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
9月30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在高河举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董晓月主持会议,副主任宗秀丽、陈鑫杰和委员共25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8年1-7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河长制”工作推进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许可对县十七届人大代表汪毅依法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报告,审议了关于接受汪毅辞去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议案,听取和审议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的报告。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事项。
在审议县发改委主任佘世俊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8年1-7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时,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以项目建设为主要抓手,突出转型升级主攻方向,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全县经济运行平稳有序,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良好。会议原则同意这个报告,并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应到29人,实到25人,《关于2018年1-7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得“满意”17票,“基本满意”8票,“不满意”0票,测评结果为“满意”等次。下步工作,一要围绕全年下达目标,确保任务完成。坚定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加大工作力度,着力解决问题,对完成较好的指标,要巩固扩大成果;对序时进度滞后的指标,要力争迎头赶上,确保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各项目标顺利完成。二要围绕“十件实事”进程,确保承诺兑现。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县政府就“完善公共服务、 改善公共交通、突出民生水利、加强污水治理”等十件实事作出了庄严承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倒排时间表,按节点完成十件实事,确保目标达成。三要聚焦“八大攻坚战”,推动高质量发展。在“八大攻坚战”上持续发力,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各项工作。
在审议县司法局局长程高明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县“七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时,会议认为,“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县政府主动作为,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抓普法、深化重点工作抓普法、加强依法治理抓普法、严格目标考评抓普法、突出亮点工作抓普法等一系列有力措施,全方位推进“七五”普法工作,成效明显,成绩亮眼。会议原则同意这个报告,并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应到29人,实际投票24票,《关于全县“七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得“满意”18票,“基本满意”6票,“不满意”0票,测评结果为“满意”等次。下步工作,一要认识再提高。要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督促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提高对普法工作重要性、长期性的认识,凝心聚力推进我县“七五”普法工作。二要统筹再加强。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牵头部门的主动性、政法部门的能动性、其他部门及社会各界的联动性,积极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三要方式再创新。围绕“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加大普法宣传“六进”力度。针对重点和薄弱环节,突出抓好对领导干部的普法宣传,突出抓好法律进农村、法律进企业活动。四要保障再落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按时拨付普法经费,确保我县“七五”普法工作顺利推进。
在审议县法院院长夏风所作的《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时,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法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会议原则同意这个报告,并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应到29人,实到25人,《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得“满意”16票,“基本满意”9票,“不满意”0票,测评结果为“满意”等次。下步工作,一要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增强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和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要提高审判质效。推进行政审判规范化,不断提高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质量,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坚持公平公正审判理念,正确处理好司法为民与服务大局、适用法律与执行政策等各方面关系,做到裁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三要强化司法监督。注重发挥司法建议的作用,推动行政机关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和出庭实效,加强司法和行政的良性互动,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四要加强能力建设。要优化资源配置,充实行政审判法官队伍,解决审判力量不足的困境。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对行政审判新情况、新问题、新类型案件的研究探索,全面提升行政审判工作的整体水平。
在审议县检察院检察长江晨所作的《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时,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检察院积极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依法办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及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会议原则同意这个报告,并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应到29人,实到25人,《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得“满意”20票,“基本满意”5票,“不满意”0票,测评结果为“满意”等次。下步工作,一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提高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认识,充分运用检察职能,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依法行政中有效发挥作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知晓度,扩大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影响力。二要加强协调配合。检察机关要强化监督与配合并重意识,进一步加强与法院、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建立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三要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素质能力,切实加强和优化办案力量。
县政府副县长程从春,县监委副主任张文,县法院院长夏风,县检察院检察长江晨,县政府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月山镇、公岭镇、秀山乡、凉亭乡人大主席、副主席及6名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关于2018年1-7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佘世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报告2018年1-7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8年1-7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13.05亿元,同比增长7.6%。1-7月份,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97亿元,增长13.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2%;限上消费品零售额8.35亿元,增长14.2%;外贸进出口4096万美元,增长43.3%。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外贸进出口三项指标增幅均位居七县(市)第一。回顾1-7月份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项目建设扎实推进,投资保持较高增速。严格落实“四督四保”制度,围绕13个竣工项目和31个新开工项目开展经济督导工作,建立健全重点项目定期调度推进机制,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坚持每月进行集中调度,重点项目建设快速推进。2018年,我县列入市亿元以上重点项目84个,计划总投资837.1亿元,2018年计划投资69.58亿元,1-7月累计完成投资49.71亿元,占全年计划投资的71.44%;列入省重点项目72个,计划总投资752.95亿元,2018年计划投资62.79亿元,1-7月累计完成投资44.34亿元,占全年计划投资的70.62%。重大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合安高铁怀宁段桥墩全部建成,安九段征迁工作全面启动;G206改建工程怀宁段实现主车道全线通车;县城东南新区道路网建设项目、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洪铺东西圩加固工程等有序推进。争资争项取得新进展。上半年,共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8个,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6082万元。加强高质量项目谋划储备。按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不少于40个的目标,怀宁县新谋划项目40个,其中10亿元项目10个,产业类项目占一半以上。
(二)三次产业协调发展,县域经济更具活力。农业农村经济稳步发展。上半年,全县农林牧渔业实现产值14.45亿元,同比增长4.0%。实施蓝莓产业发展攻坚战,进一步加快蓝莓产业发展,持续扩大“蓝莓之乡”品牌影响力。全县新增蓝莓企业21家,流转山场1.6万亩。目前,我县蓝莓产业化企业达66家、种植面积3.5万亩、投产面积5800亩、鲜果产量3600吨,产量、产值与去年同期实现翻番。怀宁蓝莓种植规模、鲜果产量超过全省一半,成为长三角最大的蓝莓种植区。2018年全国农业产业强镇和国家绿色食品原料(蓝莓)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等项目顺利落户怀宁。工业转型步伐加快。县经开区宏辉磁电、万轩玻璃、板桥电子、汉升精密等17个项目开工建设;科林木业、福斯特铝制品、鸿海新材料、宜安精密、板桥电子等21个项目建成投产。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截止7月底,申报高新技术企业10家,9家通过市初审;新认定市级专精特新企业10家。安徽兴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新三板成功挂牌,三环集团公司上市辅导完成券商尽职调查。以蓝莓为突破口发展全域旅游,成功举办第二届怀宁蓝莓国际文化旅游节,CCTV-7《乡村大世界》栏目组应邀参与现场录制;怀宁蓝莓之乡半程国际马拉松赛在县城高河激情开跑,共吸引近5000名选手报名参赛,蓝莓知名度和吸引力显著提高。石牌戏曲文化特色小镇建设正在探索新模式,6+6项目前期工作扎实开展。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助力乡村振兴。完成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物流配套、乡村网点3个“全覆盖”,以“电商+扶贫”的精准扶贫新模式,通过扩大电商线上线下销售,带动农产品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
(三)改革创新不断深化,招商引资成效明显。积极推动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有效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新增市场主体1874户。创新项目建设体制机制,县重点局获批组建,县经开区及乡镇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与中冶十七局合作的新山社区及前进城中村改造等EPC项目开工建设。稳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1+3改革,出台《怀宁经济开发区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总体方案》,县经开区新上工业项目实行“先建后办”审批模式改革,将审批流程划分为申报、建设、验收三个阶段,审批时限压缩在一个月内,投资者“最多跑一次”,实现“311”工作目标,营商环境不断改善。科技创新步伐进一步加快,依托县国资公司开展对外合作的创新体系正在逐步发挥效率。成立怀宁县梦达众创空间,入驻科技团队10个;县科技创新中心入驻孵化器企业6家;县双创基地入驻加速器企业3家。实施产业大招商攻坚战,围绕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绿色食品和全域旅游“3+1”主导产业,大力开展招商活动。10个项目在怀宁(宁波)首位产业招商推介会和安庆(广州)首位产业发展说明会成功签约,协议总投资22.5亿元。出台《怀宁县经开区鼓励社会力量招商奖励办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招商。1-7月份,全县共利用市外资金41.34亿元,新引进亿元以上项目16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7个。
(四)脱贫攻坚持续发力,民生福祉不断改善。实施精准脱贫攻坚战,紧扣“一减一增一重返”年度工作目标,实现贫困人口减少4522人以上、促进19个出列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长、确保脱贫攻坚工作重返全省第一方阵。制定《怀宁县2018年脱贫攻坚“四大攻势”行动方案》,大力实施“十大工程”。继续实施32项民生工程,计划投资13.9亿元。不断增进残疾人福祉,为符合条件的1366名贫困残疾人累计发放药费补助136.6万元,超额完成年初目标任务163.4%。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落实《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实施怀宁中等专业学校委托管理,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积极推进城市医联体建设,县医院继续与安医大二附院神经外科开展合作共建,县乡之间分组诊疗、双向转诊机制初步建立。继续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启动省级健康促进县创建工作。
(五)城乡建管全面加强,生态建设成效显著。积极开展月山镇规建管及棚改工作提升行动,成功获批安徽省首批宜居县城试点县。稼先公园、永宁河公园、蓝莓公园开工建设,永宁河截污工程启动实施。石牌戏曲文化特色小镇、长城文旅康养小镇高位推动。农村“三大革命”、美丽乡村建设有力推进。推行城乡环卫一体化、园林绿化建管养一体化。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把污染防治作为绿色发展的首位保障,切实做好省环保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县创建。严把项目准入关,加大对高耗能项目的节能审查力度,积极发展新能源,稳步推进风电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河长制”“林长制”,开展入河排污口集中整治。独秀山青山白化治理项目全面完成,绿色长廊秀高线和公岭——三桥公路线绿化工程完成施工。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发展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回落。二是转型发展任务艰巨。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发展虽有成效,但支撑作用尚未形成,开放水平、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传统制约因素仍然存在,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形势严峻。四是基础设施仍有欠账,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脱贫攻坚、民生保障等领域仍有不少需要解决的问题。对此,我们一定认真对待,逐步解决。
二、下步工作举措
(一)全力推进项目建设。一是强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全面落实“四督四保”、“四个一”等机制,加强协调调度,加快推进合安九城际、G206改建工程怀宁段、S238怀宁段改建工程、S360腊树段改建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的建设进度;抓紧开展中石化水封洞石油储备库、长河流域综合治理等项目前期工作。二是加快县城基础设施建设。以宜居城市和双修城市为抓手,建成永宁大道、皖河路南延伸段、独秀大道南延伸段,实施稼先南路、滨河大道东延伸段工程,基本构建东南新区主路网络。启动城北水厂建设,推进“三馆一中心”、经开区停保场等工程投入使用,不断提升城市品质。三是实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农村交通运输、水利及安全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三大革命”,完成乡镇政府驻地集镇区改水改厕任务。加快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垃圾处理等项目建设。
(二)突出发展现代工业。一是构筑产业新体系。县经开区要围绕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两大首位产业,打造新的经济增长极,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新材料和高端装备制造中的比重,建设有竞争力的特色园区和产业基地。鼓励德奥新表面处理中心、福斯特轮毂和铝制品、永恒动力、精良同硕、嘉乐斯乐、银球轴承等企业向产业链高端迈进,鼓励企业通过以商招商,延伸产业链,做大做强产业集群。二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巩固提升建材业,改造提升纺织服装、纸塑制品业,积极培育绿色食品加工业。三是创新发展模式。鼓励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等方式,集聚发展要素,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推动企业做大做强。
(三)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一是持续深化农村改革。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攻坚战,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推动农村产权市场交易,保障农民财产权益。二是加快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示范主体及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打造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甲级队”,依托经营主体进一步延伸产业链、密切利益链,不断优化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加强对“一村一品”专业村发展的引导和扶持,推动形成产业富村、科技兴村、企业带村新格局。三是集中力量推进蓝莓产业。聚焦市场主体培育、种植基地拓展、产品转型升级、产业融合发展。坚持全域推进,加强蓝莓种植基地建设。依托怀宁优质蓝莓原料,加强招商引资,构建蓝莓深加生产体系,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四)加速发展服务业。一是加快农村电商发展。发挥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引领作用,完善提升电子商务产业园公共服务、物流快递等各项功能。推进电子商务宣传培训,引导培育一批经济实力强,经营模式新的电子商务骨干企业,带动全县电子商务发展。持续推进电商精准扶贫,带动农产品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二是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围绕全域旅游规划落地,积极推动全域旅游规划布点项目实施,加大政策支持和指导力度,做好“四级联建”。挖掘文化旅游资源,加强孙家城等遗址保护。实施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建设,创建一批精品农家乐、省级乡村旅游示范村。三是加快推进石牌特色小镇、长城文旅康养小镇等项目建设;着力培育黄墩蓝莓特色小镇,积极申报第二批安徽省级特色小镇。
(五)大力开展招商引资。继续把招商引资作为经济建设的重中之重、“头号工程”来抓,形成强势招商氛围。一是充分发挥10个驻外产业招商分局的专业招商优势,积极开展招商推介活动。二是重点围绕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绿色食品加工及全域旅游“3+1”主导产业,重点招引10亿元以上大项目。积极跟进在谈的环新、恒源洁具、锦明光伏、万邦高森、三木特纸、红星美凯龙等项目。三是强化督查调度力度。按照“四督四保”工作要求,重点对各招商单位上报的新引进亿元以上项目、新签约亿元以上项目、在谈亿元以上项目进行督查。加大对亿元以上项目申报省平台的指导力度,确保完成市下达招商考核目标任务。
(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家和省市部署要求,已聘请安徽财经大学高质量完成怀宁县“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完成后将报请县人大审议。全面抓好民生实事工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等重点民生工程建设。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高城市卫生水平。稳步推进“三城同创”,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不断加强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完善森林防火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持续加强防汛抗旱和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严防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突发、应急事件处置能力建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高度重视国防和军队建设,站在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的高度,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深化教育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群众文化活动,统筹抓好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列席会议的领导和同志们:下半年的工作任务非常艰巨,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下,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扎实苦干,确保全额完成全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关于2018年1-7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报告的审查报告
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郝加根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监督法有关规定和常委会工作安排,9月中旬,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围绕我县今年1-7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在此基础上,对县政府《关于2017年1—7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财经委员会认为,今年以来,全县上下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着力打好“八大攻坚战”,经济结构日益优化,项目建设扎实推进,民生保障不断增强,全县经济运行延续了总体平稳、稳中向好的态势。县政府所作报告总结成绩客观真实,指出问题及提出下步工作举措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建议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财经委员会认为,当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困难,制约因素依然存在,脱贫攻坚任务艰巨,民生保障仍有欠账。为此,建议:
一、打好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瞄准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首位产业,充分发挥产业基金引领和撬动作用,出台专项扶持政策,推动“领军企业-重点项目-产业链-产业集聚”良性发展,加快提升主导产业首位度。围绕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做大做强骨干企业、骨干项目,推进设备更新、产品升级和节能减排改造。不断完善经济开发区和乡镇工业园配套设施,提升园区承载能力,强化园区功能优势。
二、打好产业大招商攻坚战。紧盯首位产业,突出建链、补链、强链,努力引进一批技术水平高、产业关联性强、发展空间大的优质项目。推进县经开区综合体制改革,大力推行“产业引领、基金操盘”招商模式,优化园区企业和项目服务,完善信息平台,健全考核管理机制。
三、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紧紧抓住十九大提出的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历史机遇,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积极推进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重大项目建设,切实以高质量项目支撑高质量发展。要按照“四督四保”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年内重点推进合安九高铁、G206改建、S238快速通道等一批重大交通项目、东南新区城镇化等一批城建项目、高河大河综合治理、“一规四补”等一批水利工程项目建设。
四、提高保障改善民生水平。紧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精准对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加强和改善民生,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和乡村振兴攻坚战,下更大气力做好生态环保、教育、就业、医疗、养老、文化旅游、食品安全、交通出行、住房和城市治理等工作,积极回应群众期盼。推进法治怀宁建设,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切实提升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全县“七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怀宁县司法局 程高明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的委托,现将“七五”普法实施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在县委和上级部门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依法监督下,全县各部门各单位通力协作,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努力营造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不断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为推进“法治怀宁”“平安怀宁”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2018年6月,我县被授予“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也是安庆市唯一两届荣获此项殊荣的县。石牌镇普济村被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2018年1月,县法治文化公园被授予“安徽省法治文化示范基地”;2017年12月,高河镇陶亭社区被授予安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017年5月,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被命名为“安庆市法治文化示范基地”;2017年7月,黄龙镇黄龙社区等3个村(社区)被授予“安庆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017年12月,县独秀小学等6个单位被授予安庆市“法律六进示范点”;2018年9月4日,安徽法制报整版刊登怀宁普法经验。
一、“七五”普法实施情况
(一)强化责任抓落实 健全保障机制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七五”普法工作,把“七五”普法工作作为事关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一把手工程”来抓。
强化组织领导,科学谋划实施。按照“七五”普法工作部署,及时成立了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一至两次专题会议听取“七五”普法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2016年12月,县委办、县政府办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2016-2020)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年11月20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4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全县各部门各单位普遍成立了普法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并实行成员单位分工负责,把任务分解到每个部门、每个单位,把责任落实到每个领导、每个人员,把措施明确到每个阶段、每个环节,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实施、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
落实经费保障,确保工作开展。“七五”普法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重,工作量大,投入高,因此,我县把“七五”普法工作与其他中心工作一样去推进落实,所需经费,优先投入,全县按人均0.4元计算,乡镇按0.5元计算,每年经费按时足额拨付,为“七五”普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分类指导抓宣教 开展全民普法
“七五”普法启动后,按照“体现中央精神、符合时代特征、解决实际问题、形成怀宁特色”的工作思路,以领导干部、青少年为重点对象,精心组织,分类指导,注重在“特”字上狠下功夫,在“深”字上大做文章。
大力实施法律进机关“素质工程”,全面提升机关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水平。一是明确领导学法目标。要求各级干部要掌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知识,牢固树立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二是建立会前学法制度。县委班子带头在县委常委扩大会上集体学法,县政府常务会议等增加了学法内容,县委理论中心组每年至少举办2次以上法治讲座,各乡镇、各部门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学法活动。三是建立以县委党校为全县各级干部学法基地,重点培训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中青年干部。县法宣办结合新修订的宪法颁布实施,及时组织普法讲师团在全县机关开展宪法进机关主题宣讲活动,以此推动全县机关单位掀起新一轮学法热潮。四是组织任职法律考试。县人大开展了人大任命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县委组织部组织开展了非人大任命干部任前法律测试及网上法律知识考试,全县各级干部法治观念持续增强,依法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大力实施法律进校园“基础工程”,积极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努力构建以学校教育为主渠道、家庭教育为基础、社会教育为依托的“三位一体”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进一步提高依法治校水平。一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全县各中小学校选配兼职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定期为学生上法治课。二是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不断更新教育形式,依托振宁学校建立怀宁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在腊树初中建立留守儿童法治教育基地。其中怀宁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被市法宣办命名为“安庆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基地活动常年不断开展,法治辅导课、我读宪法征文、“模拟法庭”、“开学第一课”等宣传教育活动丰富多彩。三是发挥学校主体作用。积极组织全县师生参加省、市法治故事、法治漫画征集等相关活动,并取得了很好的成绩。2018年1月,我县两名学生荣获“法润江淮,共筑美丽安徽”法治故事三等奖。6月份,马庙中心学校查爱丽等5人作品在安庆市法治漫画、故事、微视频作品征集大赛荣获两个一等奖、一个三等奖、二个优秀奖。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了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和法治信仰。
积极抓好农民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相关人群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培育农村法治精神。县司法局、县普法办等部门联合出台了《怀宁县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村两委换届加强对村“两委”干部、党员、村民组长、村民代表的法律知识教育培训,今年在村两委换届期间,县法宣办下发了《关于做好村和社区“两委”换届法律宣传工作的通知》,并在全县243个村(社区)张贴换届选举宣传展板,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选举知识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序引导广大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提高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能力。二是利用春节等重大节日集中开展“法治文艺进乡村”、“法治大讲堂”、“农民工维权”、“送法进农户”、“法治电影进乡村”等活动,做好春节期间返乡农民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三是注重普法实际成效。把“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法治宣传主题教育与精准扶贫紧密结合,及时为有法律需求的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每年“江淮普法行”活动期间,县法宣办联合相关单位在全县乡村开展法治扶贫活动,扶贫专干深入农户走访,发放《宪法》、《民法总则》、《监察法》等法律知识宣传手册,活动发放各类法律宣传资料上万份,解答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免费为扶贫户提供法律援助案件15起,进一步增强扶贫村干部群众脱贫的信心和决心,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好评。四是探索法律工作者进社区。县司法局出台了律师进社区实施意见,县域两家律师事务所与县城区社区签订了律师进社区协议,倡导每名律师每月义务进社区不少于一次,将法律送到居民家门口,及时解决群众涉法涉访问题,大力化解矛盾纠纷。五是大力开展法律进企业“护航工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企业学法用法情况纳入企业管理、经营考核的内容,建立和完善评价与评估机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安监局、县经科委、县人社局等涉企部门和各乡镇,就安全法律法规、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劳动合同法等内容对企业管理人员开展了教育培训,对于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起到了积极作用。六是积极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县特教中心建立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与县残联等部门联合开展助残日活动,并免费提供法律服务,倡导全社会积极向残疾人献爱心。
(三)突出特色抓提高 推进普法宣传
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巩固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截至到今年,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1个、村级普法示范点15个。今年,根据市委、市政府乡村振兴战略及争创“全国综治优秀市”的工作要求,我县今年目标计划创建17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目前创建工作顺利推进,效果初显。另外在城区主要道路和路口制作了法治广告宣传标牌;在高速怀宁段投资40余万元制作了大型户外法治宣传公益广告;在全县开通普法宣传手机短信平台,共发送普法短信40余万条;开通了法治怀宁官方微博和“怀宁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共转发2000余条微博及推送公众号内容400余条;在社区矫正中心建立永久性法治广场,定期更新宣传内容。各乡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单位普遍建成法治文化园,通过上述普法阵地的建设,有效推动了我县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开展“江淮普法行”和“12•4”等节日法律宣传活动,宣传活动全年不断档。我们以“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节点及“江淮普法行”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主题鲜明的集中法治宣传活动,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出动普法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摆放展板等形式,广泛宣传宪法以及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了全县群众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的提高。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为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精心组织,狠抓落实。2017年在县文化馆成立怀宁县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基地,积极利用地域文化特色,创作了多部黄梅戏法治微视频,县法院、公安局、规划局、总工会等部门结合职能制作多部法律宣传片,其中《庭审之前》获得省司法厅法治微视频作品征集大赛优秀奖。2018年1月,我县两名学生荣获省“法润江淮 共筑美丽安徽”法治故事三等奖。2018年6月份,县文联主席钱续坤等5人作品在安庆市法治漫画、故事、微视频作品征集大赛荣获两个一等奖、一个三等奖、二个优秀奖。今年4月份,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县法宣办联合举办怀宁县法治文学征文大赛,截止到目前,已收集法治征文一百多篇。在抓好法治文化作品的同时,积极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高标准、高起点建立了怀宁县法治文化公园,公园投资上百万元,借助我县“独秀公园”原有设施,注入法治文化元素,形成集法治文化、法治宣传、休闲娱乐为一体的法治文化公园。2018年被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宣办命名为“安徽省法治文化教育示范基地”。
(四)坚持“普治并举”,推进依法治理
我县积极探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其他工作的最佳结合点。把普法依法治理与“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机制结合起来,与政府及部门依法行政结合起来,与创建文明村(社区)结合起来,以政府及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为龙头,以基层及农村为基础,全面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服务”工作机制。根据“七五”普法规划要求,下发《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全县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工作职责,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县公安局、教育局、总工会、妇联、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利局、规划局、城管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向执法对象、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宣传普及与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将执法办案与普法宣传相结合,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属地管理和上下联动相结合,把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贯穿到执法办案的过程,通过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通过广泛普法促进文明执法。以扎实的普法宣传工作让法治思维和观念进入群众的眼中心中。县法宣办根据各单位年初上报的普法责任清单,定期检查考核各部门,各行业学法宣传和执法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从而推动我县“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服务”工作责任机制的全面落实。
重点抓领导层依法治理,树立领导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观念。持续推行重大决策进行法律咨询制度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全县各乡镇及县直局以上单位要求法律顾问全覆盖,充分发挥县法律顾问团的作用,把重大决策纳入法治化轨道,避免法律政策上的失误。县委常委会议和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有针对性的学习有关法律已形成制度,领导干部述职评议,首先要考核执行法律法规情况,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领导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强化。
以依法治村(社区)为切入点,狠抓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我县是个农业大县,农业人口在我县人口中占有较大的比例,抓好村级依法治理工作,对维护全县社会、经济稳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我县把依法治理的突破口放在农村,在全县243个行政村(社区)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并实现村(居)法律服务微信群全覆盖,有效地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七五”普法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普法工作考评机制有待健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在实际工作中,虽列入依法行政考核之中,所占的分值很少,应与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样相提并论。二是对普法认识不到位,存在形式主义。部分单位出现思想上厌倦松懈,对普法的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上敷衍应付等现象。三是法治宣传教育开展不平衡。城镇下岗职工、流动人口、外出务工人员等人群仍然是普法教育的薄弱环节。农村普法教育存在人员组织难、时间安排难、学法难理解“三难”问题。四是“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工作推动缺乏有力抓手,成效不太明显。五是普法经费投入仍显不足,要建立动态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大普法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党的十九大提出,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今年8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强调,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下一步,我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推动普法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一是加大宪法宣传力度,提升民众的宪法知识和宪法思维,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推动全社会形成尊崇宪法、敬畏宪法的浓厚氛围;二是继续开展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人员、农民的法治宣传教育,尤其是加强对领导干部和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三是结合“江淮普法行”“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日,搞好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四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机制,将“谁执法、谁普法”作为“七五”普法工作的重要抓手和载体。五是进一步强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积极培育创建典型,发挥法治引领保障作用,完成17个“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目标,进一步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六是创新形式,普治并举。将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用法治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与社会矛盾化解相结合,努力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七迎接“七五”普法中期省市督查检查工作,力争高标准通过“七五”普法中期验收。
蓝图已绘就,奋进正当时。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忠诚坚定的政治信仰,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开拓进取的精神状态,尽职尽责,扎实工作,创新形式,整体推进,不断开创“七五”普法工作新局面,为推进我县“七五”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作出积极贡献。
关于全县“七五”普法工作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
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主任 董邦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进一步加强法治怀宁建设,县人大法制委员会全体成员赴湖北省松滋市和湖南省华容县等普法工作先进地区学习考察普法先进经验,同时深入洪铺镇五桥村、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县法治文化公园和县司法局,实地调研了解我县“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在此基础上,对司法局局长程高明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七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初审。初审认为,报告对我县“七五”普法工作情况总结较为全面,指出的问题和不足客观真实,下步工作思路清晰可行,建议本次会议同意这个报告。现将初审意见报告如下,供审议参考。
“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县政府及县司法等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七五”普法决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通过提升高度、强化力度、提高精度、拓展广度、增加密度等举措,不断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助力全面依法治县进程,获得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等荣誉,取得了很大成绩。同时,也应看到,一些乡镇和执法部门对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需要进一步提升;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还需要进一步压实;普法工作考评机制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强化普法工作保障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大。
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进一步推动全民普法工作
普法工作既要兼顾全面、抓好普及,更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要重点学习宣传宪法和基本法律法规,开展学习宪法、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严格执行宪法宣誓制度,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治度,将法治教育列入干部培训和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效带动全民学法守法用法。要抓住青少年这一“关键时期”,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多层次、分类别地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治课程进课堂,确保青少年都能接受相应的法治教育。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基础上,经常性开展法治教育活动,发挥基地作用。
二、整合资源、创新形式,进一步提升普法工作实效
要遵循现代传播规律,在传承、发扬普法工作优良传统和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方式方法,拓展普法阵地和载体建设,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和网络、微信等新媒体、新平台的利用,不断扩大普法工作的覆盖面,实现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的有效融合,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时代性和吸引力。要坚持分类指导,实现精准普法,针对不同部门、行业及不同群体的实际和特点,“量身定制”普法内容,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活动,切实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当前,要针对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重点加强新进村两委人员的法治教育,提升基层依法履职水平。要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鼓励基层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积极学习借鉴松滋市设立“普法中心户”等先进做法,引导老干部、老党员和乡贤发挥普法作用,推进基层“微治理”。要充分发挥我县特有的戏曲文化优势,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将戏曲文化与普法工作有机结合,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文化艺术融合发展,打造我县普法工作特色品牌。深入推进民主法治创建工作,以创带建、以点带面,全面提升我县普法工作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水平。
三、强化保障、健全机制,进一步压实普法工作责任
要坚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制机制,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这方面是我县普法工作和法治宣传教育最突出的薄弱环节。要进一步加强对县直机关单位普法责任的考核,将普法工作纳入到县直机关单位综合目标绩效考核之中,推动普法责任有效落实。要严格执行法治宣传教育“三制四有”工作机制,明确责任清单、定期调度和督查通报,确保普法工作有组织协调、有人员参与、有经费保障、有检查考核。县政府要切实组织好“七五”普法规划和县人大常委会决议的落实,在“六五”普法基础之上再发力、再创新、再拓展,深化提升先进做法,补齐普法工作短板,加强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导,做好规划的中期督导检查和终期评估验收,并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有关情况。
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县人民法院院长 夏 风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本次常务会议报告我院自2016年以来行政审判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2016年以来,我院在县委领导、县人大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 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保护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司法环境、化解行政争议”的工作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行政审判工作,依法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为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构建和谐稳定的法律秩序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三年来我院行政审判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
行政审判对于维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及时化解行政争议,促进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2016年来,我院共受理各类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51件,审结138件,结案率91.3%。其中2016年收案50件,2017年收案63件,2018年截止目前收案38件;受理非诉行政审查案件378件,审结378件,结案率100%。其中2016年收案132件,2017年收案126件,2018年截止目前收案120件。
在审结的151件行政诉讼案件中,涉及土地执法的有73件,其余的有行政执法局强拆的,环保局环境污染处罚的,公案治安处罚的,人社局工伤认定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的等等;有半数左右是中院裁定指定管辖的,行政区划涉及安庆市宜秀区、大观区、望江县、潜山县、太湖县、桐城市。指定管辖的行政诉讼案件都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当地重大、疑难、复杂、影响大的,基于多方面原因,当地法院难以轻易下判的行政诉讼案件;二是行政行为相对人对说法说理以及协调沟通工作存在障碍的;三是当地部分行政机关及部分工作任务存在一定问题的;四是行政行为相对人对社会和政府形成根深成见甚至偏见,更是带来当地维稳和信访问题的。针对这类案件,我院迎难而上,克难攻坚,较为圆满地完成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的审判工作,也取得了良好效果。
1.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始终把司法为民作为根本宗旨,全面保护行政相对人的程序权利和实体权益。强化诉权保护,进一步增强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依法及时受理行政案件,积极引导群众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防止因当事人告状无门而到处上访,激化社会矛盾。强化平等保护意识,平衡行政执法阶段行政相对人法律地位不对等的反差,在诉讼指导、法律释明等方面向行政相对人适当倾斜,指导其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并强化行政机关的举证责任,加强判后答疑,努力消除“官官相护”的疑虑。强化行政审判的公开透明,落实便民措施,加强审限管理,使行政相对人的权益得到及时救济。加强行政案件的协调,对行政相对人的诉讼请求依法难以支持,但又切实存在实际困难需要解决的案件,在依法裁判的同时,尽可能通过协调方式解决行政相对人的实际困难,从根本上化解行政争议,保护行政相对人权益。
2.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始终把促进依法行政、服务政府法治建设作为重要目标,坚持严格依法办事,努力维护行政执法权威和政府公信,为行政机关依法实施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职能,积极提供有效地司法保障。深入学习和领会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了解相关政策、措施的出台背景,密切跟踪分析形势,及时更新行政审判为大局服务的思路和方法,充分尊重行政机关的选择和判断,克服就案办案、孤立办案的倾向。坚持法制的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法律标准与政策考量相结合。在对规范性文件选择适用和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充分考虑行政机关在法律框架内采取灵活措施的必要性,既遵循法律的具体规定,又善于运用法律的原则和精神解决个案的法律适用问题。对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予以支持,促进行政机关履行社会管理的职能,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对于没有明确依据但并不与上位法和法律原则相抵触的行为举措,一般不作出违法认定。加强案外疏导。对一些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来信来访中反映的因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与其产生的纠纷,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答。对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存在争议的案件及可能引发连锁反应的群体性事件、矛盾易激化的案件,首先做好行政相对人的思想疏导和相关法律释明工作,稳定其情绪,积极引导行政相对人通过与行政机关沟通协商的方式化解争议;对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或现阶段不适宜以行政诉讼方式进行处理的行政争议,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其它途径寻求解决。并在此基础上,及时主动与政府和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通报有关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积极协助政府和行政机关做好涉案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和协调工作,化解矛盾纠纷。近三年来,我院在诉讼外协助有关行政部门解决行政纠纷30多件,无一件矛盾激化,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不断强化行政审判的服务功能,主动建言献策,促进依法行政。对于个案审理中发现的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对于出现的共性问题,积极提出意见协助完善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争议。
3、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司法职能,服务我县“八大攻坚战。”我院行政审判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讲政治、讲大局,强化司法服务和保障理念,围绕县委 高质量发展要求和“八大攻坚战”,扎实开展行政审判和行政非诉执行工作,运用司法职能提供优质服务和保障。如县环保局申请强制执行怀环罚(2017)48号行政处罚决定的非诉审查案,我们审查发现,该被执行人怀宁县某装饰板厂又是高河镇政府因S238线建设需要被拆迁对象。对该案的非诉审查,我们没有单纯地走法律程序,而是和县环保局、高河镇政府加强联系沟通,多次通知被执行人做耐心细致的法律教育工作,以树立行政机关的执法权威,以违法法律后果的严重性督促被执行人配合高河镇政府拆迁的中心工作。还有县环保局申请强制执行的被申请执行人怀宁县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环境行政处罚系列案,该被执行人公司养殖废水超标排放,严重污染当地的生态环境,我院及时受理并裁定予以执行对其700余万元的罚款及责令立即停止将超标废水排入外环境,有力地威慑了环保污染案例的发生。
4.加强非诉行政案件的审查工作。非诉案件审查工作方面,涉及我县国土、安监、环保、市场监督管理等多个行政部门的行政征收、行政处理、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审查。我院对此高度重视,自2017年以来,厘清了审查机构和执行机构的各自职责,极大地提升了对非诉案件审查质效,从制度管理层面有效抑制执行回转的发生。
(二)创新行政争议化解机制,妥善化解社会矛盾
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坚持把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衡量行政审判工作的重要标准,积极推进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以实现新时期行政审判工作的新发展。建立重大案件的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对重点案件进行诉讼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应对、化解预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风险防控管理,防范影响稳定事件的发生。建立协调和解机制。不断探索将行政协调贯穿到行政诉讼立案、审理、判决、执行各个阶段的途径,增进当事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理解和信任,真正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着力加大重点行政案件的审理和协调工作力度,高度关注环保土地、城建、劳动与社会保障等矛盾最为集中的行政案件及诸如环保等参与人员多、社会影响大、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行政案件,妥善谨慎进行处理,努力化解重大行政争议。建立与行政机关的互动联动机制。针对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征收,非法用地建筑的建筑物拆除、土地退还等。我院高度重视、密切关注,有针对性地和县国土资源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查处国土资源案件快速反应机制的实施意见》。该意见的实施,既加强了行政执法监督,从源头上遏制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也维护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沟通和交流,优化行政审判环境
积极稳妥地开展行政审判工作,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路途通畅的行政审判外部司法环境。我院自觉把行政审判工作置于县委的绝对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对涉及全局性、群体性或涉及社会稳定以及把握不准的案件,及时汇报,争取指导、支持和理解。有的在受案前,就主动与行政机关沟通联系,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探索建立良性互动机制。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的良性互动交流,我院和县政府法制局联合出台《怀宁县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联系会议制度》。该制度的建立,为我院和行政机关搭起一个相互交流的平台,将我县行政审判和行政执法工作推上了一个新台阶。
(四)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司法能力
我院以提高行政审判公信力为目标,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升队伍素质,进一步增强了依法履行行政审判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加强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确保行政审判工作坚定正确政治方向。二是配齐配强行政审判力量。我院在审判资源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为行政审判庭配备了三名入额法官、一名法官助理、二名书记员。三是加强思想建设和廉政建设。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增强大局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司法为民意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四是规范行政审判活动,通过落实审判公开制度、案件质量效率评查制度、审判流程管理制度,推进了行政审判权的阳光运作,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加强培训,提高素质。针对新的司法解释多、涉及行政执法领域专业性强、门类杂的特点,我院不断加强行政审判专业知识学习,鼓励干警积极参加行政审判业务研讨,派员参加学习培训,提升行政审判队伍的素质,夯实法官执业基本功。
二、 我院行政审判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近年来,我院行政审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行政诉讼案件数逐年攀高,中院指定到我院管辖案件太多,一些行政相对人的诉讼能力不强,因而增加了工作难度和压力;二是个别行政机关对行政诉讼认识不到位,行政首长出庭制度难以全面落实;三是行政案件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涉诉的行政执法领域不断扩大,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一些重大案件、集体诉讼案件的审判难度加大。这些问题我们将勇于面对,采取更加扎实有效的措施,认认真真地加以解决。
三、下步工作安排和努力方向
新的形势,新的发展,对行政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院行政审判将着力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第一,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坚持和谐司法,着力化解涉诉行政争议。坚持优先保护实体权益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加大对行政审判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强对行政诉讼当事人诉权的保护,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诉讼协调工作,对关系到人民群众重大切身利益的案件,重大公共利益的案件,矛盾突出、易于激化的案件力争以和谐的司法方式化解行政争议。
第二,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坚持公正司法,着力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把行政审判放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法治社会建设的大局中去谋划。持续深入推进法院与行政机关的和谐共建。
第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司法水平,着力推进公正廉洁司法。加强对行政审判人员的政治业务培训,拓宽行政审判人员的知识领域,提高行政审判人员沟通协调能力、驾驭庭审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和制作裁判文书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树立行政审判法官的良好司法形象,促进行政审判的权威和公信。
第四,进一步争取各方支持,优化司法环境,着力推动行政审判工作新发展。更加自觉地把行政审判工作置于县委领导、人大监督之下,加强行政审判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和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大力倡导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实现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的良性互动。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我院行政审判工作的进步和发展,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关心、监督和支持。我们将认真听取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努力把行政审判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构建和谐稳定新怀宁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
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主任 董邦明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在常委会领导的带领下,组织常委会部分委员和县人大法制委员会成员,先后在石牌镇和县法院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县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围绕我县行政审判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下步工作建议进行座谈。在此基础上,对县法院所作的《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初审,初审认为报告对我县行政审判工作进行了的客观全面的总结,指出了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同时对下步工作提出了有力有效的工作举措,建议本次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行政审判是通过行政诉讼解决争议纠纷的重要途径,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职权。近年来,县人民法院能够按照“保护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司法环境、化解行政争议”的工作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行政审判工作,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进程的不断推进,行政审判案件数量快速增长,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案多人少矛盾较为突出,个别行政审判案件社会效果不佳,有些当事人滥用诉权以及行政首长出庭制度难以落实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行政审判工作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载体,大力宣传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审判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行政审判工作认知度,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社会管理规则,清楚自身合法权益,熟悉依法维权的途径和方式。要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每年选取一定数量的典型案件,邀请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工作人员和人民群众旁听庭审,重点提高行政机关、尤其是行政首长依法行政意识。
二、进一步提高行政审判工作质效。要进一步规范立案登记制度,严格执行非诉行政案件的受理标准,严格依法受理行政诉讼案件。要正确处理好司法为民与服务大局、适用法律与执行政策等各方面的关系,特别对涉及国土资源、房屋拆迁、建设规划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行政案件,要公正审理、妥善处理,做到裁判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加大案件执行力度,提高司法执行的威慑力,进一步树立司法权威,并以此影响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正确理解司法理念,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三、进一步促进行政机关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县法院要加强与行政机关的经常性工作联系,实现与行政机关监督、协调工作常态化,及时对行政机关重大决策、重大建设项目进行分析研究,评估法律风险,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要发挥司法建议作用,针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漏洞,向有关部门提出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方法,推动行政机关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按照法定职能和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达到 “审结一宗”到“规制一类”的效果,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的相关规定,采取通知、提示等有效措施,促进政府及其部门切实重视行政诉讼工作,着力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
四、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队伍建设。要针对行政审判案件逐年增加、案多人少的主要矛盾,合理配置法官员额,配齐配强审判辅助人员,为行政审判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要根据行政诉讼调整领域、行政案件类型的新情况,加强审判人员素质培训,进一步提升非诉案件审查的业务能力,提高驾驭庭审、沟通协调、依法裁判的能力。要加强行政审判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切实提高行政审判法官廉政意识和办案水平。
以上意见,供审议时参考。
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江 晨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安排,现在我代表县检察院报告我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2016年以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我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积极转变监督理念,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稳步健康发展。
一、基本情况
民事行政检察,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督的主要内容是对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活动,以及对行政机关不作为和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监督的主要方式是对法院已经生效的民事和行政判决、裁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调解书,依法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对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执行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以及行政机关行政违法行为,依法提出检察建议。
2016年,我院共受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8件。其中,生效裁判监督6件(提请抗诉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提出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检察建议1件;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件。
2017年,我院共受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33件。其中,生效裁判监督8件(提请抗诉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提出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检察建议1件;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7件;对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7件(督促履职6件,公益诉讼诉前程序1件)。
2018年1-8月份,我院共受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61件。其中,生效裁判监督11件(提请抗诉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7件);提出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检察建议3件;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5件;对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14件(督促履职6件,公益诉讼诉前程序8件);提起公益诉讼3件(行政公益诉讼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支持起诉23件。
二、主要做法
我院根据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新要求,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积极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作用。
(一)积极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努力维护公共利益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有利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行政诉讼制度,也有利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此,我院将公益诉讼工作作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举措。
一是争取领导和支持。主动把中央、高检院和省院对公益诉讼工作的部署要求、重要意义,以及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有关情况、辖区内有较大影响的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及时向党委人大报告、向政府政协通报。今年4月份,我院接到群众反映有垃圾中转站污染麻塘湖水域问题,经民行部门初步调查,确实存在相关问题,可以作为公益诉讼案件立案调查。因麻塘湖是石牌及周边乡镇10余万人饮用水水源,案件影响较大,检察长立即向县政府领导汇报,余学峰县长立即批示由县检察院联合环保部门进行调查,相关责任部门立即作出整改。
二是突出监督重点。牢牢把握公益这个核心,把重点放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紧紧围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重点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深度融入大气、水、土壤以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围绕服务“舌尖上的安全”,推动治理食品药品安全、饮用水安全、固体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处理等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突出问题;围绕“脱贫攻坚、精准扶贫”,依法开展国有财产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等领域公益诉讼工作。
三是依法规范监督。推动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围绕线索发现与处置、被监督行政机关的职责行为以及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机制等做出具体规定,文件印发至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县直单位,要求全县上下着力推进行政检察监督工作,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这项机制创新工作被省、市检察院分别在全省全市范围内予以推介,高检院在《检察工作简报》予以刊发。
四是务求监督实效。公益诉讼案件不“一诉了之”,不搞“半拉子工程”,要确保受到侵害的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修复。如我院在办理华能安徽怀宁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滥伐林木案件时,民行部门及时介入,对林业部门依法履职情况进行审查,并启动公益诉讼办案程序,通过专家评估、无人机航拍、制作3D模型对生态损害情况进行勘查鉴定。在此基础上,对该公司在怀所有风电项目75个铁塔及道路建设施工后生态环境修复情况进行排查,全面评估项目实施对怀宁生态环境的影响情况。截止目前,我院通过公益诉讼办案,修复国家公益林地27.6亩、一般林地26.3亩、基本农田16.6亩、复垦耕地17.9亩;清理违法堆放的各类垃圾近千吨。
(二)积极构建多元诉讼监督格局,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等方式,对裁判结果、审判程序及执行活动实行全面监督。
一是扎实开展生效裁判监督。坚持把裁判结果监督作为民事检察工作的重心,充分发挥抗诉的刚性作用和再审检察建议的同级监督灵活优势,督促纠正错误裁判。对于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不采纳但生效裁判确有错误的,强化后续跟踪监督,及时提请上级院跟进监督,确保再审检察建议案件效果。
二是扎实开展审判程序违法监督。对于群众反映的法院不立案、迟送达、超审限等突出问题,充分运用个案与类案、口头与书面检察建议等方式进行监督,促进了审判人员树立依法规范行使审判权的意识。
三是扎实开展民事执行监督。“执行难”得不到解决,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得不到及时实现,既阻碍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也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和公信力。我院加强与县法院执行局协调,以监督促规范,以配合助攻坚,重点针对未穷尽财产查控措施、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不按规定送达法律文书等问题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促进执行活动规范开展。同时,对于执行工作中的困难,想办法帮助解决,注重做好当事人释法说理工作,尽量促成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
(三)积极拓宽民事行政监督渠道,努力维护民生民利
我院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不断优化工作方法、工作机制,让群众感受都检察工作的温暖。
一是加大民行工作宣传力度。为了让更多群众了解民行检察职能,引导当事人依法合理表达诉求,今年7月,由副检察长带队,深入基层开展面对面宣讲活动,并且在每个村(社区)选择一名村干作为民行检察联络员,建立民工作联络群,定期推送民行检察工作动态、典型案例等,实现了民行宣传20个乡镇243村(社区)全覆盖。另外,在县城主干道设置了31块公交站台普法公益广告牌,通过流动宣传点发放宣传单页4000余份,在“怀宁检察”微信公众号开辟民行检察专栏,形成多维度多渠道宣传,取得较好效果,群众电话咨询、来信来访明显增多。
二是加大支持起诉工作力度。坚持把支持起诉工作作为服务民生的重要手段,加强对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重点办理拖欠农民工薪酬,人身损害赔偿金,追索赡养费等案件。今年,我院受理一起土地流转承包合同纠纷案件,21名村民向土地承包人胡某追讨承包费,双方形成矛盾对立,无法调解。为维护农民权益,我院通过支持起诉帮助村民以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目前这起案件还在办理之中。
三是加大矛盾化解工作力度。坚持把息诉工作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与双方当事人积极沟通,充分把握争议焦点与双方诉求,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今年7月份,我院接群众反映:某矿山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破坏生态环境,影响群众生活,而且厂群矛盾很深,有多人因维权行为不当被作出治安处罚和刑事立案,该问题曾反映到中央环保督查组、省委巡视组及县政府多个部门,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我院高度重视群众诉求,要求民行部门立即介入。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核实,该矿山企业存在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一方面,我院要求公安机关慎重对待该事件中群众维权行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另一方面,我院对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对该企业生产的合法合规性履行监管职责,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几年来,我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力度和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办案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机制还不健全,检察建议的刚性作用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民事行政检察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高层次、专家型人才匮乏,能力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还面临不少实际困难,社会公众对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了解不多,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社会认知度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院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一个时期,我院将准确把握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职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以“维护公平正义、维护公共利益、维护民生民利”为己任,加快补齐工作短板,着力推进我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着眼于法治政府建设,强化公益诉讼工作。在人民群众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食品安全等领域开展专项监督,实现办一个案件,完善一系列制度,解决一些根本性问题。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各项部署,持续聚焦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根据高检院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以农贸市场、超市销售的食用农产品、食品和网络餐饮以及水源地保护为监督重点,加大涉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销售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纠正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和不作为,打击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
二是着眼于维护司法公正,强化生效裁判监督。更加注重抗诉监督质量,严格把握案件证据关、事实关和法律关,加强抗诉法律文书说理,提升抗诉监督质量和效果。注重与法院的个案沟通,抓好再审检察建议跟进监督和提请上级监督,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加强对不支持申请监督案件终结性说理等,努力将矛盾解决在源头、化解在基层。加大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力度,重点关注民间借贷、离婚析产、公司分立合并等虚假诉讼高发领域,加强检察机关内部工作协作,提高查处虚假诉讼的能力和实效。
三是着眼于关注民生热点,强化执行活动监督。主动与法院执行部门进行经常性沟通与工作衔接,努力消除分歧,力争形成共识,取得支持配合。重点对查封、冻结、划拨、拍卖、变卖等具体执行措施进行监督,加强对超期执行、超标执行开展专项排查,促进解决执行难等问题。
四是着眼于树立司法公信,强化审判违法行为监督。坚持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并重理念,以程序违法监督为突破口,积极行使调查核实权,灵活运用检察建议、抗诉、纠正违法通知、建议更换办案人、移送有关机关处理等方式,加大对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发现和纠正力度。
五是着眼于过硬队伍建设,强化民行检察规范履职。按照“案要怎么办,兵就怎么练”方针,通过强化专项培训、岗位练兵、人才交流等多种形式,全面提升民行检察人员的法律适用、调查核实、文书撰写、释法说理能力,切实解决民行干警“本领恐慌”。同时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制约和监督机制,确保民事行政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这次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专门听取我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报告,是对检察工作的有力支持。我们决心以本次会议为新的契机,以更加饱满的精神、更加高效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不断加强和改进我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
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主任 董邦明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在常委会领导的带领下,组织常委会部分委员和县人大法制委员会成员,先后在石牌镇和县法院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县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围绕我县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下步工作建议进行座谈。在此基础上,对县检察院所作的《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初审,初审认为报告总结情况客观实在,指出问题较为具体,下步工作安排切实可行,建议本次会议同意这个报告。现将初审意见报告如下。
近年来,县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积极转变监督理念,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稳步健康发展,为优化我县发展环境,推进法治怀宁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一是民事行政检察职能社会认知度不高,诉讼监督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距离,监督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二是有影响的公益诉讼案件还不多,公益诉讼工作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三是民行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机制建设有待加强,与法院、行政机关之间的沟通协调、协作配合、信息共享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四是民行检察队伍力量需要进一步加强,专业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新理念。要切实转变“重刑轻民”思想,进一步提高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全面加强和改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准确把握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重点聚焦环境、教育、就业、医疗、居住、公共安全等民生领域,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二要加大监督力度,扎实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新进展。要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等方式,努力维护司法的公信力。要主动运用公益诉讼手段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加大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出让等领域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办案力度,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新环境。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宣传,使广大群众知晓民事行政法律监督职能,提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通过民事行政检察维护权益的法律意识。要加强与法院、行政机关及其它法律服务机构的沟通交流,共同促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开展。
四要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新水平。要注重研究分析新形势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要求,切实加强民事行政检察队伍的专业化建设。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力量配备,强化知识技能培训,不断提升民事行政检察干警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
关于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第2号监督意见书
办理情况的报告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江俊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县人大常委会第2号监督意见书对全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情况提出了审议意见。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认真研究和落实。受县政府委托,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
注重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有效衔接,突出乡村地域特色,挖掘农耕文化,注重参与体验,形成串点成线、连片成带、集群成圈的发展格局。聘请省现代农业工程设计研究院编制《怀宁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围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资源利用、生态环境和保障体系建设等,充分衔接全域旅游总体规划、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农业产业化园区规划,明确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建设总体目标。积极谋划蓝莓产业加工园,全力打造怀宁蓝莓休闲旅游景观带。充分挖掘我县山水风光和历史文化资源,利用交通区位优势,围绕将怀宁打造为皖西南重要的旅游度假目的地和游客集散地的发展目标,重点建设20个休闲农业示范园,打造5个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片,形成4条精品休闲农业与乡村生态旅游线路。
二、整合资源,加快农旅产业发展步伐
1.注重政策引导。先后出台《加快推进全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实施意见》《怀宁县乡村旅游扶贫工程实施方案》《怀宁县创建蓝莓精品示范园实施方案》,对发展休闲农业,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奖励15万元;对当年创建国家、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园区)(湿地公园、休闲渔业和林业)的,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龙头企业在贫困村投资建设休闲农业,当年获得国家级、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园区)点,分别奖励30万元、15万元;对由县级以上政府主办,省级以上休闲农业示范(园区)点在贫困村的、承办的农事节庆活动(如赏花节、采摘节、美食节等),对主承办企业或贫困村一次性奖励5万元。支持农家乐经营户吸纳贫困人口就业,鼓励现有农家乐提档升级,在全县脱贫攻坚产业扶贫中,对农家乐示范户进行补偿,每个扶贫对象补助8000元。
2.坚持重点推进。全力推进石牌戏曲文化特色小镇建设。完善老街和新区改扩建方案,加快推进征地和房屋拆迁等前期工作。积极推进运营主体招商,按照“运营+产业孵育+工程总承包+基金”的模式,分别与以清华同创为运营主体的团队、北方华录为运营主体的团队进行多轮接洽,就特色小镇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等事项进行了谈判磋商。目前,特色小镇“运营+产业孵育+工程总承包+基金”方案正在落实招标事项,项目将于10月底全面开工建设。强力推进怀宁长城文旅康养小镇项目建设。充分发挥三鸦寺湖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优势,着力将其打造成为安徽乃至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文旅康养产业基地。目前项目环评、地勘及单体工程规划已经就绪,项目整体规划和设计加速实施,即将实质性启动建设。以黄墩蓝莓特色镇建设为样板,按照以产带镇、以镇促产、产镇融合的发展思路,着力打造蓝莓之乡、历史文化小镇和生态旅游区。建设包括露地生产园、加工物流园、采摘园、文化馆、农家乐园、养生园等在内的蓝莓主题文化园。按照“旅游+”“生态+”等模式,推进农业与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发展蓝莓观光采摘园和蓝莓休闲农庄,把黄墩镇建设成为全国知名的蓝莓产业发展优势区和以蓝莓元素为主的重要休闲旅游区。大力实施独秀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积极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整治农田、架桥铺路、修理沟渠,形成“田成方、树成行、路相通、沟相连”的美丽田园风光。结合蓝莓产业发展,建成万亩蓝莓园,形成镇域生态景观长廊。旅游观光大道、游客采摘步道、污水处理池及排污管道、公共停车场、公厕等旅游基础设施正在建设中。孔雀东南飞文化产业基地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安置房一期工程88套已峻工,景区主干道路平小路升级改造工程正在施工。
3.打造美丽乡村。统筹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三变”、“三大革命”等工作,整合资源资金,改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县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2500万元的专项资金,并逐年增长。按照“整合国家涉农资金、争取省市奖补资金、安排县级财政专项资金、发动群众筹资投劳”的思路,健全长效投入机制。积极培育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依托已建成的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打造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精品工程。目前全县已建成省级中心村36个,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8个,市级中心村3个,县级中心村10个,自然村庄整治点420个。确定全县27个村先行先试,开展“三变”改革试点,引进承接经营主体,采取“三变”+蓝莓、“三变”+土地股份合作、“三变”+扶贫等多种形式,进一步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发展多种经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蓄足农业产业发展后劲。其他行政村(居)有序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为扩大“三变”改革范围夯实基础。
4.完善标牌设置。将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主体纳入导视系统,积极组织各乡镇开展全域旅游“四级联建”。小市镇良湖村、清河乡太平村、洪铺镇黄山村、秀山乡蒋楼村作为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建设的“八个一”工程,每个村设有一组标识标牌,村主干道设置道路交通标志,村口设有村名标志,主要道路设有导游全景图。孔雀东南飞与独秀山观音洞2个景区的标识标牌已建设到位。
5.实施品牌战略。支持企业申报名优农产品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认证认定。全县获“中国驰名商标”称号农业龙头企业5家。整合现有品牌资源,重点打造怀宁农产品地域名片,增强市场竞争力,推动怀宁老字号的创新发展,传承怀宁独特的产品、技艺和鲜明的民族传统文化。“顶雪贡糕”“ 龙凤贡面”“龙池品牌”被省商务厅评定为“安徽老字号”产品,“怀宁贡糕”“龙池香尖(龙池尖茶)”地理标志商标获国家工商总局认定。“怀宁蓝莓”地理标志、农产品地理标志及保护产品进入正式申报程序。组织小市镇等3个乡镇申报安徽省特色旅游名镇、清河乡太平村等3个村申报安徽省特色旅游村、孔雀山庄等9家申报安徽省休闲旅游示范点,进一步夯实全县乡村旅游发展基础。
三、宣传推介,提升农旅产业知名度
采用多种形式,积极对外宣传推介,注重塑造怀宁农旅新形象。统一定制怀宁休闲农业、旅游业专题宣传片,积极借助安庆旅游品鉴会、安徽旅游商品展示交易总汇、中国(合肥)国际酒店用品餐饮设备展览会等平台宣传推介。打响怀宁“蓝莓之乡”品牌,今年举办首届蓝莓之乡国际半程马拉松赛、第二届怀宁国际蓝莓文化旅游节,大力实施“蓝莓+旅游”行动,提升休闲旅游产业知名度。联合安庆市总工会主办第二届“面点师技能大赛”活动,逐一形成“四季有活动、镇乡有特色”的怀宁乡村文化旅游品牌。组织县农委、文化委等部门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防范超范围宣传、无资质经营、低成本恶性竞争、欺诈消费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旅游市场规范有序。
关于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第3号监督意见书
办理情况的报告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江俊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县人大常委会第3号监督意见书对全县“河长制”工作推进情况提出了审议意见。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认真研究和落实。受县政府委托,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细化举措,聚焦河长制工作目标
围绕“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工作目标,县政府制定出台了《怀宁县开展河湖清洁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通过精细化运作,将“河长制”工作向纵深推进。
(一)加强污染防治。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围绕“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紧盯目标、任务、责任、措施“四张清单”,实施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大行动”,全面推进皖河、三鸦寺湖、观音洞水库、皖埠水库等重点流域、重点水源地污染防治。出台《怀宁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推广工作指导方案》,对30余家规模化养殖场实行“双份清单”管理、一场一策,防治养殖污染;编制全县水域滩涂规划,科学划定观音洞渔业保护区水产养殖禁养区范围。在河湖周边设立举报箱、警示牌,加大对非法养殖(捕捞)行为打击力度。启动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11个排污口已整治完成7个。其中,永宁河截污工程于6月20号开工建设,已完成污水管道施工1521米,污水检查井31座,截污井9座,闸门井2座,计划11月中旬完工;前进河截污工程9月1日开工建设,正在进行高河大道至建行段施工,已铺设管道250米,检查井砌筑7座,计划11月底完工;石牌华帆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工业入河排污口、石牌镇庆洲河生活入河排污口一并纳入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实施。
(二)加强源头管控。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保障水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根据水功能区划确定的河流水域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切实加强入江河湖库排污口监管,加强规模以上排污口监测,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严格贯彻执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持续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确保江河湖库功能持续发挥、资源永续利用。县政府制定出台了《怀宁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主体。目前,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源一册”编制工作已完成。
(三)加强岸线保护。按照《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庆)经济带“1515”怀宁县实施方案》,加强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加大对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岸线执法监管,严格江河湖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许可,禁止建设不符合江河湖库水域岸线管理和防洪安全管理要求的项目,实行水域岸线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严禁侵占河道、围垦湖库、非法采砂,清理整治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加快全面恢复河湖水域岸线生态功能。开展皖河干流侵占岸线现象清理,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四)加强环境治理。进一步明确各类水体水质保护目标,加快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大黑臭水体整治力度,建立健全长效保洁管理机制。一是整体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全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已完成全县14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站)的选址坐标勘察,已完成乡镇污水处理厂(站)环评的编制工作和12个乡镇排污口论证审查工作,完成14个乡镇的污水处理厂建设用地的征收工作。县经开区、石牌镇污水处理厂、江镇镇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江镇镇污水管网建设完成5.8公里,石牌镇污水管网正在建设中,其他乡镇的厂站及污水管网设计工作正在同步进行中。二是推进农户卫生厕所改造。召开全县农村三大革命业务培训会议,对农村改厕规范进行详细解读和业务培训。全面启动2018年8000户改厕一体式化粪池的政府招标采购前期工作,5月份挂网公开招标,目前已开工5363户,竣工2617户。三是加强水利薄弱环节治理。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结合河长制工作“六大任务”,加强水利薄弱环节治理,以重点工程建设为抓手,继续推进高河大河、珠流河、皖河、洪铺镇东西圩、泥塘沟河等中小河流、小水库除险加固等河湖治理工程建设。加快实施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及节水灌区建设。
二、强化保障,完善河长制工作机制
(一)强化组织保障。河长制工作实施以来,我县共设立县级河长7名,乡级河长142名,村级河长267名,做到每条河流、每处湖泊、每座水库、每座塘坝及小微水体都有河长,全程参与责任河湖管理和养护监管。县水利局主要负责人任县河长办主任,同时从县环保、国土、住建、水利等部门共抽调5名工作人员,实行挂牌集中办公。各乡镇也相应成立河长办,由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兼任河长办主任,并安排一名专职副主任,实行挂牌办公。
(二)强化制度保障。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怀宁县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工作方案》《怀宁县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县河长办印发了《2018年度怀宁县河长制、湖长制考核办法》《怀宁县2018年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要点,强化制度约束,统筹协调、执行有力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怀宁县河长制县级河长会议制度(试行)》《县级河长管理的涉河湖事项办理制度》《怀宁县河长制工作督察制度(试行)》《怀宁县河长制信息共享制度(试行)》《怀宁县河长制工作信息报送制度(试行)》《怀宁县县级河长协助单位工作推进办法(试行)》《怀宁县县级河长制部门联合执法制度》《怀宁县县级河长巡河制度》《怀宁县河长制举报事项办理制度》等系列制度得到了较好地贯彻与落实。
(三)强化经费保障。县财政统筹安排水利、环保、住建等各项专项资金,切实保障河湖清洁战役和专项行动所需经费。各乡镇政府均安排了一定的专项经费,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引入社会化河湖保洁队伍,对域内主要河湖实行长效保洁;对微小水体采取政府补贴方式,与村、组集体签订保洁合同。同时结合扶贫工作,聘请贫困户担当河道保洁员等多种方式实行保洁。河湖管护长效机制基本形成,河湖清洁取得了显著成效。
三、加大巡查,增强河长制工作实效
将水域巡查作为各级河长特别是乡级、村级河长履职的重要内容,加大对责任河流的巡查力度和频次。以县级河长为重点,严格落实河长包河治水责任。各县级带领相关乡镇、牵头单位人员全程徒步巡河,深入一线排查河湖问题,对河湖现状、污染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手绘河湖水情图,把脉河湖“病情”,开出治水良方,对河湖“病情”时时跟踪,实行动态化管理。对巡河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创新完善部门联动、区块联动的河长制督查体系,将河长制落实、河长履职情况作为日常治水督查的重要内容,实行专项督查与综合督查相结合、县级督查与部门督查相结合。今年以来,由县河长办牵头,先后4次对各乡镇河长制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对存在的问题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到位。同时,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调度内容,并列为专项督查和通报事项,层层传导压力;全面建立河(湖)长制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制定了验收方案及评分办法,有力促进了河长制工作任务的落实。
四、积极宣传,营造河长制工作氛围
充分利用标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多形式,高频率宣传“河长制”工作举措和成效。通过设置宣传警示标语、发放宣传手册和倡议书等方式,呼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逐步树立保护自然生态的文明理念,增强群众生态保护意识,激发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水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在全县河湖显著位置共树立河长制公示牌 512块,其中县级河长制公示牌26块、乡(镇)级河长制公示牌136块、村级河长制公示牌350块,载明了河湖名称、河湖概况、河长姓名、职务、河长职责、协助部门、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信息。
利用“6·5”世界环境日等时机,开展河湖“五清”专项行动。组织县、乡、村干部职工及群众近5万余人参与河湖清洁,营造全社会共同积极爱护河湖水域环境、创建美好环境的良好氛围。
怀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8年9月30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经2018年9月30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健国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工作委员会主任;
决定任命:
李建明同志为县经济和科技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孙大庆同志的县经济和科技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职务。
怀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同意潜山县公安局对县十七届人大代表汪毅采取
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确认意见
(2018年9月30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怀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确认许可对县十七届人大代表汪毅依法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报告。会议同意主任会议意见,确认许可潜山县公安局对县十七届人大代表汪毅采取行政拘留的措施。
怀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汪毅辞去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
(2018年9月30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怀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汪毅辞去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
怀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18年9月30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怀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徐家平、王良宜2位同志因工作变动,先后调离本行政区域;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汪毅辞去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五十六条的规定,他们的代表资格终止。
现在,怀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共有代表250名。
特此公告。
出列席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人员名单
出席人员(25人)
主 任:董晓月
副主任:宗秀丽 陈鑫杰
委 员:(按姓名笔划排列)
王才水 王江海 王应娟 冯 节 刘兰芳 刘苗先
齐正东 江学成 李 飞 李健国 吴江兰 何声泽
何承玉 汪家平 陈国林 陈浩浩 郝加根 胡兴年
夏旭灿 董邦明 詹善宁 潘 静
因事请假(4人)
方茂盛 华 瑞 何兆旺 汪世东
列席人员(28人)
程从春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 文 县监委副主任
夏 风 县人民法院院长
江 晨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程皖峰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劲松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江俊杰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佘世俊 县发改委主任
李建明 县经科委主任
何卫星 县经科委副主任
程高明 县司法局局长
余世红 县财政局总会计师
谢厚如 县农委副主任
董学海 县水利局局长
刘 毅 县经开区办公室主任
谢小锐 县招商局局长
彭传林 月山镇人大主席
吴江华 月山镇人大副主席
洪卫民 公岭镇人大主席
余 峰 秀山乡人大主席
丁中华 秀山乡人大副主席
谢忠谋 凉亭乡人大主席
丁恒阳 县人大代表、县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
陈 宏 县人大代表、县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
江 流 县人大代表
李建华 县人大代表
童尚安 县人大代表
程 斌 县人大代表