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
3月24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高河举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董晓月主持会议,副主任方茂盛、宗秀丽、陈鑫杰、丁劲松和委员共29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讨论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19年1-8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2019年度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县法院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县刑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县检察院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县公诉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等工作的近期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市委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传达学习了省、市人代会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袁维锡,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潘忠苗,县法院院长夏风,县检察院检察长江晨,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怀宁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0年3月24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经2020年3月24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刘 芳同志为县民政局局长;
决定免去:
刘俊民同志的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任命:
张 晨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怀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龚爱平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0年3月24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龚爱平同志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怀宁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及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奋发有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五大发展美好怀宁中,体现人大担当,展现人大作为,做出人大贡献。
一、保持政治机关本色,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
1.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加强政治建设,站稳政治立场,把牢人大工作方向,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点工作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履职尽责。落实县委要求,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2.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贯彻县委决策部署,对于关系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严格执行决策规则和程序,加强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建议,及时作出决议、决定。
3.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任免程序,善于使党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坚持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宪法宣誓制度,完善任后监督机制,组织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常委会述职,进一步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
二、发挥监督机关作用,依法履职尽责不懈怠
4.把握监督工作重点。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聚焦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打赢“三大攻坚战”工作要求,聚焦事关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问题、影响法律法规实施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精准选择监督议题,改进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增强监督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5.强化经济工作监督。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完成情况和“十四五”规划编制情况报告,为“十四五”规划编制提出意见建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视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配合市人大联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制造业转型升级等专题调研,持续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视察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力促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6.深化财政预算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9年财政决算和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9年县本级决算,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9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启动县人大预算联网工作,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运行。继续开展预算公开评审,推动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监督。
7.加强民生热点问题监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民办教育发展、养老服务业发展以及紧密型医共体改革情况的报告,视察《传染病防治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和“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情况。加大对县政府承诺民生实事的监督力度,年初听计划、年中问进展、年末看成效,用实实在在的监督成果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8.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监督。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听取和审议县法院执行工作和县检察院刑事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视察《道路交通安全法》《全民健身工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维护法制统一。
9.持续关注生态文明建设。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与乡镇人大联动开展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开展湿地公园建设和管理、矿山生态修复及综合治理工作视察,推动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三、落实代表机关责任,加强代表工作不止步
10.不断加强代表能力建设。突出提升代表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人大代表培训工作,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履职能力。关注乡镇人大代表培训工作,指导编印代表履职培训材料,提升乡镇人大代表培训效果。
11.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坚持和完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有针对性地安排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邀请代表参加防汛抗旱准备工作和森林防火等集中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活动,拓宽人大代表知情知政渠道。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调研、视察、走访等活动,通过“人大代表之家”、县人大代表服务平台、微信群等渠道,了解社情民意,反映群众诉求,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充分调动人大代表积极投身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12.提升代表服务管理水平。加强“人大代表之家”建设,完善“家”的功能,保持“家”的活力,发挥“家”的作用。落实“双联系”制度,推动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实现规范化常态化。落实代表述职制度,规范履职档案管理,加强代表履职监督。
13.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尊重代表主体地位,积极为代表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创造条件。突出代表建议督办,选择若干重点代表建议,由常委会领导分别领衔督办。学习代表建议办理先进经验,不断健全完善督办机制,提高办成率,提升满意度。
四、牢记工作机关使命,强化自身建设不放松
14.切实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形成长效机制。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强化理论武装。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宣传思想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强化宣传阵地管理,办好人大网站,传播好声音,传递正能量。
15.着力提升机关工作效能。严格常委会组成人员工作要求,强化政治责任感,提振精神状态,激发工作热情。深入开展争创“一流政治机关、一流工作机关”活动,持续抓好政治理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和人大业务的履职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履职能力。完善机关管理制度,提升机关工作效能,更好地发挥机关服务保障作用。
16.不断改进机关工作作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委实施细则,纵深推进“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积极改进调研方式,加强调研成果转化,提升调研成效,为县委决策、推进政府工作发挥积极作用。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综合分析研究,强化信访突出问题监督力度,推动人民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得到及时妥善解决。
17.提升人大工作整体实效。积极争取上级人大工作支持,与省市人大联动开展监督工作,密切工作协同。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联系、指导和监督,主任会议成员带头深入乡镇指导人大工作,推动《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贯彻落实,进一步提升乡镇人大工作水平。增进与外地人大工作交流,积极学习先进地区有益经验,提升人大工作水平。
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初步安排
1月 举行常委会第26次会议
1.初审怀宁县2020年预算草案 (预算审查工委)
2.听取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审查确认代表资格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3.讨论决定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事项 (办公室)
4.讨论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 (办公室)
2月 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3月 举行常委会第27次会议
1.人事事项 (人选工委)
2.讨论通过《县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 (办公室)
3.听取“一府两院”关于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第6、7、
8、9号审议意见书办理情况的报告 (办公室)
4.集体学习 (办公室)
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4月 启动县人大预算联网工作,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运行
(预算审查工委)
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 (办公室、代表联络室)
视察《全民健身工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教科文卫工委)
视察全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情况 (社会建设工委)
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5月 举行常委会第28次会议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民办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
(教科文卫工委)
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社会建设工委)
3.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农业与农村工委)
4.法律法规学习:《民办教育促进条例》《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
6月 视察全县矿山生态修复及综合治理工作 (城建环资工委)
视察《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 (监察和司法工委)
视察全县防汛抗旱准备工作 (农业与农村工委)
考察学习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经验 (代表联络室)
7月 举行常委会第29次会议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9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预算审查工委)
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9年财政决算和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2019年县本级决算 (预算审查工委)
3.听取和审议县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监察和司法工委)
4.听取和审议县检察院关于全县刑事执行监督工作情况
的报告 (监察和司法工委)
5.法律法规学习:《预算法》等
开展履职培训 (办公室、代表联络室)
8月 视察湿地公园建设与管理工作 (农业与农村工委)
开展重点代表建议督办 (各有关委、室)
视察《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社会建设工委)
举办县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 (办公室、代表联络室)
9月 举行常委会第30次会议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财政经济工委)
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预算审查工委)
3.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紧密性医共体改革情况的报告
(教科文卫工委)
4.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城建环资工委)
5.法律法规学习:《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等
视察全县重点项目建设 (财政经济工委)
10月 视察全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城建环资工委)
视察全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农业与农村工委)
视察《传染病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 (教科文卫工委)
考察学习任后监督工作先进经验 (人事代表选举工委)
11月 举行常委会第31次会议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0年度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城建环资工委)
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完成情况和“十四五”规划编制情况报告 (财政经济工委)
3.听取县政府关于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预算审查工委)
4.“一府两院”工作人员述职 (人事代表选举工委)
5.法律法规学习:《土壤污染防治法》等
筹备全县人大工作会议 (各委、室)
视察森林防火工作 (农业与农村工委)
开展预算公开评审工作 (预算审查工委)
12月 举行常委会第32次会议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代表联络室)
2.初审怀宁县2021年预算草案 (预算审查工委)
3.讨论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 (办公室)
4.讨论决定召开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事项 (办公室)
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监察和司法工委)
组织县人大代表开展会前视察活动 (代表联络室)
筹备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 (办公室)
【说明:本表为初步安排,具体工作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根据实际情况讨论决定,适时调整。】
关于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第6号监督意见书
办理情况的报告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丁霞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19年1-8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2019年第6号)收悉。县政府对审议意见高度重视,专门研究部署、加快推动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力补短板,强力推进首位产业发展
(一)突出发展首位产业。将首位产业作为实体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认真研究,重点支持。围绕首位产业“十个一”重点任务,集中优势资源着力打造磁电产业园、金属表面处理循环产业园、数控机床(怀宁)台湾产业园等专业园区。推进金属表面处理中心产业园二期项目建设,加快台湾产业园数控机床、高端汽车部件项目建设,鼓励银球轴承、宏辉磁电、永驰婴童等企业开始启动二期建设,不断构建首位产业链。2019年,全县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两大首位产业产值分别增长22.3%和18.2%,明显高于同期规上工业增加值增幅9.8%。加强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做大做强骨干企业,推进项目技改和企业品牌战略,实现精品发展。2019年全县技改投资增长21.6%,培育高新技术企业11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9家。
(二)精准实施招商引企。建立信息研判、跟踪和项目签约、落地、开工“一条龙”服务机制,定期开展项目信息研判,积极探索专业招商、以商招商、商协会招商、中介招商以及社会力量招商等灵活多样的招商方式,提高招商引资的实效性。2019年全年举办深圳、福州招商推介暨项目签约等活动,投资16亿元的数控机床台湾产业园、投资6亿元的高端汽车部件等大项目签约落户,签约亿元以上项目45个,新增5000万元以上入库招商项目61个。抢抓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机遇,加快与区域先进地区对接交流,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51个政务服务事项实现“长三角一网通办”,与上海松江经开区合作设立怀宁(松江)科创中心,启动“前台在上海、后台在怀宁”的协同创新模式。
(三)努力发挥产业基金作用。摸清我县现有优质企业融资需求,充分发挥中垦智能产业投资基金、蓝莓生物产业投资基金等产业基金的引领和撬动作用,围绕已经出台的首位产业专项扶持政策,支持符合首位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发展,充分发挥产业基金杠杆作用。通过产业基金投资,吸引远大轴承制造、长金智能科技来怀发展或做大做强。
二、着力稳投资,促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抓项目,促投资。按照“谋划一批、开工一批、在建一批、竣工一批、储备一批”的思路,紧扣上位规划、政策导向、首位产业,对前期投资项目入库工作进行再梳理,完善投资项目储备库。2019年度,新增50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77个,超出计划任务2个。强化协调调度,着力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促进在建项目加快进度、增加投资量,未开工项目尽早开工、展开工作面。2019年,74个省亿元以上重点项目完成投资67.8亿元,超年度任务29.7个百分点。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幅12.6%,超额完成年初县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
(二)抓帮扶、促发展。持续推进县级领导联系帮扶企业制度,推行开发区雇员挂钩联系服务企业,扎实开展“四送一服”、“四督四保”,认真落实减税降费等政策。2019年全年,解决企业反映问题126个,减税降费3.1亿元,兑现奖补资金2.5亿元。全年新增贷款31.1亿元,中小微企业贷款占比过半,降低小微、民营企业融资成本3816.9万元。开展技术培训4350人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000万元,新登记市场主体6842家。
(三)抓清理,促升级。狠抓闲置低效用地清理,通过“腾笼换鸟”等方式,解决工业园区用地土地紧张瓶颈,保障“3+1”主导产业和招商引资中重点企业项目落地开工、投产达效。处置闲置低效用地20宗、738.7亩,有效保障金沙田环卫机具、欧斯诺儿童智能座椅等11个项目用地需求。
(四)抓三产,促提升。制定现代服务业提升三年行动计划,聚焦现代服务业十大领域,加快创新发展、产业集聚、跨界融合、补齐短板,努力构建优质高效、充满活力、竞争力强的现代服务业体系,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中建材展贸中心项目已经落户并开工建设,红星美凯龙城市综合体项目深度对接,安庆邮区分拣中心、怀安河儿童游乐公园正在推进,我县第三产业发展短板正在加快补齐。
三、全力惠民生,切实增进群众福祉
(一)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严格落实长江“1515”管控要求,深入推进“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整改销号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220个,上峰水泥及其周边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得到市政府充分肯定。继续保持污染防治高压态势,重点落实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业项目节能减排。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对风电噪音生态环境影响进行科学评估,严格风电项目准入。2019年度,除省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准入的泰风怀宁腊树风电场项目外,我县未准入其他风电项目。全力推进农村“三大革命”,实现城乡环卫保洁一体化,完成农村改厕10028户、整村推进29个,9个乡镇污水处理厂试运营。宜居县城示范项目同步推进,城市管理提标行动扎实开展,成功创建安徽省卫生县城、安徽省园林县城。
(二)有效改善基础设施。G206改扩建、S360洪平公路改建、S212大中修等工程完工, S238一期交付使用,黄墩蓝莓特色小镇入选省级特色小镇,重点项目马拉松生态廊道、黄墩春耕园投入运营使用。“三中心”及商业街、独秀山公园项目完成前期工作,于2019年11月18日正式开工建设。高度关注并加快推进文旅康养项目建设,皖江文化园一期工程、双牧安置点一期项目完成征地、拆迁、补偿,皖文化展示中心基本完工,皖江阁、皖公殿主体框架基本建成。完成农村道路扩面延伸工程540公里、危桥改造13座,获评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4.7万亩、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治理6.6万亩。完成农村电网升级投资5311万元。加快推进城北水厂前期工作,项目已经由中国十七冶集团中标,正在实施场地平整。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正在推进,拟于2020年完成3-5个乡镇自来水并网工程。计划通过3-5年时间整合乡镇自来水厂,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水平。
(三)不断改善民生水平。2019年投入资金15.8亿元,扎实推进30项民生工程。五项社会保险扩面4513人次,发放各类保险金13.4亿元、救助补助资金1.1亿元。新增城镇就业725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降至2.95%。
怀宁县法院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县
刑事审判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2019年11月,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怀宁县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指出了四个方面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工作建议。对此,县法院高度重视,及时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部门认真分析研究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强和改进刑事审判工作。现将贯彻落实审议意见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审判为中心,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地生根
畅通沟通协调渠道。在县委政法委的统筹下,加强与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部门的协调,定期召开刑事审判工作联席会和推进会,畅通司法机关的沟通渠道。
注重非法证据排除。针对被告人提出的有相关排除非法证据申请,及时召开庭前会议,要求公诉机关举示证据合法性的证据材料,确保在法庭上出示的证据均为合法证据。
健全出庭作证制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制作《证人出庭通知书》、《鉴定人出庭通知书》、《侦查人员出庭通知书》、《出庭作证保证书》等刑事法律文书样式,在庭审中由其签署出庭作证保证书。
加大法律援助力度。积极与县司法局沟通协调,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律师值班窗口,建立值班律师制度,由县司法局定期安排律师到诉讼服务中心值班,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扩大法律援助范围。2019年,我院审理的普通程序刑事案件,被告人无辩护人的,均由县司法局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指定辩护律师,全力实现律师辩护全覆盖。
二、提高政治站位,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强化责任担当。怀宁法院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深入开展专项斗争,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
坚持深挖根治。加强线索摸排,专项整治虚假诉讼,共摸排出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套路贷线索共计21条,其中虚假诉讼线索8条、高利转贷线索4条、套路贷线索9条。注重延伸审判职能,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和工作调研在堵漏治乱中的作用,“6·22”案件审结后,针对金融监管部门及当地政府在管理上的失职,向犯罪地的金融监管部门发出2条司法建议,向当地政府发出1条司法建议。将依法严惩和“打财断血”有机结合,充分利用“全面查控、深挖财产;联合出击、惩戒失信;多元施治、强力执行;宣传教育、正面引导”等措施,对黑恶势力进行“打财断血”。
加强沟通协调。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不断加强与纪委监委、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的横向协调,同时注重与上级法院的纵向沟通,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在“6·22”案件办理过程中,坚持提前介入,多次与公安局、检察院沟通磋商,最终实现案件审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三、坚持宽严相济,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准确适用
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具体案件审理过程中,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树立科学的刑事司法理念,将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程序公正等原则和理念落实到每一起案件的办理过程中,体现在每一个司法裁判上。正确区分案件性质、情节,坚持全案考察、综合衡量、精细权衡,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确保宽严有据、宽严适度、罪责刑相适应,防止机械办案。
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将于近期与公安、检察和司法机关召开协商会议,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侦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的适用。统一从宽条件、规范从宽标准,区别认罪认罚的不同诉讼阶段、对查明案件事实的价值、罪行严重程度等,综合考量从宽的限度和幅度。
四、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刑事审判能力和审判体系现代化
加强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怀宁社会的和谐安定提供公正高效权威的刑事司法保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业务培训。组织、鼓励和支持刑事审判人员参加刑事审判业务培训,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全面推进高素质刑事审判队伍建设,帮助刑事审判人员丰富业务知识,提高司法审判技能,树立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的刑事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
加强队伍补充。合理配置审判资源,择优配齐配强刑事审判队伍,加强对刑事法官助理的培养和锻炼,积极争取组织人事部门的支持,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青年人才充实到刑事审判队伍,从根源上解决审判人员年龄老化、队伍断层、案多人少的问题。
怀宁县检察院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我县公诉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县公诉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收悉后,我院十分重视,针对有关审议意见进行了研究学习,进一步明确改进方向,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履行职能,严厉打击刑事犯罪
关于要加大刑事犯罪打击力度的审议意见,着重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坚持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根本,紧紧围绕服务怀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大对严重暴力犯罪、破坏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刑事犯罪活动打击力度。二是提升介入质效。在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坚持早介入、多介入、跟踪介入,进一步强化引导侦查作用,尽早了解案情,多提指导意见,跟踪案件侦查。三是补足打伞短板。坚持扫黑除恶与破“网”打“伞”同发力,紧盯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等十大行业领域涉黑涉恶案件,为深挖背后腐败问题贡献检察力量。四是斩断利益链条。严格落实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坚持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与清查涉案财产同步审查、同步处理,加大对涉黑恶案件财产的追缴、没收力度,着力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五是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加强同公安、法院等各部门的联系,互通情况、互相支持配合,形成合力,提高办案质效,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提升专业水平,谋深谋细公诉工作
关于进一步提升公诉工作水平的审议意见,着重采取五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强化能力提升。结合公诉工作实际,着重从公诉职业道德、能力、责任、纪律和形象等方面,不断提高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新类型案件的审查能力,准确理解法律和司法解释,正确认定犯罪性质和情节,提高法律运用和政策运用的能力。二是规范办案程序。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案件质量评查等方式对办案活动实行全程监督,为检察权依法准确行使提供有力的信息化支撑。三是推进智慧检务。依靠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提高精准办案能力和办案质效。运用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加大证据审查力度,从源头上防止带“病”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建立全方位的大数据知识资源库,智能推荐和案件高度关联的法律法规、类似案例等,实现高效办案。四是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认真践行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理念,坚持检察长兼任法治副校长制度,组织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作用,组织未成年人接受法治教育。运用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大跟踪帮教力度,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五是依法严惩职务类犯罪。立足职务犯罪检察职能,积极稳妥地行使好检察机关保留的职务犯罪侦查权。严格审查起诉标准,准确把握刑事政策和法律适用标准,依法打击涉嫌贪污、受贿、利用职权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犯罪案件。
三、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行认罪认罚制度
关于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审议意见,主要从三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加强工作衔接。加大学习研讨力度,将认罪认罚制度全面适用于办案工作中。加强与县公安局、县法院的联系,通过联席会议等方式,共同探讨认罪认罚制度的衔接办法及方式,不折不扣推动认罪认罚制度落实。完善《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值班律师制度》,充分发挥值班律师在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积极作用。二是规范量刑标准。进一步完善认罪认罚制度程序规范,固化认罪认罚程序,构建普通程序、简易程序、速裁程序有序衔接的多层次刑事诉讼体系。发挥智能辅助量刑系统作用,精准推送量刑建议,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提升社会治理效果。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典型案例宣传,强化以案释法功效。组织员额检察官深入群众,以面对面的宣讲方式和接地气、入人心的宣讲内容,进一步增强干群对认罪认罚制度的认识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围绕职能职责,着力建设专业化队伍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诉队伍建设的审议意见,主要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优化队伍结构。进一步整合内部资源,规范人员配置,为公诉部门配足、配强人员并优化队伍结构。增加刑事检察部门的办案力量,将政治素质好、理论水平高、熟悉刑事检察业务、办案经验丰富的人员选配到刑事检察部门,合理配置刑事检察官员额比例,逐步配齐配强刑事检察力量。二是培养综合能力。逐步提高公诉人员的案件审查和出庭应诉能力,加强对员额检察官及助理的能力培养,进一步提高控辩辩驳技能、口语表达能力、指控犯罪水平。三是注重理论实践。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逐步锻造一支理论水平高的公诉队伍。员额检察官与检察官助理要加强理论研究,提高独立审查和法律适用能力。四是严守纪律原则。坚持原则、公正办事,不破“底线”,不越“红线”,不触“高压线”。严格按权限、职责和程序办事,严格按规定及时请示报告。
公诉职能是检察机关核心的标志性职能之一,公诉工作事关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事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决议和审议意见,不断加强和创新公诉工作,为怀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关于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第9号监督意见书
办理情况的报告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丁霞光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19年度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2019年第9号)收悉。县政府对审议意见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贯彻绿色发展理念
1.全面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要民生工程始终摆在重要位置,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县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专题听取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林长制、河长制工作汇报,并制度化、常态化部署安排专项工作,研究解决具体问题,确保生态环境和污染防治攻坚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今年以来多次专题调度调研大气污染、水环境治理等工作,县政府负责同志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分管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2.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完善全县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严格落实《怀宁县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试行)》《怀宁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明确环境监管网格化责任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建立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工作格局。将污染防治攻坚战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
3.扎实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为统领,以改善全县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环境问题整改为抓手,统筹重点领域污染防治、联防联控体系建设,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优化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明确主导产业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环评审批严守“三线一单”,促进我县产业优化升级。扎实开展“禁新建、减存量、关污源、进园区、纳统管、建新绿、优产业、强机制”八大行动,严格落实长江“1515”管控要求。开展县经开区环境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全面达标排放。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产业,全面推进我县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污染防治攻坚重点
1.统筹推进大气污染源治理。制定《怀宁县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实施办法》,实行县城烟花爆竹禁限放。组织县直单位职工、镇村干部进村入户宣传,引导广大群众主动转变观念,烟花爆竹燃放大幅减少。引进专业工具雾炮车,加大城区道路保洁频次,道路扬尘显著降低。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多次“四不两直”下沉查访,督促县住建局、城管局、县公安局等加强建筑工地、餐饮油烟、汽车尾气等污染源治理。2020年1月,我县PM2.5平均浓度42.1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43.1%;2月平均浓度31.4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50.1%。2020年将继续强化“控煤、控气、控车、控尘、控烧”等五控工作,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
2.继续抓好重点水域水污染防治。通过三轮排查,找准县城水环境186个问题,编制治理方案,计划实施县城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予以整治。其中,永宁河上游(汪洋)生态绿地公园、前进河开发区段截流、红旗渠截污清淤整治、前进河入河排水口截流(二期)、永宁河入河排水口截流(二期)等五项工程已经列入2020年实施计划,并在2020年县人代会上通过县政府工作报告“十件实事”的形式向社会庄严承诺。目前,该项目通过EPC模式明确了实施单位。2020年,县政府将推进农村改厕8000户、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站)5座,加快县污水处理厂迁扩建工程,保障水环境质量不断提高。
3.聚焦打好净土保卫战。有序推进土壤调查工作,推动永恒动力等重点企业的土壤监测工作,做好安庆博瑞电源有限公司的用地土壤及地下水情况的调查评估工作。
下一步,我县将以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目标,实行用地准入联合监管,加强耕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用地规划和供地管理。进一步严格环境准入,持续优化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明确主导产业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环评审批严守“三线一单”,促进我县产业优化升级。
三、强化联动机制,提升执法监督能力
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县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等机构作用,紧盯市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交办的尚未整改结束的36件清单问题,强化调度,强力整改,确保及时销号。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环保与公检法等部门工作衔接和协调,完善重大案件会商督办、案件移送、联合调查、信息共享和奖惩机制,切实加强环境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形成齐抓共管环保工作新格局。
强化能力建设。对标国家环保标准化建设县级标准(三级),借助生态环境系统垂直管理改革、综合执法改革契机,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管科学化、信息化和精细化水平,加强环保执法队伍能力建设。进一步夯实网格监管,强化环境污染源头控制,紧盯群众关切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不断提升县、乡生态环境工作能力。
集体学习目录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
(一)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
1.习近平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2020.3.6)
2.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2020.2.14)
3.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2020.2.5)
4.习近平在2020年春节团拜会上的讲话(2020.1.23)
(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1.习近平给“硬骨头六连”全体官兵回信(2020.1.18)
2.习近平对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2020.1.17)
3.习近平在缅甸媒体发表署名文章(2020.1.16)
4.习近平对军队老干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2019.12.9)
二、省、市人代会精神
(一)安徽省第十三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精神
1.李锦斌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
2.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奋力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安徽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胜利闭幕
(二)安庆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精神
1.安庆市政府工作报告(2020年1月)
2.魏晓明在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闭幕式上的讲话
三、疫情防控工作专题
(一)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讲话精神
1.习近平在北京考察新冠肺炎防控科研攻关工作(2020.3.2)
2.习近平出席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2020.2.23)
3.习近平在北京市调研指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2020.2.10)
4.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时的讲话(2020.2.3)
(二)中央和省、市委有关会议精神
1.3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精神
2.2月23日中央统筹推进疫情防控暨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精神
3.2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精神
4.2月2日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
5.2月19日省疫情防控工作应急综合指挥部指挥长会议精神
6.2月14日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
7.2月14日市疫情防控工作专题会议精神
四、法律法规专题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2.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
3.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做好多元化解 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矛盾纠纷工作的意见
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
出列席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人员名单
出席人员(29人)
主 任:董晓月
副主任:方茂盛 宗秀丽 陈鑫杰 丁劲松
委 员:(按姓名笔划排列)
王才水 王江海 王应娟 冯 节 宁忠源
华 瑞 刘子昭 刘兰芳 刘苗先 刘建军
刘绍华 产立杰 李 飞 李健国 李 敏
何承玉 汪向阳 汪家平 胡兴年 夏旭灿
黄德贵 程希达 詹善宁 潘 静
因事请假(1人)
杨 东
列席人员(13人)
袁维锡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潘忠苗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员会主任
夏 风 县法院院长
江 晨 县检察院检察长
刘劲松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黄字平 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副主任
黄仲平 县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副主任
江玲莉 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主任
何弘旷 县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副主任
产友春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丁霞光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汪胜兵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陈文彬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