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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团工作
怀宁县高河镇首次对政府副职进行工作评议

  为进一步增强人大任命人员的政治意识、人大意识、法治意识、公仆意识,强化任命人员接受人大监督的主动性,今年12月10日,高河镇人大首次对政府副职进行工作评议,两名副镇长向全体镇人大代表述职,并接受评议。

  一、提前谋划,心中有底。今年10月初,高河镇人大主席团开始筹备此项工作。主席团召开了多次会议,就述职评议相关工作进行商讨,包括确定述职评议的对象、评议的主体、述职的内容、评议的方式等。通过反复的沟通和酝酿,并充分征求部分代表和镇班子成员的意见,最后向镇党委汇报并取得同意,最终将此项工作列入2019年第二次人代会议程。此次确定的述职评议对象为镇人代会任命的副镇长,评议主体为本届镇人大代表,述职报告重点为履行岗位职责和分管工作情况。

  二、把好原则,有理有节。由于在镇人大开展人代会任命人员述职评议没有明确的操作办法。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高河镇人大主动向党委报告。在着手开始这项工作前,镇人大向镇党委汇报了工作设想,在取得镇党委书记同意的基础上,两次上书记办公会议、人大主席团会议进行汇报和讨论,分析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同时,镇人大与述职副镇长进行充分沟通,说明开展此项工作的目的意义,明确相关要求和程序,做到党委重视和政府支持。

  三、用好结果,确保实效。人代会前,代表们对副镇长的任职情况进行侧面调查了解。会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议,由镇人大统一制作和发放评议票,评议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此次述职评议工作得到了各方好评。一方面有利于述职对象增强履职责任感、使命感,促进镇党委政府工作更好开展,另一方面有助于代表和群众了解政府工作,对政府工作多了一个评价渠道。同时对镇人大来说,推动了监督方式的创新和拓展,达到了既评工作也评人的效果。(怀宁县高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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