走访、信息通报、联席会议、现场办公等工作机制还不完善,社会拥军积极性有待提高,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双拥创建,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提供的优先、优待、优惠服务项目不多,“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良好氛围尚需进一步营造。
夯实基层基础还需进一步发力。我县县乡村三级退役军人服务机构虽已全部建立,但在人员配备、场所建设、作用发挥上还存在不足。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人员尚未配齐,一人站居多;村级服务站无专职工作人员,业务不精,政策不明的现象不同程度的存在;少数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尚无独立办公场所,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推进。这些问题,制约了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的作用发挥。
五、锚定目标,改进举措,推进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一是联系实际抓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系列指示精神,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集中学习及日常自学,原原本本学、带着问题学、系统深入学、结合实际学,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最终把学习成果体现在推动退役军人工作上。
二是维护大局强党性。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带头讲团结、识大体,自觉站在大局、整体和退役军人事业发展的角度看问题、办事情,真正在思想上、行动上做到胸怀大局、顾全大局,自觉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将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退役军人工作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联系起来,心怀全局。坚持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全局,既要有“舍我其谁”的担当精神,更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坦然心态,服从大局、服务大局、维护大局。
三是履职担责勇作为。认真履职尽责,扎实工作,坚定不移地维护好、保障好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在全局工作中当好班长,认真履责,主动担当,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团结带领干部职工全面落实国家各项政策,加强全县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着力解决退役军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扑下身子、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退役军人的意见和呼声,把退役军人的意见建议当作不断改进工作的动力,把退役军人满意不满意作为退役军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对照检查,不断加以改进,切实提高退役军人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
四是清正廉洁树清风。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强化底线思维,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恪尽职守、廉洁奉公、遵规守纪、清清白白,坚决不用职权牟取私利,坚决不干违法违纪、有损党员标准和原则的事,时刻守住自律底线,铭记初心,牢记使命,模范带领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职工励精图治,为推进退役军人事业发展尽职尽责。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事关强国兴军大业、事关改革发展大局,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自觉接受监督,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不断开创退役军人工作新局面,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怀宁新局面作出应有贡献!
履 职 报 告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祥东
县人大常委会:
本人在担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一年多时间里,恪尽职守,全力以赴地做好本部门工作,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全力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打赢防汛抢险救灾攻坚战,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持续抓好安全生产工作。2020年,全县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四项指标呈现全面下降局面,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2020年度,县应急管理局获得全省防汛救灾先进单位、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全市减灾救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主攻方向,突出抓好安全生产监管、自然灾害防控、应急救援等工作,全力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紧盯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突出重点领域和重要时节安全防范工作,在重要时间节点和专项行动中开展各类检查280余次,下达安全整改通知书40余份,出动专项执法车辆150台次;强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直管领域安全监管,严格行政执法处罚,按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检查企业547家(次),下达各类执法文书173份,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或隐患整改不合格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立案查处,全年共处罚企业17家,罚款金额12.9万元。2020年,共发放中央及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520万元,拨付因灾倒房重建资金22.5万元,未发生一起因工作不到位而导致群众上访投诉事件。
二、坚持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加强对《宪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把学习贯彻《宪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将法律法规宣传作为党建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大力宣传和精准解读,推动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形成常态化。带头查摆问题,组织开展执法监督、自查自评等,排查自身在决策部署、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行为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让法治思维成为惯性思维,确保依法行政落到实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处理,认真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和决定,及时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监督,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批评意见,高度负责地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三、加强班子队伍建设,整体作用发挥显著
作为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责任人,尽力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头遵守党的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关于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加强对班子成员的廉政教育、日常管理、监督约束,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管好自己、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时刻把团结放在首位,坚持公正、公道,工作上充分相信和依靠全局干部职工,按照工作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各展其才,群策群力,充分发挥大家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三重一大”事项实行集体研究决定,积极营造各抒己见、畅所欲言的民主氛围。
四、坚守廉洁底线,做规规矩矩的清白人
本人在工作和生活中始终坚持党性和组织原则,以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政绩观对待工作和人际交往,严格自我要求,不进圈子,洁身自好,心存敬畏,做到不踩“红线”、不越“底线”;在局内部带头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切实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从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来获取一己私利,也从不搞特殊化,尽量减少应酬,把主要的精力都投入到工作中去。工作中我始终坚持原则,依法行政,在抓自身廉政建设的同时,对重大问题,采取集体研究决定,在集体研究过程中,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力求公平、公正、民主、科学。规范财务管理,强化财经纪律,凡是涉及安全评价业务的,应急管理局一律不充当中介角色,一律不从中收取任何费用,提高了工作透明度,有效地防止了腐败现象的发生。
五、正视自身问题,分析问题原因
思想上,有时对上级政策规定、决策指示学得不深、把握不透。比如在安全生产领域“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和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方面,认识上还存在简单化、表面化的现象,对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政策导向了解不深不透。虽然在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上抓的很细,但是对单位职工的理论武装这块要求的不严,未能及时有效地把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和严峻形势层层传达到位。
作为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尤其是刚上任不久,面对新的环境、新的岗位、新的工作,我深感责任重,压力大,在开展工作时存在不想出事也不敢出事的心理,缺乏果敢和胆量。2020年,梅雨期长达两个月,长江流域发生特大洪水灾害,5月1日刚刚接手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由于专业人员少,自身经验不足,部门磨合不够,在指挥体系的高效运转上还有不畅通、不到位的地方。
在与省市主管部门沟通对接上做得不够,项目谋划、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效果不明显。比如:2020年,为提升防汛救灾和应急救援能力,谋划了应急仓库建设和森林防灭火装备提升项目,因缺乏强有力的推动措施,未能争取上级资金支持,项目暂时予以搁置。
在具体工作中缺少“钉钉子”精神,督促落实不够,推动工作的力度还需加强,后期跟踪问效的也不多。比如: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的落实上,风险隐患查找基本实现常态化,但在督促整改和责任落实上还存在较大差距,2020年底,对全县22处较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了挂牌督办,至今年7月,才全部完成整改销号,对相关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没有及时追究。
六、明确努力方向,落实改进措施
一要加强理论学习,把学习作为一种精神追求、一种政治责任,切实增强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同时,加大对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相关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应急工作实效。
二要坚持以提高政治素养为首要任务,以提升执法能力为重要抓手,以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专业化队伍为主要目标,不断强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和党史学习教育,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总支部为基本单位,以解决问题、发挥作用为基本目标,充分调动党支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三要始终保持为民排忧解难的热情、为人民利益奋斗的激情,时刻牢记为民服务的宗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排查化解应急管理以及安全生产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从群众最希望办的事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抓起,多干群众受益和得实惠的事,多干打基础和利长远的事,把事关民生福祉的工作做实、做细。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应急管理事关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今后工作中,我将不断加强对《宪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升自身工作水平和能力,恪尽职守、廉洁从政,自觉接受监督,以过硬的本领,努力工作,扎实苦干,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履 职 报 告
县政府信访局局长 李 淮
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3月任职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团结带领县政府信访局全体干部职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依法履职,扎实工作,现将任职以来履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工作成效
(一)坚定政治信念,坚持依法行政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坚持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工作原则处理信访问题。
(二)贯彻执行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和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的情况
坚决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自今年3月任职以来,未收到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及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等。
(三)积极履职尽责,狠抓工作落实
1.全力做好建党100周年信访服务保障工作。一是召开全县信访系统建党100周年大庆信访服务保障大会,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和信访业务培训。二是对上级交办我县7名重点人员组建包保专班,明确县级包案领导,“七一”大庆战时安保期间,实行每天两次点名调度。三是加大县内自排力度,将梳理出的55名重点人员全部交办属地乡镇,督促成立工作专班,在重点敏感时期每天实行零报告,并要求开展动态大排查,随有随交。四是密切配合维稳指挥部,协调落实当天带班县领导同步为当天值班接访党政领导,做到有访必接。大庆期间,我县信访形势较为平稳,除月山镇潘某龙在京滋事外,未发生进京访事项,实现了三个确保不发生。
2.着力推进信访积案化解和治理重复信访专项工作。专题召开第二季度全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暨信访积案化解和治理重复信访工作推进会议,印发《怀宁县关于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方案》,将上级交办的51件信访积案全部明确以乡镇联系点县领导为包保领导,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属地责任人的化解稳控专班。督促各责任单位制定落实“一案一专班”“一案一方案”,明确化解标准和化解时限,精准发力、精准治理。截至目前,上级交办的51件重复信访和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在全市率先实现100%化解报结。
3.积极开展“四最”试点工作。一是力争实现积案“最多交一回”。上级交办我县51件信访积案、17件次致国家信和网上重复投诉,全部明确县级包保领导、精准识别责任主体、精确交办责任单位。截止目前,实际交办积案化解率100%;致国家信和网上重复投诉件化解率94.44%。二是防控风险实现“最后访一回”。今年市局交办我县进京访专项治理6批7人次,我县已明确由县主要领导牵头、联系点领导包案,成立由涉事责任单位及属地乡镇主要领导为首的化解、稳控两套专班。截止目前,已化解3批4人次,交办6批7人次今年均未在国家局登记上访。
4.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四下基层”工作。一是坚持县级党政领导值班接访、带案下访工作机制。二是创新“四下基层”接访模式,县领导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随时听取群众诉求,及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2021年以来,县级领导干部接待群众上访38批56人次,化解问题34件;其中,县主要领导下访接待群众8批次,化解问题8件。三是依托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建立“企业服务日”接访制度。在县政府信访局政务公开网发布“企业服务日”接访公告,将每月28日定为企业接访日。通过县党政领导在信访局坐班接访、主动走访企业,帮助一批企业解决实际问题。自2021年4月至今,已走访企业3批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4个。
(四)坚持以上率下,做到廉洁用权。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始终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扎实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不良习惯,时刻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二、问题和不足
一是对“三跨三分离”、涉法涉诉信访件化解难度大。“三跨三分离”信访件,如月山镇杨某事发地合肥,户籍地怀宁,涉事单位化解态度不积极、不主动,我县作为户籍地又无法协调解决;涉法涉诉信访件,如平山镇王某焰,其反映问题最高院均以判决,信访人思想偏执,坚持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
二是对缠访闹访无理访缺乏有效手段。部分信访人员因利益驱动、效仿攀比之心作祟,不断缠访闹访,因其违法违规证据很难有效收集,致使非法信访打击处置不到位。
三是精神疾病类信访人诉求反复、无法有效沟通。如月山镇胡某云,曾分别反映周边企业环保、自己住房拆建、人身安全等问题,语言零散、逻辑混乱,县、镇、村各级工作人员多次上门解决问题,均被拒之门外;凉亭乡程某芳今年以来网上投诉10次,系精神病人,现正在安庆市第六人民医院治疗。
四是部分信访问题交办难。日常信访工作中存在部分信访诉求较为复杂,职能部门职责交叉,交办难,不签收的现象。如噪音(分工地、公园、娱乐、超市、矿山、电子炮不同产生的噪音)、油烟污染(烧烤、饭店)、城市排污、物业纠纷等信访件涉及环保、住建、城管、属地乡镇等多部门职能交叉,网信件转办难度加大,存在交办难现象。
五是信访件办理不规范。我局对日常收集的来访和信访件有两种推送形式,一是通过短信平台反馈给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经办人员,部分单位收到短信息后交办到村(社区)办理,分管领导思想重视不够,经办人员敷衍办理,草草了事,未能及时联系信访人或到现场核实了解,导致矛盾升级上行;二是通过安徽信访信息化平台网上转办。网上交办件存在超期未接收,影响及时受理率;调查处理过程简单,给信访人回复答非所问、避重就轻,影响群众满意率,导致重复信、网投不断。
六是人员编制不足。我局现有在编人员7名,2名行编人员退居二线,实际在岗工作人员仅5名(含党组成员3名,1名工勤人员)。尽管人少,但做为县委工作机构和县政府组成部门,机关党建、党史教育、疫情防控、文明创建均积极有效开展,相对其他单位而言,工作任务重、人员结构失调。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认真谋划,创新方法,坚持依法治访减存量。认真梳理“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对照“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处理规则,争取市信联办协调核销涉及我县6起“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继续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原则,从思想上对信访人进行疏导,从生活上对信访人进行关怀,从工作上对信访人进行帮扶,努力使信访人得到感化,促其早日融入社会,回归正常生活,达到实质性的息访罢诉。
二是继续巩固“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进京访专项治理”等专项工作成效。继续要求各责任单位、属地乡镇再次梳理问题清单、列出责任清单,制定措施清单,发扬“钉钉子”精神和“啃硬骨头”的韧劲,确保专项工作成果不反弹,确保进京访专项治理交办人员在规定时限前化解息访。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进“四最”试点改革。加强试点工作督查指导,结合“大督查大接访大调研”活动,深入开展“四最”改革试点调研,提炼总结各责任单位试点工作成功经验做法,形成好用管用的长效机制。
四是积极创建省级“人民满意示范窗口”。按照“环境舒适、办事规范、廉洁高效、服务一流、群众满意”的标准,大力抓好本级和各乡镇来访接待场所窗口建设,认真落实首接首办负责制,确保程序办理规范、工作高质高效。
五是全面推行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乡镇设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的作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矛盾风险,切实解决信访突出问题,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我县和谐稳定。
六是加大培训力度,打造过硬信访干部队伍。通过定期举办业务培训会等形式,开展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和信访基础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规范网上信访办理流程,进一步提升信访干部专业素质和履职能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回顾今年以来的工作,有付出、也有收获,有成效、但也有很多短板和不足。信访工作任重道远,和人民群众息息相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决心把县人大的信任作为我的工作动力,把群众的期盼和向往作为我的奋斗目标,团结带领全体职工,认真履行职责,用心用力做好信访各项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
谢谢大家。
履 职 报 告
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局长 程廷尚
县人大常委会:
2019年3月,我被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局长,现将本人任职以来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自任职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立场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创优营商环境、发展数字经济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一网、一门、一次”工作,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二)严格遵守和执行宪法、法律法规
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和执行《宪法》、《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安徽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安徽省数据资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强化法治意识。一是通过开展“七五”普法等活动,组织机关工作人员深入学习宪法和优化营商环境、数据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单位干部职工法律意识。二是充分利用各种新媒体平台,向群众开展普法活动,印发宣传材料3万余份。
(三)深入贯彻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自觉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
认真贯彻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全面贯彻落实县人代会精神,以县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导向,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加快推进数据归集,推动怀宁县数字政府建设和数字经济发展,深化窗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优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
(四)勇于担当作为,积极履行岗位职责
本人履职以来,勇于担当作为,积极履行岗位职责,推进我县数据资源、政务服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1.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全面推进“一网通办”。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各窗口单位优化办事流程,重新开展窗口首席代表授权工作,明确首席代表职责,并予以充分授权,提高现场办结率。持续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工作,不断压缩审批时限,缩减审批材料,提高审批效率,截至目前,我县认领编制三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2109条,其中可全程网办的四级事项数22104条,全程网办率达99.98%;推进“一源五端”和“办好一件事”集成服务,促进更多事项网上办、指尖办、马上办。大力推广“皖事通”APP注册登记,开发上线各类便民场景应用,全县累计注册人数超37.5万人次,占全县常住人口61.5%以上,企业和群众可随时通过“皖事通”自助办理,实现“不见面审批”。
二是做深做实“一窗受理”。按照“应进必进”原则,不断完善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大厅功能,全力做好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工作。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标准化,构建全县整体联动、部门协同的优质服务体系。县政务大厅现设置有主题综合窗口(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工程建设项目报建)、专业综合窗口(公安、税务、医保、人社、商务报关)和社会事务综合窗口,实现集中审批、并行办理、统一出件。
三是积极落实“最多跑一次”。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四最办”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实现企业设立“一日办结”,全程电子化率95%以上,免费代办材料,免费刻制公章,实现了“零见面”、“零成本”;不动产登记实现市县一体化,全面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办理时限大幅压缩;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只需跑一个窗口、递交一份材料。在县政务大厅办理的证照材料,不能及时办结的承诺件全部实行免费邮寄,实现了“最多跑一次”。
四是全面推行7x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建成“7x24小时”政务服务大厅,配备智能政务服务工作台等各类自助设备10余台,通过智能设备和人工兜底,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不打烊“随时办”服务。积极推进电子印章、电子云签、电子材料、电子档案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实现更多事项全程电子化。到目前,我县在政务云平台已调用电子云签10.3万人次,电子证照44.6万人次,归集电子档案21.9万份。
五是大力推行“安康码”赋能应用。积极落实“安康码”民生工程,统筹推进电子健康卡、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与“安康码”互联互通,为居民生活提供便利,提升了社会管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一码就医”场景已在县医院应用,为个人健康管理提供支撑。
2.加强信息化项目建设和管理,推进数字政府建设。
一是开展数据归集攻坚行动。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对我县信息化系统进行全面摸底,开展县域数据归集集中攻坚行动。截至目前,我县已全面完成100%政务数据和60%社会数据的归集工作,共编制目录275条,归集数据9.6亿余条。
二是加快推进“智慧城市”项目建设。在“智慧城市”(一期)项目的基础上,2020年下半年我县启动了智慧城市(二期)项目,以建成“一朵云”(政务云)、“一个库”(数据资源库)、“一个屏”(城市综合指挥大屏),构建怀宁县智慧城市运营体系为目标,经过深入调研、方案设计、专家评审和挂网招标等流程,目前已进入建设阶段。通过对各部门报送的信息化建设需求进行审核、筛选,确定了2021年启动建设的信息化项目名单,包括智慧教育、智慧城管、智慧农业、数字乡村等21个场景应用。目前,智慧农业项目已建成,智慧教育、智慧城管建设方案已完成,其他项目正在开展场景应用方案调研与编写,逐项落实。
三是推进数字赋能,推动转型升级。推进5G基础设施建设,及时帮助电信等运营商解决困难和问题,夯实发展基础。目前,我县已累计建设5G基站200个,上云企业218家,在库工业项目中,数字化项目16个,省级智能化工厂1家、数字化车间7家,智慧农业基地7个。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专业技术人才有待补强。县数据资源局统管全县数据资源、政务服务工作,工作业务量大,专业性较强。但局机关编制少,人手不足,特别是缺乏大数据、信息化方面专业型人才,致使工作开展达不到预期效果。
(二)部门思想认识有待提高。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各窗口单位应成立行政许可股,所有审批事项和工作人员集中进驻窗口办公。少数部门对事项授权仍不充分,业务办理仍存在大厅受理、机关审批情况。为确保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与省市保持一致,每年至少组织两次清单编制工作,因业务量大,要求严,少数部门重视不够,导致清单编制质量不高。
(三)政策宣传有待加强。在深化“放管服”和“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中,我县推出的各项便民服务政策和优化营商环境举措宣传不到位,部分工作人员对现行政策了解不深不透,企业和群众对相关政策的知晓度偏低,导致在开展工作时,影响政策落实。
(四)数据归集质量有待提升。在数据攻坚过程中,由于部门思想认识不统一,重视不够,在推进数据归集时有阻力,一些部门将数据资源视为本单位资源,不愿共享;一些部门则以数据涉密为由,不愿提供。目前,我县有数据的30多个部门中,仅13个部门实现了数据实时传输功能,不少部门数据采用离线方式归集,数据鲜活度不高,加上各部门信息化系统较为分散,底数不清晰,导致归集数据不全面,使用价值偏低。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1.加强学习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安徽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等,强化理论学习,加强调查研究,努力创建优质服务品牌。广泛开展宣传推广工作,线下通过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窗口服务指南等方式宣传我县各项营商环境创优举措;线上通过政府网站、皖事通APP、新媒体平台等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群众知晓度、参与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创优我县营商环境。
2.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率。解放思想,探索创新,在做深做优做强政务服务工作上下功夫,推出更多务实管用的创优举措。推进政务服务综合窗口改革,实现“无差别化受理”,完善 7x24 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机制,推进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
3.加大数据归集力度。继续推进各类数据全量归集,打通各部门数据壁垒,实现更多部门数据实时推送。加快推进市级大数据中心数据回流工作。按照《怀宁县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数据管理,有效提升数据归集质量,做好数据开放、开发、共享工作。
4.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根据县政府和市主管部门要求,对基础建设方案进行再优化再完善,在方案设计中,充分体现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应用,明确重点,强化数字乡村、工业园区等领域智慧化场景应用。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数据资源管理局工作紧贴民生需求,下一步工作中,数据资源管理局将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怀宁实际,谋划高质量、跨部门场景应用,实现数据协同共享,不断提升我县在数字政府建设、公共服务和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的综合能力,为实现县域治理能力现代化而努力奋斗!
以上报告,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出列席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人员名单
出席人员(31人)
主 任:刘胜江
副主任:方茂盛 宗秀丽 陈鑫杰 丁劲松
委 员:(按姓名笔划排列)
丁邦怀 王才水 王应娟 王 新 冯 节
宁忠源 华 瑞 刘子昭 刘兰芳 刘宏生
刘劲松 刘建军 产立杰 李 飞 李桂花
李健国 杨 东 何承玉 余世红 汪向阳
汪家平 张心平 胡兴年 夏旭灿 程希达
潘 静
因事请假(2人)
刘苗先 刘绍华
列席人员(29人)
汪恭礼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何强胜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夏 风 县人民法院院长
江 晨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郝金龙 县政协副主席、县财政局局长
郑三玲 县政协副主席、县审计局局长
丁霞光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黄字平 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副主任
黄仲平 县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副主任
何弘旷 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委副主任
江玲莉 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主任
产友春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黄海兵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张祥东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 淮 县政府信访局局长
程廷尚 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局长
江 伟 县财政局副局长
陈红英 县司法局党组成员
黄龙翔 县审计局总审计师
何红兵 县审计局财政金融审计股副股长
佘世俊 县城投公司董事长
王一佳 石牌镇人大主席
程新平 雷埠乡人大主席
潘结元 腊树镇人大主席
刘和杰 三桥镇人大主席
陈琼华 县人大代表
郝夏兰 县人大代表
叶友生 县人大代表
查小苟 县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