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5月17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经2021年5月17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陈宏同志为怀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任命:
王宏军同志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曾检红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胡兰生同志为县人民法院洪镇人民法庭庭长。
田存明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程松意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免去:
郑文雄同志的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江时青同志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曾检红同志的县人民法院洪镇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胡兰生同志的县人民法院新安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田存明同志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