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刊
发布时间:2019-11-18 阅读次数:次
怀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
10月30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高河举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董晓月主持会议,副主任方茂盛、宗秀丽、陈鑫杰和委员共29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9年1-8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县法院关于全县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县检察院关于全县公诉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在审议县发改委主任佘世俊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9年1-8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时,会议认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制定的任务目标,沉着应对持续的经济下行压力和繁重的改革任务,迎难而上、真抓实干,上半年经济运行保持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下步工作,要坚持目标导向,加大经济运行的组织协调力度,确保全年各项任务指标全面完成;要科学谋划项目,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机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主动承接产业转移,积极发展实体经济;要持续改善民生,加大民生保障资金筹集力度,确保各项民生实事项目顺利推进。会议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报告得“满意”19票,“基本满意”9票,“不满意”1票,测评结果为“满意”等次。
在审议县法院院长夏风所作的《关于我县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时,会议认为,县法院认真履行刑事审判职能,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办案质量,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下步工作,一要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要深入贯彻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措施,强化庭审中心意识,不断提升庭审驾驭能力,增强庭审的质量和效率。要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二要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主动承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职责任务,加强与纪委监委、检察院和公安局沟通配合,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确保打击环节紧凑高效,形成打击合力。三要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建设。通过多种途径,不断提高队伍素质,确保刑事法官队伍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公正司法。会议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报告得“满意”23票,“基本满意”5票,“不满意”1票,测评结果为“满意”等次。
在审议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建华受检察长江晨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县公诉工作情况的报告》时,会议认为,县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依法履行检察工作职能,认真开展公诉工作,保证法律正确实施,有效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司法公平公正,为保障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下步工作,一要加大刑事犯罪打击力度,形成打击声势,有效震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二要提升公诉工作水平,强化办案责任,加强案件管理,规范办案程序,切实提高办案质效;三要加强公诉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素养过硬、业务能力突出、公正廉洁执法、职业道德高尚的公诉检察队伍。会议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报告得“满意”26票,“基本满意”3票,“不满意”0票,测评结果为“满意”等次。
会议听取县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水利重点工程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文物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全县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全县城市绿化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决定任命袁维锡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吴江兰同志辞去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胡海洋、胡勇两位同志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决定。
县政府副县长、办公室主任江俊杰,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张文,县法院院长夏风,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建华,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平山镇、黄龙镇、清河乡、小市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及4名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关于2019年1-8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的报告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佘世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19年1-8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9年1-8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25.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7.9%。1-8月份,全县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考核口径)18亿元,增长14.1%;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4%;限上消费品零售额11.6亿元,增长14.7%;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36.3%;全社会用电量增长13.6%;金融贷款余额208.2亿元,同比增长16.9%,新增贷款18.95亿元,贷存占比53.7%。
回顾1-8月份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投资保持平稳增长。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六稳”的工作总基调。严格落实“四督四保”制度,建立健全重点项目定期调度推进机制,重点项目建设快速推进。2019年全县列入省亿元以上重点项目74个,总投资458.50亿元,2019年计划投资52.792亿元;在库市亿元以上重点项目88个,总投资498.39亿元,2019年计划投资60.34亿元。1-8月份,74个省重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43.407亿元,占年度计划的82.22%,超时序进度。计划开工项目中已有28个项目开工,开工率为93.33%,超时序进度;储备项目中已有2个项目开工建设。88个在库市亿元以上重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49.77亿元,占年度计划的82.48%,超时序进度。重大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合安高铁(怀宁段)桥墩及架梁全部完成,安九高铁(怀宁段)征迁工作有序推进。县城永丰路、香樟大道等道路工程相继开工,乡镇公租房项目启动实施,石牌新区棚户区、徽班博物馆等项目加快推进,县城河道生态补水工程提上日程。石牌戏曲文化特色小镇EPC项目开工建设,入选省农发行6个经典推荐案例;独秀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建设加快,总投资1.15亿元的生态廊道项目竣工使用。争资争项成效显著。1-8月份,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7个,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6645.7万元。
(二)县域经济更具活力。全县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8.4亿元,同比增长4%。黄墩蓝莓特色小镇规划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创建方案编制完成。全县蓝莓种植面积突破4.5万亩,集聚蓝莓产业化企业146家、深加工企业3家。第二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创建工作获批实施,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成功创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实施以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为重点的技术改造,实施技改备案项目37个,计划总投资17.7亿元。实施首位产业培育“十个一”工程,推进磁电产业园和金属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怀宁新材料研究院正式运营,城市矿山贵重金属绿色循环利用项目推进顺利,汽车零部件特色产业集群成功申报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基地)。高新技术企业蓬勃发展。4家企业申报省企业技术中心、15家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举办“乡村振兴中国梦·品牌农业中国行”暨第三届怀宁国际蓝莓文化旅游节,首届蓝莓之乡全程马拉松赛激情开跑,2019环江淮万人骑行大赛怀宁站暨怀宁县首届国际自行车赛火热开赛,蓝莓知名度和吸引力显著提高。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出台《2019年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投入10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电商企业发展。1-8月份,创建省级农村电商示范镇2个、省级农村电商示范村7个;培育年网销额超1000万元农村电商企业2个、年网销额超100万元电商品牌1个。
(三)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我县制作的镇村两级事项清单编制内容被市政务中心作为模板,向全市推广使用。开展“减证便民”整治申请材料专项行动,42家县直单位清理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5887项,拟取消3376项,精简比例57.3%。全面加强镇村两级服务大厅建设,20个乡镇、243个村(社区)全部建立为民服务中心(工作站),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税降费2.71亿元,其中2019年度新增减税降费1.63亿元。融资服务便捷高效,办理过桥续贷49户、2.34亿元,新增新型政银担贷款5.04亿元、税融通贷款0.75亿元。
(四)扶贫开发精准有力。高位推动专项巡视整改工作。对标中央专项巡视反馈意见4个方面37个问题和脱贫攻坚形式主义、官僚主义5个方面21个问题,认领问题58个并整改到位。全面排查“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突出问题74个,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措施。做细做实“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民生工程,建成贫困村特色产业扶贫园区22个,引导开展自种自养、发展特色产业贫困户2367户,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6529户,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严格落实健康扶贫“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政策,贫困人口患者综合补偿比86.62%,慢性病实际补偿比96.41%,专项救治贫困大病患者863人。
(五)民生福祉持续改善。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积极创建“安徽省园林县城”“安徽省卫生县城”,并顺利获批。投入财政资金1272万元,实施新、改、扩建幼儿园6座、校舍维修改造43个;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4855万元,支持新建星拱小学和县医院能力提升工程。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开工1000套,新开工600套、新竣工200套;建设公共租赁住房8294套,已竣工分配8139套,竣工分配率98%;5座小型病险水库出险加固工程全部完工,珠流河左岸三桥段治理工程开工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解放闸自来水厂管网延伸工程投入使用,新解决2.92万人饮水安全问题。
(六)污染防治成效明显。工作机制逐步健全,紧盯污染防治重点难点,制定《怀宁县污染防治攻坚暨江豚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实施方案》《怀宁县“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县城城区水环境问题排查工作实施方案》,按节点推进整改。确保沿江“1515”范围内无化工企业。实行问题清单管理,列出“198+28+8+X”项清单问题,逐一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空气质量明显改善。2018年以来省大气污染防治督察,交办我县的53件大气污染防治问题,全面整改结束。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县域经济结构有待优化、财政收支平衡面临压力、第三产业存在短板等问题需要在发展中和改革中加以破解。对此,我们一定认真对待,逐步解决。
二、下步工作举措
(一)聚焦扩投资稳增长。一是坚持以项目建设为主要抓手,把投资作为带动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深入开展“四督四保”,重点推进合安九城际、S238改建工程二期、S360洪平段公路改建工程等一批重大交通项目;月石棚户区改造、东南新区城镇化等一批城建项目;高河大河综合治理、“一规四补”等一批水利工程项目;智能轴承锻造、木饰面生产基地等一批工业项目;加快推进石牌特色小镇、长城文旅康养小镇等项目建设;抓紧开展中石化水封洞石油储备库、中安绿能腊树风电、长河流域综合治理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二是强化项目谋划意识。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提高项目转化率,确保全年新增75个5000万元以上项目。
(二)大力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一是深入开展“四送一服”。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共同破解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障碍,形成服务企业的工作合力,帮助企业解决融资、用工、人才等实际困难。二是继续做好“小升规”工作。督促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入规,培育新的工业经济增长点。三是加大重点项目跟踪服务力度。持续跟进今年新签约的总投资3亿元的智能轴承锻造、协议总投资2.1亿元的高性能复合材料等重点工业项目,积极推动项目开工建设,加快推进已开工项目入库入统。三是加强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企业创新意识。常态化组织产学研对接。推动企业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引进和吸收科技成果,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三)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是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加快推进蓝莓产业发展。完成蓝莓种植1.33万亩,完成7个千亩蓝莓基地建设,完成浙江蓝美公司3000亩示范基地,组培中心和育苗基地投入使用。实施 “蓝莓+物联网”全域智慧农业示范项目,积极推进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结合全国农业产业强镇示范、蓝莓特色小镇以及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以多业态复合型发展为战略,将优质粮食产业、蓝莓产业作为主导产业,大力发展绿色稻米、特色水产、特色林业、农产品精深加工和休闲农业。二是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回头看”,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推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化;启动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登记赋码工作,完成全县已成立集体经济组织的登记发证;做好成员身份确认工作,切实解决成员边界不清问题;有序推进集体资产股份量化,明晰集体产权归属,发展股份合作。三是全力做好2018年省级中心村建设扫尾工作,迎接省市验收。
(四)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一是大力推动电子商务、金融、科技咨询评估等新业态发展,支持物流、电子商务等行业积极申报省级服务业聚集区、电子商务集聚区。继续加大服务业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亿元以上服务业项目。进一步抓好服务业项目谋划。重点围绕茶岭高铁谋划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项目,围绕特色小镇谋划特色元素服务业项目。对已建成的重点服务业项目,鼓励企业积极探索发展模式,做大做强。二是完善服务业考核机制。努力从引进服务业亿元项目、新开工亿元服务业项目、服务业集聚区等方面取得突破,提升全县服务业水平。三是加大服务业调度力度。继续对服务业存量数据进行精准分析、研判,充分利用“四经普”数据成果,对接近规上服务业、限上服务业要求的企业,积极纳入到规上、限上行列。
(五)促进社会全面和谐稳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认真梳理“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加强调研研判,科学把握“十四五”时期发展环境新变化和发展阶段新特征,研究起草“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启动“十四五”规划编制前期工作。全面抓好民生实事工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等重点民生工程建设。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高城市卫生水平。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识。完善森林防火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积极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思想道德文化建设成效显著。稳步推进“五城同创”,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推进《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经济带怀宁县实施方案》,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不断加强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持续加强防汛抗旱和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食品药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防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突发、应急事件处置能力建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高度重视国防和军队建设,站在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的高度,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深化教育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群众文化活动,统筹抓好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列席会议的领导和同志们:下半年的工作任务非常艰巨,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下,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扎实苦干,确保全额完成全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关于2019年1-8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
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委主任 黄德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监督法有关规定和常委会工作安排,县人大财政经济工委围绕我县今年1—8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在此基础上,对照年初县人代会确定的计划目标,对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佘世俊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9年1—8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初审。初审认为,报告全面总结了我县1—8月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内容客观详实,下步工作安排紧扣重点、切实可行,建议本次会议同意这个报告。现将初审结果报告如下。
一、对计划执行情况的总体评价
财经工委认为,今年以来,全县上下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稳中求进为工作总基调,沉着应对持续的经济下行压力和繁重的改革任务,紧紧围绕县十七届人代会第三次会议制定的任务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真抓实干,精准施策,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扎实推进项目建设,稳步发展社会事业,不断保障民生基本。1—8月份,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稳中向好,制造业发展持续加快,重点项目投资到位率不断提高,特色产业规模化继续扩展,营商安商环境深入优化,脱贫攻坚与污染防治成效明显。全县经济运行呈现稳中有进,进中向好的态势,主要经济指标基本达到年初目标任务时序进度。
但发展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县域经济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二是投资增长后劲不足,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加大;三是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形势依然严峻。
二、对下步工作的建议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县政府及其部门要抓住重点领域,主攻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全力加速赶超,力争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要聚力补短板,强力推进首位产业发展
一要突出首位,主攻首位产业的重点。要围绕首位产业“十个一”重点任务,统筹协调科技创新、扶持政策、营商环境等要素,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着力引进新材料和高端装备制造企业,做优做实磁电产业园;要融合新一代信息技术,做优做强金属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完善首位产业链,延伸产品链条,提供具有丰富内涵的产品,提高首位产业聚集度。二要抢抓机遇,招大商引强企。全县上下,要深刻领会国家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和省、市行动计划精神,准确掌握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各项要求,围绕培育壮大首位产业目标,精准落实上位规划,突出“3+1”主导产业,以建链补链壮链为重点,科学制定目标任务,充分论证好实现目标的依据、支撑和路径,抢抓产业转移机遇,全力全速招大商、引强企,主动作为,补齐短板,促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2.要着力稳投资,促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要抓好项目入库,促进投资增长。对前期投资项目入库工作进行梳理,深入一线摸排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线索,建立投资项目后备资源库,针对具体项目精准指导,完善手续,加快建设进度,争取早日入库入统。二要加大企业帮扶力度,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充分发挥县级领导及县直部门联系服务重点工业企业、县经开区雇员挂钩联系服务企业等制度机制作用,持续开展“四送一服”活动,深入企业生产经营一线走访调研,及时帮助企业解决融资、用工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三要盘活存量土地,保障重点项目落地。对园区所有已供地企业,开展全面清理,建立园区企业用地台帐、近三年的税收台账,针对闲置和低效用地企业,坚持科学分类、因企施策、先易后难、逐个处置的原则,逐个拟定方案,逐企会商沟通,通过腾笼换鸟、先租后让、整体收购等方式处置好闲置土地,保障“3+1”主导产业和招商引资中重点企业项目落地、开工,投产达效。四要盘活存量商业地产,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坚持市场机制和创新驱动盘活现有存量商业地产,重点发展研发设计、商务服务、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引进亿元以上现代服务业项目,促进我县第三产业全面发展。
3.要合力攻坚,增进民生福祉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六稳”工作总基调,精准对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一要合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继续做好项目服务,着力推进合安九高铁及新安庆西站、东南新区新型城镇化、S238二期、石牌特色小镇、长城文旅康养小镇等重大项目,助力“安庆—怀宁”一体化发展。二要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继续围绕纺织服装、塑料及纸制品、建筑材料、粮食加工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做大做强骨干企业,推进项目技改和企业品牌战略,实现精品发展。三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继续保持污染防治高压态势,重点落实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业项目节能减排。要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慎重发展风电项目,重视和加大城乡保洁工作监管力度。四要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扶持政策,推进蓝莓产业形成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将蓝莓产业打造成为我县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以现代农业和蓝莓特色产业为引领,开发怀宁特色文旅活动,提振农村经济活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着力解决群众关注和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升农村道路通畅水平。五要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快速推进城北水厂建设;利用3—5年时间整合乡镇自来水厂,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我县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怀宁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夏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安排,我代表县法院报告近三年来刑事审判工作,请予审议。
2017年以来,县法院在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全面加强刑事审判工作,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提升刑事审判质效,为怀宁社会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2017年以来的刑事审判工作基本情况
2017年1月至2019年9月,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839件,审结801件,结案率95.47%,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其中,2017年受理288件(其中新收274件,旧存14件),审结266件,结案率92.36%;2018年受理358件(其中新收336件,旧存22件),审结341件,结案率95.25%;2019年1-9月份,受理232件(其中新收215件,旧存17件),审结194件,结案率83.62%。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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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案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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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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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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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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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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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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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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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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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
|
288
|
266
|
9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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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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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336
|
358
|
341
|
9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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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1-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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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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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
|
232
|
194
|
8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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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决依法惩处各类犯罪,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依法严惩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审结贪污罪案件7件11人;审结受贿罪案件9件9人,其中原为县处级的被告人3人;审结挪用公款罪案件4件4人,其中原为县处级的被告人1人;审结职务侵占罪案件3件3人。通过依法惩处犯罪分子,促进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对腐败分子形成了有力震慑。
严惩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16件20人。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犯罪,审结相关案件2件,判处罪犯3人。严惩重大责任事故、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审结相关案件399件,判处罪犯399人。积极参与禁毒斗争,审结毒品类犯罪案件18件22人。
依法惩治传销、电信网络诈骗等破坏经济秩序的犯罪。审结组织领导传销案件2件8人、信用卡诈骗案件4件4人、贷款诈骗、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30件49人,净化了市场环境,维护了经济秩序,促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在判处主刑的同时,依法加大财产刑适用和赃款赃物追缴力度,剥夺犯罪分子非法获利和再次犯罪的资本。
积极推进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审结公益诉讼案件3件,判处罪犯8人,最大限度地实现了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
(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保障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院党组深化认识,高度重视,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成立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担任组长。在全院树立“一盘棋”思想,不断加强刑事审判团队建设,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坚持以党组中心组、院务会议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多次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把全体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扫黑除恶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最坚定的决心、最有力的举措、最扎实的作风,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2.坚持依法审判,从严从快惩处
2018年以来,按原统计口径,我院共审理涉及扫黑除恶九大类型犯罪案件16件,判处被告人79人。其中,寻衅滋事罪5件22人,强迫卖淫、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罪2件14人,强迫交易罪1件2人,开设赌场罪8件41人。7月15日,县委政法委对照两院两部《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对该16件案件认真进行了甄别,确认其中3件21人为恶势力犯罪案件。
我院始终坚持依法严惩的审判理念,运用多种法律手段体现全面从严。对涉黑涉恶案件执行刑罚、暂予监外执行等环节均从严掌握;对被告人拟判处缓刑的涉恶案件,要求及时向本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组长汇报;将涉黑涉恶案件全部纳入审委会讨论范围,邀请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审委会,加强对案件的审判监督。同时,加强请示汇报,及时向县委政法委及上级法院汇报相关案件审理情况。
2019年7月17日至21日,我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洪灿育、龚启明、龚云枝等29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该案系上级关注、怀宁首例、安庆市目前最大的一起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院党组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审判团队提前介入,确定了“依法严惩、精品精准、快审快判、首战首胜”的工作原则,依法组成七人合议庭,先后两次召开庭前会议,历时五天顺利结束庭审,并于10月15日公开宣判。一审判处洪灿育有期徒刑十八年七个月,龚云枝有期徒刑十九年七个月,龚启明有期徒刑十九年二个月,均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26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十六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没收个人财产。
3.加强线索摸排,推进“打伞破网断血”
开展案件“回头看”,深挖细节找线索。2019年4月,我院成立“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专业审判团队”,对正在审理的民间借贷案件进行统一甑别是否具有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和“套路贷”线索,由分管领导牵头组成排查工作小组,对2012年以来受理的721件涉同一原告的民间借贷案件进行“过筛”复检,共摸排出3条疑似涉嫌“套路贷”线索、1条“软暴力”线索上报核查。刑事审判庭对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回头看”,深挖线索3条。线索摸排实行一月一调度和“两排查一报告”(维稳风险、扫黑除恶线索,零报告)制度。在具体案件办理过程中,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和“三长背书”制度,压实工作责任。目前,已向县扫黑办移送疑似“套路贷”、涉嫌“保护伞”等线索24条。
开展“打财断血”,扎实推进刑事涉案财物专项执行活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伊始,根据省高院统一部署,我院在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工作基础上,将执行工作与扫黑除恶紧密结合,在刑事审判阶段对涉黑恶案件充分利用财产刑“打财断血”。刑事判决生效十日内没有依法缴纳罚金和退出违法所得的案件,由刑庭移送执行局实行专案执行。2019年4月,执行局同步开展了“打财断血”专项执行行动。截至目前,已判处追缴违法所得2961583.1元,罚金2227500元,查封个人名下房产5处,小汽车2辆,执行到位397385元。
开展广泛宣传,拓宽线索摸排渠道。依托立案大厅电子显示屏和怀宁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在醒目位置投放扫黑除恶公益广告、宣传标语,公布本院扫黑办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由专人负责每日查看邮箱,广泛收集线索。安排专人接待来访人员,在涉诉信访案件接待、法律咨询中,不断提高对线索的敏感度、保持敏锐性,通过沟通交流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开展基层换届核查,严防黑恶势力渗透。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之际,协助县委组织部,对全县范围内20个乡镇的下属村及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及候选人进行地毯式的核查摸排,提出任免建议,保障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廉洁性,挤压黑恶势力滋生和生存的空间,严防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三)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提升办案效果
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理解把握政策深刻内涵,做到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充分发挥刑罚的惩治、教育、改造、震慑功能,促进刑事审判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一是对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被告人和未成年人犯罪、轻微刑事犯罪的被告人及对社会危害性小,并属偶犯、初犯的被告人,依法给予从轻、减轻处罚。如县纪委监委移送检察机关起诉的吴烈富挪用公款案、江解贪污案,均体现了这一刑罚原则。
二是对认罪认罚的轻微犯罪被告人依法从宽,适用单处罚金、缓刑等非监禁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2017年以来,适用非监禁刑、免予刑事处罚的共计217件,256人。
三是在审理共同犯罪案件时,注意区分各被告人的作用地位,分清主犯与从犯、胁从犯,并在量刑上予以充分体现。
(四)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作用,主动参与社会治理
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在开展重大案件审判活动中,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社会各界人士旁听庭审,组织中小学生观摩庭审;一线办案法官登上安庆电视台“法官大讲堂”栏目,通过以案释法,让人民群众知法、守法、用法;利用国家宪法日、国际禁毒日、扫黑除恶宣传等主题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干警深入村镇社区开展法治宣传和犯罪预防工作,通过面对面、零距离地讲授法律知识,不断提高法律适用的社会效果。
强化未成年犯罪案件审理。通过庭前调查,充分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身心健康状况、个性爱好、家庭情况、成长经历等,找准教育感化点,研究庭审教育方案;庭审中言“教”,通知其法定代理人,邀请邻居代表、在校生的班主任老师、村(社居)委负责人等参与听证,全面分析案情,由法官、检察官、辩护律师和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共同进行“联席教育”;庭审后慎“判”,推行未成年人缓刑听证制度,力求选择对其改造最为有利的刑种、刑期,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罚当其罪。
积极开展司法调研。由院领导带头亲自参与司法调研,积极寻求解决对策,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和工作调研在堵漏治乱中的作用。2019年6月,我院刑事审判庭在对近五年来审理的开设赌场罪案件进行专题分析后,形成《惩治和预防开设赌场罪的对策建议》并呈送至县委,得到了县委领导的批示肯定。
(五)不断完善审判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审判质效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认真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三项规程”(庭前会议规程、排除非法证据规程和法庭调查规程),坚持“证据确实充分”标准,加强证据合法性审查;突出庭审中心地位,确保证据出示、案件事实查明、控辩意见发表、裁判结果形成均在法庭,促进了刑事审判质效的全面提升。
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年初赴杭州市江干区法院、南京市江宁区法院考察学习的基础上,加强与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等部门沟通协调,借鉴先进地区法院的成功经验,改变以往社区调查评估由法院委托的模式,推行委托调查评估前置,统一确定量刑建议和适用标准,简化庭审程序,有效提升了审判质效。
推进“阳光司法”,深化司法公开。实现庭审直播和裁判文书网上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2017年至2019年9月30日,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刑事案件庭审共计377场次;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刑事案件裁判文书共计795篇,已结案件裁判文书公开率达99.25%。
二、当前刑事审判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与刑事审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相比,我院刑事审判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法官的审判能力和水平与形势发展的要求还不能完全适应,综合素质需进一步提高;刑事犯罪案件财产刑执行效率与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难度加大,刑事审判的外部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刑事审判队伍偏向大龄化,年轻法官出现断层。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与打算
为进一步提高刑事审判的质量、效率和效果,我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刑事审判工作水平,为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
一是严格依法办案,进一步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从严审理各类刑事犯罪案件;规范财产刑适用和执行,加强违法所得追缴和涉案财物处置,增强惩罚预防犯罪效果;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发挥刑罚教育挽救职能;探索未成年人审判规律,完善庭前社会调查、庭审法庭教育、判后回访帮教工作机制,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对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强化矛盾化解工作,完善多元调解、化解机制,落实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配合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突出打击重点,保持高压态势,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学习把握两院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相关司法解释,依法从严从快审理涉黑涉恶案件,严格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切实把好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加强与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协作配合,完善沟通机制,统一法律适用标准,确保凝聚合力、精准打击,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
三是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审判工作管理。在保障主审法官、合议庭依法独立审判的同时,加强对审判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完善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院庭长办案的示范作用、刑事专业法官会议的咨询作用、审委会对疑难复杂案件的把关作用,确保案件质量。积极推动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化量刑规范化改革,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促进量刑均衡化。完善案件质量控制体系,强化庭审考核、案件质量评查,推进电子化审务管理,建立审限动态监督机制,促进均衡结案,提高审判质量。
四是加强沟通协调,主动接受监督,进一步优化刑事审判环境。重大活动和重大刑事案件的审理及时主动报告,争取县委、人大对刑事审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落实好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机关的情况通报、工作会商、联席会议等制度,及时就刑事诉讼中出现的问题达成共识,统一法律适用尺度,形成打击合力。强化监督制约,以审判为中心,充分发挥审判对侦查、起诉的引导和制约作用,促进刑事诉讼整体水平提升。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认真听取和回应律师辩护意见,建立相互监督、良性互动、共同促进司法公正的长效机制。要推进司法公开,充分利用传统和新媒体,与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形成互动,通过邀请旁听庭审、网络直播、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加强法治宣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涉诉信访机制,为刑事审判营造良好环境。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严格教育管理,进一步增强刑事审判能力。加强对刑事审判工作的组织领导,调优配强刑事审判团队,全面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加强人民陪审员参与刑事案件审理,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加强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以及“正风肃纪”警示教育活动,从严教育管理队伍,完善廉政监督机制,引导干警坚守法治信仰,增强大局意识,规范审判行为,公正廉洁司法。认真研究刑事审判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准确把握刑事审判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组织有针对性的专题学习、实务培训等,提高刑事法官的审判能力。加强队伍职业化建设,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司法作风好的刑事审判队伍。
关于我县刑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
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主任 董邦明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组织常委会部分委员到外地先进地区进行考察学习,并听取县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汇报,召集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进行调研座谈。在此基础上,对县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初审。初审认为,该报告对我县刑事审判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指出了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对下步工作提出了有效举措,报告全面客观。建议本次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三年来,县法院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坚持公正审判、加大执行力度为重点,认真履行刑事审判职能、建立创新工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同时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和新形势对刑事审判工作的新要求,我县刑事审判工作还存在着审判质效需要不断提升,法官素质需要进一步加强等问题。为此,提出以下几点意见建议:
一、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刑事审判工作是刑事诉讼定罪量刑最终程序,既要依法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又要履行惩罚犯罪职责。要进一步做好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从程序、实体等多方面保障司法公正。庭审要甄别被告人前期讯问笔录的客观性,充分听取辩解意见,结合其他证据予以印证,提高刑事案件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率,严格审查定罪量刑证据,坚持“疑罪从无”原则,根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排除干扰,凸显审判中立。要认真贯彻最高法的“三项规程”,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的互动协调,畅通联系渠道,在审判过程中,注重审查案件事实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促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推动庭审实质化常态运行,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二、扎实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是当前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工作部署要求开展工作,坚持不松劲、不懈怠,积极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审前环节,做到“打财断血”、“打伞破网”,着力破解认定难、时间长等问题,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定性准确,打击有力。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坚持目标导向,层层分解任务,严格落实到人,完善执行流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发现有漏罪现象及“保护伞”嫌疑应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做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无死角,多措并举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三、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自推行以来,在全国多地已试点运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操作层面上的法律化、程序化和具体化,更是公正与效率原则在刑事诉讼领域的具体实现。法院推进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要探索新型审理模式,克服从宽简单化、绝对化倾向,从“实体从宽”和“程序从简”两方面入手,完善文书格式,规范审判程序,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落实宽严相济、加强人权保障、推进繁简分流、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公平正义方面都取得实效。
四、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刑事审判工作水平。当前刑事审判队伍偏向老龄化,要解决刑事审判工作向良性方面发展,必须要加强刑事法官的专业知识学习和审判技能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对电信网络等新型犯罪特征的研究,结合“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用以老带新、循序渐进的模式稳步推进队伍建设,提升刑事审判法官准确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同时,要合理配置审判资源,注重对年轻法官的培养,加强对刑事审判人才的储备,建立符合刑事审判人才“遴选”机制,从源头上、制度上解决法官年龄断层问题。尽可能实现专业法官职业化,按照不同案件审判的特殊性,建立审判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精的专业化、职业化人才队伍。
以上意见,供审议时参考。
关于我县公诉工作情况的报告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建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安排,受江晨检察长委托,由我代表县检察院报告我院公诉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2017年以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县委县人大中心工作,发挥检察职能,有力指控犯罪,强化诉讼监督,狠抓能力提升,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为怀宁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环境。
一、基本工作情况
公诉是检察机关的主要业务之一,主要职能是依法打击犯罪并对刑事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内容有四大项:一是对于公安机关和监察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起诉或不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二是对于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出席法庭,支持公诉;三是对于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四是对于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2017年以来,我院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888件1302人,提起公诉793件1116人,不起诉87人,起诉率85.7%,有罪判决率100%。
两年多来,我们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着力提升公诉工作的政治性、服务性、人民性为出发点,切实履行公诉职责。
(一)坚持融入大局,保障怀宁经济高质量发展
始终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主动作为,紧贴中心工作,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增强检察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主动性。
一是护航民营企业发展。在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中,慎用强制措施,坚持罪责罚相适应和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原则,打击与保护并行,充分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坚决杜绝“案件办了,企业倒了”现象发生,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2018年以来,对安徽双马机械设备有限公司3名涉案人员作出不诉决定,对安徽省新路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4名涉案人员作出不捕决定。2017年以来,提起公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33件51人,多次深入永恒动力、三环集团等骨干民营企业开展调研,向相关企业发放《案说民营企业法律风险》等法律图书2000余册。
二是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始终坚持深化思想认识,学懂、弄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好“三大攻坚战”一系列重要论述,强化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的责任担当,努力实现检察工作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为怀宁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2017年以来,共提起公诉金融领域犯罪案件32件50人、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案21件45人、套用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扶贫领域腐败案件1件4人,司法救助17件17人,救助金额35万元。
三是全力推动乡村振兴。始终坚持执法为民的宗旨,充分尊重和保障农民的各项权利,严厉打击涉农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和村干部违法行为,促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以来,我院办理了故意伤害、开设赌场等涉农刑事案件55件101人。如对董某苗等17人开设赌场案的成功办理,有力整治了农村肆意开设赌场行为,维护了农村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二)坚持依法打击,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准确打击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怀宁的和谐稳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严厉打击职务犯罪。加强与县纪委监委沟通协调,形成严惩职务犯罪强大攻势,3名省纪委监委指定追逃职务犯罪嫌疑人目前已抓获1名犯罪嫌疑人、1人主动到县监委投案自首。为了确保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我们还就案件的调查方向、证据收集、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与监委共同商议,做到所有职务犯罪案件均未退查,且均作有罪判决,充分体现了及时、高效、准确的办案理念。2017年以来,共办理职务犯罪案件11件13人。2019年1-9月,已提起公诉6件8人,已判决3件5人。
二是积极推动认罪认罚制度落地生根。2018年10月26日,认罪认罚制度正式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我院秉承宽严相济的法律精神,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与县公安局、县法院、县司法局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共同探讨认罪认罚制度的实施办法,联合县公安局、县法院相关人员共同前往浙江省、江苏省认罪认罚试点单位进行学习、交流,借鉴他人成功经验。参照先行试点单位经验做法,统一法律文书、确定量刑建议、简化庭审程序,建立起一套符合工作实际的认罪认罚制度程序规范。制度实施以来,共办理认罪认罚案件105件123人,其中提起公诉97件115人(适用速裁程序案件30件30人、适用简易程序案件62件78人、普通程序案件5件7人)、不诉8件8人,县司法局给予了大力支持,法援律师见证了123名犯罪嫌疑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向县法院出具《量刑建议书》123份,法院采纳122份,采纳率达99.1%,其中2019年采纳率为100%,如我院在办理黄某乔、黄某东等人故意毁坏财物一案,适用认罪认罚制度,七被告人均认罪认罚,与受害人达成了刑事和解,法院采纳了我院的量刑建议,对七被告均判处缓刑,该案件的成功办理充分体现了认罪认罚制度的成功适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是全面强化未检工作。严格按照“惩、防、教、治、责”五字要求,坚持对涉案未成年人遵循双向保护、综合保护的原则,推动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依法惩戒、精准帮教涉案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17年以来,我院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5件35人,其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5件24人,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10件11人,落实检察阶段特别程序20次,开展检察阶段特殊工作10次。我院还倾力打造未检办案工作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和未成年观护基地,办案区内设有心理咨询室、沙盘治疗室、未检专用讯问室、宣告室、模拟法庭等,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运用声光电等多媒体技术对未检工作做了生动的展现,未检工作办案方式将更加智能化、科学化。
(三)坚持靶向发力,推动扫黑除恶纵深发展
近年来,县检察院多措并举以实际行动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的成效,着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的精神要义,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高效办理有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案件。专项斗争开始以来,共依法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1件40人,起诉涉黑涉恶案件5件54人。2019年,在办理6·22案件期间,我院与公安形成会商制度,建立一体化办案机制,及时补充完善证据,案件提质增效成果明显。在办理4·22案件过程中,我院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公安机关于5月22日和6月28日分两案移送我院审查起诉,我院并案后顺利于7月5日起诉至怀宁县人民法院,缩短了办案期限,提升了办案效率,做到了涉恶案件无退查。深入开展涉黑涉恶案件“回头看”工作,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和“三查背书”制度,重点对案件线索来源、线索具体内容、线索处理意见进行摸排,并对涉黑涉恶案件开展案件性质分析,对前期未认定为涉黑涉恶案件作出案件说明。积极开展涉黑涉恶案件核查工作,坚持“不拔高、不降格”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已经办结和正在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坚持从黑恶势力犯罪特征方面对定性进行再审查,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
二是领导带头领办重大案件。在办理6·22案件中,检察长坚持靠前指挥,全程参与案件办理,主动提前介入,引导案件侦查和取证,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实行周调度工作机制,每周调度案件推进情况,提升办案效率。省检察院对我院办理的6·22案件质量给予高度肯定。在办理4·22案件过程中,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专案组,案件受理前积极介入案件侦查工作,对引导侦查取证方面提出27条有针对性的意见,并及时将案件相关情况向上级院领导请示汇报。
三是参与行业乱象治理。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原则,重点惩治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乱象犯罪行为,2017年以来,共依法批准逮捕非法采矿领域类案件15件36人、起诉6件16人;“黄赌毒”领域类案件75件140人、起诉69件182人。严格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运用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等手段加强对行业乱象的监督。2018年以来,针对在办案中发现执法不规范、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等问题有针对性的向行政执法部门发出检察建议6份。同时,积极参与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工作,安排干警担任公岭镇铁炉村第一书记和高河镇万兴村第一书记。
四是严惩幕后“保护伞”。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抓手,畅通举报通道,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记录制度,持续紧盯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案件,为深挖背后腐败问题贡献检察力量。2018年以来,共依法移送举报犯罪线索5条,其中涉“伞”线索1条。核查县扫黑办交办线索1条,查办司法工作人员充当“保护伞”案件1件。
五是加大打财断血力度。坚持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与清查涉案财产同步审查、同步处理,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在办理6.22套路贷案件中,对涉案财产处理情况提出建议1次,依法追缴、扣押、冻结涉案资金230余万元,查封房产6处,扣押车辆15辆、手机22部、电脑12台等。对在办的4.22案件,书面向公安机关提出涉案财产处理意见4条,公安机关依法冻结涉案账户资金390余万元,依法查封房产1处。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近年来,我院公诉工作稳中有进、进中向好,但仍然存在问题和困难:一是认罪认罚案件审查和庭审程序有待进一步简化,量刑建议有待进一步精细化;二是留守儿童涉案人员相关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未成年人帮扶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案件审查中大数据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持之以恒地抓好公诉工作。
(一)聚焦服务大局,坚持主动融入,为怀宁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认真贯彻县委决策部署,着力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依法从严打击暴恐、黑恶、邪教和“黄赌毒”犯罪,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工作,积极打击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职务犯罪及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系列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坚持把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作为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的基本途径,努力实现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合拍共振。
(二)聚焦平安建设,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努力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接下来,我院将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坚决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打赢这场为期三年的攻坚战。坚持依法严惩方针,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做好介入侦查、审查起诉、出庭公诉、诉讼监督和综合治理等工作。严格依法办案,注重案件质量,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三)聚焦民生关注,协调解决未检工作难点,更好的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打造“未成年法治教育基地”“未成年人办案工作区”和“观护基地”,从未成年犯罪预防、案件办理、事后帮教“三位一体”角度出发,联合妇联、团县委、关工委等单位加强对留守涉案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工作,解决法定监护人不能到场等问题,不断强化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司法保护,着力构建以涉案未成年人全方位观护为重点、以帮助涉案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为目标的怀宁未检工作机制。
(四)聚焦队伍建设,不断激发内生动力,促进公诉工作创新发展。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结合案件类型、办案特点、人员素能等因素,着重打造业务能力过硬的办案团队。坚决落实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要求,分管副检察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件,充分发挥领头雁率下、示范的带动作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加强党性锻炼和政治历练,不断提升政治境界、思想境界、道德境界,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加大对青年干警培养力度,既严管又厚爱,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提升队伍的职业尊荣感,激发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这次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专门听取我院公诉工作情况报告,是对检察工作的有力支持。公诉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坚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以新思想引领新征程,以新作为彰显新担当,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新的检察力量。
关于我县公诉工作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
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主任 董邦明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组织常委会部分委员到外地进行考察学习,汲取先进地区好的经验做法,并听取县检察院关于公诉工作情况的汇报,召集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进行调研座谈。在此基础上,对县检察院《关于公诉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初审。初审认为,该报告总结情况客观实在,指出问题较为具体,下一步工作思路清晰,建议本次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2017年以来,县检察院坚持以提升公诉工作政治性、服务性为出发点,在履行指控监督职能,护航经济社会发展,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司法公平公正等方面取得很大成绩,但随着司法体制改革和诉讼制度改革对公诉工作的新要求,在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公诉水平、强化法律监督,适应和推进司法改革等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和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加以解决。为此,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刑事审判监督,保障国家刑事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公诉人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要注意充分运用证据依法指控犯罪与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的有效监督相结合,把握定性定罪相关证据和事实的同时,要准确把握量刑轻重相关的情节事实,既要认真对待法定的从重或从轻的事实情节,也要准确把握酌定从重或从轻的事实情节,保证法律的正确适用。切实践行《刑事诉讼法》关于“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基本原则。员额检察官要经常交流办案心得,对复杂、疑难案件进行集体讨论、研判,将不同检察官办理的案件归类比较,充分运用刑事案件大数据进行分析,走智慧检察之路,向法院提出更为精准的量刑建议。力争做到在同时期、同地区,对同样的问题一致对待,即相同案件相同判决,无明显偏差,让被告人真正认罪服判,努力让老百姓通过每一个案件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标本兼治,坚决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梳理总结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存在的问题,突出标本兼治原则,找准根源,制定对策,在依法快捕快诉“黑恶势力”大案要案的同时,坚持抓苗头、抓小微,时刻关注涉及老百姓日常生活的小案微案,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积极优化办案模式,构建纵向贯通全县、各乡镇及村民组,横向打通综合治理、行政执法、案件矛盾纠纷等各领域多元化的工作网络,对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实行同一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工作由同一检察官办理的办案模式,提升办案质效,依法快捕快诉;加强与公安、法院等机关积极沟通、形成合力,提前对重大、疑难、复杂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引导取证,找准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实做到全面覆盖、精准发力、打网破伞、打财断血。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顺利推进,使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刑事诉讼法》进行修改,将认罪认罚从宽确立为刑事诉讼法的重要原则,并在诉讼程序和操作规范中作出相应规定,形成认罪认罚从宽的制度激励和程序保障。关于全面落实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机关一要与公安机关会商在侦查阶段、起诉阶段提前开启认罪认罚程序与社会调查评估机制,对涉及家事、婚姻、过失犯罪等轻微刑事案件,有深刻悔罪表现情形综合评估,通过依法履行不起诉、撤销案件等程序,使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整个刑事诉讼程序全覆盖;二要与审判机关就速裁程序或简易程序适用范围、认罪认罚从宽幅度、量刑标准、集中审理机制等工作进行沟通协调,提高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数量与质量;三要与司法部门协同在检察院设立值班律师工作机制,完善《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值班律师制度》,充分发挥值班律师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积极作用。正确引导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律意义,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四、进一步加强公诉队伍建设
针对公诉部门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检察机关应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优化工作部门职能,做好公诉工作后勤保障,提高公诉效率,缓解公诉人办案压力。要加强公诉人员政治理论及业务培训,树立惩治犯罪、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的正义感和良好的检察职业道德,建立专家型人才库,加大引进人才配备力度,提升公诉人员正确适法、领会政策、细心取证、逻辑顺畅的公诉能力,打造出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执法公正、作风优良的公诉队伍。
以上意见,供审议时参考。
关于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第1号监督意见书
办理情况的报告
县政府副县长、办公室主任 江俊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县人大常委会第1号监督意见书对《全县水利重点工程建设情况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针对审议意见,县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落实。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大资金筹措力度,保障水利工程建设
在全力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充分整合各类涉水涉农资金、动员社会力量投入水利建设的同时,果断抓住各金融机构支持水利建设的重大机遇,充分发挥市县两级融资平台的作用,解决补短板和重大水利项目的配套资金。根据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对皖河治理、皖河综合治理(后续治理)、大沙河治理等跨流域项目的地方配套资金统一由市级融资平台负责,我县按受益设计指标承担具体债务。对县内外短板项目,充分利用县级融资平台负责落实项目资金,融资计划与实施计划同步研究、同时落实。2016年洪涝灾害后,皖河治理通过市级融资1845万元,由县财政按本息分10年偿还,其他重点水利工程县财政融资4亿元。另外,对具备条件的项目,用PPP方式或EPC方式吸纳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近期,正在积极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解决重大水利项目的县级配套资金。
二、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保证水利工程质量
1.成立机构,健全机制。怀宁县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安排部署全县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成立项目建设管理处,专项管理工程项目建设;明确怀宁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为质量管理专门机构,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2.制定监督管理办理,不断完善监管程序。为确保质量监督人员切实履行质量监督职能,有序地开展质量监督工作,保证水利工程的建设质量,依据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际,专门印发了《怀宁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指导我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3.强化质量管理,严格建设程序。全面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勘查、设计、施工单位主体责任。一是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保证项目法人制的组织机构和技术力量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制定技术岗位职责,力促“人员优秀、工程优良”;成立工程项目部,负责项目资料收集、档案管理、进度上报、会议筹备等工作;每月按时召开工作推进会,交流情况、梳理问题,及时解决。二是严格实行工程监理制。全面实行项目监督制,规范监理行为,认真做好进度、质量、安全和投资控制;三是要求设计单位严格按照质量体系程序进行操作,对设计文件严把质量关。四是监督施工单位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和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加强施工过程中质量巡查和抽查,严把隐蔽工程质量关,严格执行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4.严格执行工程项目质量检测制。招标选择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检测,杜绝有质量隐患的工程投入运行。
三、强化工程养护举措,确保发挥长期效益
结合河湖长制工作的推进,县政府通过统筹使用水利、环保、住建等专项资金,切实保障了河湖清洁、河畅水清等专项行动的开展。各乡(镇)政府均安排了一定的专项经费,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引入社会化河湖管护队伍,对域内主要河湖实行长效管护;对微小水体采取政府补贴方式,与村、组集体签订管护合同,同时结合扶贫工作,聘请贫困户担当护河员等多种方式实行管护。河湖管护长效机制框架基本形成,河湖“四乱”及水库“垃圾围坝”现象得到了有效治理。
为加强小型水利工程日常维修养护管理工作,保证水利工程正常维修养护和安全运行,切实落实“建后管护”工作,按照《关于印发<怀宁县小型水利工程省县财政管护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怀水管〔2016〕181号)文件的规定,县财政局、县水利局根据当年汛情、旱情等实际情况,每年安排不低于200万元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专项资金,优先选择《办法》规定的养护范围中的二至三项,按“先修后补、以奖代补”的原则予以重在补助。分乡镇、水管单位落实管护主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专业化管护公司进行管护,同时鼓励通过承包、租赁、土地流转等方式委托给承包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进行管护。为保证小型水利民生工程考核,统一确定每年11月30日为维修养护项目完工时限。
四、超前系统谋划部署,提高水利建设成效
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水利工作的“十六字”方针,坚持“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力构建水利高质量发展新局。
按照全县水利改革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城乡布局,把握轻重缓急,超前谋划了2个关系全局的重大水利基础设施项目。一是怀宁县高河大河及三鸦寺湖综合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防洪工程、排涝工程、灌溉工程、水资源保护工程、生态保护开发工程、水利信息化建设工程;投资估算14.56亿元,计划建设年限4年,2019年底完成可研审批;分别通过4种渠道进行了申报(渠道1:2018年9月初上报,列入水利部水利重点项目储备——中长期储备项目<2019-2020年开工>中的“十三五”新增重点项目;渠道2:2018年10份上报,列入水利部《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渠道3:2019年4月份上报,列入水利部《长江经济带水资源保护与利用空间布局方案》;渠道4:2019年7月份通过发改委上报,列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建设重大项目)。二是怀宁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整合农村小水厂19座,新建及改建水厂7座,城乡供水管网联网升级改造;投资估算13.5亿元,并列入了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建设重大项目;2018年县政府将县域供水规划修编纳入政府重点工作推进,完成了《怀宁县县域给水工程专项规划(2018-2030)》编制工作,2019年4月21日,经怀宁县自然资源规划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现已批复实施。同时,正在组织编制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方案,并积极开展与相关大型国有企业对接,寻求我县城乡供水一体化解决投融资方案。
关于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第2号监督意见书
办理情况的报告
县政府副县长、办公室主任 江俊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县人大常委会第2号监督意见书对《全县“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情况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针对审议意见,县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落实。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规划引领,明晰发展思路
根据审议意见提出的尽快编制“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等建议,县政府高度重视,组织专门人员初步编制了《怀宁县“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规划》。目前《规划》初稿已完成,正在征求相关单位、专家意见。
按照审议意见,《规划》明确了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战略重点、保障措施等。谋划了六大“互联网+”现代农业专项行动:一是实施农业物联网示范专项行动;二是实施农业电子商务示范专项行动;三是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专项行动;四是实施信息进村入户专项行动;五是实施林业信息化建设专项行动;六是实施农业信息化知识更新培训专项行动。同时强化了保障措施建设,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作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来抓,积极出台配套政策,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农业、商务部门要切实担负牵头责任,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细化政策措施,狠抓任务落实,确保行动顺利实施。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要素保障
根据审议意见提出的坚持问题导向,在资金统筹、蓝莓+物联网建设、互联网人才培育等方面强化要素保障等建议。县政府高度重视,一是强化政策支持。统筹整合利用各类涉农资金,以项目为载体,多渠道扶持“互联网+”现代农业。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互联网+”行动。适应新型主体发展需要,研究调整省级龙头企业“甲级队”评审标准,鼓励将农业电商龙头企业作为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核心企业,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合作社、家庭农场,实现产业链接、要素链接和利益链接。各地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涉农项目经费安排上要向“互联网+”现代农业倾斜,支持农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二是加快推进蓝莓+物联网示范项目实施。目前项目技术方案、组织架构已设计完成,县农业农村局、县联通公司已启动项目实施工作。今年上半年还专门组织人员赴山东、北京等“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比较好的地区参观学习。
按照审议意见,蓝莓+物联网示范项目将针对蓝莓产业开发监控监测、统计分析、土地规划、专家咨询、二维码追溯、电商平台、物流平台等诸多应用子系统,推动项目提点扩面形成规模。三是互联网人才培育方面。重点实施农业信息化知识更新培训专项行动。选择电子互联网企业、培训机构或协会对政府机构、涉农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新型职业农民等,开展多层次、多方式的电子信息、电子商务理论、运营、实操等方面的培训,普及互联网、电子商务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育互联网专业人才队伍。
三、坚持政府主导,加强平台建设
根据审议意见提出的坚持政府主导,抓好物流平台、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监管平台建设等建议,县政府高度重视。一是完善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抓好物流平台建设。采取“政府支持、企业主导、市场化运作”模式,通过引进第三方物流管理企业,整合邮政、供销、快递及县内商贸流通企业等物流资源,建设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冷链仓库)。鼓励各类主体通过公共配送中心开展统一配送,提升县域快递物流配送能力。打造县级配送中心、乡镇物流分拨中心、末端配送网点三级配送体系,开展城乡物流共同配送,推广网订店取、末端整合等物流配送经营模式,实现销售配送同步,打造高效、快捷、顺畅的城乡物流配送体系。二是抓好信息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场地优化改造建设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电商产业园、孵化园),挖掘本地特色优势产品,建设线上线下特色产品馆,销售本地产品。统筹县域内农村电商发展,协调开展乡村电商服务网点统筹管理,加快推进乡镇、村级电子商务站建设,所有站(点)具备电子商务终端服务、代买代卖、快递收发、网络缴费、信息咨询、便民服务等功能。重点推进平山现代农业示范区智慧农业数据管理中心建设,谋划建设独秀现代农业园区大数据中心。三是加强监管平台建设。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采集和统计,建立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运行数据统计中心和监测系统,充分发挥商务、市监、农业、税务等部门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监管职能,建设农产品溯源体系。充分发挥电子商务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诚信教育,加强行业自律,促进我县电子商务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促进电商诚信体系建设。
四、坚持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
根据审议意见提出的充分挖掘特色产业资源,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加大互联网+现代农业经验与成效的宣传,激发市场主体参与热情等建议。县政府高度重视。一是加快农村电商主体培育。有效整合完善现有村级服务网点,融合金融服务社、益农信息社、就业扶贫驿站、农村快递公共服务等资源,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的原则,积极引导商贸流通、农业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专业合作组织、农资配送等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支持企业搭建电商采购平台、开设网上商城、开展网络零售,加快转型升级发展;鼓励中小型网店创业创新,支持大学生村官、乡村干部和回乡创业青年积极开办网店销售农副产品,培育一批电子商务新型示范企业。二是促进农特产品上行。重点围绕本土农特产品,发挥产业优势,支持企业开展“三品一标”认证,以及农村产品流通标准化、生产认证、商标注册、品牌培育、品控溯源和质量认证等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和推动电商特色产业对农特产品生产市场化、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形成适合网上销售的系列产品,深度挖掘产品的特色、卖点、集中力量重点打造怀宁地标产品“怀宁贡糕”、“蓝莓”、“龙池香尖”等本地农副产品。在本地农村产品中重点培育1-2个我县主流农产品或产业网络化销售品牌、老字号等。鼓励本地地标性传统产品开展网络销售。重点打造扶贫效果明显的优势产业产品上网销售,促进农村产品线上线下销售的融合发展。三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提升干部服务电子商务进农村发展的素质和能力。利用网络媒体和传统媒体大力宣传我县加快发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的典型总结等各项举措,增强企业投资和应用电子商务进农村的信心。营造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发展的良好氛围,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
以上几个方面是县政府围绕“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贯彻落实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意见所做的主要工作和安排。尽管近年来通过政府政策引导和推动,“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进度和档次上还存在一定差距,还需要持之以恒加以有效推进、落实,以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和全面提升。请县人大常委会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县的农业工作,多出谋划策、多监督指导、多提宝贵意见。我们将坚持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监督支持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创新体制机制,切实加快“互联网+”现代农业建设和发展,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和乡村振兴。
关于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第3号监督意见书
办理情况的报告
县政府副县长、办公室主任 江俊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县人大常委会第3号监督意见书对《全县城市绿化工作情况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认真研究和落实。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着力做好绿化规划”意见办理情况
当前,我县紧紧围绕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的目标,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规划编制和制度建设,强力推进城区园林绿化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提升公众对园林绿化的满意率。基本形成组织管理有序、规划建设规范、景观保护有力、绿地系统完整、基础设施配套、城市功能完善、生态环境优良、投资环境优越的局面。在县城框架不断拉大的情况下,对城区现状公园绿地进行梳理,结合宜居县城工程的开工建设、黄梅路、孔雀路“白加黑”提升工程,启动了《怀宁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工作。加大城区绿化投资力度,增辟开敞空间、扩增城市绿地为重点,充分利用闲置地资源来规划建设新的公园和游园,进行植树补株、种草及绿化修复等工作,确保生态环境持续优化;改造前期规划设计起点不高的街头绿地、道路绿化及综合性公园的功能完善,增加林荫道,更换已淘汰的长势不够好的乔木、灌木、草、花,提高城市的品味;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绿、经济适用原则,大力加强城市裸露土地绿化工作,尽快实现裸露土地的植被全覆盖,提高城区绿化覆盖率率、绿地率、增加绿量;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城市绿化,认真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公园拆墙透绿工作,确保城市绿化工作取得实效。
二、关于“切实加强后期管护”意见办理情况
一是城区绿化管理工作不断加强,管理档次稳步提升。县城管局编制完善公园管理制度、管理系统、管理体制和规章制度,各项管理工作职责明确,档案完整。绿化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安徽省城镇园林绿化导则(试行)》有关规定,重点强化道路沿线、县城出入口、主要节点、河道水系的园林建设,严禁大树进城,推进乡土树种、群落式栽植,开展古树名木普查工作和挂牌建档工作。对县城规划区内古树名木进行全面调查,逐棵进行登记,建立档案,并请专家对古树名木进行鉴定、认证,挂牌保护,签订保护责任书,明确保护单位和责任人,切实保护我县古树名木不遭受人为破坏。
二是打造精品景观,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坚持走节约型园林绿化发展道路,在节地、节水上下功夫,防止出现重复改造、高价建绿反复更换绿化树种等浪费问题,结合治水、治污,努力做好做足沿线、沿河的绿化文章推行节地措施。采取见缝插绿、拆墙透绿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河道两侧、河道两旁地块进行绿化,绿化设计避免进行大规模的地形改造,利用原有的植物群落进行造景,推行节水型绿地建设,加大绿色乔木和低矮灌木的种植,选用优良的乡土树种和耐旱植物,逐步减少需水量较大的草坪数量,努力利用自然水灌溉,推广节水型园林灌溉技术等等。制定《怀宁县城市立体绿化技术导则(试行)》,积极推广建筑物、屋顶、墙面和阳台等立体绿化,通过多种方式节约城市建设用地,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三是出台《怀宁县重点工程项目移交工作暂行办法》,规范市政绿化工程建、管分开,保障绿化工程建设与养护有效衔接,进一步明确移交、验收和接管工作程序。
三、关于“不断强化要素保障”意见办理情况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学用一致、按需施教”原则,围绕园林绿化重点工作,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定期组织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大力提升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
二是强化资金保障。按照“创园”标准和要求,城市公共绿地建设及管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足额投入,逐年增加,同时采取租地建绿方式拓宽资金渠道。城市园林建设资金以政府投入为主,辅以市场融资机制。按照“谁所有谁绿化、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园林城市建设,多渠道筹措园林绿化建设资金。
关于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第4号监督意见书
办理情况的报告
县政府副县长、办公室主任 江俊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县人大常委会第4号监督意见书对《<文物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针对审议意见,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落实。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着力加强文物保护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文物的保护意识。
文物保护法的学习和宣传是文物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县多次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文物保护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学法、懂法、守法,处理好文物保护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依法保护我县文物资源的安全。同时,注重宣传保护文物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和打击盗掘、走私、贩卖和破坏文物的典型案例,增强广大市民“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意识。此外,我县还利用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和民生工程送展下基层等活动,以及网站、报刊、电视等主流传统媒体以及微信公众号、手机APP这些新兴媒体向广大市民宣传《文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这些宣传活动,文物保护意识逐渐深入人心,为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要素保障
一是强化文物保护管理机构的职能。根据文物保护“五纳入”工作要求,我县在新的一轮机构改革中,将原县文物局更名为县文物保护中心,并成立了孙家城遗址保护管理所,在原4名编制的情况下、增加编制3名,充分体现了县政府对文物工作的重视。
二是加大对文物保护经费的投入。2019年县财政拨付50万元对县保护单位“抗日后援会旧址——郝氏宗祠”进行白蚁防治以及修缮工作,县财政投入经费,将新馆交付第三方运营,拓展了博物馆的功能,提升了博物馆的展陈及服务质量,获得了外界的一致好评。
三是加强文保队伍业务水平。2019年开展了全县各乡镇文化站站长及文保员业务培训,并安排省级以上文保单位文保员赴外培训,落定省级以上文保单位文保员巡查经费。
三、坚持保用结合,合理利用资源
充分发挥文物与旅游密不可分的关系,一是利用馆藏文物在新馆办出优质的展陈,体现我县悠久的历史文化,除基本陈列外,截止目前,今年已举办5次高质量的临时展览。二是利用文保单位,宣传历史,依托海子故居、金鸡碑以及孙家城遗址等制作宣传展示长廊,向慕名而来的广大干部群众、外地游客宣传我县的历史文化。三是利用县博物馆作为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今年与青少年活动中心联合组织了多次青少年研学活动,开展未成年人相关教育活动,并向上申报市级研学基地。县直机关、部分乡镇党委政府组织党员前往博物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
四、扎实做好孙家城遗址的保护与利用
我县高度重视孙家城遗址保护与利用工作,及时成立了孙家城遗址保护管理所,与县文物保护中心合署办公;《孙家城遗址保护管理办法》已通过制度层面完善,近期准备提请县政府常务会审议;7月份召开了孙家城遗址保护与利用工作会议,对遗址保护和利用工作做出具体安排。
县文物部门今年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向发改委申请入库项目经费已报,正等待审核。向国家文物局上报3个项目计划书,年内有望落实。
怀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吴江兰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9年10月30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五十条的规定,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吴江兰同志辞去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怀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胡海洋、胡勇两位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9年10月30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胡海洋、胡勇两位同志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怀宁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9年10月30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经2019年10月30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袁维锡同志为怀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出列席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人员名单
出席人员(29人)
主 任:董晓月
副主任:方茂盛 宗秀丽 陈鑫杰
委 员:(按姓名笔划排列)
王才水 王江海 王应娟 冯 节 华 瑞
刘兰芳 刘苗先 齐正东 江学成 李 飞
李健国 李 敏 何兆旺 何承玉 汪家平
陈国林 陈结龙 陈浩浩 胡三中 胡兴年
夏旭灿 董邦明 程希达 詹善宁 潘 静
因事请假(1人)
郝加根
列席人员(30人)
江俊杰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办公室主任
张 文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
夏 风 县人民法院院长
王建华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劲松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黄德贵 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
刘子昭 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
黄仲平 县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副主任
黄字平 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主任
刘 毅 县经开区办公室主任
何卫星 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副局长
夏斌杰 县司法局副局长
郝金龙 县财政局局长
潘金生 县公安局副政委
刘解生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朱德来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董学海 县水利局局长
程春晖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
刘观送 县统计局党组成员
曾晓国 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谢小锐 县招商中心主任
王战林 平山镇人大主席
刘绍华 黄龙镇人大主席
宁忠源 清河乡人大主席
何承雪 小市镇人大主席
张雷生 平山镇人大副主席
朱春林 县人大代表
方美华 县人大代表
汪中杰 县人大代表
王为中 县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