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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决定
关于将S238怀宁段公路改建工程二期三桥至平山段PPP项目财政补贴费用纳入跨年度财政预算的决议

 怀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将S238怀宁段公路改建工程二期三桥至平山段PPP项目财政补贴费用

纳入跨年度财政预算的决议

 

2019年6月6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怀宁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怀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将S238怀宁段公路改建工程二期三桥至平山段PPP项目财政补贴费用纳入财政预算有关事项的议案》(政秘〔2019〕58号)。会议决定,同意县人民政府采取PPP模式,实施S238怀宁段公路改建工程二期三桥至平山段项目,项目总投资75561.38万元。批准该PPP项目以“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将财政补助费用概算总额133537.17万元(最终以审计结果金额为准),在15年的运营期内分年度纳入县本级财政预算,列入中长期财政规划。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广PPP模式的决策部署和财政部《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牢牢把握“规范运行、严格监管、公开透明、诚信履约”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PPP项目规范化建设,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助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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