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举行第二十次会议
6月6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在高河举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董晓月主持会议,副主任方茂盛、宗秀丽、陈鑫杰和委员共30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全县水利重点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全县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全县城市绿化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文物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将S238怀宁段公路改建工程二期三桥至平山段PPP项目财政补贴费用纳入财政预算有关事项的议案;审议了关于确认许可对县十七届人大代表产文军依法采取拘留措施的报告;审议了关于接受产文军、张汪应辞去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议案;审议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的报告。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事项。
在审议县水利局局长董学海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县水利重点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时,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强化各项工作举措,集中力量建设好、管理好“一规四补”工程和一批重点水利工程,较好地发挥了水利设施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增长、推进结构调整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会议原则同意这个报告,并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应到31人,实到30人,报告得“满意”23票,“基本满意”6票,“不满意”1票,测评结果为“满意”等次。下步工作,一要加大投入。认真谋划项目,积极争取资金;拓宽投融资渠道,吸收社会资本,逐步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多渠道保障水利事业发展。二要加强管护。落实管护责任,健全管理机制,将管护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三要突出重点。大力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积极推进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加快下浒山水库和城北水厂项目建设,尽快发挥效益,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在审议县农业农村局局长黄汪国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县“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情况的报告》时,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谋划和推动互联网+现代农业工作,以农业物联网、农产品电子商务、信息进村入户等为主要形态的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模式逐步形成。会议原则同意这个报告,并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报告得“满意”21票,“基本满意”9票,“不满意”0票,测评结果为“满意”等次。下步工作,一要加快规划编制。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结合我县实际,明确发展重点和发展措施,坚持高起点、高标准规划。二要突出示范引领。推进农业物联网综合服务平台和6个示范点建设,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吸引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合力推动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三要强化要素保障。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培养专业技术人才。
在审议县城市管理局局长张斌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县城市绿化工作情况的报告》时,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城市绿化工作,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各项工作措施,以更高的标准提升绿化水平,积极推进生态城市建设,成功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全县绿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会议原则同意这个报告,并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报告得“满意”26票,“基本满意”4票,“不满意”0票,测评结果为“满意”等次。下步工作,一要做好绿化规划。要统筹绿化用地,因地制宜、见缝插绿,着重解决县工业园绿化用地少问题,进一步提升城市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二要加强后期管护。要加强城市绿化的日常管理和养护,着重做好城区背街小巷、老旧小区的绿化管养和更新升级,同时要落实编制,配强队伍。三要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群众尤其是领导干部的爱绿护绿意识,加大对绿化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理力度。
在审议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程春晖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文物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时,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严格落实《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扎实开展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会议原则同意这个报告,并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报告得“满意”24票,“基本满意”6票,“不满意”0票,测评结果为“满意”等次。下步工作,一要增强文物保护意识。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和责任感,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氛围。二要健全工作网络。加强文物保护工作者队伍建设,增加人员编制,扩充工作队伍,加强管理培训,提升工作能力。三要完善工作机制。落实文物保护“五纳入”工作要求,明确文物保护工作部门职责和任务,强化部门间沟通与配合。提高财政预算安排,落实博物馆在职人员24小时值班补助。四要有效利用文物资源。在严格保护文物的前提下,充分挖掘文物内在价值,发挥文物公共文化服务、精神滋养和社会教育功能。加快孙家城遗址开发与利用进度,发挥博物馆传承文化功能,整合县内文物资源,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县政府副县长、政府办主任江俊杰,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张文,县法院院长夏风,县检察院检察长江晨,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高河镇、石牌镇、月山镇、茶岭镇乡人大主席、副主席及4名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怀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将S238怀宁段公路改建工程二期三桥至平山段PPP项目财政补贴费用纳入跨年度财政预算的决议
(2019年6月6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怀宁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怀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将S238怀宁段公路改建工程二期三桥至平山段PPP项目财政补贴费用纳入财政预算有关事项的议案》(政秘〔2019〕58号)。会议决定,同意县人民政府采取PPP模式,实施S238怀宁段公路改建工程二期三桥至平山段项目,项目总投资75561.38万元。批准该PPP项目以“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将财政补助费用概算总额133537.17万元(最终以审计结果金额为准),在15年的运营期内分年度纳入县本级财政预算,列入中长期财政规划。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广PPP模式的决策部署和财政部《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牢牢把握“规范运行、严格监管、公开透明、诚信履约”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PPP项目规范化建设,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助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怀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9年6月6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经2019年6月6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汪中生同志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刘观清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丁雪源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郑文雄同志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王宏军同志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查长胜同志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 军同志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汪 鹏同志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周小友同志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怀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同意怀宁县公安局对县十七届人大代表产文军
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确认意见
(2019年6月6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怀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确认许可对县十七届人大代表产文军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报告。会议同意主任会议意见,确认许可怀宁县公安局对县十七届人大代表产文军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怀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产文军辞去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
(2019年6月6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怀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产文军辞去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
怀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张汪应辞去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
(2019年6月6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怀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张汪应辞去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
怀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19年6月6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张汪应、产文军辞去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他们的代表资格终止。
现在,怀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共有代表252名。
特此公告
关于全县水利重点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
县水利局局长 董学海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安排,受县政府委托,下面我向会议报告全县水利重点工程建设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1、“一规四补”工程的实施背景。2016年特大洪涝灾害,暴露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还存在明显的短板和薄弱环节。为此,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一规四补”水利项目实施方案,(即:出台新一轮水利工程规划,补齐主要支流及中小河流治理、湖泊防洪综合治理、重点区域排涝能力建设、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这四块短板)。我县高度重视,制定了《关于在“十三五”期间开展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一规四补”示范县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怀发[2017]11号),积极与省、市对接,将我县2条支流和6条中小河流治理、1座中型泵站更新改造、31座小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列入了《安徽省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实施方案项目清单》。除此之外,县政府还根据实际情况,新增了自选内容:即中小河流治理5个项目、泵站新建或更新改造6个项目、中型水闸除险加固4个项目。项目总投资13.42亿元(其中:中央资金2.62亿元、省级投资2.31亿元、县级自筹8.49亿元)。计划建设周期为四年,从2017年开始至2020年结束。
2、“一规四补”工程实施情况。截至目前,已完工和即将完工项目有:一是主要支流治理项目1个,即皖河治理怀宁段工程。二是中小河流治理项目7个,分别是石牌西堤加固工程、高河南圩完巩段治理工程、洪铺镇西圩堤防加固工程、洪铺东圩堤防加固工程、高河大河干流左段治理工程、高河大河干流右段治理工程、珠流河三桥河段治理工程。三是泵站新建或更新改造项目5个,分别是联合泵站(由杨联、胜天、四联三个站组成,我县争取的全省22处大型泵站之一)、高河南圩完巩站、万兴站、洪铺西圩张凤岔站、洪铺东圩狮山站更新改造工程。四是小水库除险加固项目31个,涉及全县13个乡镇。五是中型水闸除险加固项目1个,即解放闸除险加固工程。上述项目共完成投资4.29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32亿元,省级投资0.56亿元,县级自筹2.41亿元)。续建和在建项目为:一是中小河流治理项目2个,分别是高河大河(城区段)综合治理工程、珠流河左岸三桥段治理工程。二是泵站新建项目1个,即高河中兴河闸站新建工程(县城城区排涝泵站,为一大型泵站,抽排流量55立方米/秒,装机6台潜水贯流泵,单机功率710千瓦,总功率4260千瓦)。上述项目涉及水利工程投资3.28亿元(其中:省级投资0.11亿元,县级自筹3.17亿元)。
3、其它重点水利工程实施情况。2017年以来,我县还实施了以下重点水利工程:一是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17年工程投资850.25万元,解决了建档立卡的贫困村人口及非贫困村的贫困人口共1.7005万人(其中贫困人口5995人)饮水安全问题,涉及10个乡镇,91个行政村,实施管网延伸工程10处,新建山区小型集中供水工程2处,新建引泉、打井等分散供水22处(以村为单位计算)。2018年工程投资1182.00万元,主要实施洪铺镇自来水厂管网延伸工程1处,新增和改善受益人口1.7259万人。2019年总投资1141.15万元,截至5月底,工程已完成90%,提升和改善2.92万人饮水问题。二是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工程。2017年是我县小型水利改造提升工程五年计划的最后一年,完成的总体任务为:小水库除险加固8座;塘坝扩挖1591口;农村沟河清淤整治47条;农村小型泵站改造1494千瓦;小型水闸除险加固8座;中小灌区改造2个3万亩。累计完成专项资金奖补总计划3698.7万元。三是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工程。2018年实施农田水利建设“最后一公里”工程,项目投资7007万元,治理面积6.37万亩。自2019年起,该工程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实施。四是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根据《安徽省“十三五”高效节水灌溉总体方案》(皖水农[2017]93号),我县2018至2020年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任务(水利部门)为:2018年度1500亩、2019年度2000亩、2020年度1500亩。2018年度的建设任务已经完工验收。2019年工程建设正在实施。前二年工程建设地点均为黄墩镇,该项目按2600元每亩的标准建设,二年共投资915.41万元,有力地促进了蓝莓产生的发展。
(二)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为抓好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根据不同工程的建设要求和实际需要,县政府均成立了以分管县长为组长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在资金筹措、征地拆迁、建设管理等方面压实相关部门和属地政府职责,确保工程项目按期完工。
二是强化前期工作,多方筹措资金。强化前期工作。及时编制怀宁县灾后水利建设专项规划、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规划等,建立水利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库。对列入项目库的工程,排出年度实施计划,并提前开展审批。多方资金筹措。全力争取国家和省级资金支持,积极申报项目,充分整合各类涉水涉农资金,动员社会力量投入水利建设,仅2018年争取省水利项目资金就达7750万元。同时,抓住金融机构支持水利建设的利好政策,充分发挥融资平台作用,解决重大水利项目的配套资金。对具备条件的项目,采用 “EPC”或“EPC+O”的方式吸纳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
三是严格基建程序,全面落实 “四制”。所有水利项目均实行“四制”管理,实行项目法人制。县政府授予水利局或乡(镇)组建工程项目法人,由市水利局审查项目法人组建方案,确保项目法人的组织机构和技术力量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实行招标投标制。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全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投标过程中,严格履行县财政评审、招标备案、招标公告、资质审查、公开开标、封闭评标、招标总结等手续。实行工程监理制。规范监理行为,认真做好安全、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实行合同管理制。以合同管理为核心做好建设管理工作,参建各方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四是狠抓工程推进,全面加强监管。我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均按照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包括招标设计)、建设实施、生产准备、竣工验收、建后评价等八个主要阶段,我县还增加了财政评审程序。狠抓工程进度。从工程前期工作开始,就抽调精干力量,实行专班推进,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狠抓安全质量。健全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项目建设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实行了“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设计、勘测)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机制,从而确保了工程质量和安全。狠抓资金监管。遵循水利基本建设单位财务管理办法,制定了《工程价款支付办法》,明确了对工程款结算及支付的规定和要求。建设资金由财政专户存储,专款专用,资金使用与管理规范有序。狠抓工程验收。及时组织完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对验收中提出的意见,相关项目法人单位认真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落实到位,确保工程早日发挥效益。
(三)工作成效
一是水利工程抗灾基础得到了有力夯实。主要支流治理3个项目,中小河流治理11个项目,共计加固堤防长度158.2公里。县城城区段防洪标准将提高到五十年一遇,5000亩以上圩口防洪标准达到二十年一遇,其他圩口防洪标准不低于十年一遇。泵站新建或更新改造7个项目,装机11972千瓦,城区排涝标准达到二十年一遇,农田排涝标准达到十年一遇。小水库除险加固31座,水库隐患得到消除,防洪达到设计标准,兴利库容得到有效恢复。中型水闸除险加固4座,拥有的防洪、排涝、灌溉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二是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得到了有力促进。水利设施是现代农业建设不可或缺的首要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基础性工程,是生态环境改善不可分割的保障系统。水利重点工程的建设,在拉动内需、民生改善、农民增收、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障防洪排涝安全、改善自然生态环境等诸多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促进作用。
三是水利干部职工队伍得到了有力锤炼。在如此大规模的水利建设管理实践中,广大水利工程建设者、管理者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既为工程建设做出了应有贡献,也得到了有力锤炼。新理念、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广泛应用,不仅让他们拓宽了技术视野、丰富了建设经验,同时也使“求真、务实、创新,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水利精神得以体现。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几年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为:
一是施工环境亟需进一步优化。个别乡镇、村及群众对水利工程建设的认识还不够高,支持建设的力度仍需加大。在征地拆迁、临时用地、工程补偿等方面漫天要价。甚至强行推销工程材料、推介施工队伍等。
二是工程管护亟需进一步加强。对水利工程而言,三分建设、七分管理,但我县水利工程管护工作相对滞后。虽然制定了《怀宁县河道、堤防安全运行管理办法》、《怀宁县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以及实施了河湖长制、小型水利工程“两证一书”制等机制,但由于县、乡(镇)分级管理的机制不明,特别是乡(镇)管理投入经费不足,管理人员缺乏等因素,导致建成移交后的水利工程日常维修养护艰难运行。
三、下步工作重点
为扎实推进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工作,下一步,县政府将按照省、市相关要求,狠抓工作落实。
(一)着力抓好工程前期工作。一是抓好“一规四补”工程前期工作。主要支流治理项目2个,分别是计划投资1亿元的大沙河(人形河)治理怀宁段工程、计划投资2.8亿元的皖河综合治理怀宁段工程。中小河流治理项目2个,分别是珠流河左岸黄龙段防洪治理工程、幸福河津潭河皖河圩防洪工程。泵站更新改造项目1个,即计划投资0.796亿元的皖河圩皖河站工程(中型泵站,新建泵站总装机4400千瓦,抽排流量40立方米/秒)。中型水闸除险加固项目3个,分别是马踏石闸、张灌闸、联合闸除险加固工程,涉及马庙、金拱、凉亭3个乡镇。上述工程总投资为5.85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3亿元,省级投资1.64亿元,县级自筹2.91亿元)。县政府将抓紧与省市有关部门的对接,争取早日开工建设。二是抓好高河大河及三鸦寺湖综合治理项目前期工作。该项目已谋划列入2019年县重大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预计该项目建设总投资在14亿元。目前,项目可研正在编制,计划2019年底完成可研批复,并以通过长江经济带水生态环境修复项目上报省水利厅。三是抓好县域供水工程前期工作。编制了全县供水规划(2018年-2030年),县政府已经审批,水利局正在编制实施方案。与此同时,为积极推进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正在与国有上市公司进行洽谈合作,有望达成社会资本参与供水工程实施。
(二)着力抓好工程建设管理。按照基建程序,进一步加强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落实。重点加强进度、质量、资金、安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资金安全、施工安全、工期安全、人员安全”,同时,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优化施工环境,使所有水利工程早日发挥效益。
(三)着力抓好工程建后管护。县政府将进一个步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明晰县乡管护责任主体,加大水利工程管护投入,健全管理制度,创新工程管理机制,推进工程管护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运作,努力实现“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的“三有”局面。通过规范化、法制化管理,促进工程效益能长期、稳定、高效发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全县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将以人大常委会审议工作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理念,按照水利部提出的“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持之以恒,强化举措,只争朝夕,扎实苦干,向全县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水利工程建设答卷,为实现怀宁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环境,为实现怀宁频岁安澜、社会安定的水经济环境而不懈奋斗!
全县“一规四补”项目有关情况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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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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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建设内容 |
项目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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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中央 资金 |
省级 投资 |
县级 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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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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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216.5 |
26249.5 |
23059 |
84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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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已完工项目和即将完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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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67.93 |
13211.5 |
5600 |
24056.43 |
|||||
1 |
皖河治理 怀宁段工程 |
加固堤防11.1公里,锥探灌浆0.33公里,压渗平台1.05公里,填塘1.45公里,护坡护岸3.95公里,河道疏浚3.1公里,拆建穿堤涵闸19座,拆建排涝站2座,修建堤顶道路及上下堤道12.82公里等 |
11300 |
5650 |
2260 |
3390 |
|||||
2 |
石牌西堤加固 工程 |
2.54公里堤段加高培厚,9处隐患点处理,拆除封堵穿堤涵闸2座,拆建桥梁1座,修建10.45公里堤顶砼防汛道路等 |
3828.35 |
|
|
3828.35 |
|||||
3 |
高河南圩完巩段治理工程 |
加固河堤2.775公里、撇洪沟堤0.64公里;拆建完巩站,扩建万兴站,新建3.415公里泥结石防汛道路等 |
2252.97 |
|
|
2252.97 |
|||||
4 |
洪铺镇西圩堤防加固工程 |
加固堤防5.45公里;拆建自排闸和泵站出水箱涵各1座;拆除象山老站和西圩高排闸;修建5.45公里堤顶防汛道路等 |
2899.02 |
|
|
2899.02 |
|||||
5 |
洪铺东圩 堤防加固工程 |
加固堤防6.5公里;拆除重建狮山站,新建6.5公里泥结石堤顶防汛道路等 |
3195.57 |
|
|
3195.57 |
|||||
6 |
高河大河干流左段治理工程 |
清淤疏浚河道长6.2公里;加固堤防1.2公里;新建堤顶防汛道路1.2公里等 |
2177 |
1197 |
435 |
545 |
|||||
7 |
高河大河干流右段治理工程 |
加固堤防6.2公里,拆除重建穿堤涵闸5座,新建堤顶防汛道路等 |
4129 |
2271 |
826 |
1032 |
|||||
8 |
珠流河三桥河段治理工程 |
河道拓宽10.77公里,新建护岸2.14公里;拆建蓄水堰4座、加固1座;拆建进水闸1座;拆建提水站2座;拆建机耕桥4座;新建防汛道路10.77公里等 |
3336.02 |
|
1052 |
2284.02 |
|||||
9 |
联合泵站 更新改造工程 |
拆除重建3座泵站,总装机12台套2280千瓦,其中杨联站装机4台套1000千瓦,胜天站和四联站均装机4台套640千瓦 |
3513 |
996 |
477 |
2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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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高河南圩完巩站更新改造工程 |
拆除重建泵站1座,装机2台套150千瓦 |
资金含在高河南圩完巩段治理工程项目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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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高河南圩万兴站拆建工程 |
新增装机1台132千瓦 |
资金含在高河南圩完巩段治理工程项目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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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洪铺西圩张凤岔站更新改造工程 |
装机1台110千瓦 |
资金含在洪铺镇西圩堤防加固工程项目中 |
||||||||
13 |
洪铺东圩狮山站更新改造工程 |
拆除重建泵站1座,装机4台套640千瓦 |
资金含在洪铺东圩堤防加固工程项目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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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小水库除险 加固工程 |
江镇赵山等31座水库除险加固 |
4970 |
2337.5 |
360 |
22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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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解放闸 除险加固工程 |
拆除现有老闸,在原址重建3孔胸墙式节制闸 |
1267 |
760 |
190 |
317 |
|||||
二 |
续建项目和 在建项目 |
|
32764.78 |
|
1056 |
31708.78 |
|||||
1 |
高河大河(城区段)综合治理工程 |
防洪工程、排涝工程、水环境治理工程、滨水景观工程、水利信息化建设等 |
29500 |
|
|
29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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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珠流河左岸三桥段治理工程 |
堤防加固1.974公里,防渗处理0.4公里,护坡护岸1.048公里,拆建穿堤建筑物2座;河道拓挖4.562公里,拆建桥梁5座、蓄水堰3座等 |
3264.78 |
|
1056 |
2208.78 |
|||||
3 |
高河中兴河泵站新建工程 |
新建泵站1座,装机6台套4260千瓦 |
资金含在高河大河(城区段)综合 治理工程项目中 |
||||||||
三 |
前期工作项目和即将开工项目 |
|
58583.79 |
13038 |
16403 |
29142.79 |
|||||
1 |
大沙河(人形河)治理怀宁段工程 |
堤防加固,迎流顶冲段处理,穿堤建筑物拆建,修建堤顶防汛道路等 |
10000 |
2500 |
2750 |
4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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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皖河综合治理 怀宁段工程 |
堤防加固,护坡护岸,河道疏浚,穿堤建筑物拆建,修建堤顶防汛道路等 |
28000 |
3500 |
8750 |
15750 |
|||||
3 |
珠流河左岸黄龙段防洪治理工程 |
综合治理河长6.8公里,包括堤防加固,新建或加固穿堤建筑物 |
3228.83 |
|
1224 |
2004.83 |
|||||
4 |
幸福河津潭河皖河圩防洪工程 |
综合治理河长8.5公里,包括堤防加固,新建或加固穿堤建筑物 |
2972 |
|
1124 |
1848 |
|||||
5 |
皖河圩皖河站工程 |
拆除现有老站,原址重建中型泵站1座,装机4400千瓦,抽排流量40立方米/秒 |
7960 |
3184 |
1592 |
3184 |
|||||
6 |
马踏石闸 除险加固工程 |
中型水闸拆建 |
3482.17 |
2089 |
522 |
871.17 |
|||||
7 |
张灌闸 除险加固工程 |
中型水闸拆建 |
1194.49 |
717 |
179 |
298.49 |
|||||
8 |
联合闸 除险加固工程 |
中型水闸拆建 |
1746.3 |
1048 |
262 |
436.3 |
关于全县水利重点工程建设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
县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委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提升我县水利重点工程建设水平,县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委在常委会领导带领下,组织常委会有关委室负责人,赴杭州市萧山区和湖州市安吉县等地学习考察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先进经验,同时深入小市、黄龙、高河等乡镇,实地调研了解我县水利重点工程建设情况。在此基础上,对县水利局局长董学海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县水利重点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初审。初审认为报告对我县近年来的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工作的情况总结较为全面,反映的问题客观具体,下步工作切实可行,建议本次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近年来,县政府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一规四补”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一规四补”示范县创建工作,强力推进水利重点工程建设。一是积极谋划项目,主动与省、市对接,将河流治理、水库除险加固、泵站改造等40个项目列入了省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项目清单,另外自选新增水利项目15个。二是强化资金筹措,县政府充分整合各类涉水涉农资金,全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充分发挥市县两级融资平台作用,积极筹措资金,有力保证了项目建设进度。目前已完工和即将完工项目39个,完成投资4.29亿元。三是水利工程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县堤防加固长度158.2公里,县城城区段防洪标准达到五十年一遇,5000亩以上圩口防洪标准达到二十年一遇,农田水利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标准等得到有效提升。
从调研情况来看,当前水利重点工程建设也还存在一些需要高度重视的问题:一是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建轻管现象,工程管护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群众参与水利建设的积极性有所减退,水利工程建设环境需要进一步优化;三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推进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加快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四是在水利工程规划设计理念还需要进一步改进,水利工程建设不但要注重经济、安全,还要努力做到周边环境和谐共生。针对以上问题,特提出以下意见建议,供审议时参考。
一、加大筹措资金力度,保障水利工程建设。一要积极争取上级支持。要抓住上级强力推进水利重点工程建设的重要机遇,认真研究相关扶持政策,积极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力争更多的项目纳入项目库。二要持续加大政府投入。县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将水利工程建设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各项扶持政策,建立水利工程财政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三要完善和创新水利建设投融资体制,建立健全以公共财政为主渠道,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的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投融资机制。
二、强化项目建设管理,保证水利工程质量。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确保责任有效落实、工作措施规范、配套资金到位、监督管理有力。要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加大涉水工程建设中涉黑涉恶势力线索摸排及打击力度,为工程建设营造良好环境。要加强资金监管,围绕财务管理、成本控制等关键环节,完善监督体系。强化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把保证质量安全作为工程建设的核心任务,努力把我县水利工程建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精品工程、放心工程。
三、强化工程养护举措,确保长期发挥效益。要结合“河长制”,厘清管护主体责任,落实管养经费,加强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做好清淤疏浚和清障除杂工作,保障涵闸持续健康运转,确保水利工程正常运行。要积极探索第三方管养机制,鼓励当地群众参与,全面加强建后管养工作。要加强基层水利工作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提高队伍素质,提升专业水平。
四、超前系统谋划部署,提高水利建设成效。水利是系统工程,在谋划水利工程、布局水利体系的过程中要坚持因地制宜、民生优先、生态优先的原则,在发挥防汛、排涝、灌溉、供水作用的同时,构建起人水和谐共生的水环境、水生态、水景观。要按照水利改革发展总体布局,统筹城乡,把握轻重缓急,超前谋划一批关系全局的重大水利基础设施项目,有力有序推进落实,全面提升我县水利设施建设水平。加大力度对接下浒山水库项目建设,加快城北水厂建设进度,力争我县尽早受益。要坚持共享发展理念,切实落实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1号审议意见书意见,尽快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坚决打赢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战。
关于全县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黄汪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县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情况报告如下,请予以审议。
一、 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物联网和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我县以农业物联网、农产品电子商务等为主要形态的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也取得长足进步。
1.农业物联网建设。目前已建成1个县级农业物联网综合服务平台和6个农业物联网示范点。县级综合服务平台于2014年底建设完成,目前整个系统运行平稳。6个示范点分别是安徽皖山食品有限公司稻鸭共生监控系统、怀宁县农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设施花卉生产监控系统、怀宁县国平现代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水产精细化养殖系统、乐一乐家庭农场设施蔬菜精细化种植系统、怀宁县双兴生态养殖有限公司畜禽精细化养殖及生产监控系统和怀宁县吉丰农业生态有限公司畜禽物联网示范点。目前各物联网示范点已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
2.农产品电子商务情况。目前,我县建有1个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1个农村电商物流配送中心,243个乡村电商服务站点,全县20个乡镇建成乡(镇)农村电商运营中心,实现县乡村三级公共服务全覆盖。2018年全县电子商务交易额7.36亿元,新增电子商务经营主体110家;组织培育申报省级农村电商示范镇3个,培育申报省级农村电商示范村7个,培育申报省级农村电商示范网点7个,培育申报省级农村电商重点企业2家,培育申报省级农村电商重点品牌2个。截止目前已有6家三品一标企业20个产品,4家省级涉农商标品牌企业开展在线销售。
3.信息进村入户情况。按照《农业部信息进村入户村级信息服务站建设规范》等工作规范,2018年开始,我县以标准站、专业站和简易站三种类型建设村级信息服务站,统一使用“益农信息社”品牌。目前已建益农信息社19个,县级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正在规划建设之中。力争到 2020 年,信息进村入户村级信息服务站全覆盖。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各乡镇及有关部门把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作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先后成立了农业物联网建设、农村电子商务、信息进村入户等专项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各相关部门参加,强化推进领导力量,统筹协调资源,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有序落实。同时制定了《怀宁县农业物联网建设实施方案》、《怀宁县农村电子商务实施方案》、《怀宁县信息进村入户实施方案》等,出台配套政策,全力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顺利实施。
(二)强化政策支持。统筹整合利用各类涉农资金,以项目为载体,多渠道扶持“互联网+”现代农业。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互联网+” 现代农业行动。适应新型主体发展需要,研究调整省级龙头企业“甲级队”评审标准,鼓励将农业电商龙头企业作为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核心企业,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合作社、家庭农场,实现产业链接、要素链接和利益链接。加大电子商务站点建设力度,鼓励新开设网店或微店,支持本地传统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鼓励传统行业商家嫁接互联网项目促进本地消费;加大电子商务对外交流力度。
(三)强化试点示范。在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示范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率先开展“互联网+”现代农业试点示范。围绕精准农业、物联网应用、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农业电子商务等环节开展试点示范,探索互联网技术在农业领域集成应用的新途径、新模式,示范引领本地“互联网+”现代农业加快发展。
(四)强化基础建设。积极推进光纤进村入户工程,加快农村地区宽带网络建设,全面提高宽带普及率和接入率。大力推进以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为代表的新一代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支撑基于互联网的各类创新。
(五)加强队伍建设。依托农业科研院校、市场经济主体,建立“互联网+”现代农业专家服务队伍。支持返乡人员创业,整合电商协会、产业园、电商企业人才资源,以服务外包形式委托社会专业服务机构培训。充分利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各类培训资源,组织开展村级信息员培训,加快信息员知识更新和技能提升。
(六)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互联网+”现代农业有关政策措施、典型经验、发展成效的宣传力度,开展技术产品、服务平台、运营模式推介,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互联网+”现代农业的良好氛围。在产品品牌培育、包装、美工、运营、宣传推介等方面给予个体技术指导,努力提高特色产品网络知名度,培育一批电商企业。
三、存在问题
1.财政支持资金少。我县目前农业物联网、农产品电子商务、信息进村入户建设,仅农产品电子商务建设有上级财政资金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顺利,布点较多,初步覆盖县乡村三级,初步具备简单的电子商务交易功能。农业物联网这几年只建设了6个示范点,由于财政资金支持少,全县示范点布局少,且已建成的部分示范点,由于缺少维护资金,难以正常运行,不能发挥示范作用。信息进村入户,上级没有财政资金支持,目前无法大范围启动实施。同时,已规划的蓝莓特色产业物联网建设、现代园区物联网建设等,因资金筹措难,一时难以推进。
2.社会发展氛围差。“互联网+”现代农业投资大、回报慢、风险高,目前我县还没有产生“互联网+”现代农业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显著的示范点,社会资本投资“互联网+”现代农业的氛围还没有形成。
3.专业技术人才缺。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互联网+”现代农业技术人才、规划人才、宣传推介人才少,各村、园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懂“互联网+”现代农业的人才缺。同时,我县毗邻安庆、合肥等城市,人才流失严重,“互联网+”现代农业的发展,特别是农村电商发展,更需熟悉县情的本土人才。
4.特色产品资源少。我县农特产品资源有限,缺少大品牌,龙头产品。怀宁蓝莓虽已触网销售,但受限于产品加工不完善,鲜果保鲜运输难等问题,交易额不大。
5.企业电商规模小。我县农村电商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存在农产品互联网销售环节薄弱、商品化率低,线上销售薄弱。主要体现在规模化经营程度较低,缺乏标准化标识,市场竞争力弱,仓储物流成本高,产品网上销售区域受限等方面。
四、 下步打算
(一)整合资源,合力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
政府引导、市场配置。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互联网企业等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培育形成市场主导的运营机制和模式,同时发挥政府在战略引领、规划指导、政策支持、标准规范制订、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引导作用。
需求导向、融合创新。围绕农业转型升级、农民增收致富、城乡协调发展的实际需求,瞄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目标任务,运用跨界、融合、创新、共享的互联网思维,促进信息技术在农业各行业、各领域、各环节的应用,创新“互联网+”现代农业新业态,拓展“三农”发展新空间。
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信息化基础,顺应农业现代化发展需要,明确本地“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方向、思路、目标和任务。遵循信息化发展规律,先易后难,重点突破,避免重复建设,切实保障“互联网+”现代农业健康有序发展。
统筹规划、示范带动。做好前期谋划和顶层设计,在农业物联网、农业电子商务、农业电子政务、信息进村入户、农业大数据、农产品质量安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重点领域开展试点示范,总结成功经验,优化配套政策,强化推广应用。
(二)健全体系,实施六大“互联网+”现代农业专项行动
1.实施农业物联网示范专项行动。推动大田物联网区域工程升级,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应用物联网技术,加强农业物联网技术和应用模式创新,加快物联网技术在农产品加工领域应用。
2.实施农业电子商务示范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农村电商网络,推动农业电子商务应用示范,发展生鲜农产品和农资电子商务,加快发展“互联网+”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开展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产地市场信息化示范应用。
3.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专项行动。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快信息技术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应用。
4.实施信息进村入户专项行动。加快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建设,探索建立可持续运营机制。
5.实施林业信息化建设专项行动。积极推进林业信息化建设,推进林业科技推广工作机制创新。
6.实施农业信息化知识更新培训专项行动。加强“互联网+”现代农业知识更新培训,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三)重点突破,加快“蓝莓+物联网”全域智慧农业示范项目建设
为做强怀宁蓝莓产业,打造蓝莓之乡,推进我县“互联网+”现代农业突破和发展,县政府将整合资源,重点建设“蓝莓+物联网”全域智慧农业示范项目。针对蓝莓产业开发监控监测、统计分析、土地规划、专家咨询、二维码追溯、电商平台、物流平台等诸多应用子系统,基于物联网采集的数据和各应用子系统实时反馈的数据,利用大数据技术实现蓝莓种植标准化知识库,为政府、大市场、种植户等不同角色提供综合服务。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怀宁“互联网+”现代农业取得的进步,是县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监督指导的结果,是全县人民共同奋斗的结果。在此,对县人大常委会长期以来对农业工作的关心重视和大力支持,表示衷心地感谢。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此次审议活动为契机,全面自查自纠,虚心接受意见,奋发图强,与时俱进,努力开拓怀宁互联网+现代农业新局面。
关于全县“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
县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委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县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委在常委会领导带领下,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赴山东寿光等地学习考察“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的先进经验,同时深入金拱、高河、平山等乡镇,走访双兴生态养殖有限公司、乐一乐家庭农场、皖山食品有限公司等物联网建设示范点和平山镇现代农业产业园智慧中心,实地调研我县“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情况。在此基础上,对县农业农村局局长黄汪国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县“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初审。初审认为,报告全面总结了我县“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情况和主要做法,客观地分析了我县“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并就下步工作进行了深入谋划,报告客观全面,建议本次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近年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通过强化组织领导、政策支持、试点示范、基础建设、队伍建设和宣传引导等举措,认真谋划和推动“互联网+”现代农业工作,逐步形成以农业物联网、农产品电子商务、信息进村入户等为主要形态的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模式,县级农业物联网综合服务平台和6个农业物联网示范点相继建成并投入运用,农村电子商务实现县乡村三级公共服务全覆盖,村级信息服务站建设有序推进。
从外出考察和县内调研情况来看,我县“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与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互联网+”现代农业缺少总体发展规划,影响现代农业长远发展。二是农业物联网建设滞后,尚处于零星试点示范阶段。三是投资主体单一,项目支撑不足,社会资本投资“互联网+”现代农业积极性不高。四是专业人才缺乏,人才支撑不足,现代农业发展基础需进一步夯实。
为此,特提出以下意见建议,供审议时参考。
一、坚持规划引领,明晰发展思路。互联网+现代农业可以突破传统农业经营服务模式的局限,拓展“三农”发展新空间,为农村农业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新动力。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的紧迫感,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信息化现状,顺应农业现代化发展需要,认真研究政策、研判形势,思考、谋划农业发展方向,尽快编制“互联网+”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目标、战略重点、保障措施等,确保我县现代农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要素保障。统筹利用各类涉农资金,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涉农项目经费安排上向“互联网+”现代农业倾斜,保障六大“互联网+”现代农业专项行动顺利实施。要围绕蓝莓特色产业,加快推进“蓝莓+物联网”全域智慧农业示范项目实施,开发监控监测等应用子系统,带动农村物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物联网示范项目提点扩面形成规模。要发挥我县科研合作平台作用,探索建立高等院校、电商企业、行业协会共同参与的“互联网+”现代农业人才培训模式,提高“互联网+”现代农业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不断壮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三、坚持政府主导,加强平台建设。一是抓好物流平台建设。主动对接乡村电商和快递物流企业,整合乡村电商和快递物流网点资源,建立完善全县物流网络体系,畅通农产品出村通道。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重点支持有特色产业的乡镇电商平台提质升级。二是抓好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完善乡镇电商综合服务站建设,做好农产品市场供需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工作。加强平山现代农业示范区和独秀现代农业园区农业信息化建设,谋划建设县级农业大数据中心和农业数据资源库,建立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推进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在线化、数据化,改善“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的基础环境。三是抓好监管平台建设。要逐步构建适应互联网运行特点的管理体系,加强“互联网+”现代农业监管。
四、坚持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要统筹抓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和“三变”改革等工作,引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激发农业农村内生发展动力。充分挖掘我县蓝莓等特色农产品和乡村田园风光等资源,培育壮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等现代农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全面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突出抓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工程,促进一批本土农业电商平台和农业电商龙头企业做优做强。加大“互联网+”现代农业经验和成效的宣传力度,激发市场主体参与热情,探索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围绕绿色食品和全域文化旅游等主导产业,大力开展农业招商引资、引企、引智,注重引进有实力、有带动力的行业领军企业,带动我县现代农业发展。
关于全县城市绿化工作情况的报告
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张 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下面我向会议报告全县城市绿化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城市绿化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县紧盯“五城同创”目标任务,立足完善城市功能,美化人居环境,大力推进园林绿化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园林绿化投入约3亿元,建成区绿地面积为613.82万平方米,绿地率为33.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3.69平方米,园林绿化建管养水平进一步提升。
2016年7月份以来,县政府将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纳入全县重点工作台账管理,梳理问题,明确清单,狠抓落实,强化调度,督查督办。2019年5月9日省园林县城创建核查组来我县进行核查,并顺利通过验收,现正在公示中。
1.公共绿地面积大幅提升。大力推进城市园林绿化景观建设,以乔木为主,依靠水体,道路骨架打造绿色景观。在原有独秀公园、怀安河公园、小游园基础上,新建了稼先公园、永宁河公园、蓝莓公园及街头游园,完成了怀安河公园绿道周边、网球场、篮球场、黄金沙滩等提升改造工程。建成后的公园,定位准确,规模适宜,指标到位,设施齐全,功能分区合理。同时,重视水体岸线自然化效果,通过建桥修堤亲水、植树种花造景、水系综合治理等措施,建成前进河、怀安河、永宁河景观轴、生态轴,滨水生态景观初具规模。
2.道路绿化全面铺开。重点强化道路沿线、县城出入口、主要节点、河道水系园林绿化建设。先后对城区20余条主次干道进行提升改造,道路绿化由过去单一行道树形式向多层次的植物配置过渡,完成S238及G206城区段绿色长廊和石牌大道、月山大道、雄山路、内环北路、独秀大道延伸段、纬七路、纬二路、怀安河西路、永宁大道、东经二路、稼先南路等道路绿化建设,同时有计划对背街小巷绿化进行提升改造。基本形成了以乡土树种为主,乔、灌、花、草合理配置的道路绿化新格局。目前,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达98%。
3.小区绿化品质提高。小区建设严把绿化用地指标关,新建成的小区绿地率指标大于35%,旧城改造绿地率大于25%。对已建成的小区要求在维护好现有的绿化景观的同时,尽量扩大绿化面积,大力推广垂直绿化、屋顶绿化、阳台绿化。并根据省级宜居县城试点和园林县城创建要求,启动实施拆墙透绿改造。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达95%。
4.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坚持走节约型园林绿化发展道路,通过优化园林绿化工作程序,在园林绿化的决策、规划、设计、施工、养护、管理等各个环节贯彻节约原则,防止出现重复改造、高价建绿现象。编制并实施《怀宁县城绿地系统规划》、《怀宁县城四线控制规划(绿线部分)》,制定并出台《怀宁县蓝线管理办法(试行)》、《怀宁县绿线管理办法(试行)》、《怀宁县城市立体绿化技术导则(试行)》及养护管理、工程管理、义务植树、古树名木保护等规范性文件。同时,加强日常监管巡查,加大毁绿、损绿处罚力度。
5.全面推行园林绿化市场化管养。加强园林绿化管养市场主体的培育、规范,积极推进绿化管养招投标,不断完善绿化管养市场化机制,提高绿化管养专业化水平。2018年9月,县城园林绿化建管养一体化项目正式运营。目前,县城园林绿化管养全部以市场化外包的形式进行管理,绿化养护资金年投入约1000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我县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群众享受绿色生活的期盼、与国家级园林县城标准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园林绿化管理部门人员编制相对不足。2017年县园林局编制数为7人,2018年成立县重点工程局划走3个编制,现实际在编在岗人数为4人。目前,县城建成区面积近25平方公里,公共绿地面积约230万平方米,公园5个。随着县城建成区面积不断拓展,未来园林绿化管理工作任务更重、压力更大,急需增加人员编制。
二是与创建国家级园林县城要求相比,硬性指标均未达标。县城公园绿地布局不均衡,绿地指标、城市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地率与国家级园林县城标准差距很大。
三是我县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取得了快速发展,绿化面积不断扩大,公园游园数量不断增加,但以人民为中心、生态宜居等城市绿化发展理念还有差距,绿化向美化转变、景观向生态转变、平面向空间多层次转变等方面的发展有所欠缺。
四是城市绿地系统结构需进一步完善,绿道建设存在碎片化现象,未能形成便民休闲的网络系统。
五是园林绿化项目管养移交意识不强,存在重建轻管现象。
六是“绿线”规划和爱绿护绿意识淡溥,人为毁绿、侵占绿地现象时有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的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到2030年,城市绿地率达38%,人均公园占有面积达到16平方米。坚持建管并重,提升城市绿化品位,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巩固创园成果,提升城市绿化品质。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城市绿化,各单位、社区、小区开展见缝植绿、垂直挂绿活动,增加单位、社区、小区的绿量,培养和申报一批省级园林单位、园林社区,确保城市绿化工程取得实效。
二是整合管理资源,全面提升养护管理水平。利用数字城管及网格化管理平台,探索创新,促进养护管理网格化覆盖、智能化应用、精细化管理。制定并出台《怀宁县公园绿地管理办法》,加大日常养护工作的监管力度,完善考核办法,细化考核标准,提升养护工作效率,提高园林绿化管养水平。
三是规范园林绿化工程移交管理,强化工作责任。强化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接管各环节之间的相互配合、有效对接,明确建设单位和接管单位等各方责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制定并出台《怀宁县园林绿化工程交接管理办法》。
四是加大园林绿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结合全国文明县城创建,进一步增强市民的绿色生态意识,营造全社会爱绿、护绿、建绿的浓厚氛围,不断提升广大市民文明素质。充分利用电视台、微信、网络等媒体,加大园林绿化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切实增强市民法制意识。鼓励市民参与劝阻、投诉、举报损绿毁绿行为和认建认养绿地、古树名木等“护绿行动”。加大对绿化违规违法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及时公开处理结果。
五是继续加大资金投入,拓宽资金筹措渠道。按照“谁所有谁绿化、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园林城市建设,多渠道筹措园林绿化建设资金。城市园林建设资金以政府投入为主,辅以市场融资机制。按照创园标准要求,城市公共绿地建设及管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足额投入,逐年增加,同时采取租地建绿方式拓宽资金渠道。
六是增加城市绿化面积,提高绿地植物的多样性。改造前期规划设计起点不高的街头绿地、道路绿化及综合性公园的功能完善,增加林荫道和绿量,更换已淘汰的长势不够好的乔木、灌木、草、花,提高城市的品味。认真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公园拆墙透绿工作,充分利用部分闲置地块打造成口袋公园。
以上汇报如有不妥之处,敬请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批评指正。
关于全县城市绿化工作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
县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主任 齐正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年初工作安排,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鑫杰带领城建环资工委的同志和部分委员在县城管局、园林局等单位负责人的陪同下,围绕我县当前城市绿化工作实际于5月20日至23日赴杭州市萧山区、建德市进行实地考察学习。通过考察学习,在肯定我县城市绿化取得成绩的同时,查找出存在问题的原因,并对县城管局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县城市绿化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初审。初审认为报告总结情况客观实在,指出问题具体深刻,拟采取措施的思路清晰可行,建议本次会议同意这个报告。现将初审意见报告如下:
一、全县城市绿化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绿色发展,坚持“生态强县”战略不动摇,大力推进城市绿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生态,美化人居环境,加强绿化监管,有效遏制无规乱植树木现象,县城总体园林绿化投入约3亿元,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3.69平方米,县城道路绿化普及率达98%,顺利通过省级园林县城验收。城市绿化工作实施效果日趋明显,生态发展不断向文化性、景观性方向迈进。
二、存在的问题
与国家级园林城市标准及群众的期望相比我县城市绿化工作尚有一定差距:
一是部分地区绿化建设用地面积有待增加。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文明城市创建和招商引资等工作的开展,道路、小区、公园等绿化用地紧张,特别是工业园区的部分区域,可用于绿化建设的位置少,平面绿化无法增加,立体绿化补充不足,部分区域绿化尚未达到国家城市标准。
二是背街小巷、老旧小区绿化品位还需进一步提升。县城绿地建设的品位和内涵尚有不足,特别是背街小巷、老旧小区等区域,植物造景水平低,文化性、景观性设施有待提升。
三是管理不充分,群众绿化意识有待提升。城市绿化专业人才少,动态监管不够。部分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移交前和移交后的权责不明确,管理过程中出现断档现象。群众采摘果树果实、侵占绿地、毁坏苗木现象时有发生,个别企业只注重“红线”不考虑“绿线”,造成按红线施工的建筑物紧贴绿化带,有红线挤占绿线等现象。
三、今后工作建议
牢固树立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生态园林为核心,文化体育旅游和农业同步发展,坚持城市绿化“源于自然、高于自然”的标准,推动城市绿化全面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科学制定规划,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城市绿化管养水平。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城市绿化总体规划,突出指导性、实效性、可持续性。从绿化覆盖率、项目移交管理等方面出台相关文件制度,制定管护具体措施,做到林木管养网格化覆盖、精细化管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城市绿化工作认识,形成县级主导、部门联动、上下配合、整体推进的格局。对擅自改变绿化用途、任意侵占绿地、故意毁坏林木等违规行为相应惩罚,避免“边绿边毁”现象。选择适宜树种,降低培育人工化、突出绿色自然化,更换已淘汰的乔木、灌木和花草,做好城市绿化林木的更新换代工作。结合城区改造工程,开启“白加黑”模式,进一步提升城市道路绿化标准,特别是育儿路、黄梅路等重点路段,根据植物的色彩层次和结构,展现绿化的多样性和生态性,全面提升景观品位、彰显县城特色。
二是加大城区绿化规模,积极鼓励单位行政有效推动。针对绿化用地面积有待加强的问题,提升城市绿化工作水平,对规划用地狭隘的地方,可以通过租地等方式扩大规模用于“建绿”。鼓励有关单位通过行政方式推动发展,增加单位、社区、小区的绿量,灵活写好“用绿、活绿、护绿、增绿、管绿”文章。
三是增加编制,组织培训,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目前全县城市绿化部门人员编制不够,要根据实际,适当增加园林绿化管理人员编制,吸纳园林行业管理、建设人才,满足绿化工作实施的总体需求。培养城市绿化人才,加快对相关单位高级技术负责人的培训和认证工作,打造过硬的城市绿化专业队伍,推动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向规范化、科学化方向迈进。
四是加大资金投入,拓宽城市绿化工作筹资渠道。城市绿化建设资金应以政府投入为主,市场融资机制为辅,足额将城市公共绿地建设及管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提升城市绿化养护经费。同时采取租地建绿方式拓宽资金渠道,各项建设工程占用城市绿地所收取的树木补偿费、异地绿化建设费用等用于城市绿化建设,多渠道筹措园林绿化建设资金。
以上意见,供审议时参考。
关于《文物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 程春晖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我县《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下简称《文物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怀宁历史悠久,文脉绵长,受长江文化和江淮文化的影响,勤劳聪慧的先民在创造物质文明的同时,也孕育了特色鲜明的文物资源。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文件精神,因地因事制宜,创造性地开展文物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探索和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
怀宁县在安徽省属于文物大县,经过几代文博人的不懈努力和勤奋工作,我县文物工作走在了全省的前列,经过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野外实地踏和全国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后,进一步摸清了我县的文物现状,目前共登记不可移动文物点303处,其中古遗址151处,古墓葬55处,古建筑32处,石窟寺及石刻2处,近现代文物60处,其他类3处;文物保护单位共有32处,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9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9处;馆藏文物 1400 件(套),其中:一级文物9件、二级文物21件(套)、三级文物385件(套)。
几年来,我县严格落实《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加大文物保护工作力度,积极开展文物保护、管理、展示、普查、征集、研究和宣传等工作,文物保护事业得到健康有序的发展。突出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强化文物保护宣传,加大专项资金投入
大力宣传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和《安徽省实施<文物保护法>办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集中学习《文物保护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学法、懂法、守法,处理好文物保护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依法保护文物资源安全。对全县乡镇文化站站长和文保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注重学习打击盗掘、走私、贩卖和破坏文物的典型案例,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利用“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法制宣传日”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文物保护法》,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1000余份。
不断加大文物保护的经费投入。为做好文物保护和修缮工作,县财政每年拨付14万元经费来保障文物保护工作(其中文物保护经费10万元,文物安全经费2万元,文物行政执法经费2万元)。在2015年,县政府投入77万元对国保单位孙家城遗址进行考古钻探;争取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经费106万元对孙家城遗址进行保护规划编制;2018--2019年,县政府拨付专项维修经费各50万元对县保单位查化群故居、抗日后援会旧址—郝氏宗祠进行抢救性修缮。同时,还积极争取省级文保经费,对我县省县保单位进行保护性整理和维修。
(二)全面普查整理,突出地域文物特色
遵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形成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文物保护机构实施的工作机制。通过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及全国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特别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时,我县率先完成实地调查任务并成为全省首个通过验收的市县,获得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的“全国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同时还出版了《怀宁考古记》,是全省第一个把普查成果汇总出版成书,把全省“三普”工作推上了一个新台阶。在此次普查中,共登记不可移动文物点303处,新发现117处。通过怀宁县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中,全面掌握我县境内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各类国有单位法人所收藏保管的可移动文物,为文物的标准化、动态化管理创造基础条件,共统计1426件/套。
同时,在日常文物保护工作中,对每一处文物点设立保护档案,在重要遗址区设立保护标志。建立健全文物保护员网络,每处文保单位都配备基层文物保护员,并对省级以上文保单位配备专职文物保护员,全县初步形成县、乡镇、村三级文物保护工作网络。
(三)是加大保护力度,凸显本土文物特征
作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也是怀宁县第一个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孙家城遗址是目前安徽省西南部发现的面积最大、延续时间最长、文化序列最完整的一处遗址,现存面积约37万平方米。通过2007、2008年两次考古发掘,证明5800年前便有人类在此生活,4500年前还修筑了城墙,它与浙江良渚古城是长江下游目前仅有的两座史前城址,被评为2008年度全国重要考古发现。遗址涵盖了史前时期皖西南前后连续的黄鳝嘴文化、薛家岗文化、张四墩文化,以及商周、汉——六朝、唐宋元明清各个时期,几无间断,成为皖西南乃至长江下游考古学研究的重要年代标尺。近年来,我县着手制定孙家城遗址保护规划,积极争取国家及省财政文物保护经费,完成了遗址的考古勘探、保护规划编制等工作(规划面积159.4万平方米);2017年12月,《孙家城遗址保护规划》通过国家文物局审批;2018年9月,省政府同意公布实施。
(四)加强博物馆免费开放,扎实推进民生工程
县博物馆成立于2005年,为我省第二批免费开放博物馆之一。文物局和博物馆合署办公,2014年被安庆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县博物馆立足于本馆馆藏文物的优势和特色,加大资金投入,陈列展示了一系列的优质展览。2012年12月精心布置陈列的“怀宁古代文明史陈列展-厚重历史,一路璀璨”被省文化厅、省文物局联合授予“第二届安徽省十大精品陈列展览”奖。2017年,完成海子纪念馆展陈设计及布展工作,并进行徽班博物馆的藏品征集工作。同时,与县教育局开展“青少年走进博物馆”、“文物保护进校园”以及 “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相关主题教育活动,发挥博物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5·18”国际博物馆日及“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并在马庙中心学校成立文物保护校园传习基地。博物馆每年免费开放天数达到300天以上,并积极开展“送展下基层活动”,每年送展次数达到七十多场次,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
新博物馆于2015年开始施工,2018年布展完成并对外试运营。新博物馆建设面积4792平方米,展陈面积1907平方米,基本陈列分为《怀宁历史文明展》、《孙家城遗址专题展》、临展厅三大块。新博物馆的建成开放,成为我县又一个靓丽的文化名片,对传承优秀传统文化起到了积极作用。开馆以来,接待参观人数达3.3万余名。同时,开展全县“青少年走进博物馆研学活动”,累计接受参观在校师生3500余人,发挥了博物馆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
(五)加大文物执法力度,积极配合基建工程调查
近年来,共接文物违法案件举报线索(包括建设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现文物主动报告)10余条,立案处理4起(与公安机关联合办案),收缴文物35件(钱币不计),有效的打击了文物违法犯罪行为,其中县公安机关在侦破公岭镇瓦窑盗窃汉代墓葬案中追回一级文物一件(套)等。
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各项基础建设工程中文物调查工作。配合电力部门完成对合安铁路安徽安庆西牵引站220KV配套工程、黄墩110KV变电工程变电站线路、雷埠35千伏核变电工程、泰风怀宁腊树风电场项目以及华能风电项目的沿线文物调查工作;配合交通公路部门完成对“怀宁县农村公路网修缮一期项目”、新206国道以及S238快速通道项目沿线文物调查工作;配合水利部门对大沙河治理(怀宁段马庙、金拱、凉亭)、皖河水利治理项目以及三桥白洋湖治理工程沿线文物调查工作;配合省文物部门完成对仪征长岭线输油管道项目以及合安九高铁项目沿线文物调查工作。科学划定乡村建设历史文化保护线,保护好文物古迹、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农业遗迹、灌溉工程遗产。
二、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县文物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和新形势下文物保护工作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文物保护意识不强。还存在法律意识淡薄,文物保护意识不强、随意性大的现象还比较突出,《文物保护法》的宣传方式、方法不活,知晓率、普及率不高。
二是经费欠缺。我县文物保护经费一直没有增长,业余文物看护员补助资金得不到保障,县级及以下文物保护单位得不到及时保护与维修。博物馆在职人员24小时值班补助得不到落实。经费不足制约了文物的保护和利用。
三是人才匮乏。专业力量薄弱,专业人才匮乏。县文物局与博物馆合署办公,编制4名,在职人员7人,平均年龄48.8岁,人员严重老化,无一专业出身,专业技术及年龄都出现断层,导致服务质量滞后。此外,乡镇文物保护工作人员不专职、不专业的情况普遍存在,文物保护成效甚微。
四是基本建设报批要求不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基本建设与文物保护的矛盾日益突显,基本建设和工程施工中有法不依的现象比较突出。
三、下步打算
文物是不可再生资源,加强文物保护工作至关重要。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加大力度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
一是继续加大《文物保护法》宣传普及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型宣传牌、悬挂横幅、书写标语、散发宣传资料、网上宣传等方式,多角度、全方位地进行宣传,强化全民的文物保护意识。强化整体联动,加强部门协调,真正把文物保护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宣传和普及《文物保护法》,使广大群众和政府各部门要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保护文物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文物资源优势,科学合理地规划利用,对于文物或可能有文物的地域,规划部门与文物部门相互协商,进行先期勘探许可后方可施工建设。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让收藏在禁宫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要把几千年的文化遗产保护好、利用好。充分利用我县文物资源促进旅游业发展,形成富有特色的文化旅游品牌。结合海子故居所在地高河镇查湾村美丽乡村建设,建设完成的海子文化园、纪念馆、故居、海子墓地及王星拱墓地等文物景点为核心打造,利用好当地悠久的历史、独特的人文景观,实现文化遗产可持续性保护和利用。
三是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大力推进孙家城遗址保护与利用工作建设,依法保护利用好优秀文化遗产,依据省政府批准的《孙家城遗址保护规划》,尽快成立孙家城遗址保护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孙家城遗址保护管理所,出台《孙家城遗址保护管理办法》。
四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每年安排专项经费对县级及一般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保护。
五是加大对违反文物保护法的打击力度。高度重视和加强文物安全保障工作,不断改善和提高文物单位的安全消防设施,建立打击、防范文物犯罪的长效机制,营造全民参与文物保护的社会氛围。
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好《文物保护法》,坚持四个自信,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我县文物保护工作新局面,推动我县文博事业可持续发展。
关于《文物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
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 詹善宁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年初工作安排,围绕本次常委会议题,教科文卫工委在分管领导的带领、部分委员的参与下,于4月22—25日赴安徽省含山县、浙江省湖州市和杭州市考察了文物保护与利用工作;5月10日在县内实地查看了马庙孙家城遗址、县博物馆和洪镇金鸡碑及五猖神庙碑、解放军五兵团首长驻地,听取了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对县文旅体局局长程春晖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文物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初审,初审认为报告总结情况客观实在,指出问题较为具体,下步思路清晰可行,建议本次会议同意这个报告。现将初审意见报告如下:
一、基本评价
近几年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扎实开展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文物保护意识逐步增强。通过开展专题活动、印发宣传资料等,加强了对文物保护工作的宣传,全民参与文物保护的意识有一定提高。
二是文物保护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完成全国第三次不可移动文物和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摸清了全县文物状况,对普查成果建立了电子数据库,馆藏文物已增至1400件(套)。对全县32处县级以上文保单位按“四有”要求树立了保护标志、划定了保护范围,并开展定期、不定期巡查。每处文保单位都配备文物保护员,县、乡镇、村三级文物保护工作网络业已形成。
三是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积极开展。把文物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文保单位的日常维修与保护。完成县保单位查化群故居、抗日后援会旧址等处抢救性修缮工作。投资5000万元的县博物馆已建成开馆,并免费对外开放。编制完成的《孙家城遗址保护规划》已经省政府批准公布,正在积极推进实施。加大文物执法工作力度,确保文物安全。
二、存在问题
尽管我县在实施《文物保护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文物保护意识有待增强。文物保护还没有形成社会共识,仍存在“重经济建设,轻文物保护”的思想。少数干部认为文物保护是文物管理部门的事情,与己无关,缺乏“守土有责”的责任意识;部分群众更是缺乏文物保护意识,甚至有人不惜铤而走险,故意破坏或盗窃文物。
二是文物保护资金仍显不足。目前,我县国保、省保单位只有向上争取专项保护经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上级财政不予经费支持,全靠县财政投入。我县每年县财政仅单列文保资金10万元。由于县级财政投入有限,文物保护经费相对不足,这给文物的保护、抢救、利用和管理工作带来许多困难和问题,很多有价值的文物未能得到很好收藏和及时修缮。
三是文物保护队伍力量薄弱。目前,县文物局与县博物馆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编制4名,正式职工7人,人员结构不尽合理,工作人员明显不足,专业技术人员缺乏,难以适应文物修复和科学保护的任务,制约了我县文物事业的发展。我县虽建立了县、乡镇、村三级保护网络,但县以下文保单位即使明确了文保员,也是义务看守,随意性、流动性较大,基层文物保护网络有名无实。
四是文物保护利用还需加强。目前我县对现有文物的保护和利用工作还不够到位,如孙家城遗址的保护、管理与开发,仍处于初级阶段,进展不大。其他一些已经普查出来但尚未列入文保单位的文物仍处于保护不足的状态。
三、工作建议
文物是历史文明的载体,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文物保护工作是社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贯彻实施好《文物保护法》,进一步加强对文物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对于传承历史文化、提升文化品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和作用。
(一)加大舆论宣传,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
文物保护工作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系统工程,要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根据公众需求和喜好,通过网络、电视、微信等新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积极开展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使文物保护知识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深入人心,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和文物保护责任感,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爱护文物、人人参与文物保护,自觉遵守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队伍建设,健全文物保护网络
文物保护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要充实文保干部队伍,特别是专业人才。要增加人员编制,通过招聘、培训等手段,建立起一支既有专业知识、理论水平,又能吃苦耐劳、团结协作的文保专业队伍。要进一步健全全县文物保护网络体系,聘请业余文保员,加强管理和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同时,通过报酬到人、职责到人,加强巡查,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三)强化工作保障,完善文物保护工作机制
要根据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规定,加强领导,切实承担起文物保护的责任,认真落实文物保护“五纳入”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文物保护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加强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与配合,共同抓好文物保护工作。不断加大对文物保护经费的投入,大幅度提高财政预算安排,保证文物的抢救、保护、日常管理所需的各类经费,落实博物馆在职人员24小时值班补助。同时要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探索社会资金投入文物保护的机制,不断提高文物保护水平。
(四)坚持保用结合,合理利用文物资源
文物工作要坚持统筹规划、保护为主、保用结合的原则,在严格保护文物的前提下,有效挖掘文物蕴含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充分发挥文物的公共文化服务、精神滋养和社会教育功能,使文物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要积极借鉴凌家滩和良渚文化遗址开发保护先进经验,加快孙家城遗址开发与利用进度,尽快成立孙家城遗址保护与利用领导小组和孙家城遗址保护管理所,出台孙家城遗址保护管理办法;同时,积极向上对接项目。县博物馆要充分发挥其收藏、研究、教育等功能,为传承怀宁文化做贡献。要依托石牌戏曲特色小镇、孔雀东南飞影视城、海子文化园、孙家城遗址等,把怀宁文物资源整合起来,做到以文物促旅游,以旅游养文物,使我县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事业双赢并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出列席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人员名单
出席人员(30人)
主 任:董晓月
副主任:方茂盛 宗秀丽 陈鑫杰
委 员:(按姓名笔划排列)
王才水 王江海 王应娟 冯 节 华 瑞
刘兰芳 刘苗先 齐正东 江学成 李 飞
李健国 李 敏 吴江兰 何兆旺 何承玉
汪家平 陈国林 陈结龙 陈浩浩 郝加根
胡三中 胡兴年 夏旭灿 程希达 詹善宁
潘 静
因事请假(1人)
董邦明
列席人员(26人)
江俊杰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政府办主任
张 文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
夏 风 县人民法院院长
江 晨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德贵 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
刘劲松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黄字平 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主任
黄仲平 县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副主任
郝金龙 县财政局局长
黄汪国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董学海 县水利局局长
程春晖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
张 斌 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王 新 县委编办副主任
钱银杰 县发改委副主任
王成伍 县住建局副局长
黄虎林 县商务局党组成员
盛佳杰 石牌镇人大主席
彭传林 月山镇人大主席
刘建军 茶岭镇人大主席
汪 凯 高河镇人大副主席
吴江华 月山镇人大副主席
张竹梅 县人大代表
董运中 县人大代表
陈 宏 县人大代表
吴六华 县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