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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

  8月18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董晓月主持会议,副主任方茂盛、宗秀丽、陈鑫杰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木林以及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汪增杰、县人检察院副检察长卢晓阳列席会议。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8人,实到27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了2016年县本级决算。会议认为,2016年,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预算法,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较好地完成了县人大批准的预算。审计部门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工作深入细致扎实,列出了预算编制、执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政府性债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下一步,要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保质保量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要规范决算编报,加强预算管理;要深化财税改革,防范债务风险;要确保审计质量,加强成果运用。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自《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县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各乡镇贯彻落实,做了大量的工作,全县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总体情况良好。下一步要明确职责,健全防治机制,加强体系建设,细化监测责任,严格监管,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加强防治队伍建设。

  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乡镇建设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打击刑事犯罪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何弘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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