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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工作
关于全县“林长制”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县政府办公室: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林业局局长江厚平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县“林长制”工作情况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深入推进“林长制”改革工作,“林长制”组织体系全面建成,工作制度不断健全,重点工程推进有力,增绿、增效、增收作用逐步显现。会议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应到29人,实到22人,报告得“满意”19票,“基本满意”3票,“不满意”0票,测评结果为“满意”等次。

会议指出,我县作为全省“林长制”的试点单位,在推进“林长制”过程中,要因地制宜、大胆探索。会议就进一步推进“林长制”改革工作提出以下审议意见,现交予研究处理。

一、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做足“护绿、增绿、管绿”功课。要努力保持森林防火良好势头,全面提升防控有害生物防治能力,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湿地及野生动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强力推进独秀山生态修复、绿色长廊建设等五大重点工程,加快实施城区绿化提升工程,推进乡村绿化美化,不断拓展国土绿化空间。强化科技支撑,推进智慧林业建设,不断提高林业治理的现代化水平。写好“用绿、活绿”文章。精准对接《安徽省安庆市林长制实施规划(2018-2020)》和《安庆市林业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5)》,认真谋划全县林业发展方向。持续推进蓝莓发展战略,加大绿色食品加工主导产业招商引资力度,突出规划引领和典型示范,发展林下经济,培育和发展林业新业态。依法推进林权经营制度改革,完善林权抵押贷款风险管控机制,搭建生态建设与绿色发展融资平台,妥善解决林权抵押纠纷,为林业产业发展提供金融支撑。

二、统筹兼顾,提升成效。要立足各地实际,探索建立不同类型发展模式,分类施策。始终坚持生态优先原则,将“林长制”工作与全域旅游、脱贫攻坚、农村“三变”、乡村振兴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着力推进集体林权制度“三权分置”与农村“三变”改革工作,改善人居环境,带动林农增收致富,促进乡村振兴,真正实现增绿、增效、增收等“三增”目标。 

三、完善机制,抓好落实。进一步优化细化“林长制”会议、信息、督察、考核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林长会议制度作用,针对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强化区域协作、部门联动,明确时间节点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完善信息通报共享机制,定期对全县“林长制”工作情况进行通报,接受社会监督。严格督查考核,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和不定期巡查,建立健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真正做到党政同责、林长履责、护林员负责、部门尽责。

四、强化保障,营造氛围。要加强林长办工作人员配备,建立长效投入机制,强化工作保障。要结合全域旅游等工作,积极谋划和争取相关项目,获取更大政策支持。充分利用各类媒介,营造良好“林长制”工作氛围,探索建立将“林长制”纳入村规民约、党员认养古树名木、聘请社会监督员、建立“林区警长制”等机制,公布林长管护职责和联系方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形成林长牵头、社会参与的齐抓共管良好格局。要敢于创新,探索总结经验,努力为全面推广“林长制”提供怀宁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及满意度测评办法》,请于两个月内就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征求县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委意见后,向常务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并向2019年3月份的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

 

 

                          怀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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