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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工作
关于县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

 

 

 

县政府办公室: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财政局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怀宁县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报告》。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县政府及县国资办等职能部门,稳中求进推进国资国企深化改革,优化县属国有资本布局,积极发挥县属企业功能作用,在构建市政建设、乡村振兴、交通基础设施、土地开发整理、棚改安置等民生大格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怀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会议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应到29人,实到27人,该项报告得“满意”12票,“基本满意”15票,“不满意”0票,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等次。

会议就进一步做好县属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审议意见,现交予研究处理。

一、健全和完善管理体制

接续深化县属企业改革,推动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明确企业发展定位,实现“规范化”管理、“市场化”经营、“制度化”引领、“效益化”提升。建立县属企业专业复合型人才库,完善招人、用人、管人机制,优化岗位设置,促进企业管理精简高效。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分类考核机制,突出考核评价指标的目标有效性和激励针对性,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二、积极探索有效监管方式

坚持强活力与强监管相结合,建立审计监督制度,发挥好审计的监督警示作用。进一步增强敏锐性,加强对国资公司等企业关键业务、重点投资领域、资本运营重要环节的监管,提升综合经营效益。进一步提升洞察力,强化企业债务管控、重大融资、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管理,确保企业国有资产运行安全。督促县属企业真正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有效执行内控制度,提高投资风险管理能力。国有资产动态监管信息要与县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进行数据对接,联动开展动态监督。

三、加快闲置资产的处置进度

按照尊重历史、面对现实、解决问题、着眼发展的工作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稳妥处置,帮助企业协调处理有历史遗留问题的闲置资产,提高国有资产的运营效益,最大限度实现资产处置收益最大化,助推企业做优做强,助力县域经济发展。

四、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

县政府2020年已独立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今后要合理确定预算收支规模,适度集中国有资本收益。企业按规定应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应及时足额上交财政,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改善收入结构,平衡资本性支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及满意度测评办法》,请于两个月内就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征求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工委意见后,向常务委员会提交书面报告,并向20211月份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

 

              

                             怀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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