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董晓月主持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方茂盛、宗秀丽、陈鑫杰、丁劲松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占娜、县监委委员王宏军、县法院院长夏风、县检察院检察长江晨列席会议。
会议决定任命:王凯红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瑞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两年)。会议接受程从春、袁维锡、江俊杰等三位同志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会上,董晓月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会议依法组织了宪法宣誓。(吴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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