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
8月6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高河举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董晓月主持会议,副主任方茂盛、宗秀丽、陈鑫杰和委员共25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8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8年财政决算和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了2018年县本级决算。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和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更名的决定,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法院关于确定人员陪审员名额的报告。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事项。
在审议县财政局局长郝金龙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怀宁县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县审计局局长郑三玲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怀宁县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时,会议认为,2018年,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和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新发展理念,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财政管理不断加强,支出结构持续优化,较好地完成了县人大批准的预算。审计部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开展审计,针对查出问题,提出整改建议,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能。会议原则同意这两个报告,并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应到31人,实到25人,《关于怀宁县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得“满意”16票,“基本满意”9票,“不满意”0票,测评结果为“满意”等次;《关于怀宁县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得“满意”21票,“基本满意”4票,“不满意”0票,测评结果为“满意”等次。下步工作,一要努力培植财源。要落实好上级在产业扶持、税收优惠等方面的政策,推动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催生企业内生发展动力,全方位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二要严格预算管理。要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考核,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不断提高预算执行的效率。三要加强债务管理。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债务管理的各项规定,保障财政安全运行。四要强化审计监督。审计部门要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责任,强化专项审计调查。县政府要专题研究问题整改,全面落实整改责任,年底前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专题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潘忠苗,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程从春,县法院院长夏风,县检察院检察长江晨,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月山镇、雷埠乡、腊树镇、江镇镇、石镜乡人大主席、副主席及4名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关于怀宁县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
审计工作报告
县审计局局长 郑三玲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安徽省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的规定,县审计局对2018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审计了县财政局具体组织实施的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月山镇人民政府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原怀宁县政务服务中心和怀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以及怀宁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资产、负债及经营情况。同时围绕服务三大攻坚战和助力乡村振兴开展了扶贫资金专项审计调查、秸秆焚烧和综合利用奖补专项资金审计、石镜乡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怀宁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政策执行和经营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和怀宁县“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情况审计调查。
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全面落实县委“4568”总体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克服经济下行压力、税源增长缓慢、政策性结构性减税等不利影响,大力组织财政收入,努力强化支出管理,围绕建设“四个强县”总体目标,重点项目和民生支出得到有效保障,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
——财政收入持续向好。财税部门积极组织财政收入,狠抓收入预期管理,大力培植骨干财源,确保了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县直各有关部门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2018年争取各项转移支付资金20.6亿元,争取置换债券、再融资债券以及新增债券共9.1亿元,有效缓解了即期偿债压力,保障了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重点工程建设等资金需求。
——民生投入持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向民生领域进一步倾斜,32项民生工程实施效果明显。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支持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改善农村和农业基础设施;教育均衡发展、文化惠民工程、医疗卫生改革等各项事业稳步推进。
一、2018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及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18年,我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6266.67万元,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0643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54122.63万元,调入资金20000万元以及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928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419747.30万元,完成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5888万元的103.41%。加上上年结转结余2473.12万元,总财力422220.42万元。
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9588.58万元,上解支出1998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846.5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60397万元,支出合计419830.13万元,完成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7395万元的103.05%。
全年收支相抵,略有结余,结转下年支出2390.29万元,全年实现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
2018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236033万元,占调整后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229420万元的102.88%。加上补助收入2203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688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275117万元,
2018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254510万元,占调整后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247482的102.84%。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607万元,调出资金200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275117万元。
2018年政府性基金实现收支平衡,无结余。
(三)社会保险基金
2018年县级社会保险基金完成收入190496.65万元,完成收入预算189880.56万元的100.32%。
2018年县级社会保险基金实际支出171667.65万元,完成支出预算177279.02万元的96.83%。
当年收支结余18829万元,加上历年滚存,年末结余138078.78万元。
(四)地方政府性债务
截至2018年底我县举债的总体规模为332896.35万元,其中:
1.政府债务余额309588.38万元,未超过省财政厅核定的我县政府债务限额32437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24080.79万元,专项债务85507.59万元。
政府债务309588.38万元中含省财政厅2015年以来发行的债券资金299384万元,未置换存量政府债务10204.38万元。
2018年新增债券38285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2011万元,新增普通专项债券5572万元,新增棚改专项债券26566万元,新增土地储备专项债券4136万元;2018年当年置换债券40465万元,其中:置换一般债券39975万元,置换普通专项债券490万元;2018年当年再融资债券10539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0422万元,普通专项债券117万元;国际组织借款1715万元。
2.或有债务23307.97万元,其中:政府负有担保责任债务4883.22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18424.75万元。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合计1831.3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53.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77.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4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实际支出合计1660.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88.8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64.9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07.8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7.1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6.23万元。
(六)审计发现的问题
1.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非部门预算未及时细化
2018年批准的支出预算320023.07万元,其中:非部门预算安排122490.45万元,占支出预算38.28%,年度预算执行中才细化分配到具体的预算单位。
(2)个别项目预算执行进度慢
2018年,农村集体土地所有产权确权登记等5个项目年初累计安排预算3200万元,截至2018年底实际支出1012.41万元,预算执行进度慢。
(3)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
2018年,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22357.9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为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实际支出207.81万元。
2.收入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未及时划转
2018年9月财政部门才将2017年土地出让金中提取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1015.96万元划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专户”。
(2)部分预算收入未及时收回
截至2018年底,怀宁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累计欠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71.57万元。
延伸审计发现,怀宁县人民法院执行怀宁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592.19万元未及时通过原怀宁县国土资源局(简称“原县国土局”)上缴财政非税收入账户。因原县国土局其他行政诉讼案件败诉,望江县和潜山县人民法院划扣了原县国土局在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款2592.19万元,导致预算收入款项被占用。
怀宁县教育局、小市镇人民政府等单位欠缴划拨土地收入468.71万元。
截至2018年底,部分保障性住房住户欠缴2018年租金147.89万元,拖欠2017年及以前年度租金59.29万元。
3.支出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预算单位未严格区分项目支出和基本支出
审计抽查到凉亭乡等11个乡镇和教育会计核算中心等77个县直部门或单位未严格区分项目支出和基本支出,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工资福利等人员经费基本支出4915.63万元。
(2)保障性住房管理不规范
延伸审计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发放情况发现保障性住房管理不规范,其中:137户享受实物配租的住户实际拥有房产;65户已经进行了房产预告登记享受实物配租;3户拥有住房的享受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0.63万元;7户享受两套公共租赁住房;进城务工人员中10人已死亡仍享受实物配租。
另外,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通过自查还发现,因低保核销应清退廉租房住户89户,因房源所在地有房产应清退15户,因拥有车辆应清退11户。
目前,县保障房管理中心正在组织清理清退工作。
4.其他财政收支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财政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
审计抽查发现,经建股管理的专户资金合计2833.86万元;农业股造林补贴试点资金等涉农补贴资金 119.39万元,未按规定及时清理。
(2)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
截至2018年底,总预算往来款项中借出款项714.97万元,其他应收款6063.86万元,其他应付款18375.57万元;怀宁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其他应付款7869.25万元,应收款项5687.78万元;经建股专户出借财政资金长期挂账4788.64万元。以上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
(3)其他问题
审计过程中还发现,农村安全饮水等部分工程项目进度较缓,未及时将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一年以上未结转在建工程5658.29万元。
农业股未足额提取世行还贷准备金,截至2018年底,世行还款准备金为-11.29万元。
二、2018年度月山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财政预算执行上存在的问题
月山镇人民政府预算编制不完整,未将非税收入和年初结余纳入2018年度财政预算。
(二)政府机关及相关部门财政财务收支中存在的问题
1.违规支出
政府机关存在违规列支情况,金额合计5.30万元,其中:在已聘请法律顾问的情况下,拨付法律服务所3.50万元,资金转到个人账户;拨付仁和餐饮限上商贸会计工资1.80万元。
2.财务管理不规范,内控制度不健全
未按规定实行公务卡结算,如:月山镇人民政府支付征兵费用2.35万元,其中由个人现金支付1.03万元。
月山镇人民政府与月山镇森林防火服务队2014年签订森林防火协议,政府每年补助扑火经费4万元,补助标准五年不变,2018年拨付救火分队10.70万元,均由救火分队开具三联单收据,资金转到月山镇森林防火服务队账户,截至2019年5月底,救火分队不能提供任何账表证册。
3.财务手续不齐全,大额发票无附件或者发票与附件不一致
(1)机关经费方面,2018年列支印刷费9.12万元,其中含有印刷费支出范围之外的不锈钢大门等费用2.80万元,且无相关合同、预决算等附件资料;列支办公楼卫生间改造工程款20.33万元,该工程无预决算和竣工验收资料,结算后未按规定转入固定资产;列支办公用品0.19万元,清单与发票不符。
(2)专项资金方面,2018年列支规建管项目河道清淤31.29万元,发票与合同、工程造价等附件内容不一致;列支规建管项目206道路修缮及停车场费用23.21万元,未附相关合同、预算和验收资料;列支奇隆村污水处理及征地款42.26万元,未附预算和验收资料。
4.违规将工程发包给无相应资质等级的个人,并将大额工程款汇入个人账户
2018年列支规建管项目楼面违章拆除等14笔工程款131.64万元,工程均由无相应资质等级的个人承包并签订合同,工程款汇入相关个人账户。
5.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月山镇人民政府支付月石安置点高压移杆35万元,未附议标合同等资料。
三、2018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及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原县政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问题
1.非税收入收缴不规范
原县政务中心2018年场地租金等经营性收入4.88万元,未在账面反映,由承租单位按合同直接缴入县财政非税收入户,收入未按规定开具税务发票。
2.无预算动用上年结余资金
原县政务中心2018年经费支出中无预算动用以前年度结转结余21.34万元。
(二)县交警大队2018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问题
1.差旅费管理不规范
县交警大队2018年列支大队及所属中队差旅费38.66万元,未按有关文件规定履行出差审批手续。
2.往来款项长期挂账
截至2018年底,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425.46万元,其中2015年以前年度结转金额为25.46万元,其他应付款账面余额340.53万元,2015年以前年度结转金额为188.98万元,主要为事故救助资金173.35万元。
四、怀宁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资产、负债及经营情况及审计发现的问题
怀宁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交发公司”)成立于2013年7月10日,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2018年度县交发公司营业外收入7370万元,营业成本2637万元,利润总额4733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县交发公司总资产为166606万元,总负债为96620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6998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8%。
(一)公司人员薪金管理不规范
县交发公司负责人工资按年薪制实行,2018年总年薪20万元,其中绩效工资6万元,扣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实际发放15.42万元,工资总额、相关福利待遇及工资待遇发放操作流程没有县政府主管部门文件和规定。
(二)存量资金效益不高
截至2018年底银行存款余额37642.77万元。除中国银行存款协议利率1%、江淮村镇银行存款协议利率1.15%外,其他存款利率均为活期存款利率,存量资金的增值收益有进一步提高的空间。
(三)专项资金清算不及时
延伸审计公岭镇、黄墩镇S238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时发现,黄墩镇政府调度转出项目资金19.13万元,专户结余36.97万元。目前该项目已完工,项目资金未及时清算。
(四)违规发放津补贴
审计发现,2018年某单位参照市直有关部门文件在S238及S360指挥部领取野外补助、通讯费、岗位津贴、交通费等津补贴合计19.27万元。
(五)租车支出不规范
审计发现县交发公司专项应付款列支S238租车费1.44万元,仅有发票,没有详细支出说明。
五、服务“三大攻坚战”审计
(一)扶贫资金专项审计调查
怀宁县2018年产业扶贫项目中到村项目共37个,涉及财政专项资金832万元,到户项目涉及贫困户13123户,涉及奖补贫困户资金1775.62万元、奖补经营主体资金731.57万元。
1.部分到村产业扶贫项目收益尚未到账
江镇于山村大棚蔬菜种植、洪铺镇黄山村乡村旅游等项目收益应在2018年底前上缴村级三资账户,截至2019年4月底,上述项目收益仍未到账。
2.部分到村产业扶贫项目财务管理不规范
江镇新合村菌棒制造厂项目钢材款19.27万元和联山村蓝莓种植项目资金20万元直接支付到个人账户。
3.少数自建项目设备、材料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小额工程直接发包给个人施工
江镇新合村菌棒制造厂项目购置锅炉、灭菌仓设备21.3万元,制冷设备14.64万元,钢材19.27万元,挖机租赁费用12.13万元,经过“四议两公开”并经村理事会多方询价,但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边坡护砌工程发包给个人施工。三桥镇南方村蓝莓种植项目场地平整工程发包给个人施工。
4.部分到村产业扶贫项目资料不完善
江镇于山村大棚蔬菜项目县级财政合作发展专项资金5万元,未签订补充协议,未明确合作、收益方式等内容;雷埠乡雷埠村蓝莓种植项目多份合同内容不一致。
5.到户产业扶贫项目部分资金监管力度不够
到户产业扶贫项目中奖补经营主体的资金,相关乡镇和村无资金使用情况资料,未对该资金进行绩效考核和管理,资金监管力度不够。
(二)怀宁县2017至2018年度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及审计发现的问题
2017和2018年度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专项资金收入合计233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安排资金1302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028万元。2017和2018年度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专项资金支出合计1087.49万元,其中:2017年支出1072.49万元,2018年支出15万元。截至2018年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专项资金年末结余1242.51万元。
2017和2018年度分别申报千吨以上规模秸秆产业化企业(项目)专项省级奖补资金40.25万元和50.13万元。
1.配套资金不到位
2018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县级应配套资金667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94万元,未配套到位273万元。
2.奖补资金大量结余
截至2018年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专项资金年末结余1242.51万元,其中2017年应兑付未及时兑付196.51万元。千吨以上规模秸秆产业化企业(项目)专项省级奖补资金90.38万元全部结余财政专户。
(三)石镜乡2017年度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1.耕地保有量、新增耕地建设目标任务未完成
2017年石镜乡耕地保有量目标任务不低于1297.43公顷、新增耕地建设任务50亩,但2017年石镜乡实际耕地保有量为1291.8公顷、无新增耕地。
2.未按规定制定城乡规划
2017年石镜乡未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城乡规划制定工作,不能确定规划区内地块的规划条件,无法供应建设用地,供地率为零。
3.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总体效果不明显
2017年石镜乡9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应治理面积为237.80公顷,截至2017年底累计治理面积7.61公顷。其中3处正在生产的石灰岩、砂岩应治理为131.86公顷,累计治理面积5.61公顷。
(四)怀宁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政策执行和经营管理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
2016年1月至2018年6月,怀宁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担保公司”)共办理各类担保业务759笔,担保总额372900万元,担保代偿额4914万元。
截至2018年6月底,县担保公司注册资本30101万元,资产34786.15万元,负债5677.46万元,净资产29108.69万元。在保余额89630万元,累计代偿余额13167.25万元,享受“政银担”代偿补偿资金总额1000万元,享受税收减免优惠5171.27万元。
1.政策执行方面
(1)服务小微企业户数未达到规定比例。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1至6月,县担保公司小微企业担保户数分别为89户、100户、112户,比重分别为83.96%、83.33%、88.89%,未达到县级融资担保机构小微企业担保户数比重不低于90%的要求。
(2)担保放大倍数未达到规定要求。2016和2017年县担保公司担保放大倍数分别为4.12和3.14,不符合“县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放大倍数达到5倍”的要求。
(3)单户500万元以下的融资担保业务未按要求全部纳入“4321”政银担合作。调查发现怀宁县百斯川贸易有限公司2016年从怀宁县农商行贷款200万元未纳入“4321”政银担合作。
(4)“政银担”和“税融通”合作业务,银行优惠利率执行不到位。调查发现政银担合作框架协议中关于银行优惠利率部分未得到有效执行,部分合作协议未约定优惠利率,一些银行对部分政银担业务的实际贷款利率上浮幅度较高。
(5)未严格执行优惠担保费率。审计调查发现,县担保公司2016年“年化担保费率”为1.38%,高于规定的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2%。
2.法人治理方面
法人治理结构不规范。审计调查发现,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未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开会议决定相关事项,履行职权不到位,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经营管理方面的效用不能有效发挥。
3.合规经营方面
(1)发生的担保代偿超过净资产的5%。截止2018年6月末,担保代偿超过净资产5%的28笔10346.11万元,担保代偿占年末净资产的比重为35.54%。
(2)风险集中度方面。单个被担保人融资担保责任余额超过了净资产的10%。审计调查发现,县担保公司对怀宁越众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责任余额超过净资产的10%,比重为10.32%,担保责任余额为2750万元。
4.制度建设和风险防控方面
(1)未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审计调查发现,县担保公司未单独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未按规定向主管部门、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年度报告,经了解,县担保公司根据需要向主管部门、股东等利益相关者提供其需要的资料。
(2)未及时足额提取准备金。县担保公司未按照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的1%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2016年至2018年6月,县担保公司应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2445.80万元,实际提取1959.80万元,少提取486万元。
5.其他方面
(1)财务管理水平不高。县担保公司在财务分析为企业担保提供决策支持方面发挥的效果不理想。同时,企业资金使用效益不足,大额资金以活期存款和存出保证金的形式存在,带给公司的资金收益小。
(2)会计核算不准确。截止2018年6月末,县担保公司在“其他应收款”科目计入“应收代偿款”4888.64万元。
六、助力“ 乡村振兴”审计
2018年怀宁县“四好农村路”计划建设道路100条计224.44公里,实际完成道路建设96条计218.76公里。2018年怀宁县“四好农村路”计划总投资7060.7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164.51万元,实际完成投资4886.58万元。
(一)投资计划执行方面
个别老村道加宽项目建设未能及时完成,经审计调查发现洪铺黄上路、宏光路等3个老村道加宽项目因圩堤加固、凉亭乡马豹路因相关项目整体规划未能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完成,未完项目计划投资合计170.40万元,占年度计划总投资的2.60%。
(二)工程建设管理方面
审计抽查发现,秀山乡江屋路、三桥镇龙门路等5条路均未设置错车道,设置的伸缩缝未进行灌缝处理,土路肩无边坡防护,安保防护措施不到位,无护栏、路灯、指示灯等,部分路段通客车但未同步建设候车亭或公交车站。
(三)管护和运营管理方面
截至2018年底未完成乡村级路长体系组织建设,部分乡村道路的专管员还未落实到位,未招募培训上岗,截至2019年4月11日已整改完成。
部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不到位,未进行委托养护、合同养护,所有农村公路均未投保灾毁保险。
七、2018年度怀宁县政府投资审计开展情况
(一)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审计成果
2018年我局完成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审计项目152个,其中计划安排73个,临时交办79个,送审工程造价53357万元,核减工程造价3910万元,综合核减率7.33%,提出审计建议136条。同时我局开展了怀宁县高河东南新区城镇化建设(一期)及高河大河(城区段)综合治理等EPC项目跟踪审计,总概算约308369万元。继续实施了滨河花园EPC项目、S238怀宁段公路改建工程一期高河至黄墩段、“三馆一中心”等20个项目的跟踪审计工作。在政府投资审计中,我局从工程项目立项、勘察设计、工程建设到竣工验收及结算等整个环节揭露问题,重点关注项目管理是否到位、工程招投标是否规范、有无挤占挪用资金情况。
(二)政府投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项目实际工期超合同工期现象普遍;个别工程、设备、服务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及政府采购;部分工程财务未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竣工决算不及时、财务核算不规范;个别工程存在违法转包现象。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决定,并提出了有效的整改措施,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程序的规范性,项目工程造价的准确性、项目资金管理的合规性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八、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预算刚性约束。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并加大对预算执行全过程监督,严格落实各项政策规定,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规范财政资金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二)进一步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清理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对财政往来款项的清理力度,统筹整合各类财政资金,满足重点支出和民生项目的资金需求。
(三)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相关国有企业要加强公司治理,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各有关乡镇和单位要规范项目管理,严格履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手续,加快工程实施进度。
(四)进一步完善整改工作机制。加强审计整改落实,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限定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9年,县审计局将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大力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自觉接受县人大的指导和监督。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着力提升依法审计能力和水平,努力当好公共财政卫士,为保障怀宁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作出新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以审议。
关于怀宁县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9年上半年
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县财政局局长 郝金龙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以审议。
2018年财政决算情况
2018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财政部门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发展形势,加强财源建设,增收节支,立足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着力促改革、强管理、防风险,较好地完成了全年收支目标任务。
一、全县财政决算情况
(一)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收入完成218918万元,占调整后预算的100.33%,增长8%。其中:中央收入83976万元、省级收入8675万元、县级收入126267万元。总收入中,税收收入175541万元,增长8.94%;非税收入43377万元,增长2.87%。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9589万元,占调整后预算的101.33%,增长10.89%。
根据现行财政体制,2018年我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6267万元,加上一般债务转贷收入54123万元、转移支付补助206430万元、上年结转2473万元、调入资金20000万元,以及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928万元,总财力为422221万元。减去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9589万元、专项上解支出1998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60397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资金7847万元后,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结转下年支出239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表详见附表一。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236033万元,占调整后预算的102.88%。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203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688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275117万元。
全县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254510万元,占调整后预算的102.84%。加上专项债券还本支出607万元,调出资金200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275117万元。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无结余。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详见附表二。
(三)社保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全县社保基金收入190497万元,社保基金支出171668万元,分别完成预算的100.32%和96.83%。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收入27646万元,支出2448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收入29836万元,支出1655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收入75642万元,支出7504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收入11109万元,支出821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入42536万元,支出43548万元;工伤保险收入1153万元,支出1307万元;失业保险收入2101万元,支出2073万元;生育保险收入474万元,支出449万元。
当年收支结余18829万元,加上历年滚存,年末结余138079万元。
二、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县乡两级中,县本级全口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5035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99.43%,比上年增收13357万元,增长9.43%。扣除按体制上下划59711万元后,加上上级补助206430万元、上年结余2473万元、调入资金2000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4123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928万元,财力合计391278万元。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8646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 100.51%,加上专项上解199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60397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847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390万元,县本级支出总计391278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县本级收支决算表详见附表三。
三、2018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狠抓财政收入,不断夯实财力基础。始终将“抓收入”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密切部门协作,强化收入预期管理和重点税源监管,确保了财政收入有序入库、平稳增长。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政策支持,全年共争取各项转移支付资金20.6亿元,争取债券资金9.1亿元,有效缓解了即期偿债压力,增加了对脱贫攻坚、农业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等资金支持。
(二)实施积极政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效发挥积极财政政策对经济发展的引导和驱动作用,实施中小微企业减税1.6亿元,兑现各项政策奖扶资金3.47亿元。帮助企业通过担保、过桥、税融通等渠道融资,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支持配合平台公司创新投融资手段,采用PPP、EPC等模式落实了S238二期、高河大河治理及东南新区城镇化等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三)优化支出结构,支持民生持续改善。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障民生支出,全年各类民生支出30.07亿元,占比86.03%。以民生为主的事业投入力度持续加大,支持了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有力保障了脱贫攻坚支出需要;统筹推进了“四好农村路”、棚户区、老旧小区、农村危房改造;全面落实了惠农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
(四)深化财政改革,持续规范财政管理。建立和完善经开区财政体制、乡镇财政体制,充分调动各级发展经济积极性。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持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稳妥实施国库支付电子化改革,持续开展部门预算公开评审,依法有序实行预决算公开。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上线运行隐性债务监测系统,加大政府债务监管力度。开展两次县乡财政财务大检查和预决算信息公开、扶贫资金、“小金库”治理等11项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收支管理。
四、预算执行中有关事项报告
(一)上级转移支付及补助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06430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0745万元;一般转移支付收入119730万元(体制补助28358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22646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6872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75955万元。政府性基金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203万元。
(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2018年由于财政支出增加,需综合财力安排,根据《预算法》规定,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928万元。预算执行结果,一般公共预算超收、转移支付增加等形成一定结余,2018年末,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847万元列入下年度预算安排。
(三)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18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县债券资金91004万元,其中:置换债券40465万元(一般债券39975万元、专项债券490万元);新增债券38285万元(一般债券2011万元、专项债券36274万元);再融资债券10539万元(一般债券10422万元、专项债券117万元);国际组织借款1715万元。截止2018年末,我县政府债务余额为30958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为224081万元、专项债务余额为85508万元,均未超过省政府核定的债务限额,风险总体可控。
(四)上年同级审提出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同级审”提出的问题,县政府责成各有关部门对照问题清单,逐项加以整改。县财政部门也按要求进行了整改。一是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科学编制预算,按《预算法》规定制定预备费使用方案,并报经县政府审批使用。硬化预算约束,严格预算执行,按规定拨付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部分非预算单位启用平台实拨模块,将预算指标纳入财政一体化平台管理,实现国库集中支付。二是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2018年累计清理缴库存量资金14425万元。三是进一步清理财政资金往来款项。针对总预算及财政专户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问题,采取收回预算统筹安排、组织暂付款项和借出款项清收、梳理符合列支条件的暂付款并报县政府批准后列支等多种形式进行整改。四是继续加大与法院、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协调配合力度,清缴德琳公司土地出让金6088.78万元。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财政运行和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收入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支出结构仍需调整优化;预算绩效管理和评价工作需要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仍需加大;财政改革还需深入推进。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不断完善,努力解决。
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面对经济下行、减税降费政策性减收等多种压力,全县财政工作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县人大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增收节支为核心,以规范管理为抓手,有力有序做好各项保障工作,较好地实现了财政收支运行总体平稳。
一、全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6月份,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收入完成14487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61.26%,增长15.87%。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597万元,增长12.26%。 从收入结构看,税收收入完成12645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60.79%,增长27.38%,税收占比为87.28%;非税收入完成1842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64.65%,下降28.47%,非税收入占比为12.72%。
1-6月份,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30343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5.75%,较上年增支32877万元,增长12.15%。
2019年上半年收支情况表详见附表四。
(二)政府性基金和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6月份,政府性基金收入161564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605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9.54%,同比增长144.13%;政府性基金支出188593万元,完成预算的439.25%,同比增长182.20%。
1-6月份,社保基金收入963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77%,同比增长3.9%;支出599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79%,同比增长11.46%。
二、上半年财政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扎实推进减税降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强化宣传培训,确保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确保企业和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上半年,全县减税降费8479万元。
(二)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加强收入预期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分析会、调度会,把握组织收入主动权。强化税源管控,狠抓收入征管,确保收入有序入库。上半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收入完成14487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61.26%,超额完成“双过半”目标。
(三)着力保障重点支出。优化支出结构,支出重点向民生倾斜,上半年民生支出25.72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84.76%。继续实施省定30项民生工程,实际到位资金12.36亿元,占全年计划的79.2%。大力支持脱贫攻坚,县本级安排扶贫资金7857万元,用于四好农村路、危房改造等扶贫项目。
(四)有序推进重点工作。依法及时公开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及时兑现各类财政奖补资金9129万元;积极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激励政银企多方合作。开展企业上市“挂牌”摸排、推进资本市场化运作, 5家公司在省股交中心科创板成功挂牌。深化平台公司对外战略合作,多渠道融资项目有序推进。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获得省财政各类新增债券8.4亿元。助力推动乡村振兴,实施一事一议公益事业项目117个;批复启动蓝莓种植等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166个。积极推进独秀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落实项目资金4.86亿元,马拉松生态廊道建成并投入使用。建立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预警机制,防范财政资金支付风险。扎实开展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打击恶意逃废债、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清收等工作;认真开展乡镇财政财务、非在编人员绩效考核奖励发放、惠农补贴“一卡通”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总的来看,上半年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收入完成进度、增幅均居全市前列,支出有效保障。但随着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的实施,减税效应加速显现,财政收支形势仍异常严峻,收支平衡压力巨大。
收入方面:一是收入保持持续较快增长的难度加大。由于跨年带入及上年缓征税收数额较大且集中在上半年入库等原因,我县上半年收入增幅呈前高后低、逐月回落态势,预计下半年收入将保持中低速增长。二是今年以来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的实施,加上前期减税降费政策的翘尾因素,预计影响我县收入1.6亿元,财政增收压力加大。
支出方面:我县基本财力仅能保障最基本的“三保”支出, 而脱贫攻坚、扶持企业发展、债务还本付息、支付养老保险等都是必不可少的,文明创建、乡村振兴等各项重点工作推进,支出在不断增加。预计全年至少有6亿元的支出缺口,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
三、下半年财政工作重点
下半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县人大十七届三次会议决定、决议和本次会议要求,紧盯目标不放松,全力以赴抓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积极政策,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用财政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赢得市场活力的“乘法”,助推财政与经济良性互动。二是开展降本减费促融资专项行动,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完善新型政银担、税融通、续贷过桥等融资机制,破解企业融资难题,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修改完善企业上市奖励扶持政策,力争企业上市实现突破。三是支持重点项目谋划、促进在建项目加快建设、推动建成项目深度发展,培育壮大财源,增强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四是加大向上争取政策资金力度。继续将县直有关部门争取上级资金纳入年度综合考核,财政部门将积极支持配合并实施相应奖励。
(二)强化收入征管,确保预期目标实现。一是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和财税政策变化,动态分析收入执行情况,给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当好参谋,及时提出应对措施。二是加强收入预期管理,加大收入调度力度,掌握组织收入工作主动权,确保收入预期目标实现。三是加强与税务部门协作配合,依法依规组织收入;有效发挥综合治税平台作用,加强税源监控,坚持应收尽收;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确保及时足额缴库。
(三)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需要。坚持有保有压、厉行节约的原则,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民生等重点支出,把有限的资金用到最需要的地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牢固树立“节支就是增收”的理念和“过紧日子”思想,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压减比例争取达到10%。二是硬化预算约束,严格预算追加,优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三是继续抓好存量资金清理工作,对结余资金以及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结转2年以上、县本级专项资金结转1年以上的,收回财政盘活处理。四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进一步深化综合财政预算,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四)深化财政改革,完善财政监督机制。一是有序推进政府决算、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二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扩面提质,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三是扎实推进政府采购、投资评审等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开展国有资产清理,实施好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国库业务标准化管理。四是加强对民生政策落实、专项资金管理和县直单位财务收支等方面的监督检查,防范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中的风险。五是制定出台加强财务管理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六是继续加大力度开展金融环境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打击恶意逃废债等方式,多措并举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净化金融环境。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依法监督下,坚定信心、振奋精神、迎难而上、主动作为,努力完成全年财政工作目标,全力保障和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关于怀宁县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9年
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审查结果的报告
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李健国
县人大常委会:
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主任委员宗秀丽的带领下,开展了我县2018年度财政决算和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调研,听取了审计局《关于2018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并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我县2018年决算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2018年财政决算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8918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33%。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6267万元,加计债券转贷资金、上级补助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上年结余等,收入总量为422221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9589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33%,加计债务还本支出、上解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支出总量为419831万元。收支总量相抵,年终结余2390万元。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5035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99.43%。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8646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100.51%。
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236033万元,上级补助及债券转贷收入3908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75117万元。收支相抵无结余。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90497万元,支出171668万元,当年结余18829万元,累计滚存结余138079万元。
决算显示,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量、政府性基金收支总量,与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相一致;社保基金收入总量增加3270万元、支出总量增加2903万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8年,县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决策和县委部署以及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各项决议,贯彻实施预算法,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加强对脱贫攻坚、生态环保、民生等重点领域的支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较好完成了县人大批准的预算。针对上一年度审计报告中所揭示的问题,县政府及其部门进行了认真整改。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会议同意郝金龙局长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报告,批准县政府提出的2018年县本级决算草案。
同时,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8年决算草案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也反映出预算执行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非部门预算细化不及时,部门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相互调剂混用;被审乡镇预算编制不够完整,财务管理不严谨;极少数部门财务报销不严格,个别部门发放津补贴不规范;被审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内控制度不健全;保障性住房管理需加强清理,国有资产的监管需加大力度。
二、关于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1-6月份,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4876万元(全口径),为预算的61.26%,增长15.87%;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0597万元,为预算的64.63%,增长12.2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03436万元,为预算的95.75%,增长12.15%。
政府性基金收入161564万元,完成预算的259.54%;支出188593万元,完成预算的439.25%。
社保基金收入96385万元,完成预算的67.77%,支出59981万元,完成预算的48.79%。
审查发现,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支双过半,超出时序进度;政府性基金收支超预期较多,主要因素是土地出让收入大幅度增长。公共预算收入增长较快,重点税源贡献突出,收入结构持续优化;支出进度进一步加快,重点支出有效保障,民生支出占比84.76%。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随着国家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的实施,收入增幅开始放缓;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企业扶持、债务还本付息、民生工程及重点项目建设等支出不断增加,支出压力十分突出。
三、审计工作评价
县审计局聚焦主责主业,围绕县委部署和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于人大监督,努力克服人少事重等困难,对我县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依法进行了审计;对1个乡镇、2个部门开展了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对县交投公司、担保公司等2个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了审计;为推动打好三大攻坚战、助力乡村振兴开展了专题审计调查。揭示了县乡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自然资源资产、扶贫资金项目、国有企业经营等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审计建议,较好履行了审计监督责任,也为人大的决算审查提供了参考。
建议会议同意郑三玲局长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审计报告。建议县政府要专题研究问题整改,全面落实整改责任,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清单、整改责任清单、整改结果清单制度。年底前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专题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四、几点建议
为全面贯彻实施预算法和人大有关决议要求,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努力做好财政预算管理。决算工作要强基础、固根本、溯根源,发挥决算反馈预算的作用,提升服务经济能力,进一步促进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规范完善。充分预计减税降费对财政预算的影响,多渠道开源弥补减收,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兜牢“三保”底线,努力实现今年的预算收支平衡。结合县机构改革和部门职能调整,优化整合基本支出,清理规范项目支出,减少交叉重叠。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体系建设,为2020年建立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打好提前量。
(二)深入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要切实树立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强化政府和部门主体责任。增强预算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更多体现政策实施效果和服务对象满意度。加强对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指导,提高自评质量和可信度。规范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扩大外部评价的比重。加强绩效评价结果与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结合。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应向社会公开。
(三)继续加强政府债务管控。在收支形势严峻的情况下,不得放松政府债务管理。严禁以BT方式举债或以委托代建等名义变相举债,不允许脱离预算约束在法定限额外违法违规举债,不得通过异化政府投资基金、PPP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变相举债。继续清理结转结余资金,盘活变现政府存量资产,统筹用于债务还本付息和重点支出。严格新增债劵资金使用,依法依规进行预算调整。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怀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设立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和内务司法
工作委员会更名的决定
(2019年8月6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怀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
怀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
同时根据职责调整,将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
怀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确定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的决定
(2019年8月6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怀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怀宁县人民法院《关于提请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决定确定怀宁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为126名,同意县人民法院分期分批提请任命。
怀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9年8月6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经2019年8月6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子昭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
何弘旷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韩丽丽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出列席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人员名单
出席人员(25人)
主 任:董晓月
副主任:方茂盛 宗秀丽 陈鑫杰
委 员:(按姓名笔划排列)
王才水 王应娟 冯 节 刘兰芳 刘苗先
江学成 李 飞 李健国 李 敏 何兆旺
何承玉 汪家平 陈国林 陈结龙 陈浩浩
胡三中 胡兴年 董邦明 程希达 詹善宁
潘 静
因事请假(6人)
王江海 华 瑞 齐正东 吴江兰 郝加根
夏旭灿
列席人员(26人)
潘忠苗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
程从春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夏 风 县人民法院院长
江 晨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劲松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黄字平 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主任
黄仲平 县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副主任
彭新才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郝金龙 县财政局局长
郑三玲 县审计局局长
彭传林 月山镇人大主席
吴江华 月山镇人大副主席
产跃旗 雷埠乡人大主席
郝四清 雷埠乡人大副主席
产立杰 腊树镇人大主席
凌睿怀 石镜乡人大主席
王明权 石镜乡人大副主席
刘宏生 江镇镇人大主席
郝玉琴 县人大代表
陈高尚 县人大代表
刘书生 县人大代表
钱明结 县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